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祇是「不可執著」——渲染神秘經驗的心性陷阱與社會潛憂
釋昭慧
看了謝市長夫人游芳枝女士的回應文,筆者甚覺欣慰的是,在最重要的兩點上,我們的意見是一致的:
一、游女士與筆者同樣承認「神蹟」或「神通」並非「全屬欺誑」。這一點,筆者於〈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一文之中,述之甚詳。
二、游女士的大作,終於比較清楚地呈現了謝市長伉儷面對法庭與媒體時的完整說法,特別是強調「不應執著見到分身與否」的宣告。事實上,媒體斷章取義摘述謝市長伉儷的談話,讓讀者誤以為兩位身為公眾人物,對怪力亂神加以推波助瀾,這種誤解,對兩位業已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事實上,游女士所例舉的個案,也正好印證了「神通(或神蹟)不敵業力」之至理。如游女士大弟於夢中預知游女士姊姊的大兒子林君會因車禍而喪生,但卻完全無法挽救此一厄運;孫氏兄弟於震災中因夢境而獲救,但卻無法在震災之前,因夢境而提前離開東星大樓之現場。而這些預知能力,在各宗教都有部分人士可以提出「見證」,但各宗教是否會認同這就是游女士所詮釋的,「人人心中的本體或真如、本心」?那就另當別論了。最少佛陀就不曾作如是「形上」的奧妙之說,只歸諸宿業熏發之幻境,或是心力之鍛煉(定增上學)而已。
筆者身在宗教界,聽多也見多了各種神奇之談,對神秘經驗是見怪不怪的,但從不熱衷於舉事例以證明之。要知道,努力述說種種神奇,然後告知好奇的世人「不執著、不追求、不排斥」,或是一方面玄談「性相不二」,主張「不應執著於文字」,另一方面又用文字來作種種神蹟的談述,這種態度是很曖昧的。這就像是明知小孩會有好奇心,卻不避諱地談論種種「靈異」,在它引了小孩的好奇心之後,又訓誡他們「不宜觀聽」一般,是不太合情理的。佛教也與孔子一樣主張「不語怪力亂神」,但原因不在於它沒有,而在於談論它「沒有好處」。
學佛修道,目的不在神蹟與神通,更不在本尊與分身,而在於智證「緣起無我」以斷煩惱、得解脫,或是憫眾生苦、發菩提心;佛陀化世,重在開示悟入「緣起無我」之知見,而不會動不動示現神通。此點,我們只要閱讀原始佛典,立即一目了然。在他滅度之後,經典的結集者容或會將「示現神通」的部分加以放大特寫,但絕不會本末倒置。證諸游女士所引的《維摩詰經》與《法華經》,都以佛陀平實述說「諸法實相」而取勝,並非以「神通示現」為重點。至於參加宗教法會、齋僧超渡、持咒唸經,也不是如游女士所說的,以「相信有神力」為前提,而是以「相信因果律」為前提——相信只要聞法、布施、複習經教、專注意念,相對地必然會產生或淺或深的慧悟與福緣。
佛陀明令僧尼不可展示神通之類的「過人法」,如果虛誑而說過人之法,甚至要被逐出僧團。不祇如此,佛對一般人說法,也依於常人都可體會得到的切身經驗(而非特殊的神秘經驗),平實講述生命的種種苦迫與局限、苦迫與局限之所以產生的關鍵性原因、超越苦迫與局限的圓滿境地,以及超越苦迫與局限以達到此圓滿境地的方法與步驟,此即所謂「苦、集、滅、道」的四種真理。他從不曾鼓勵人們追求神蹟與神通。這不祇是在破除「執著」,也有心理因素與社會因素的考量。
神蹟與神通,最易吸引信徒的瘋狂崇拜,信眾眼見耳聞,知道某人有這種超乎常情的特異功能,往往會錯以為對方是「聖者」、是「救主」,很自然地產生對他的依賴與託付。在這情況之下,特異功能人士的品格往往被過份高估。殊不知,特異功能與世間的工巧技藝同屬「非善非惡」的中性之法。有了神秘經驗,並不表示該人就已成聖成賢;相反地,有了某種神秘經驗,又因特異功能而招致「眾星拱月」的滋味,往往令煩惱未斷的凡夫,更加耽著於名利權位,甚至以不當手段來蠱惑群眾、動員群眾。
筆者讀史,見到太多古往今來因炫耀神力而招惹無邊禍殃的事例,也近身觀察,看到太多有神秘經驗卻素行不良,或是自身無心誇耀,卻因不慎「露了一手」,而招感來無邊紛擾的個案。
「寧教老僧墮地獄,不將佛法做人情」,這是一份對真理的信念與堅持,此所以筆者會以拙文提出一些不表茍同的看法。然而對於謝市長與夫人的清白人格,筆者並無絲毫懷疑。也因為如此,在謝市長多年前因宋七力案而飽受圍勦抨擊之時,筆者是明確表態支持謝市長的。因為,較諸其他為了「政治利益」而穿梭宗教之門的政治人物而言,謝市長與夫人對宋七力篤信不疑,事發之後也不會亟於與宋七力撇清關係,這透顯出謝市長賢伉儷堅定的宗教情操,業已逾越了政治利害的考量,就此而言,筆者認為是極其難能可貴的。
——刊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編按:由於本刊主編未徵得游芳枝女士之同意,不方便轉載其大作〈不執著、不追求、不排斥----回應昭慧法師對「神蹟」之質疑〉,敬請讀者直接點擊至自由電子新聞網瀏覽之。
--------------------------------------------------------------------------------
迴響 各說各話--因為我們都在「道」中
葉海煙(東吳大學哲學系主任)
本文作者葉海煙教授(91.2.23蒞院留影)
民主社會的主要特色大概就在於它 容忍人人各說各話,各行其是。但在所謂「真理」面前,我們卻有一個共同的希望:「殊途而同歸,百慮而一致。」由此一觀點,來看昭慧法師和游芳枝女士對「分身」的不同解讀(自由廣場,十二月十四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十二月十七日「不執著、不追求、不排斥」),以及對所謂「神蹟」、「神力」或「超能力」的不同體會,基本上反映出台灣社會對各種宗教或「準宗教」的包容力實在不小,而又能容忍彼此從個人經驗來看待超乎理性思考的世界─其真實性到底如何,理當沒有一套標準答案。雖然解讀看個人,詮釋由人心,但 相互之間仍然有可能開出一坦坦中道,而不至於各持己見,相互攻訐。如此看來,這一番小小筆戰,便將可以是一次民主的示範。
當然,昭慧法師秉持的是「正信佛教」,他由「緣起法」入解脫之門,並一貫堅持佛教倫理與當代正義二合一的批判性立場,其間歷經千辛萬苦的心路歷程與思維辨解的詮釋之途,國內與教內知之者往往喝采有加,而游女士坦然承認自己的宗教觀點,並不避談「宋七力」現象對她的真正意涵,如此勇於挺身而出,為台灣「新興宗教」力進一言,也充分顯示台灣對宗教信仰的有容乃大,而在政治與宗教之間劃下一道可以合理分別的界限,其實自有其正面的作用。
只是游女士文中一再提及的「本體」,似乎和佛陀 本懷的佛性、真如(如如本性,即心即佛)之間仍有一大段的距離。其實,在當代談「本體」者,大多是哲學中人,特別是被歸入「當代新儒家」的熊十力便大倡「體用不二」(本體及其作用本就不即不離),影響甚大。傳說宋七力十分尊崇熊十力,故以「七力」自謂,特表謙遜之德。如果傳說屬實,那麼游女士的「本體」大體仍是吾人自然本性,仍然屬於中國「大易哲學」(易經以乾坤為大有,吾人本性乃在此一大有之中發體顯用)的傳統,而不能和熊十力亟欲劃清界限的佛法(特別是唯識法相宗的真如本識─菴摩羅識) 混為一談。何況就個人(或個體)立場談本體,除非有非凡定慧與解脫道的修持或加持,否則很容易流為個人化之宗教性解讀─此雖不必然落入虛妄幻相之中,但在宗教信仰見仁見智的前提之下,運用哲學思維將「理」作「真」,以「心」為「性」,或竟編「相」成「法」,其間詮釋過程之百折千繞,又豈是一些徒具「天限」或其他神通之力者能全然窺知?
或許,暫時放下個人特殊之經驗,並善於擺脫「見佛是佛」的主觀判斷,以及其他因「主體」、「個體」或「實體」之思維(雖不一定是成見)所引生的囿限與誘引,而重回經典、重回修持,重回老老實實修行的正信正解正知見的道路,我們便應該可以理解今日台灣社會縱容邪佞之徒假借宗教與信仰之名作威作福,騙財騙色,其中緣由其實不外乎人心之開悟與否,以及人性之拉拔向上與否。
原來,我們都在道中(on-the-way),誰都不能說他已超乎凡人,或已脫然逸於六合之外,如果他色身仍在,意識尚清晰能辨真假的話。哲學家說哲學永遠是一「未完成式」,宗教又何嘗不是?終點並不在他鄉,而理想卻自在我心。
——刊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