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論壇
一、舉辦時間:98年12月18日(星期五)
二、論壇地點: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臺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二段242號7樓)
三、主辦單位:內政部暨台灣宗教學會
四、計畫緣起:
(一)因應時代的演進及社會結構的轉變,各類專業立法已成為現代法治社會的必然趨勢,而宗教雖有其超脫世俗之神聖性,惟宗教發展仍與國家社會及人民生活息息相關,難以截然區隔。因此,如何在尊重宗教自由的前提下,兼顧國家社會整體發展,在法制上建立適用於宗教傳承及永續發展之宗教法律,當係現代社會極為重要之課題之一。
(二)現行我國宗教團體之發展大致上係依循民法、人民團體法及監督寺廟條例等法律。然監督寺廟條例係民國18年制定,因時空環境之變遷已不符現代社會所需,並有違宗教平等原則,且循民法或人民團體法規定成立之宗教團體,其型態亦多與宗教固有傳承或組織運作有所扞格,在實務上經常發生適用疑義或困擾,不利於宗教團體之發展。
(三)政府為健全宗教發展環境,並解決長期以來實務所發生之諸多問題,於97年提出以尊重宗教自由及維護宗教平等為基礎,並採低度規範的「宗教團體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由於受基本權規定保障的人民生活領域,國家理應積極予以確保,故國家制定之法律,倘於人民的宗教生活領域產生有利之影響,應是符合憲法精神的。惟憲法之保障宗教自由,特別強調「國家中立原則」或所謂的「政教分離原則」,故國家立法介入宗教領域,是否牴觸或侵犯此類原則,仍有討論空間。
(四)為能釐清憲法有關宗教自由範疇之指涉,賡續探討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之關係,評估宗教立法之前提、原則、可行性或必要性,進而建立適用於我國之宗教法制制度,實有廣邀宗教領袖、法政界代表、學者或專家就此議題進行座談之必要。爰擬舉辦聚焦於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議題之論壇,邀集學者專家及宗教團體代表等相關人士參與,俾能凝聚共識,促使我國宗教法制方向更臻明確。
五、邀請對象:
國內各大專校院相關學者專家、法政界代表、宗教領袖、相關機關及地方政府代表共同參與並進行對談,預計參加人數約200人。
六、論壇議題:
(一)主題一:「國家管制、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
所謂「宗教行政」應有之內涵為何?國家管制與宗教自由的界限如何釐定?宗教立法是否有其必要性?又如何確立宗教立法的原則與方向?
(二)主題二:「宗教團體法制之探討」
1.在不侵犯宗教自由的立法前提下,宗教團體法草案相關規定是否妥適?
2.宗教團體法草案有關組織、財產管理、會計申報,以及土地、稅捐優惠減免與研修機構等規定,是否符合相關實務需求?
3.宗教團體法草案有關宗教建築、寺廟附設納骨塔等規定,是否得以解決現行規定於宗教團體適用之侷限?
(三)主題三:「從社會公平觀點評析宗教團體法」
1.宗教團體法草案各項規定是否有獨厚宗教團體之情形?其優惠措施或相關規定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2.如何避免社福、環保或殯葬行業等特定團體於相關規定之疑慮,有效化解政府推動宗教法制工作之阻力?
議程表
12月 18 日(星期五)
|
時 間
|
主 題
|
9:00~9:30
|
報到時間
|
9:30~10:00
|
開幕式(長官及來賓致詞)
|
10:00~10:20
|
茶點時間
|
10:20~12:00
|
主題一:國家管制、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
主持人:曾華松 大法官
引言人:李建忠法官、林 端教授、郭承天教授、張家麟教授
|
12:00~13:20
|
午餐休息
|
13:20~15:00
|
主題二:宗教團體法制之探討
主持人:陳新民 大法官
引言人:林本炫教授、陳惠馨教授、曾紀鴻牧師、黃麗馨司長
|
15:00~15:20
|
茶點時間
|
15:20~17:00
|
主題三:從社會公平觀點評析宗教團體法
主持人:黃麗馨 司長
引言人:李惠宗教授、林江亮教授、張永明教授、釋昭慧教授、
黃淑冠科長
|
17:00~17:30
|
閉幕式
|
主持人、引言人名冊
大會致詞
內政部民政司黃麗馨司長
洪山川總主教(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主席)
淨心長老(世界佛教華僧會會長)
會議主持人(依姓氏筆劃排序)
陳新民大法官(大法官)
曾華松大法官(大法官)
黃麗馨司長(內政部民政司司長)
會議引言人(依姓氏筆劃排序)
李建忠法官(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林本炫教授(聯合大學經濟與社會研究所副教授)
林江亮教授(中原大學會計學系副教授)
林 端教授(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兼學務分處主任)
張永明教授(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
張家麟教授(真理大學宗教文化與組織管理學系教授)
郭承天教授(政治大學政治系教授兼主任)
陳惠馨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曾纪鴻牧師(台北衛理公會恩友堂牧師)
黃麗馨司長(內政部民政司司長)
黃淑冠科長(內政部民政司宗教科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