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期

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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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為苦難者的不請之友

——聞昭慧法師向曾瀚霖居士與張永輝鄉長說法側記

釋明一

一、與曾瀚霖居士談業果報問題

121日下午,瀚邦集團曾瀚霖總經理與涂豐菖副總經理、許建章工地主任蒞院,與昭慧法師商洽本院新校舍工程後續事宜,並敲訂於129日舉行新校舍建築上樑典禮。晚餐畢,因曾總經理之詢問,昭慧法師說明正確的佛教因果觀與宿命論之差別。法師強調:

一、經云:「假使百千生,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許多人都只看到「雖百千生,業果不爽」的一面,卻忽略了「因緣會遇」的要義。倘若「因緣不會遇」,惡業之因雖已種下,仍可依善緣而減輕罪報,或無限期延後其罪報之酬償時刻。

二、阿羅漢當生證入涅槃,在其入涅槃前,宿業可能現報,但因他已破除我執,因此坦然面對業報之苦,不起瞋惱恐懼。也可能因緣未會遇而我愛已斷,不受後有,因此也不再受報。(法師於此,特舉雖殺九十九人而因佛調伏,當生修行證果的鴦掘摩羅為例。詳如師著《佛教倫理學》所述,茲略。)

三、遭受災劫與厄運,有可能來自個人惡業的宿因,但也有可能來自複雜的當前因緣。吾人不宜在有人遭受厄運之時,立即下一判斷,說是他的宿習惡業招感,因為這會造成當事人及其家屬的二度傷害。此亦證明佛陀所說:「若宿命論說法可通,則殺人有理。」

四、有時苦難未必來自個人業障,而是共業所感。個人的善惡業,不祇影響自己的果報,也展轉影響到別人的心理與行為。如:見車禍而下車救人,反被傷患咬了一口,誣指救人者是肇事者。即使僅是孤例,一旦被報導、傳開,往往引生「社會大眾見到車禍,為了自保,寧願冷漠以待,見死不救」的惡性循環。這時,因延遲救治而導致死亡者,吾人不能驟言其係「宿業」,而要將肇事因緣與旁觀心態所產生的共業因緣,統統計入。

五、佛法重點在於幫助眾生「離苦得樂」。因此,無論苦難是來自宿因還是現緣,來自共業還是別業,只要眾生有苦,都應以同理心給予慰藉。這才能促成苦難者個人與社會環境的善性循環。

六、依邏輯推理,動輒將受害者的處境說成「宿業」,其實無有任何意義。甲殺了乙,若說成是「因為過去生乙殺了甲」,那麼「過去生乙殺了甲」還是得找原因,那還不是因為「更早的過去生甲殺了乙」?這樣的論證,豈不是「無窮後退」?無論如何,這個殺業總有個開頭,不是甲殺乙,就是乙殺甲,那麼吾人如何能排除「殺業就從現生開始——甲從現在起,造了殺乙的惡業」的可能性?

七、(法師又舉一例云:)平時太太因丈夫衛生習慣不好而「碎碎唸」,丈夫都能忍受而相安無事。不料當日丈夫被東家資遣,心情大壞,回家聽太太「碎碎唸」時,情緒激動下,打了太太一耳光,太太氣極到廚房拿刀,丈夫奪刀時竟失手殺死太太。請問:這是宿業還是現緣?現緣之中,殺業要歸諸「丈夫的衛生習慣」、「太太碎碎唸」、「東家資遣」,還是那把刀?顯然絕非單一因素。因此佛法是「緣起論」而非「宿命論」。

曾居士問:「阿羅漢入涅槃時,倘若未酬償惡業果報,受害者未能爭回公平,如何安頓自己?」

法師答道:「有報復對象,受害者當然會期求公平酬償因果;倘若已無報復對象,則報復之怒燄亦將止息。再者,復仇的欲望,是拿一條繩子將兩人捆綁在一起。因此,無論報復對象是否已入涅槃,人們還是要學習自我超越,不要拿對方的惡來懲罰自己。菩薩所做的,不是向單方面下赦免令,而是以慈悲心與智慧力,善說因緣法要,讓報復者體會到這個『自我超越』的原理,從而解開兩造的冤結。」

法師於此特舉《慈悲三昧水懺》緣起為例云:

「故事中的神異部分,乃至故事情節,是否合乎史實,姑且不論;單就故事的合理性來看,漢代大臣鼂錯因袁盎讒言之害,而受腰斬之刑,銜恨累世,卻因袁盎爾後數生皆出家修道,持戒清淨,免疫功能太強,無有趁隙報復的空間。這說明了惡因雖種,還得『因緣會遇』,方纔受報。袁盎當生為悟達國師,因名利心起,免疫功能稍弱,因此復仇者趁隙而入,讓其深感人面瘡之大苦。復因悟達一念慈悲,親自照護流浪僧迦諾,使其離於病苦,因此種下未來迦諾尊者以慈悲心與智慧力,解開兩造冤結的善緣。這是業果報理論的一個極好範例。」

曾總經理與涂副總聞此法義,得大歡喜,深表感謝。曾總經理係英國伯明罕大學碩士,年輕有為,深受母親曾黃麗明居士影響,是虔誠佛弟子。他說:「我學佛這麼多年,從未曾聞如此精湛的法義。」

昭慧法師說:「感恩您與涂副總、許主任帶領工作團隊,為校舍建築而奉獻心力。出家人無以為報,理應以佛法與諸位結緣。」

二、張永輝鄉長官邸之行

送走曾總經理與涂副總後,昭慧法師帶領學眾驅車前往張永輝鄉長官邸,帶領鄉長伉儷,在其住家佛堂的觀音聖像座下,誦念「普門品」與「心經」,並將二經義理貫串,針對鄉長的現況,專程為鄉長開示「依觀世音之利他行,達成觀自在之自饒益」的法要,說明:

「世人每以為:要得自在,就要把自己搞得舒舒服服;擁有越多,就越自在。菩薩普門示現,是為了幫助眾生,但幫助別人的時間佔用太多,就無法為自己打算,如何能得自在?

「實則擁有越多,照顧層面越廣,人就越不得自在。反倒是依觀世音之利他行,卻能達成觀自在之自饒益。觀自在菩薩之所以自在,在於其『照見五蘊皆空』,超越了我執。因此她雖聞聲救苦,席不暇暖,但因其念念利他而忘我,『心念不空過,能滅諸有苦』,因此無往而不自得,在利他行中法喜充滿,得大自在。」

法師並贊歎鄉長平日戮力從公,仁憫鄉親,如今雖受大冤屈,卻能坦然以對,放下自在。舉座聞此法要,得大歡喜。

原來,928日,監視器弊案爆發,中壢市、大園、觀音、新屋鄉首長無不被波及,有的甚至被收押禁見。張鄉長因監視器弊案而被連累,檢查官收押禁見約五十八日。本院師生於十月共修會時,特為鄉長誦經祈福迴向。1127日,因調查其確未收賄,因此法官裁定以一百萬元交保。

禍不單行,原來去年選舉之時,鄉長遭人設下陷阱,而於赴餐會時攜帶七份茶葉等禮物,送給七位朋友,卻被指為「賄選」,對其作「當選無效之訴」。由於餐會有二十餘人,若有心向人賄選,不可能只準備七份禮物,來得罪其餘十多人,因此地院裁定張鄉長無賄選意圖而勝訴。不料高院竟於前日(30)撤回原判決,認定當選無效。鄉長夫人深歎「政壇險惡」,鄉長則於媒體採訪時,心平氣和表示:「將退出政壇,做佛教團體的義工。」

本日上午與下午,張鄉長夫人致電昭慧法師表示:上午,眾多鄉親擁來開會,群情激奮不平,要夫人「代夫親征」,參與鄉長補選。她個人並無從政的心理準備,因此將與鄉長聯袂前來拜會法師,聽取意見。

法師表示:「平日都是你們前來,但是今日鄉長有難,我一定要親自拜訪鄉長。然而上午有課,下午有會,我將於晚間到來。」原來鄉長與夫人雖時常蒞臨學院,對本院備極護持,但本院師生卻從未到過鄉長官邸。因此,這是學團師生第一次到臨鄉長官邸。

  誦經已畢,在客廳茶敘時,張鄉長向法師們談述其五十八日的牢獄生涯:

「監視器這種精密儀器,我個人一竅不通,而且我任職鄉長以來,一向鼓勵各科室同仁分層負責,全權承擔鄉務。相信鄉公所的同仁也未必內行,因此被騙而以高價購得劣質品,這是有可能的。但若說是有『犯意』,這是不可能的。

「我因為確實未曾收賄,因此坦蕩蕩前去調查站接受偵訊,萬萬沒想到會被收押禁見。

「當其時,我舉目無親,孤苦無依,乃商請典獄長同意,讓夫人將家中的觀音聖像,照一張相片送來。獄中無可供奉,我於是將獄中所發的橘子,供奉菩薩像前,每日早晚,一心稱念觀世音菩薩,並在孤苦無依之中,一心向菩薩祈求:『願弘誓學院誦經功德回向與我。』

「同房六位獄友,受此影響,也與我一起禮敬菩薩。爾後漫長時日之中,我逐漸沉澱心情,專誦心經,並時時禪坐。想來若無觀音菩薩的信仰寄託,重大冤屈無處可訴,精神都可能會錯亂。因此牢獄之中,實在很需要佛法的慰藉;我出獄後,已印製佛經,想要廣為贈送獄友。

「我因牙疾在治療中,匆促入獄,無法就醫,問典獄長是否可於獄中診治。獄中只有一個軍醫,而且牙病診治時,並無拋棄式器材,還是以傳統器材放在罐中以酒精消毒,然後連續使用。典獄長告知:『獄中有兩百多人患愛滋病,鄉長你是否就診,還要慎重考慮。』

「我一聽,連忙說:『那就不用了!』萬一在獄中因牙病就診而染上愛滋,面對世人的質疑,我有理說不清,豈不是連人格都被毀掉了!

「為此我出獄之後,時常想著:要盡己之所能,幫助監獄改善現況。最起碼可提供拋棄式醫療器材,供獄友購買;若真的買不起,我們可以贊助。這不但是照顧監獄人權,也是防治愛滋擴散的重要工作。」

法師讚歎道:「菩薩在任何場域,以任何身份,都以利他為念。鄉長在獄中受苦,不但心平氣和,無有怨懟,所念還都是助人離苦得樂。因此鄉長即使入獄受苦,依然是在積聚福慧資糧,行菩薩道。」

三、永為苦難者的不請之友

從鄉長官邸出來的回程路上,法師勉勵大家:「政治人物有權有勢時,我們可與他們保持距離,這是為了避免攀附權貴,失去對眾生的平等心。但是他們一旦有難,我們就不應不聞不問,而應主動趨前,軟言慰喻。否則會讓他們感到世態炎涼,人心澆薄。」

學友們聞之都甚感歡喜,因為今天在不同場域,針對不同聽眾,法師連續作了兩回開示,此中精神卻都是一貫的,那就是:對苦難者不離不棄,永遠要做苦難者的不請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