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釋昭慧著
編號:1006
出版日期:1999 年9 月初版
繁體中文 直排 單色印刷 精裝 專業書、教科書 25K 394頁
ISBN:9578550197
定價450元
【推薦文】
在本書中,先將「律學基本原理」相關文章整理出來,並以示範的方式,從此一基本原理引申出三個重要的應用議題,期讀者可以舉一反三,將律學之基本原理,貫串運用於任何毗尼研究的議題上;亦期有心持戒之比丘(尼),掌握制戒原理,而能將戒律生活實行於任何時代與社會環境中。作者一向認為:「居士不准讀律」之說,應是訛傳;正確而言,應是「居士不宜參加布薩等羯磨法」。是故即便是在家居士,亦可閱讀本書。
【章節摘要】
釋昭慧
本書共計十篇論文,其中闡述「律學基本原理」者計有六篇,主要在說明佛門憲法——「十大利益」之原理與運用方法,以及戒律與政治、法律之關係。
其餘四篇則分別剖論三個重要的應用議題:
一、現前僧伽場域的劃定——有關「攝僧界」的規範:這是僧伽「和合」與否的認證基礎,是「依波羅提木叉為師」以平等施行民主議事的大前提,沒有這第一步,吾人就無法認定:哪些是僧羯磨中有權利也有義務要出席的僧伽成員?從而無法確認出、缺席人數,也就無從分辨議事是否已如法地在和合眾中舉行。有了明確的場域(界),不但議事得以如法進行,而且「現前僧物」的平均分配(也就是「利和同均」理想的實現),才有執行的可能。
二、滅除諍事的程序法:這是僧伽共住共事出現諍議,而作危機處理時,不可或缺的程序正義;它的施行,可以達到「令僧和合安樂清淨」的實質效益。在這部分,由於文獻比對與實務經驗都有豐富的素材,所以筆者改寫了兩篇舊作,分別以不同的研究方法及寫作風格,闡述此一議題。
三、佛門女性的地位:有鑑於條文規範、文獻記載、歷史情境與現實狀況,都對比丘尼不利,引生種種的心理障礙與結構問題,這已構成男性與女性、僧團與個人的重大損失,又違背「眾生平等」的根本原理,忝為佛門女性(特別是比丘尼)的一員,自然無法緘默,故此列為筆者首要關切的議題。
最後,在篇首加撰「律學研究方法舉隅」,回顧自己學律研律的過程,以及所常運用的幾種律學研究方法,聊表對律學同道分享經驗的獻曝之忱。
本書重在戒律內涵之解析,而非版本之比對研究,所以除非各部律中有異說出現,足以影響本文之推論過程與結論內容,必須逐一列舉異說,否則凡內容大同者,會儘量依中國佛教熟悉《四分律》的傳統,引《四分律》文而為教證。
【精彩片段】
戒律學不外乎是將倫理學中之「護生」價值觀加以具體化的一門學問。
~摘自本書:〈毗尼研究方法舉隅〉
假使自以為「持戒」的人,呈現出來的是相反的人格特質,如:專制、自大、冷酷、自我中心強烈、無法設身處地為著想、階級尊卑觀念強烈,那他肯定是對戒律內容揣摩錯誤。
~摘自本書:〈毗尼研究方法舉隅〉
假使是透過比丘僧團議決的方式,或是透過「僧團只有一部僧受戒不如法、不如律」的研討方式來達成「不應建立比丘尼制度」的決定,那都是在下游的子法抵觸更高的母法(樹立「十種利益」的佛門憲法),而阻絕了女性修梵行的完整歷程。
~摘自本書:〈佛教與女性—解構佛門男性沙文主義〉
凡是與「法」不相應的思想與行為,必然會帶來若干生活上的困頓與心理上的陰影。如果迴避了「法」的抉擇,任令個人心性與社會體制的「無明」與「我慢」來主導佛教女性的前途,後果絕對不祇是女眾的深刻受害,即使是身為男眾的比丘,也毫無例外地受到自身「我慢」與「無明」的摧殘,而遠離「緣起無我」的智慧。因此,依於「法」而作制度面的抉擇,解構佛門中的男性沙文主義,這不祇有助於女性的心靈解放,必將也會是男性心智解脫的要件!
~摘自本書:〈佛教與女性—解構佛門男性沙文主義〉
【精彩篇章】
與南傳佛教會遇
釋昭慧
南傳國家,除了斯里蘭卡有極少數不被社會所重視的比丘尼之外,其他國家都只有剃光頭卻穿著粉紅色或白色修道服而不僧不俗的所謂「八戒女」;全球知名的緬甸帕奧禪師(Pha-Auk SayAdaw)則不忍女眾因戒法不具而受世人輕慢,仁慈地為出家女眾授予十戒,令其穿上咖啡色袈裟,以資區別,這些尼師通稱「十戒女」(緬語稱作Shia-Lei)。
類似帕奧禪師如此仁慈而平等對待女性的男性僧侶,想來不是沒有,但似乎還是少了一些。筆者印象深刻的是:八十四年間,有一次,台灣香光寺的傑出比丘尼見參法師,向筆者述說了一段她在泰國著名的阿姜查道場之所見所聞。當她看到那些八戒女從門口匍匐前進,向比丘行跪拜禮時,她說:
「我在她們身上,只看到了『卑微』兩個字!」
筆者以為:女性地位如此卑微的現象,如果能讓那些比丘視若無睹,那麼,只有兩種可能:第一、他們或許是受到文化慣性的支配,以至於感官麻木,女性在地上如狗般在爬行時,他們也會如同看到狗爬一般,習慣成自然!倘若這樣,他們的言行心理,正好可以讓我們看到古印度保守僧團的圖像,他們正是古印度大比丘主義僧侶的「活化石」。第二、他們未能徹見法性,所以無法契會「眾生平等」之深義,礙於教條,而把所見不合理現象勉強加以合理化。
像去年來台教授禪法的帕奧禪師,即使是與女眾說話,他永遠都表現得如此仁慈而謙和。即使高座在旁,他也自然席地而坐,與周遭晚輩們坐的高度相當。
那些自認為「南傳」就代表「原始佛教」,以為把南傳制度整套搬過來,就叫作「回歸原始佛教」的人,似乎沒想到:北傳佛教的台灣比丘尼之勇健傑出,才是佛陀時代比丘尼精神的復活呢!
去(八十七)年六月下旬至七月初,筆者有一次短暫的緬甸之行(為報答帕奧禪師去年三至六月間來台指導僧眾以禪法之恩,主辦單位弘誓文教基金會代表人的筆者,赴緬參加帕奧仰光禪修中心的落成典禮)。「提昇女性地位」雖非此行之目的,但筆者竟也歪打正著地幫帕奧道場的女性,掙得了一個小小的突破。
原來帕奧道場採取「僧伽食」制度,住眾每日上午在迴廊間托缽受食。因迴廊狹窄,一向有由僧俗男眾托缽完畢,再輪僧俗女眾托缽的慣例。曾有國外參學之比丘尼向帕奧禪師提出異議,但禪師懇切告以「迴廊狹窄,男女雜遝不便」,抗議聲遂作罷。
嗣因七月一日在仰光,慈悲而饒富平等心的SayAdaw接納筆者之意見,因此回帕奧之後,讓比丘尼與沙彌尼在優婆塞之前排隊托缽;SayAdaw還親自督陣,要依慣例欲在比丘尼前行的男眾稍待,讓所有女眾(包括女居士)先行。此一改變,開帕奧禪修中心之先例,以SayAdaw在緬甸聲望之崇隆,則此一改變,對南傳佛教女眾之處境,亦屬意義深長,並給某位一路隨行而強調「男尊女卑」,且以「帕奧托缽」為證的,惡形惡狀的台灣比丘一記悶棍!
該比丘原穿北傳服裝,嗣因向帕奧禪師習學禪法,禪法有否長進還不得而知,卻改穿起南傳袈裟。此一改裝,是否因為南傳佛教的比丘較諸北傳佛教,在女性面前顯得更有地位?不得而知,筆者也不願隨意採用「動機論」。但是他在一群同行比丘尼面前,常常要擺老大,令筆者忍不住想起那「驕其妻妾」的齊人。他最欺人的莫過於:老是擺出「王朝馬漢在身邊」的架式,甚至刻意令隨行的兩位在家男眾,處處凌駕在比丘尼之前,連坐車都刻意搶女眾前面的座位坐。
其實,只要心中不存階級意識,一同出門,誰前誰後,也沒什麼好計較的。尤其筆者素有平等心,一向無「上中前法師」(坐位要上座,照相坐中間,走路在前面)之惡癖,哪會喜歡走到前頭?但比丘尼們很快就發現:這是該比丘存心打壓比丘尼眾的卑劣心思在作祟。當然,依筆者「抑強扶弱」的性格,是絕對不可能任其得逞的,所以在參加落成典禮的席間,以及瞻禮仰光佛塔的旅途中,筆者不但故意走在最前面,把那比丘甩在後頭,而且還在他耍身段時,口頭上重重「修理」了他幾次。兩位男居士受了他的洗腦,看到比丘尼就充滿著敵視的眼光,連落成典禮都要走在我們前面,被筆者發現,直接了當地當場訶退。
這位比丘懷恨在心,但素懍於筆者「強悍」之名,在筆者面前,也只能「敢怒不敢言」,卻在筆者背後揚言:要待大家到帕奧後,讓隨行居士托缽於比丘尼眾之前,以「讓昭慧知道比丘尼連一介男居士的地位都不如」!一位好心的男居士頗為不忍、不平,遂將此事相告。
對一介佛門女性主義者而言,是可忍,孰不可忍?於是筆者遂在聞言的第二天(從仰光要出發到帕奧前的當天上午),在帕奧禪師跟前狠狠參他一本,不但將他的惡形惡狀提要相告,而且以彆腳英文痛陳其敗行劣跡「不像比丘,而像國王」。嚴持戒律的禪師聞言不禁莞爾,也不以筆者大大「說比丘過,違八敬法」為忤,並向筆者耐心解釋「迴廊狹窄」之原因。他還安慰筆者:
「你放心,我最小!我托缽時,一向走在你們所有人的後面。」
「禪師您不同,大家都知道您是帕奧道場的領導人,您走在哪裡,無損於人們對您崇高地位的認知,但比丘尼不同,她們在此很弱勢,走在男眾後面,會讓可惡的男眾找到貶抑比丘尼地位的藉口。」筆者說道:「禪師,我們是重視戒律的。依律四眾順序是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如今倘讓該比丘奸計得逞,以帕奧托缽的現實困難,曲意用來證明bhikhunI is nothing,那我寧願stop eating(絕食),以維護戒律的尊嚴。」
禪師笑了!他很爽快地答應我:「回去立刻就改。」而且那是在他坐鎮監督下的大改變!那一次的帕奧之旅,筆者因為「打了一場勝仗」,不但沒有stop eating,大概因為有了「不讓無聊比丘得逞」的快慰,吃得比平常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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