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萬人齊解甲,更無一個是男兒!
臉書留言錄(之四二七)
106.5.19
剛才聽到一個消息:福嚴佛學院校友會將邀請大航比丘,於10月13日(星期五)演講,乍聞十分震驚!
自從中國大陸一群仇視導師思想的「批印」人士,無所不用其極地毀辱印順導師,意圖將他的著作思想「掃進歷史的垃圾堆」,我就看到大航比丘與這些人結為「一丘之貉」。
大航比丘從來就不是印順導師的學生,卻在大陸佛教界頂著導師「學生」的名義,又頂著「福嚴佛學院前院長」的帽子,用極其浮淺的淨土知識,對印順導師的思想加以肆意扭曲,這已引起了中國大陸廣大「尊印」法師與居士的強烈憤愾。
萬萬沒有料到,福嚴佛學院這幫深受印順導師法乳深恩的「校友」,竟然可以大剌剌邀請大航比丘到校友會上演講。據校友海青法師說,當她於會上提出公開質疑之時,校友會會長竟然還聲稱:
「在事情發生之前就已邀請了。」(事情,指本次排山倒海的「批印」事件)
請問,這是哪門子的理由?這種理由端得上檯面嗎?這可以成為理由嗎?主事者的倫理判斷,實在令人震驚!
假使主事者的父親被某人無情地加以鞭屍,作為人子的他,可以聲稱自己「事前已邀請對爸爸鞭屍的人前來演講,所以必須遵守諾言」嗎?當然不可以,倘若主事者這麼說,這麼做,他鐵定會被世人看成「麻木不仁」、「忝不知恥」、「認賊做父」、「狼狽為奸」的惡棍、鱉三與俗辣。
為了不被視作「麻木不仁」、「忝不知恥」、「認賊做父」、「狼狽為奸」的惡棍、鱉三與俗辣,他一定會把「父子之義」,看得比彼此之間的「諾言」更為重要。因為「諾言」基於彼此的信賴,如今對方向慈父鞭屍,信賴基礎業已蕩然,此時他只有一條路可走:嚴正抗議,並且宣告「諾言」無效。
這位人子也許可以賣弄佛法名詞而聲稱,「惡棍」、「鱉三」與「俗辣」的封號是假名,是虛妄分別,無須介懷,但請問:「諾言」、「邀請」與「演講」,不也是假名,是虛妄分別,而無須介懷嗎?為何對那位向父親鞭屍者的惡行毫不「介懷」,卻對自己「已邀鞭屍之人的諾言」耿耿於懷?
這位人子也許可以聲稱,他無須以「俗知俗見」,把這種事當作「不共戴天之仇」。但是,這位人子只要還有一念良知未泯,只要還有一念慚恥之心,就應該向對方發出嚴正抗議,要求對方道歉。
就解脫道而言,這絕非「俗知俗見」,而是解脫道的「道品」──是對善、惡、對、錯的倫理判斷,是「知時非時、知善不善」的「正念正知」,是「已生惡令斷,未生惡令不生」的人生功課。
就菩薩道而言,「制止別人為惡,以免傷及無辜」,這更是菩薩行人的義務。倘若用這種比「俗知俗見」更高的佛家標準,那麼,即便對方所鞭撻的,不是自己父親的屍體,也應該制其為惡!
綜上所述,即便是對鞭屍者有無限寬廣的慈悲心,也要為了「慈悲那個鞭屍惡人」的緣故,想方設法制止他肆意「鞭屍」,要求他為「鞭屍」惡行殷切懺悔。然而福嚴佛學院校友會,竟然可以用「已經邀請」為由,執意「繼續」邀請對恩師明目張膽地施以「鞭屍」的大航比丘。這不免讓我太、太、太、太、太震驚了!
最後,你們一定會反擊說:「讓他演講有啥關係?真理愈辯愈明!」
太好了!真理愈辯愈明!我會要求我的福嚴比丘尼學生們務必到場,向大航比丘展開公開辯論,當眾質問他如下幾個問題,然後展開一場「淨土與念佛的無諍之辯」:
你明明不是導師的學生,為什麼偽稱導師學生?
即便別人誤稱,你為什麼不是提出糾正,而是欣然接受?
你為什麼罵導師是「老糊塗」?他哪一點比你糊塗?
你若認為導師思想會斷人法身慧命,為什麼還要到導師創建的道場欣然就任院長?為了名?為了利?為了方便「打著紅旗反紅旗」,是嗎?
本文書寫至此,忽然想到花蕊夫人的亡國詩:
「君王城上豎降旗,妾在深宮哪得知;
十四萬人齊解甲,更無一個是男兒。」
倘若福嚴佛學院的主事者繼續保持緘默,繼續「解甲」下去,那麼,容我在此下一重言:
這必將是福嚴佛學院「亡國」的重大徵兆!
因為………………
十四萬人齊解甲,更無一個是男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