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誓雙月刊

血腥殺豬,比賄選嚴重

釋昭慧

        七月二十五日報載:花蓮縣長選戰,為了殺豬宴客是否涉及賄選而展開激辯,屏東原住民部落大學則於二十四日進行殺豬教學觀摩。

        殺豬竟可成為「教學觀摩」,而且公然秀於媒體。豬隻被宰殺時,大量鮮血流下,這種血淋淋的鏡頭,竟可公開曝光在全國視聽群眾(包括幼兒與少年)之前,擺明了要「殺給你看」,這真是匪夷所思!

        檢警部門關心的,只是殺豬宴客是否涉及賄選的問題;媒體的報導,則只強調原住民舊慣文化的意義。但在筆者看來,此中暴戾與血腥的不良示範,才是比賄選更嚴重的問題;而文化舊慣的價值,也無權「無限上綱」,凌駕於一切價值之上,特別是當它與「生命價值」有所衝突的時候。

        好生惡死,是所有動物的本能。一個文明社會,即使無法全面戒殺,但必然對「殺」之一事,抱持「哀矜而勿喜」的態度;更深深體會得,眼見耳聞殺生過程,往往助長暴戾,無益於社會之良善風俗,所以會選在隱蔽角落以進行之。在一個文明社會裡,我們必須更為重視生命尊嚴,無論殺的是人還是豬,吾人都無權以文化舊慣為由,大剌剌地「殺給你看」!

        此事非關「原漢意識」,而是普世價值。台灣過去每逢選舉,總有一、二候選人在廟口「斬雞頭」以自誓,此一惡質文化,因被動保團體嚴厲譴責,近年來已消聲匿跡。民國八十二年初,因台南天后宮文化季展開「抓春雞」活動,關懷生命協會出面強烈抗議,並未因其為漢民族之文化舊慣,而就視作免受公評的「化外之區」。古中國處決罪犯,種種酷刑不一而足,並且允由公眾圍觀行刑過程,有的還「梟首示眾」;隨著道德意識的進步,刑罰不但力求人道、減除痛苦,而且刑場隱蔽,不令民眾目睹行刑過程。這都是人道精神的展現,吾人無權以斬首示眾為漢民族之文化舊慣,即要求刑罰復古且准予圍觀。

        即使殺豬宴客風波出自泛藍陣營,吾人對此事之置喙,亦非關藍、綠標籤問題。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民進黨籍立委候選人徐宜生,大鬧於宋楚瑜感恩晚會現場,將無辜的仔豬拖上街頭,拋擲於十數公尺遠,小豬當場摔死一隻,有的骨折,有的奄奄一息。關懷生命協會同樣是出面強烈抗議徐氏虐待動物,並要求其公開致歉。徐氏乃於其競選總部成立時,「向全地球的豬道歉」,過後並於民進黨中央,正式向台灣人民道歉。如果較諸拋豬更為血腥的殺豬,竟可拿來當作「教學觀摩」,我們又有什麼理由認定,徐氏當年必須為其拋豬惡行而致歉?難道政治標籤一經轉換,善惡倫理即可予以倒置?

        即使不在倫理學層次討論價值優位問題,落實在法律層面,公開殺豬,而且招徠媒體以迫令民眾「觀摩」之,也並非無法可管。動物保護法第十三條明文規定:「除主管機關公告之情況外,不得於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宰殺動物。」不料農委會面對此一質詢,其答覆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畜牧處官員說:如果殺的是「肉豬」,就觸犯動保法第十三條規定,得處一到五萬元罰金;不過,若被宰殺的是「山豬」,那可能就屬於林業處保育科的管轄範圍了。而保育科官員則皮球一踢:「不管是肉豬或山豬,都不是保育類動物,怎麼是我們管的呢?」(25日《中時晚報》二版,陳世財報導)這令筆者不禁想起「鋸箭法」的典故:有人中了箭,請外科醫生治療,醫生把箭桿鋸斷了,即索謝禮,問他何以不將箭頭拔出?他說:「那是內科的事。」

        事實上,動物保護法第三條,早已對該法所指涉的「動物」下了定義:「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至於經濟動物的定義,則是「指為皮毛、肉用、乳用、役用或其他經濟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準此以觀,肉豬固然是經濟動物,山豬在台灣,也早已因其非屬「保育類野生動物」而被人工飼養、繁殖、買賣,且已被當作宰殺宴客的對象了,那當然也是經濟動物,最少也可涵蓋於前述定義的「其他動物」範疇之中。總不能讓這群山豬徒然長了一副「脊椎」,卻因其非保育類而被人工飼養,竟成了動物保護法與野生動物保育法都管不到的「化外之豬」吧!

九二、七、廿五 于尊悔樓
——刊於九十二年七月廿七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教師簡介

tutorial deface deface poc bug bounty tools bug bounty writeup cara instal ezxss aplikasi mod kumpulan deface parkerzanta extension bug bounty cara lapor bug spotify mod install tools ffuf bounty writeup indonesia etika bug hunting tools bug bounty

 

電 話:886-3-4987325

傳 真:886-3-4986123

意 見 信 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328010 桃園市觀音區新富路一段622巷28號

  站內搜尋

facebook

youtube

© 2022佛教弘誓學院 版權所有
網站導覽

 
 
 
 

 

 

 

 

學團簡介

宗旨沿革

弘誓文教基金會

弘誓菩薩學團

佛教弘誓學院

法界出版社

建院緣起

 

人物特寫

臉書留言錄

先讀為快

著作一覽

人物特寫

人間佛教禪法

近期禪修訊息

著作一覽

東方宗教養生學

學院導師:印順長老

精神導師:昭慧法師

精神導師:性廣法師

現任院長:圓貌法師

各科教師簡歷

我要捐款

 

 

招生入學

選課

每月出席

學院章程

 

 

 

 

影音專區

圖像集錦

法音宣流

東方宗教養生學

 

各期學報

 

訂閱電子報

本期電子報

歷屆電子報

 

 

出版新訊

價格

出版品介紹

電子書下載

線上購買

         

學術活動

 

 

 

 

歷屆校友榜單

與我們聯絡

會務公告

活動訊息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金剛波羅蜜多心經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

 

臺灣佛教研究中心

關懷生命協會

應用倫理研究中心

高雄推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