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卡有斬節」到「前科」
——媒體對義雄先生的霸凌,節節進逼!
臉書留言錄(之二四八)
釋昭慧
104.5.30
前些時日,看到李豔秋女士受到自由時報大量「物化女性」的言詞霸凌,為自己的尊嚴而奮力一搏,不禁大大叫好,因此第一時立即在臉書上深表贊歎。嗣後見到眾人陸續聲援,我也就不湊這個熱鬧了。回過頭來看林義雄先生,「在黃樹林裡的叉路上,選擇了較少人跡的一條」,遭到媒體霸凌而節節進逼時,仿若黃樹林裡落單遇難的行腳僧,這讓我忍不住「有話要說」!
中國時報的標題,聲稱小英主席「斥」林先生「卡有斬節」,林先生對極度不滿,11度要求中時記者離開記者會。媒體大都不以為然,認為他反應過度,可以有其他ABCD等等途徑而作處置,何必出此下策?
然而話說回來,「卡有斬節」,即指「要有分寸」。以蔡英文主席的行事風格,對於功在台灣民主的前輩,總會禮敬幾分,對林先生斷不會用如此不遜與輕藐的口吻,因此中時的標題本身,即已有造謠與分化之嫌,林先生當然有權利對這種標題表達他的不滿!
至於怎麼表達是最妥切的,我認為,該則新聞刊出的當下,林先生就已是媒體霸凌的受害者,所有那些ABCD等等途徑都是緩不濟急的。因此他用即刻而強烈的方式而作回應,談不上什麼「反應過當」。請問:全世界有人規定,受訪者必須接受採訪嗎?受訪者在受辱後拒絕受訪,其反應何「過當」之有?
中時不但不自省其下標題之用語不遜,反而還變本加厲,用「前科」二字來加碼羞辱林先生。「前科」,不就是指個人的刑事犯罪紀錄嗎?請問:林義雄先生犯了什麼刑事罪?
媒體在遭致反撲時,不能痛改前非,而竟運用媒體暴力,加碼霸凌受辱者,這與自由時報霸凌李豔秋,豈不是半斤八兩?
老實說,台灣媒體的許多標題與報導,才真的是沒有「斬節」到了極點,有的甚至業已涉及刑事罪責。還記得嗎?就在兩個月前,媒體廣為傳播各種誹謗慈濟的謠言(涉誹謗罪),廣為轉引婉君與名嘴羞辱宇宙大覺者與證嚴法師的下流文字(涉公然侮辱罪),整個「媒體公審」行為,足足長達一個半月,這才真的是不折不扣的累累「前科」吧!
而其後果就是:臺灣媒體聯手締造了「國人皆曰(慈濟)可殺」的創世奇蹟,視聽群眾受到媒體長期反覆洗腦之後,不知覺間產生了對慈濟人的莫名仇恨與強烈敵意,許多慈濟人在公開場合,業已受到民眾嚴重的騷擾與霸凌,只能回去與同參道友抱頭痛哭。「為善受辱」的悲慘下場,莫此為甚!
看到媒體對義雄先生節節進逼的言詞霸凌,不禁要問:難道義雄先生與諸民主前輩,用他們的性命與血淚,所拚博出來的台灣民主與媒體解禁,換來的,就是這些「必要之惡」,是嗎?
※相關報導參看《時報周刊》:林義雄罵退記者 10年前就有前科(中時電子報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