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期

2006/12
發行

回目錄

拒看馬戲團動物表演

釋昭慧

新象負責人許博允一邊忙著「倒扁」,一邊忙著大賺馬戲團表演動物的皮肉錢。這回他聲稱:十月初將引進莫斯科大馬戲團,展開為期二十四週北中南六城市的巡迴演出。一向愛護動物的施明德先生,大概萬萬沒有想到,與他共同發起「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的許博允,竟是致使野生動物受苦受虐的共犯!

許博允過往引進馬戲團表演動物的不良紀錄如下:

一、民國八十三年,新象引進來自口蹄疫疫區之「俄羅斯大馬戲團」。於申請演出時,因該團有大量未檢疫動物而遭退運遣返,在臺演出時更因表演動物的生活品質惡劣,動物福利狀況不佳,而遭致各界批評。

二、民國八十五年,新象再度引進「歐洲大馬戲團」,在巡迴表演過程中,發生浣熊被偷竊事件,後又傳出因為發生財務危機及合約糾紛,使得三種四隻表演的保育類熊隻與馴獸師滯留台灣長達六個月,動物被棄置於士林廢河道空地,生病不予處理,並且無法給來自極地的北極熊一個「合理」的生存環境。

三、民國八十六年,新象三度引進「美國環球大馬戲團」,而不斷對媒體聲稱「這一次絕對不會有任何問題」的新象,又因為動物證件不齊全,而讓動物滯留在機場航空貨運站長達六天。

  此外,新象公司本來申請在永和河濱公園演出的場地,經當地市民代表舉發其違反「水利法」及 「河川地理管理辦法」,逼使永和市政府不得不趕緊撤銷其同意演出公函。新象改在中和臨時工地搭起戲棚,台北縣警察局消防警察隊現場發現馬戲團表演場地有五項重大安全缺失。就在所有公共安全檢驗尚未合格的情況下,新象悍然挑戰公權力而展開公演。

嚴格而言,凡是推出馬戲團動物表演的業者,都是虐待動物的共犯。動物走私販,往往以凶狠手段先獵殺幼獸的母親或其家族成員,再擄走無所庇護的幼獸轉手賣給馬戲團。所以每一隻馬戲團動物的「就範」,背後都有一群野生動物被「族滅」的悲慘故事。

表演動物被施以皮鞭抽打、電棍伺候、鐵鉤制服、使牠們饑餓等種種野蠻、狠毒的苦刑,用以訓練、馴服牠們。有一馬戲團養的小熊,在苦刑及訓練中受不了逼迫而性情失控、精神失常,時時用頭撞擊鐵籠,最後自己撞死了。

表演動物被施以終身囚禁,日夜被手銬足鍊鎖住,或被拘禁在狹小而無法轉身、伸展肢體的鐵籠裡。在馬戲班,大象被長年捆索,每天只有乾草為主食,以致造成慢性胃炎。其雙腿更因不能坐下休息、睡眠,在持續長期負荷其體重後造成足部關節紅腫、發炎。

此外,牠們被關在鐵籠或不透氣而黑暗的車廂、拖車裡,沒有溫度調節,時常在極熱與極冷的苦難中,長途遷徙到各城鎮巡迴表演。旅程之中,食物、水份供應量減至最低,動物被迫與排遺共處,往往還缺乏水份而產生脫水現象,口泛白沫,苦不能言。

引進馬戲團動物,經常讓無辜民眾與動物受苦受難。茲舉本土二例:

一、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美國拉斯維加斯馬戲團載運動物遊街宣傳時,高雄市民安秀華,伸手摸關在籠子裡的老虎,被咬斷手掌送醫急診。

二、就在上個月(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五日),有民眾檢舉,已停業的桃園縣楊梅農場關有三隻棕熊和兩隻灰狼,農場裡關棕熊的鐵籠簡陋而未上鎖,棕熊和灰狼隨時有逃脫的可能。經查發現:牠們是被業主以馬戲團表演名義,於九十一年間從蒙古共和國引進。孰知錢賺完了,動物竟遭棄養。

引進馬戲團動物,為害多矣!在此提出四個呼籲:

一、呼籲施明德先生:請立即嚴正要求許博允終止引進馬戲團,否則就請他退出「倒扁運動」核心操盤人物的行列。

二、呼籲農委會與教育部,鑑於前述新象「不良紀錄」,不宜批准新象輸入馬戲團動物,以免他們賺錢,全民埋單。

三、呼籲全國民眾,請務必「拒看」馬戲團動物表演,務必要讓業者無利可圖,他們才不會再三引進馬戲團表演動物。

四、呼籲立法院釜底抽薪,儘快修訂野生動物保育法,因應保護動物的世界潮流,禁止馬戲團動物表演。

 

九五、八、十四 于尊悔樓

——本文簡版刊於九十五年八月二十一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