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量、素質與成果
──「增一法」之類集目的(下)
《長阿含經》講學札記(五)
釋昭慧
107.10.5~6 昭慧法師於花蓮慈善寺講《長阿含經》。
臉書留言錄(之六一七)
107.9.30
【接續前文】
除此之外,筆者以為,「數量累計、素質提昇與成果核驗」,這是佛陀教法的重要特質。
佛陀說法時,用字遣詞的精準度很高,定義非常嚴謹,劃設的範疇也非常周延。因此,「五蘊」就是「五蘊」,非四非六;「六處」就是「六處」,非五非七,「七覺支」就是「七覺支」,非六非八。若要將佛法如實傳佈,就不能不依這些法數而如理作意,並依此諸「法」與「隨法」的法數而核實執行,以免得少為足,或是挂一漏萬,或是以偏概全,影響學法的效能,形成證悟的障礙。
而這也是《瑜伽師地論》所述,於正法作「如理思惟」的兩項要訣之一——「以算數行相,善巧方便算計諸法;……以稱量行相,依正道理觀察諸法功德過失。」(《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CBETA,T31, 419a)
有關「稱量行相」與「算數行相」的內涵及其要義,筆者業已闡述於拙著〈論《瑜伽師地論》之「如理思惟」——正思擇其自相、共相之要領與判準〉(《法印學報》第五期,2015年10月,頁1-26,admin/upload/file/faryin5-1.pdf),茲不贅引,在此要強調的是:
佛陀說法,旨在令有情「離苦得樂」,此「樂」依其層次,而有現法樂、後世樂與究竟解脫之樂。然而無論要達到哪一層次的效應,都必須逐步拉高學法者心理與言行的「素質」,這必須要在「數量」上,作精準的催化與檢核。此即「由量變而達質變」的操作原理:
一、精準的催化:「數量累計」與「素質提昇」
數量的累積,目的在催化並提昇素質,例如規定:一日禮佛五百拜,唸佛八千聲;一日坐五支香,經行三小時。之所以需要如此,原因有二:
1. 克服懈怠與放逸:讓行者依所訂數量以為日課,以免用種種理由製造懈怠與放逸的藉口。
2. 依量化功課,獲致質性成效:善習、善德或是惡習、惡癖,這都是在數量的累積中,留下來的生命遺痕。修道目的在培養良好的串習,矯治不良的習性,這兩者都必須依於紮紮實實的數量累積,而無法倖免或倖得。
二、精準的檢核:「數量核對」與「成果驗收」
進以言之,修證不能單憑當事人「自我感覺良好」,而必須作嚴格核驗。然則如何核驗?在佛陀的教學中,「數量上的核驗」,成了不可或缺的環節。例如:就「世間道清淨」的目標而言,如何知道自己已獲初禪?這必須嚴格檢核,看自己是否已獲「五禪支」——尋、伺、喜、樂、心一境性。依此類推,行者是否已證二禪、三禪、四禪,都必須十分嚴謹地檢核其行相與禪支。
就「出世道清淨」的目標而言,如何知道自己已獲初果?這必須嚴格檢核,看自己是否已「斷三結」——身見、戒取、疑。依此類推,行者是否已證二果、三果、四果,都不須別人加以印可,自己即可精細檢核,是否已具體地斷除「五下分結」、「五上分結」。
以上,無論是世間清淨還是出世清淨,這種「自知,自作證」的宣告,都必須建立在明確項目與明確數量的檢核之上,絕不能以「圓陀陀、光爍爍、明了了、活潑潑」之類形容詞,依稀彷彿地表述其意境。
然則,依增一法以類集法數之重要性,於此不言可喻。原來,這是「以算數行相思惟佛陀教法」的思擇路徑,它不但可落實到身心、言行之自我省察,甚至可以設定而為僧團規制(個人言行與行政管理)與聖證解脫的檢核項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