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不怕火煉
臉書留言錄(之二五三)
釋昭慧
104.6.12
真金不怕火煉
昨晚忽然想起:在「消慈」風暴期間,某醫院「讓窮苦病人寫借據最後不還也不追討,只是燒掉」的說法甚囂塵上,而且博得多少掌聲與淚水啊!
然而作為一個長年督導部屬核銷款項的主管,當時我只是納悶:
1、為何不乾脆採取慈濟醫院的模式(在社會服務室部門,直接提供相關申請社會救助之諮詢,或經社工評估後,協助提供病人家屬以下相關的經濟補助:醫療費、交通費、喪葬費、急難救助;器材租借費、僱用看護費),卻還要讓他們簽下「借據」?(詳參:https://www.tzuchi.com.tw/a_f/f_tc/social_services/service/)
2、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7條,「營利事業之各項會計憑證,除應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會計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五年。」既然窮苦病人簽了借據,那就應該併同醫療費單據,提供會計部門核銷,且所有憑證(包括借據)都應保留至少五年,以供上級主管稽核,怎可將它燒掉?
3、燒了以後,將來如何面對稅捐稽徵機關的查核?
現在,任督二脈忽然打通了!啊!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慈濟醫院不會譁眾取寵以博取捐款,但是,直接補助而不立借據,不燒借據,坦然接受一切稽核,才不會讓任何人有「上下其手」的機會,這才是不怕火煉的「真金」啊!
(補充說明:我不是在懷疑該醫院的廉潔,而是懷疑該則陳述的真確性。該醫院的會計部門,會容許他們燒借據嗎?他們是怎麼面對醫療評鑑與主管機關稽核的呢?)
不信公義喚不回,不容青史盡成灰
感謝庭峻告知:蘋果日報已刊出了我的三點質疑。
記者真是神速!不過非常感恩這位記者(與編輯),他沒有說我是在與某人「冤冤相報」,在「互嗆」,在「槓上」,在「結下樑子」。
我寫這些內容的心情,不是為了揭發某人之惡,而是「不信公義喚不回,不容青史盡成灰」的良知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