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摘要

論納斯邦之公義論與動物能力:儒家之評價與回應(李瑞全 )

摘要

紐斯邦採用沈恩的能力進路之公義論批判羅爾斯的公義論,而且進而批評辛格之動物福利論與雷根之動物權利論。紐斯邦宣稱某些對動物保持一種具有尊嚴的生命之能力是動物擁有一些不可被侵犯的基本權利的基礎。紐斯邦反對傳統對他人或其他物種的生命有所謂積極與消極義務的區分,而且論證人類對動物的幸福有加以保護的義務。他依此公義論,以生命之繁衍能力為主,列出一組保護動物具有尊嚴生命的能力名單。本文對於這兩種公義之進路進行一批判的評估。

本文引用儒家之各盡其性分之道德原則作為對待其他人和動物的基本倫理要求,即讓每一人和一物都能充份發揮所稟有的天賦才能。本文說明各盡其性分的原理衍生自孔子之仁,而且說明何以仁具有道德的和存有論的意涵。本文以各盡其性分原則為人類社會的公義原則。這些才能包括自然的與道德的能力。動物方面以自然能力為主。本文在此延申此原則去涵蓋動物之需求,以及容許某些高等動物具有一定的道德或倫理關係。本文並對紐斯邦所強調的,動物能力之政治面相作一批判的審察。同時,相反於紐斯邦以同情共感去支持他的論題,本文以儒家之仁或仁心所具有的感通來證立人類與動物關係之方式。本文並對人類與動物的關係提出若干批判的審察。

 

 

 

主辦單位

玄奘大學宗教學系
Department of Religious Studies, Hsuan Chuang University

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
Life Conservationist Association

財團法人弘誓文教基金會
HongShi Buddhist Cultural and Educational Foundation

補助與贊助單位

科技部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public of China

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O.C.

教育部
Ministry of Education, R.O.C.

玄奘大學
Hsuan Chuang University

承辦單位

玄奘大學應用倫理研究中心
Hsuan Chuang University Research Center For Applied Ethics

佛教弘誓學院
Buddhist HongShi College

協辦單位

玄奘大學親善大使志工服務隊
(170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