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期

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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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佛弟子,也是男同性戀者

騭樺(媒體工作者)

我是男性,今年三十六歲,北部人,高中二年級接觸並皈依佛教,至今仍以佛為師,不曾退轉,是一個自認為性取向完全無疑的男同性戀者,也就是在心理與生理層面皆戀慕同性的佛弟子。

年少時,有許多接觸不同宗教的機會,會選擇佛法為此生的唯一皈依,是因為它說服了我、解答了我對生命現象的諸多疑問,令我深深認同,比如眾生分為六道,無分高下,皆具如來智慧德相。使我明白——同志是人,亦在人道之中,理應是佛教同所涵蓋的,也是救度的範圍。

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世界,有很多同志在認清楚自己性取向的同時,往往會先滋生極大的恐懼與徬徨。一來,社會傾向異性戀的思維與行為,直接或間接去大的恐懼與徬徨,一來社會傾向異性戀的思考與行為,也直接或間接的教育大眾,必須有所謂同樣的言行模式;再者,社會上欠缺一個基本模式與範疇,給予同志去釐清與思考,並進而認識自己。

一般人提到同志,總愛以「性」先刻板印象化了,是因為媒體醜化或先入為主,卻忽略同志們在各行各界的殊好表現,而老這樣看待同志的人,是否心中早已存在那並不光明的質素呢?不是比較,而是異性戀常常發生的性犯罪等等,怎麼不見被歸類或以刻板印象去認定呢?

如果這些同志對具有「神聖」意義或象徵的宗教信仰,進而產生了親近與歸信的念頭,那很自然的,在他內心的陰影無非更雪上加霜。

比如基督教,比如講求「眾生平等」的佛教中,也有許多的佛寺道場與法師們幾乎同聲一致地,以極度惡劣的錯謬說法,先給同志定下了「業障深重」或「定墮三途」的無量大罪。

比如一向講求所謂「清修」的美國萬佛城創辦人宣化法師,他不只一次公開且在他的著作中,指責與詛咒般的指說同性戀為天譴,且定為地獄之因的種種言論,來攻擊這一群在這世上確實存在的眾生。不禁想問:這在如海佛法中,出自何處?有真實法理與根據嗎?

當然,現在的我懂得依法不依人,了解個人的言論不代表佛說,對這些欠缺真實根據的錯誤說法與惡口,根本不需在乎,就當作那只是眾生的無明知見罷了!可是對於為數不少,思考已被框壓的同志佛教徒,他們的生活無非更深陷苦痛之中,而難以自拔。而身為一知名法師,言論所引帶而來的影響,一定比一般人更令人重傷吧!

昔初讀到時,極度的不以為然,所謂的佛教修行及佛陀設教的初心,都在於「眾生平等」,如今不但打了折扣,甚至可以這樣的惡意詛咒甚至漠視嗎?

本身已必須承受一定壓力的同志,在面對如此出家法師如貫雷般的惡劣發言,怎能不更將壓力加諸身上,而極度認定了這與生俱來的「惡報」與「罪行」呢?多年前曾認識幾位對佛法渴慕的同志,不只一位告訴我,他們的性傾向在佛教的認定下是惡行的,是罪過的,也就是說他是一個業障深重、不易懺悔的人,絕不可能有翻身或臨受光明的機會。而偏偏這樣認定自己的同志佛弟子,並不在少數啊!

對我而言,深信與實行著佛陀的教法,就是對待一切有情眾生,應懷擁平等與包容的態度,不該再另分出不同的標準視之,也了解到「業」的存在,是各各皆擁有,並無特別與另外的。也就是說,誰無「業障」,誰無過去生呢?既然這樣,任一眾生的存在,又有什麼特別的罪過與不同的呢?

因此每每在佛菩薩像前,甚至在佛門中,我從未因個人的性傾向,而覺得有何罪過或矮下的感受,就必須忍受被以「業障深重」看待,更不會將這樣的藉口放在前面,當作自己修學佛法的障礙與限制啊!

我安心生活、工作、認同並實踐一對一的伴侶關係,對於社會的事務也熱衷關心,並不比一般人高低,但為何只因為我是同志,又身在佛門中,卻不能公開?甚至就連私下的認同都極罕少。與一切眾生相同,他人不應該,也不可以在性傾向上界分我。我更認為,任何一個獨立個體,絕對有權利拿回對自我的解釋權。是怎樣的人,理應由個人負責與認定,不該是進入了佛門,就必須接受同為人身的法師或道場,來框定身分與認定修行成就與否!

在佛寺道場來去多年,從來沒聽見或親睹過佛教法師,能真正以平等心看待同志,有的只是努力試圖去改造或洗腦,使他們成為同一個模樣的信徒,卻不允許其獨特性的存在。

直到初次與昭慧法師晤面時告知,她那不覺得特別的反應,甚至願意對同志以身相挺,真令人感動!我認為每個人的生命,各有不同與豐富的特質而存在著,怎可以只因一個部份就論定全部,甚至以這與身俱來的性向去傷害他人呢?

後來知道多年前,在一個祝福愛滋的場合,佛教中只有昭慧法師去參與關切,然而環顧其他佛寺與法師們,面對其他小眾族群,袖手旁觀已是善待了,還能期待什麼呢?

曾經期盼:同志族群在不受認同之下,可自組團體。個人修行個人擔,我不相信依教奉行會行不上正道去。然在佛法基礎都不足的眾人下,怎可能有學習到正法與合乎佛意的機會呢,因此這樣的機會很渺茫。同志佛弟子不但被佛教邊緣化,也完全被孤立了。

並不想造成對立,然而想說得更清楚的是:眾多佛寺與法師們,多不願向少數族群靠攏,除了事不關己的心態外,更大的因由,不就在於親近了小眾,極可能去得罪了更龐大的信眾?除了信施的問題,更有的是太多太多認定在信仰中象徵神聖與道德的,怎麼可能容許與被認定為「業重眾生」同立佛前呢?

在台灣宗教界中,值得慶幸的是,1996年有幾位同志基督徒站出來,成立了約拿單團契,以勇敢的企圖,願與廣大的基督徒對話,他們前後在楊雅惠牧師與曾傳道師的領導下,成為了台灣北部地區同志基督徒的信仰聚會與牧養關顧。

對照其他宗教對同志的態度,我認為佛教更應該站在慈悲與「眾生平等」的佛意上,伸出手來接納的,可是多少年來同志佛弟子的痴心等望,就是看不到支持的力量,大方又清楚地在佛教平台上出現。

這一生能得遇佛法,深感慶幸與歡喜,然身為同性戀者,卻不能享有佛陀教法上的平等看待,必須極刻意地掩飾自己不跟從傳統婚姻,並不只是宗教因素。然而每回遇見有佛教徒,以為我不婚是為了向法精進而讚嘆,真想不打誑語的告訴他:我是佛弟子,也是同志。

這篇文字經由昭慧法師的鼓勵,一直放在心上,然而生性懶散,遲遲未能完成。直到今年春節返家閒逛網路,看到有以同志佛教徒為主的奇摩家族,好奇下加入點看了諸多言論,看見某篇攻擊同志的文章,文中除了提不出任何佛法論點來解釋同志的存在,只是假以佛意,就以為可將同志定罪,列寫出一堆可笑又可惡的言論。對於這些,我本無意回應,但實在看不下去,簡單書寫一文,後來在網路上與此文作者相遇,同樣說了一些謬論,讓我更積極想完成這篇文字。

他以所認定的戒律說:「走肛門及嘴巴交配是不如法,這樣的人來生會投胎女眾,因為女眾情執重。」更提出廣化法師及達賴喇嘛的非如法管道說法與著作,以為可以阻我的嘴。然而我回應他:這種自以為是的錯見,才是最可悲的謗法。殊不見佛門中最堅定與龐大的力量就來自女眾,難道她們的前生就一定來自「不如法」,不可能是佛菩薩乘願再來嗎?

慶幸同志運動與社會進步,讓同志與非同志漸漸可以真心對話與了解。但佛門呢?多麼想面問其他佛寺與法師們:當每日唱唸「眾生無邊誓願度」的願文,難道只是空談,或是順勢念念罷了?

在我們驚嘆娑婆世界的美好時,不就因為它呈現了諸多色彩而感到豐富嗎?也因這世界是由各樣的人所組成,才顯得特殊與精采啊!

完文前,諸佛教法師們(一定也有出家前,身為同志的法師吧),請接受弟子深深頂禮,懇願您——眾生無邊,當廣發誓願救度啊!

 

——二○○六、八、廿九 定稿於新店安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