論文摘要
摘要
在我們現行的法律體系中,寵物被視為商品及客體。目前亦未有特別的法令規範寵物買賣契約的民事法律關係。因此,我們只能依據一般性的民法規定與消費者保護法去解決相關的交易糾紛。然而,隨著動物保護愈受重視,我們會發現將動物與無生命之商品等同視之,是非常不妥當的。適用一般的民事法律規定去處理寵物相關交易問題,有時除了違反動物保護的概念,同時也傷害飼主對寵物的感情,難符生命倫理學及法律學之要求。現代社會中,寵物與人的關係越來越密切,忽略動物的「生命」價值將導致法律在解決社會中的「生活」問題之重大缺陷。本文將聚焦在寵物相關契約,並依序討論以下議題:首先,我們將以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處理的一些典型的案例來檢視這些糾紛的原因、消費者訴求重點、與相關業者在我國法律體系中所應擔負的責任;其次,我們將提出寵物買賣的契約之建議。希望藉由如此的努力,立法、行政與司法體系將可以更加正視這同時是生命與法律的議題,為人與動物暨人與人之間,建立更和諧的關係。
關鍵字:寵物、動物權、買賣、動物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
玄奘大學宗教學系 Department of Religious Studies, Hsuan Chuang University
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 Life Conservationist Association
財團法人弘誓文教基金會 HongShi Buddhist Cultural and Educational Foundation
科技部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public of China
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O.C.
教育部 Ministry of Education, R.O.C.
玄奘大學 Hsuan Chuang University
玄奘大學應用倫理研究中心 Hsuan Chuang University Research Center For Applied Ethics
佛教弘誓學院 Buddhist HongShi College
玄奘大學親善大使志工服務隊 (170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