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都是「好同志」
──宗教界支持婚姻平權記者會發言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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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26
一、越憎惡你家出現同志兒女機率越高
2016-11-26 11:44聯合報 記者許依晨╱即時報導
http://udn.com/news/story/1/2130767
宗教界代表發起挺同志婚姻活動,今天上午包括前玄奘大學社科院院長釋昭慧法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公義行動教會鄭國忠牧師,以及天主教信徒政大社工所所長王增勇等人共同舉行「你我都是『好同志』」支持婚姻平權記者會。釋昭慧在會中直言,越是憎惡同志婚姻,以佛家因果論來講,「你家出現同志兒女的機率其實是越高的」。
釋昭慧表示,這次同志婚姻鬧得軒然大波主要是宗教界的事,她指出,宗教界人士在內部用自己的宗教詮釋系統獲得共識後,推到這個社會,並用維護家庭價值的訴求來包裝,再加上許多謠言跟危言聳聽的說法引起許多民眾的騷動,「不得不說,這招確實是有效的」。
釋昭慧說,她是一個宗教人士,她不認為宗教的自己的律法,可以推廣成為國家的法律,「如果我們這麼做,我相信許多宗教人士心裡都清楚,你可能是會被迫害的,處境其實是更危險的。」
釋昭慧說,如果常看到自己的同仁在許多國家被迫害在哀嚎,我們怎麼忍心成為迫害少數性取向的人呢?此外,「你越怕的可能越來」,因為越是如此憎惡同志婚姻,越是在你的語句中帶著歧視傷害字眼,以佛家因果論來講,「你家出現同志兒女的機率其實是越高的」。
釋昭慧表示,社會不要把宗教界不同的訴求當成是宗教戰爭,而是宗教內部的詮釋系統本身必須面對社會檢驗的時刻,若這個詮釋系統社會上都不能接受,那這宗教本身是有危險的。她也說,她的心靈跟尊重平等的基督徒心靈是更加接近的,而跟佛門中歧視其他性別的心靈是天差地遠的。
二、法律豈可剝奪他人的「幸福」?
茲摘錄如下三段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先生的報導,以補足前則報導的內容: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11260104-1.aspx
「釋昭慧表示,婚姻平權本來就是理所當然,既然人與人平等是普世價值,那為什麼婚姻這件事彼此要不平等?基於憲法人與人平等原則,同志就該有追求幸福權利,「幸福家庭」這個標語,更需要迫切用於同志身上,因為異性戀者本身就有法律保護可以追求幸福家庭,同志卻是沒有的。
「釋昭慧說,今天台灣有這樣的殊榮,可以成為亞洲最性別友善的國家,甚至是亞洲第一同志婚姻立法國家,卻因為「幸福家庭」的訴求擋在前面,這本身邏輯是自我矛盾的。
「她說,反同婚人士可能會說,「你的幸福家庭妨礙到我的幸福家庭」,但這種說法很不牢靠,因為只有異性戀者本身可能成為第三者介入,「同志跟你是絕緣的,不會成為你家另一半劈腿的對象」,家庭完全沒有任何權益被侵損。」
茲補充我的如下論述,好讓這些報導更為完整:
「幸福家庭」本不應成為唯一價值,人類社會中,許多「非家」的僧侶、單身貴族、無婚共居者(如僧團與修會)等,他們其實是很幸福的。家,並非唯一獲得「幸福」的來源。
但是,正因為某些宗教人士強化了「幸福家庭」的單一價值,那就更是矛盾地證成了「同志非得要擁有婚姻權不可」!
既然「沒有婚姻,就沒有家庭!沒有家庭,就沒有幸福!」那麼,我國法律豈可讓一群人被擋在「幸福」門外呢?
因此反同、恐同者依其自身的「幸福」邏輯,不但不應當阻擋他人「追求幸福」的權利,還要懺悔自己曾經阻擋同婚的企圖與行動,儘速通過同婚法案,以彌補同志們長久以來「幸福受到剝奪」的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