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慧法師

 

   

瑜 伽 禪 觀

釋昭慧

大乘瑜伽師的歷史貢獻

         瑜伽禪觀,是產生唯識學極為重要的因素,所以唯識學派也稱為瑜伽行派(Yogacara)。唯識學派的興起,與西北印瑜伽師的禪觀經驗,有非常密切的關係。禪修時,定中所緣影像與現實狀況不符的經驗,使他們容易產生「唯識無境」的想法。

         西元四世紀,罽賓的瑜伽師,緊隨經部譬喻師而獨立發展。他們本著瑜伽師的修證,綜合說一切有與經部的理論,應時機而直通大乘。印順導師指出:這一學系的開展,繼承經部的過未無體說,細心持種說,境界不實說,而導入「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對於佛教思想,有卓越的貢獻。15

真實作意:境識雙泯

         與聲聞部派、中觀大乘一樣,瑜伽行派的禪觀,一樣是以泯絕能所的「無分別智證真如」為其目標的。彌勒的《辯中邊論頌》云:

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由識有得性,亦成無所得;故知二:有得、無得性平等。16

         一切現象界,都是虛妄識所現的,「識」,是現象界的終極真實。既然識是境相產生的依憑,則顯然「境」無真實相可得。有了這層體會之後,進一步可再行思維:,既然境無所得——境是虛妄不實的,那識又如何生起呢?因為識以「了別」為其功能,識之所以為識,正是因為它認知外境,而顯其存在的。如果境是不存在的,那識的「了別」功能又到底存在於哪裡?倘若了別功能不存在,識的存在意義也就沒有了。所以說「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然則這豈不是「由識有得性,亦成無所得」嗎——以識之有所得(終極實在)來證明境的無所得,不料這樣一來,反而因境無所得而達成了「識無所得」的結論。所以,有得也好,無得也好,它們都是互為依持的存在,易言之,都具有「虛妄」的特性。

         唯識學的修行,最後要達到的目標是境、識雙泯(二取空),亦即須放下能識、所識、能取、所取的對立,這樣才能夠以無分別智契入離言自性。雖然唯識論理在時證成「一切唯識所現」時,因「假必依實」論而有點拖泥帶水,可是真正要進入勝義觀照階段時,它還是不斷地作內在的超越。

          當然,方法是比較迂迴了一些,它不像中觀者,直下就著法法當體以契入其無自性空,而是帶引行人逐步放下:先放下對境的執著,其次放下對識的執著,再進一步,「現前立少物,猶非唯識性」,連「識與境都不可得」這樣的念頭也一併放下,如此才能夠真正地證唯識性(圓成實性),從凡入聖而得轉依。所以,在論理方面,唯識學「假必依實」的理論,使得它仍然隱藏著「離言自性」的自性見,,可是在步入禪觀階段,它依然是有階次地斷除著自性見,而且做到「絕無取著」的程度。

勝解作意:唯識無境

          但以上所述,還是依勝義觀照(即「真實作意」)之內容而作分析;另一方面,大乘瑜伽師在「勝解作意」(假想觀)方面的禪觀,卻已有逐漸朝向「唯識無境」解釋的趨向了。

          勝解作意所行影像的探索,應是經過一段相當長時間的醞釀期。此可以從《般舟三昧經》再作探討。

         雖然《般舟三昧經》是初期大乘經典,起源甚早,但它卻是依禪觀經驗以談述「境相無實」的先聲。

         前第參章「參考資料」之中,業已順為提及「般舟三昧」之修法與內容,茲不詳述。由於《般舟三昧經》畢竟是初期大乘經,對「性空」之體悟較切,所以雖然行者透過禪觀而諸佛現前,但卻立刻反省到:

         佛從何所來?我為到何所?自念:佛無所從來,我亦無所至。自念:欲處、色處、無色處,是三處意所作爾。我所念即見:心作佛,心自見;心是佛,心佛,心是我身,心見佛。17

          行者自我回顧:佛並沒有從他方來,我也沒有到佛國淨土去拜見他!那麼,到底眼前現起的佛陀影像是什麼?是不是真實的?如果說佛沒有來,我也沒去,而佛像會現前,這可見得是定中意識所生影像(意所作爾)。這時行者已思維到「我所念即見」、「是心作佛,是心是佛」的道理了。

          有了這樣的體會,瑜伽行者可進一步思維:所見影像是否真實?。利根上智者,可以當下見其同樣不脫「緣起性空」的法則——這一切(包括定中影像之佛與見此影像之心),都是虛妄不實的因緣生法;可是稍一不慎,就會滯留在「心即是佛」的唯心層次了。

          勝解作意,在聲聞禪法中,以不淨觀、慈心觀、八解脫、八勝處等為主,至大乘即改以念佛觀為主。這是禪觀內容的變化,但原理卻是一樣的:先以有助於「對治惑障」或「順向正理」的目標為所緣,當修觀過程中,所緣境分明現前時,可以對治個人特別深重的煩惱(如欲貪等),最好是進而觀照所緣境的無常、無我,透視其境相非實,以進一步超越對定中影像的執著心。

          境相非實的禪觀思想,直接影響到了唯識學派的誕生。《解深密經》時代,就出現了唯識學中非常重要的一段經教,彌勒菩薩與釋迦佛之間的一番對話:

         慈氏菩薩復白佛言:「世尊,諸毘缽舍那三摩地所行影像,彼與此心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當言無異。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識故。善男子!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18

       「世尊,若諸有情自性而住,緣色等心所行影像,彼與此心亦無異耶?」「善男子,亦無有異。而諸愚夫由顛倒覺,於諸影像不能如實知唯是識,作顛倒解。」19

         彌勒菩薩問佛:有關「毘缽舍那三摩地所行影像」,亦即禪觀修習之中以定心逼現的定中影像,它與心到底是同是異?若說是同,那豈不是心自見心了嗎?那就違反了本宗「指不自指,刀不自割」的理論。若說影像與心有異,那它又是來自何所?佛回答道:「當言無異。」原因是:「由彼影像唯是識故」,定中影像是定中意識所呈現出來的,不是外境之相,所以當然就只是心相。

由定心位到散心位

       「善男子!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引文至此為止,都是在談毘缽舍那三摩地所行影像,也就是禪觀影像的本質問題。但沒想到:接下來的引文,就進一步將結論從定心位推到散心位。

       「若諸有情自性而住」,「自性而住」,是指有情各依「三界、五趣、四生、九有」的自類而住。那豈不就包括了散心位嗎?散心位的「緣色等心所行影像」,亦即心識所緣的色、聲、香、味、觸、法,是否也是唯識所現的呢?佛回答說:「亦無有異。」因為同樣都是識所緣的境相;而凡是識所緣者,就必然為識所現境。這一經教,是「境相非實」說的一大跨越。它已不是在談境與識相互對待,由「有所得」而入「無所得」的勝義空性,而是在探究依他起的勝義有法,直指其為「識所變現」了。

         這是一個極其大步的跨越!由禪觀心得而達成「認識論」上「唯識無境」的結論。

         吾人不免要生起極大的困惑:但既然如此,為什麼一般人卻不感覺這是「唯識所現」呢?為什麼我們總是覺得:境相是那麼真實的呈現在眼前呢?原來那是因為:「諸愚夫由顛倒覺,於諸影像,不能如實知唯是識。」

         顛倒的知覺,那不就是「無明」嗎?無明相應的凡夫,總是無法擺脫顛倒知覺,那也就當然無法洞徹「遍計執性」的迷障,而見到「相無自性」的本質,所以才會無法明瞭定中和散心所緣的影像,其實相究屬如何。但那「不可知」的一定會是「識」嗎?光是「顛倒覺」,未必推得出這樣的答案吧!我們或許只能說:這是由於瑜伽師在禪觀境界中,心有大堪能性,甚至能轉化境相,於是對「心能轉境」有了強大的信念,由此而類推到散心位上,達成了同樣的結論。

定中影像:因緣生法

 
         這是《解深密經》中的重要教證,很明顯地點出了「禪修者體會中的唯識」。當然,事情不會無可疑惑。先不要談散心位的境相了,我們來思考定心位境相的本質吧!

         吾人或可承認,定中意識所現起的境相非真,它是行者用定心所逼現的影像(即便是般舟三昧成就時,佛可以到來,說話,答問,摩行者頂,這都不足以證明其為「真實境相」)。但境相非真,這難道就足以達成「唯識無境」的結論嗎?若此影像以識為其本質,那麼,未入定境的人也有心識,為什麼就無法看到這樣的影像?還有,同是入定,但也只有修念佛觀成就者,才可現起清晰的佛像;若修其他觀門的人,雖有心識,只以修習時的所緣不同,也依然不見佛之影像。然則將影像之出現,歸因於「唯識所現」,是否已忽略了「有識未必就現」的事實了呢?是否已不自覺陷入了「識為終極真實」的自性見,而讓單純的一樁禪修中的認識活動,被嵌進了本體論的範疇?

         顯然定中所現影像是「無識必然不現,可是有識未必就現」的因緣生法。識,只是影像現前的必要條件,卻不是唯一條件。定中影像現前,要由眾緣成就,而不可化約為「識現」的單一因素。這些「眾緣」,包括了修觀行者對禪觀的加功用行,行者對所修觀境的簡擇(是佛相而非不淨相等之簡擇),也包括了明師指導、善士提攜、道場護持、社會環境允許個人放下一切專心修行……種種的配合因素。這些因緣,只要一項不具足,都有可能致令行者無法於定中現起預期修觀的影像相。

          然則,與其說那是「識所緣而唯識所現」的,還不如推出「眾緣成就,無自性空」的結論,豈不更周延地呈現著定中影像的本質!但這一步推向「唯識所現」,就一路滑向「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思考模式之中,為唯識學的理論,建構了禪者十足自信的教證與理證了。

認識論→生命論→宇宙論

          此外,定境中「唯識無境」之體會,縱使真確,但是否可以類推到散心位中呢?這又是一大問題。因為定心位與散心位還是有所不同的。定中影像,隨著禪者的主觀意願而現起或消逝;一旦行者從定境出來,這影像也就不見了。但散心位卻不同。在散心位之所見,可是不能隨主觀意願而出現或消失的。縱使眼前看到了某甲,等一下沒見到他,也並不表示某甲就從此消失了;心裡沒想到他,也不表示他就不存在了。這中間,定心所見與散心所見,似乎還有很大的落差,所以理論也就無法硬是等同類推,而須更加強理論,來填補這份落差了。也因此,唯識學者在談述「唯識無境」的時候,雖然將禪觀經驗當作「唯識無境」最堅固的教證,但是另外一方面,它也就開始探尋定中意識以外之「心」的性格了。

         如上所述,不可能因為現在心裡沒有想到某甲,眼睛沒有看到某甲,某甲這個人就平白無故地從地球上消失。倘若這樣,怎麼還能夠說此某甲是「唯識所現」的呢?於是,為了建構「散心位上所見也是唯識所現」的理論,瑜伽學者不但在「瑜伽禪觀」的基礎認識上,結合了「情緒分別」、「業力分別」、「依緣分別」之原理,而形構了認識論上的唯識學,也開始從生命論以探討心的本質——「細心相續、種習熏生」的唯識學。認識論往上探索到生命論,這就是印順導師所分析的:「約轉識能所成唯識」與「約本識因果成唯識」20之雙軌。它們原是分頭進行探索的論題,卻在將瑜伽禪觀的結論擴推到散心位時,因理論的需要而被結合起來了。從這以後,唯識學跨出了生命論與認識論的範疇,正式探向宇宙論,追究根身所依之器界,認定它亦是源自阿賴耶識種子之所變現(眾生賴耶種子共變),故亦「唯識無境」。

          散心位上如何證成「唯識無境」?這不是用「諸愚夫由顛倒覺,於諸影像,不能如實知唯是識」就能解釋的。吾人焉知「非顛倒覺」時就能確認是「唯識無境」呢?要知道:吾人心識,依於根身,緣於器界,產生種種業行的造作,又熏回來成為業的潛伏功能——姑名之為「種子」;此一心識與業的潛伏功能還是會待眾緣而現前(唯識學名為「從阿賴耶識種子生起現行」)。

         於是,包括了轉識、根身與器界,這有的是由眾生各自的業力所感(唯識學名之為「種子生現行」),有的則是共業所感(唯識學名之為「阿賴耶識共變」)。經由吾人心識對善法或淨法的修習,亦可相對改造根身、境遇;經由眾人共同的善、淨業之增上力,也可使器界改觀。 這樣的原理,原是探討到「心為主導性」的業感緣起,所可達成的共識,是上接根本佛法而「約本識因果成唯識」的生命論——彼此不同的只是:根本佛法但以心為根身與器界所形成的動力因,唯識學則擴而為質料因,將生命論擴大到宇宙論的層次了。但無論如何,這絕非「約轉識能所成唯識」的思考脈絡,不可能直接了當地以禪觀經驗擴散到散心體驗,就達成根身、器界唯識所現的結論。

         定中意識是轉識之一,與阿賴 耶識畢竟不是同一層次的心識,它只是「隨阿賴耶識俱轉」。換言之,阿賴耶識是更深層的生命中樞,而定中意識和散位意識,則屬次一層級的生命表現,但是唯識學者終於把它們編串在一起了。

         如前所述,一般對於「唯識無境」學說的質疑是:散心位中所見,並不隨主觀意識而生成或消失。例如:,認為在散心位,縱使現在沒看到桌子,心裡沒想到桌子,但桌子還是客觀存在。對於這樣的質疑,唯識學者的回答是:它還是唯識所現的。因為這個桌子的現前,雖然有待眾緣形成,而非主觀的第六識單獨變現出來的,但是這些因緣,無論是親因緣還是增上緣,無一不是以心為主導性:木匠製作之動力因是心,桌子的材料——木頭源自於人的栽種,砍伐、割裁,運送等等,這些分工,也無一不是人心動力所灌注的成果。即便是木頭這個質料因,其樹木之生成,也還是眾生阿賴耶識種子之所共變的呢!

         又如:某甲今生的報體,是某甲的識變現的,但這不是指現在的心一想,就立刻變現出今生如此或如彼的報身。某甲現在的心念現行之後,立刻熏成種子;其潛伏之種子一旦眾緣成就,當然會於未來某時現行。但是眼前的異熟果報,卻還是源於過去的業行。這是生命論上的唯識論。同樣的,吾人當前共處的環境,也是吾人共同的心念與業增上力所造成的;在唯識學,會把它名為「阿賴耶識種子共變」。共願與共業的強度與內容,就可能相對地決定了人文景觀乃至自然景觀的風貌。

         因此,當唯識學想將定中影像唯識所現的原理,推到散心位上之時,不能忘卻的是「阿賴耶識種現熏生」的原理。倘若忘卻了這重要的一環,恐將維持在認識論的層次,圍繞著「現象與物自身」在打轉,徒然不斷辯證著「不可知」也無從檢驗的境相。話說回來,,前面所談的阿賴耶識種現熏生原理,是業感緣起的範疇,是「約本識因果成唯識」的問題;,而唯識無境,則是「約轉識能所成唯識」的問題。,,這兩個不同的論議範疇,竟被巧妙結合起來,這中間,倘若沒有禪師們瑜伽禪觀所產生的信念大力促成之,也是不可能的!這兩軌的結合,除了來自瑜伽禪觀的體會之外,也與佛法所述「無明」和「覺智」有大關聯。佛法談無明,肯定了眾生的認知有一種根本的缺陷,這根本的缺陷,也就是我見、我愛、我慢、我癡恆共相應,,亦即:眾生以自我為中心,向外輻射,產生了許多對於人、事、物的認知偏差、情意扭曲與處理過失;而無明相應的心,恆常主導著眾生的生死流轉,必待無明滅,則愛、取之業行滅,而覺智生,這才能達於涅槃還滅的境界。

        因此,佛法的認識論,不純然地粹只是純哲學上的思考、辯證,它既是認識論的範疇,又是生命論的範疇,二者原就是一體的呈現。在凡夫,此一體為「無明」;在聖者,此一體即「菩提」。

歷史圖像,生機展現

          從這裡吾人可以知道:,唯識學把這麼多散在部派各個範疇的論題銜接起來,成為自成完整體系的學說,自始至終,它有內在非常清楚的,源自根本佛法的理念,而不是隨隨便便胡亂抓來,勉為其難拼湊出來的一個大拼盤。所以逆推過來,吾人只要把上述幾大脈絡的思想銜接起來,這個在文獻上業已模糊了的歷史圖像,就可非常清晰而富有生機地展現在我們的眼前。

         總之,從原始佛教到部派佛教,談到的無論是生命論還是認識論,是有情根身的正報還是器界的依報,都還只是傾向於以心為主導性,亦即以心為動力因,而有關色法的部分,它是不輕易地以心法作為質料因的。因此,就現象而言,吾人永不知其「物自身」之本質為何。

         然而待到瑜伽禪觀的因素加入之後,瑜伽師的經驗訴諸經典,論師們也就大膽地再跨一步,將「心識」作為「物自身」的本質,一切「現象」的動力因與質料因了。這是一個很大膽的跨越。也因此,直到後來,唯識根本論典的《攝大乘論》之中,在辯證「三種雜染、世出世清淨非賴耶不成」時,還可以用大量的《阿含經》教證與豐富精彩的理證,作為成立「阿賴耶識」理論依據,論理綿綿密密,雄辯滔滔。但是到了要證實「唯識無境」的時候,《攝大乘論》就無法援引大小乘共許的《阿含經》,而是改採大乘經(《華嚴經》、《解深密經》)21以為教證了。以彼此不共許之經典以為教證,這又如何說服聲聞部派,與他們產生共識呢?不但教證不夠普遍性,即連理證,也不如證成「阿賴耶識」那樣的強而有力,大部分的論證,還是就著業力分別、依緣分別與瑜伽禪觀的主題而加以發揮的。例如:就在援引上述兩則大乘經證之後,《攝大乘論》作了如下理證的分析:即由此教,理亦顯現。所以者何?於定心中隨所觀見諸青瘀等所知影像,一切無別青瘀等事,但見自心。由此道理,菩薩於其一切識中,應可比知皆唯有識,無有境界。又於如是青瘀等中,非憶持識見所緣境現前住故;聞思所成二憶持識,亦以過去為所緣故,所現影像得成唯識。由此比量,菩薩雖未得真智覺,於唯識中應可比知。22

  此中以不淨觀所見的「青瘀等所知影像」為例,說明了定中影像只是自心所現。不但是當前修觀的憶持識觀見現所緣境,還有聞思所成的憶持識,也會就著過去所學不淨觀的教法,而對「青瘀等所知影像」有所認知。顯然,唯識無境,這是要靠修觀經驗而進一步「比知」(推理得知)的。

「成就四智」之理論檢驗

          我們再來看一段最重要的「唯識無境」之理證:

諸義現前分明顯示而非是有,云何可見?如世尊言:若諸菩薩成就四法,能隨悟入一切唯識都無有義。一者、成就相違識相智,如餓鬼旁生及諸天人,同於一事,見彼所識有差別故。二者、成就無所緣識現可得智,如過去、未來、夢、影緣中有所得故。三者、成就應離功用無顛倒智,如有義中能緣義識應無顛倒,不由功用知真實故。四者、成就三種勝智隨轉妙智,何等為三?一、得心自在一切菩薩,得靜慮者,隨勝解力諸義顯現。二、得奢摩他修法觀者,才作意時諸義顯現。三、已得無分別智者無分別智現在前時,一切諸義皆不顯現。由此所說三種勝智隨轉妙智,及前所說三種因緣,諸義無義道理成就。23

          茲就此中四法以檢驗之:

          第一「成就相違識相智」,其實不過是「業力分別」的原理,如前已述,它只可達成「現象隨業而轉,物自身則不可知」的不可知論,但不足以達成「唯識無境」之論。

          第二「成就無所緣識現可得智」,那也只是在探討「雖無真實所緣,識卻依然可以現起」的道理,這在聲聞部派中,早就有「緣無」的思想出現了,也算不得是「菩薩成就」的特義24。但識可以「緣無」,並不必然可以推出「唯識無境」的結論,那只可拿來證明識的功能,而不足以證明境的本質。到底是否可以「緣無」,諸學派看法不一。一、有部認為:所緣境必然是有,不可能緣到「無」法。二、經部認為:可以緣於「無」境。三、依空宗的看法,應是:有所緣,但所緣非實,緣生如幻。四、唯識學派:應有所緣,但所緣只是唯識所現,所以境相存在與否,不是所緣 成就的要件。所以「成就無所緣識現可得智」還未必就能證明唯識無境呢!

         第三「成就應離功用無顛倒智」:假使吾人所認識的竟然同解脫的聖者一樣,那豈不是不須加功用行,就可以有無顛倒之智慧,體證到的都是諸法實相了?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吾人所認識的都是虛妄的,都不出「遍計執」的範疇,吾人仍是生死凡夫,要具足無顛倒智,有待用功;只有聖者才能以無顛倒智體證實相。所以論主逆推之後作出結論:必須承認吾人所認識的境相非真。

         問題在於:境相非真,並不能直接推出「其質料因為識」之結論。而凡夫所認識之不如實境相,即便勉強說是唯識所現,但也無法進一步證成「聖者所認識之諸法實相亦唯識變現」的結論呢!部派與中觀學者都可以共許「吾人仍是生死凡夫,要具足無顛倒智,有待用功;只有聖者才能以無顛倒智體證實相」之事實,但何以他們卻未達成「唯識無境」之結論?可見得此一論據並不必然可以證成「唯識」。

          第四「成就三種勝智隨轉妙智」,成就了這三種殊勝的智慧,就能隨心自在地轉起所緣境相:

           一、隨自在者智而轉:得心自在的菩薩和得靜慮的聲聞緣覺,隨其殊勝的義解,可以於定中現起影像,且影像隨心而自在變化。這就是勝解作意(假想觀),可透過習定以成就之。總之,修禪定時現起之影像(包括青瘀相、佛相等淨不淨相),是隨著心的勝解力而自在現起的。瑜伽行派即欲以此證成唯識:若外境是真實有的,為何可隨勝解力而自在變現?這是瑜珈襌觀中所所得到的結論,和《解深密經》中「分別瑜伽品」的教證、理證,是一脈相承的。

           二、隨觀察者智而轉:得「奢摩他」修法觀者,已是修四念處中之「法念處」,不祇在觀影像,也在修苦、空、無常、無我等共相。才作意時,此諸共相義便顯現出來。可見這些教法的義相,也都是由修法觀者的心識所現起的。

           三、隨無分別智而轉:得「無分別智」之菩薩,已到「能所雙泯」的見道位,那一剎那,已沒有能見智與所見如的對待。如果境界是真實的,為何在那時觀察不到境相之法?

以上三種勝智,皆與禪觀有關,所述皆是修持者的境界,禪觀心是如此的強大,可作假想觀、真實義觀乃至證得泯除能所之覺智。但是如前所述,縱算此諸觀智所緣確係唯心所現,又如何依此以推論到未作禪觀修持的凡夫身上,來證明其散心所見境界,亦是唯識所現?還有,得「無分別智」時能所雙泯,如果以此推論所觀境界非實,又為何不可以依理類推,而達成「能觀智亦非實」的結論呢?

  可見得:「若諸菩薩成就四法,能隨悟入一切唯識都無有義」,這樣的推論,理由還是不夠強固的。這一部分的落差,顯然是要由阿賴耶識理論來銜接了。

小結

         至此,吾人可以回顧本章所述,作一結論。在部派分流的諸多論議中,與唯識學理之成立有關聯者:

         一、細心相續:這是阿陀那識執受根身而結生相續之思想的萌芽。

         二、種習熏生:這已是「業滅過去果報不失」之業感緣起的活潑詮釋;瑜伽行派就是由「熏習之所依處」的討論,而帶出了細心相續之阿賴耶識。這是生命論的唯識學將「細心相續」與「種習熏生」之雙軌論義,作了第一階段的結合。

         三、境相非實:情緒分別、業力分別與依緣分別的理論,逐步朝向認識論上的唯識學邁進。

         四、瑜伽禪觀:這原亦是依轉識能所(定中意識及其所生影像)而構築的——認識論上的唯識學,可以不牽涉到阿賴耶識的深層結構——非關本識因果的問題。但為了證成散心位亦唯識所現,於是涉入了阿賴耶識種習熏生的本識因果論,這一來,就將認識論與生命論朝向唯識學,作了第二階段的結合。

         五、本識因果,原在說明生命之依持,如何可能跨越到宇宙論之層次,連器界境相也說成是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之現行法?這已是將阿賴耶識從「生命流轉還滅的中樞」跨越至「宇宙生成之質料因與動力因」了。這是細心、種習之論義與瑜伽禪觀之體會作了第三階段的結合之後,所跨越的一大步。

        唯識無境」的理論,就在這部派論議與瑜伽禪觀三階段的結合之中,完備地出現了;瑜伽行派終於脫離了聲聞部派,而成為與中觀學相互輝映的大乘重要學派。

——刊於八十九年四月《弘誓雙月刊》

  [15] 《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頁六三三~六三四。

  [16] 《辯中邊論頌》(大正三一‧四七七下)。

  [17] 《佛說般舟三昧經》(大正一三‧八九九中)。

  [18] 《解深密經》卷三(大正一六˙六九八上~中)。

  [19] 《解深密經》卷三(大正一六˙六九八中)。

  [20] 詳見印順導師《攝大乘論講記》,頁二○七~二二八。

  [21] 《攝大乘論》卷中:「此中教者,如《十地經》。薄伽梵說:『如是三界,皆唯有心。』又薄伽梵《解深密經》亦如是說。謂彼經中,慈氏菩薩問世尊言:『諸三摩地所行影像,彼與此心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佛告慈氏:『當言無異。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識故;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世尊!若三摩地所行影像,即與此心無有異者,云何此心還取此心?』『慈氏!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如質為緣還見本質,而謂我今見於影像,及謂離質別有所見影像顯現。此心亦爾,如是生時,相似有異所見影現。』」(大正三一‧一三八中)

  [22] 《攝大乘論》卷中(大正三一‧一三八中)。

  [23]   《攝大乘論》卷中(大正三一‧一三九上)。

  [24] 學派佛教對於認識對象的有無,有兩種見解。第一派如說一切有部等,說「所認識的必定是有」。第二派如經部師,以為認識到的對象,不必盡皆是有,可以有,也可以無。詳見印順導師,《性空學探源》(頁二○○~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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