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期
2006/10 |
從律典探索佛教對動物的態度(下) 釋悟殷 【接續前期】 柒、動物的德行 律典中與動物有關的制限,已如前說。以下,依據律典中傳說的動物故事,分三項:策發修行、動物的智商與懿行、寺塔雕刻壁畫與動物等,說明律師心目中的動物德行。首先,說明策發修行。 一、策發修行 世尊在制定戒法時,常列舉動物的德行(或習性)作為例證,用來警策弟子:畜生類有情都有這樣的德行了,何況是自稱為萬物之靈的人類,更何況是修出世解脫的行者,怎能不如畜生?此部分,以五則六個動物故事說明之。 (一)、龍王惜寶珠、飛鳥惜羽毛 某比丘興建超大住屋,由於工程浩大,常向居士索求種種人力、物力支援,日久,居士們苦不堪言,遙見比丘走來,就紛紛走避,不與比丘相見。由此因緣,世尊為弟子說龍王惜寶珠的故事,然後說:「龍王受自然業報,猶尚不喜聞於乞聲,今諸居士營求孜孜困苦所得,汝等云何數數從乞?」世尊為增強弟子知足的信念,接著又說飛鳥惜羽毛的故事,最後結論是:「鳥獸猶尚不喜乞索,況復於人多所求索而不憎惡!」故比丘應當知時乞求,柔軟乞求,正乞求;若自乞作私房,應量作,不得過量,若過量作者,僧伽婆尸沙[1]。世尊舉動物尚會因厭惡人類的數數索求而離開避去的故事,警策弟子生活要少欲知足,向居士索求物品要知時、知量,以免帶給居士沉重的負擔。 (二)、牛喜歡聽愛語 傳說六群比丘看到其他的比丘們彼此展轉相教,晝夜二時精進修學,不禁擔心:他們這麼用功,不久當勝過我,會發現我的缺失,或找我的過失等。於是設法方便毀咨,使比丘們無心用功,以致荒廢了課業。由此因緣,世尊說牛喜歡聽愛語的故事,歸結是:「畜生得人毀呰,猶自慚愧不堪進力,況復於人得他毀辱能不有慚愧耶?」故比丘不得用種性、行業等毀呰他人[2]。 (三)、野干兩舌挑撥師子與老虎 有比丘挑撥僧團的和諧,於是世尊說野干挑撥師子與老虎的故事:野干因嫉妒獅子與老虎的親愛關係,用兩舌挑撥,以致獅子與老虎的友誼出現裂痕,形成劍拔弩張的緊張關係。後來,獅子與老虎當面對質,才發現了原來是野干操弄的手法。世尊結論說:「畜生尚以兩舌因緣故得不安樂,何況於人?」故比丘不得兩舌,若兩舌者,得波夜提[3]。 (四)、雉、獼猴、象互相推敬友愛 有次,世尊帶領比丘人間遊行到毘舍離住,先來的比丘,為自己和尚、阿闍梨等親善好友預留房間,等到舍利弗、目犍連抵達時,已沒有空餘房間了,只好到外面土堆下過夜。由此因緣,世尊問比丘:你們覺得誰應受第一坐、第一水、第一食,送往迎來、禮拜恭敬、善言問訊呢?比丘們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於是世尊說雉、獼猴、象等三獸互相推敬友愛的故事:雉鳥、獼猴、大象,依著尼拘律樹住,彼此感情融洽,共推以年齡分長幼尊卑,依序是雉鳥最年長,獼猴次之,象最年輕;走路時,獼猴背雉鳥,象則背獼猴,雉鳥則教導二獸行十善業。世尊告諸比丘:「畜生猶尚知有尊卑,況我正法而不相敬?汝等從今先受具足戒者,應受第一坐、第一施、第一恭敬、禮拜。」[4] (五)、狗行儀法 有句俗話說:狗眼看人低。然真正的好狗,決不會狗眼看人低。如經中說:摩伽國勝德犬王,有六功德:「一、隨得而食;二、少得知足;三、趣安便睡;四、草動易覺;五、貧富一心;六、勇防盜賊。」(大正10.716中)「貧富一心」,即是等同看待一切,沒有貧富貴賤之分。又律典說:狗有狗法,如狗在自家,隨意坐臥;到他家時,身入門內,尾在門外,不會貿然進入。於是世尊說:「畜生尚知入他家法有齊限,何況於人而不知法?」故比丘入他家時,要避免譏嫌,不得獨與一女人舍內強坐[5]。 一般來說,人與畜生的不同,在於:人有慚愧心,有人倫道德,畜生則無慚愧心,即使親如父母兒女,也會互相殘殺,或互相淫亂。如有論師問:諸旁生類殺害父母得無間不?有部論師答道:「彼身法爾志力微劣,不能作律儀,不律儀器故」,故畜生不得無間罪。尊者世友也說:不得無間,因為「彼於父母無愛敬心」,「彼於父母無勝慚愧」故[6]。以上列舉的動物故事,世尊都歸結:「畜生猶尚……,何況於人而……?」顯然,世尊列舉動物的德行,以策發弟子修行:連畜生都有這樣的德行,或說連畜生都不喜歡了,何況是人,又是出家學佛的行者,其言行舉止,豈可連畜生都不如!以動物的德行或習性用來激勵策發弟子修行,可見世尊對動物德行習性的知識非常豐富,隨手捻來都是機會教育。 二、動物的智商與懿行 律典中的動物,有高尚的德行,有高度的智商,也有犧牲奉獻族群及朋友的熱誠,甚至在救了族群朋友或人類之後,遭受對方出賣或殺害,還能悲憫寬容的對待忘恩負義者。以下,舉五個例子,說明動物的智商與懿行。 (一)、藏六的烏龜 在佛教中,龜的名氣很響亮,如有情在五趣中升沈,世尊即以「盲龜浮木」的譬喻,說明人身難得,佛法難聞,勸導大家要珍惜現有人生。烏龜遇到危機時,便把頭、腳藏在硬殼裡,敵人莫可奈何;由此譬喻,世尊說:比丘當善收攝六根,莫染著六境而被境轉。虛妄無實的法,也稱作「龜毛兔角」,如方廣道人說:「一切法不生不滅,空無所有,譬如兔角龜毛常無。」[7] 烏龜曾因瞋恚語而喪命,如律典說:有二隻雁鳥,與烏龜友好,適逢旱災,池水乾涸,二隻雁鳥決議幫助烏龜搬遷到有水的地方,就對烏龜說:你口銜一塊木頭的中段,我等各銜一邊,帶你到有水的地方,不過,在行進中,不管遇到什麼事,切記不可開口。一行飛經聚落上空,小孩子看到,很驚訝的說:看!烏龜被雁銜走了,烏龜被雁銜走了。烏龜聽了不忍,瞋怒的說:干你什麼事?烏龜一張口,隨即往下掉而摔死了。這是烏龜不能忍一時之氣,衝動開口以致喪命的故事。又有大龜王救人的傳說:五百商人,遇到海難,在危急關頭,海中的大龜王,把五百商人放在背上,游到海岸邊,商人逃過一劫。這隻慈攝有情的大龜王,即是世尊本生,由往昔慈攝有情的因緣,不斷積集善根,最後證得無上菩提[8]。這隻救了五百商人的大龜王,在《雜寶藏經》中,傳說龜王救人脫險後,疲倦小憩,不識恩商主不聽五百商人勸阻,以大石擊殺後烹煮食之。不過,因果報應絲毫不爽,是夜,眾人就遭到大群象蹋殺了(大正4.464中)。這是烏龜救了人反被人類忘恩負義的故事。 (二)、聰明黠慧的鸚鵡 在佛教聖典中,鸚鵡,具有「聰明黠慧」的特質。傳說:住在雪山邊的鳥群,雲集一處,決議共同推舉鳥王,其威德若足以降伏眾鳥,則群鳥不敢作非法事。鶬鵠、鵝、孔雀、禿梟等,依次被推舉出來,其中,推舉禿梟的理由是:禿梟「晝則安靜,夜則勤伺,守護我等」,是最佳鳥王。聰明有智慧的鸚鵡,卻認為:「眾鳥之法,夜應眠息;是禿梟法,夜則不眠」,若推選禿梟為鳥王,眾鳥圍侍左右,晝夜警宿,則不得眠睡,這是苦事,怎能選牠為王?鸚鵡睿智的見解,獲得眾鳥認同,眾鳥也覺察到「聰明黠慧」如鸚鵡者,才是最佳領導者,於是共同推定鸚鵡為鳥王[9]。 這隻勇敢又聰明黠慧的鸚鵡,《根有律》讚美牠,是隻「稟性聰慧,善識機宜」的鸚鵡(大正23.791下)。傳說鸚鵡不僅聰明,懂人類語言,還知道世間無常遷變,即使獲得主人愛念,也難保久遠,於是為其餘的鳥說稱、譏、毀、譽、利、衰、苦、樂等世間八法,先作心理建設,培養冷靜面對現實的能力。又聰明的鸚鵡,還有榮當「佛使」的紀錄;由此(當佛使)功德,命終後,捨畜生身,生到四天王天,之後,聽聞世尊說法,摧破薩迦耶見等煩惱,證得預流果。另外,有通曉人語的鸚鵡,告訴梵德王:要行仁王政治,莫非法化世。國王聽了,感動之餘,在鸚鵡邊受五戒,以法化世,並敕令群臣:今於一切鳥獸,以無畏施。此一通曉人語的鸚鵡,「見善根故,而證無上菩提」。又有隻名叫「具相」的鸚鵡,「有大智慧,善識人情」,奉主人大藥大臣(鞞提醯國)的指示,竟然當起軍事偵探,隻身到鄰國,先以美鳥計取得舍利鳥為妻子,再藉機識破敵情,還報主人。後來,敵國查知全是鸚鵡傳通密訊,透露軍事消息,自己才會失敗,故巧設方便抓住鸚鵡,欲致牠於死地。聰明的鸚鵡,不但一次次的逃過劫難,還戲論對方一番,最後安然回到主人身邊[10]。這樣聰明黠慧的鸚鵡,真是「世所難及」! (三)、師子吼與野干鳴 師子(或作獅子)是百獸之王,師子一吼,眾獸驚怖畏伏。經上說:「師子獸王,一德最勝,謂無二心。如殺大象盡其勢力,殺餘小獸盡力亦然。」(大正10.716上)。意思是,師子捕捉野獸,不管對象大小,都專心一致,盡力而為。牠不懼大獸,也不輕小獸,都全力以赴,這就是野獸之王的精神! 世尊具有十力、四無畏的大雄德,被稱為「人中師子」;世尊說法,能降伏一切外道學說,或眾生聽法後能除去無量煩惱,故讚揚世尊說法如「師子吼」。後來,「師子吼」一詞,廣泛用來形容善於演說佛法的人,如舍利弗、目犍連、大迦葉、賓頭盧,或給孤獨長者、摩尼珠髻聚落主等,尤其是,賓頭盧尊者,佛讚譽他「師子吼最為第一」[11]。 傳說:世尊過去生中,是師子王:有六隻兔子,互為親友,住在果園裡快樂逍遙,某天,忽然聽到不明來源的聲響,誤認是猛獸來襲,馬上驚惶逃離。逃亡途中,遇到野干,野干問兔原因後,不辨真假,亦隨著奔逃,一時風聲鶴唳,豬、鹿、牛、象、狼、虎、豹等眾獸,全都驚恐而奔逃。師子王看到眾獸慞惶奔馳,便探問緣故,經師子王層層追查,事件的起源,在於兔子,其餘野獸只是聽到傳言就跟著恐慌逃命,師子王再追問兔子,回到事件現場,發現原來只是成熟的水果掉在水中發出的響聲。兔子形小志劣,聽到聲音,便慞惶奔馳,驚恐諸獸;師子王鎮靜,審慎觀察,安撫了諸獸。顯然,師子王有穩定諸獸,給予諸獸無畏的力量。另有傳說:有五百商人經過險路,驚動大蟒蛇,師子王找大象合作,用計撲殺大蟒蛇。二獸明知大蟒蛇毒氣猛烈,一沾身即無活命的機會,然「為利益拔濟多人,寧顧身命」,牠們義無反顧撲殺大蟒蛇,壯烈犧牲了自己,終於解救了五百商人[12]。 野干,是野狐的一種。在佛教中,與「師子吼」對稱的,即是「野干鳴」,形容思想或修行未臻成熟而妄說真理者,就說他像野干鳴。傳說:有二隻河獺,共同捕得大鯉魚,不知道要怎麼分食,野干看到了,就把鯉魚分成三等分,然後問河獺:誰喜歡入淺,誰喜歡入深?答案是河獺,於是野干說道:「入淺應與尾,入深應與頭,中間身肉分,應與知法者。」這是野干巧取豪奪的本領。另外,有野狐王詐騙得眷屬,野干兩舌離間師子與老虎,野干破壞義井,以及野干捨肉取魚,魚未及取得,肉卻被飛鳥銜走等傳說。[13] 這些故事描繪的野干,是貪婪、取巧、兩舌的動物。《十誦律》有一個特別的傳說:雪山下,有一師子王,是五百師子主,帶領著他們在森林裡生活。後來,師子王老病,兩眼昏花,看不真切。有天,師子王走在前面,後面跟著五百師子,在森林裡漫步,師子王一腳踩空掉進了空井中,五百師子看到了,卻不管牠的死活,全都捨離而去。野干看到師子王遇難的一幕,心裡想:我能在此森林裡安樂飽滿,全賴師子王護佑,今當設法報恩。牠發現井邊有流水經過,於是野干口腳並用挖掘水溝,引水注入井中,救出師子王[14]。野干知恩報恩救度師子王的故事,呈現野干光明的一面,在野干的許多負面報導中,算是特殊的一則。 (四)、龍蛇一家 在佛教動物中,龍、蛇佔有重要地位。龍的傳說,如前面已說過:伊羅缽龍王受三自歸,某龍王受八齋戒法,善現龍厭惡龍身想修出離行,世尊受善現龍(或說龍女)請託而制比丘不得食蛇肉學處,以及龍王惜寶珠等。此外,有傳說:世尊成道不久,在一樹下禪坐,受解脫樂,文鱗龍王以非人食供養世尊,時天降暴雨七日,龍王即用大龍身圍繞世尊、龍頭伸長覆蓋在世尊的頭頂上,為世尊遮風避雨等。世尊出定後,為牠說法:「靜處遠離樂,聞法見法樂,不惱世間樂,能慈眾生樂,世間離欲樂,等度恩愛樂,能伏我慢者,是為最上樂。」[15]這是龍王護佛(法)及佛為龍王說法的開端。 蛇的特性,一般說是瞋恚心較強。《十誦律》記載:某次,居士請僧眾到家裡應供,給上座、中座美食豐足,給下座及沙彌則是粗食淡飯,時舍利弗是上座,沒有發現食物的差異,以致未即時告訴居士應平等供養。由此因緣,世尊訶責舍利弗吃不淨食。舍利弗聽了,馬上把吃下去的食物吐掉,並且說:盡形壽斷一切請食及僧布施,受持乞食法。之後,有居士渴望舍利弗前往他家應供,還敦請世尊出面規勸舍利弗放捨誓言,世尊說:「舍利弗性,若受必受,若棄必棄」,接著,說舍利弗的本生:一條蛇的故事[16]。 (五)、善有人情的那俱羅虫 有一乞食維生的婆羅門夫婦,由於久婚不孕,家裡的那俱羅虫生下兒子,夫婦二人把那俱羅虫子當作親生兒子般,凡得到乳酪餅肉等美食,一定拿回家給那俱羅虫子吃,那俱羅虫子獲得他們的關愛及美食,也把他們認作是父母。後來,婆羅門夫婦生下兒子,老蚌生珠,珍愛異常。事有湊巧,有天,婆羅門外出乞食,婆羅門婦到鄰家借石碓舂穀,小孩的酥酪香,引來一條毒蛇,對著小孩張口吐毒,那俱羅虫子見了,奮不顧身咬死毒蛇,救了弟弟,高興的想到:我殺蛇救弟,如果父母知道了,一定會誇讚我的勇敢,或許還有獎賞慰勞。於是用蛇血塗口,滿心歡喜的當門而立,等待父母回來。婆羅門乞食回來,看到太太在屋外,跨入家門,又看到那俱羅口邊留有血的痕跡,於是疑心兒子被那俱羅殺了,拿起木棒狠狠的把那俱羅打死。之後,進入家門,發現兒子好端端的坐在庭院裡吮指嬉戲,才深自痛責錯殺了「善有人情」的那俱羅虫[17]。 這是旁生救了主人的兒子,反被主人撲殺的故事。「那俱羅虫」( nakula),不是真的「虫」,牠的俗名叫鼠狼,或稱印度貓鼬,或譯作狸,或貓狸,音譯那俱羅、諾拘羅。鼠狼(那俱羅)與蛇的關係:「鼠狼,蛇欲哳時,其尾多毛,障蛇不令哳」(大正43.217中)。故那俱羅是蛇的天敵,傳說若在庭園放養鼠狼,則可防止人畜受到毒蛇傷害。 以上,是律典中有關動物智商與懿行的報導。動物的習性,如野干是貪婪、取巧、兩舌的動物,蛇是瞋恚心強等,野干、蛇等真的就是這樣嗎?從佛教聖典的記載中,也可以找到反證,野干的反證,即如前面舉野干救老師子王;蛇的反證,如《六度集經》在慈度無極行布施中記載:人救了鱉、蛇、狐、漂人,結果鱉、蛇、狐等動物報恩,反而被漂人所陷害的故事,其中,蛇持良藥善巧的回報救命恩人[18]。由此,提示我們:對於動物習性不要抱持著慣性的認知,動物習性之評價,往往是人類強加在牠們身上的價值觀,動物生活的本能,實難給予善惡之劃分! 三、寺塔雕刻壁畫與動物 西元前後,印度佛教界,造像、寫經、建寺的風氣興起,在聲聞佛法中,原本禁止比丘從事歌舞觀聽、華鬘嚴身,及用吟詠聲諷誦經典,然伴隨者造像、建寺的風氣興起,寺、塔的建築也極盡莊嚴。依《僧祇律》記載,吉利王為迦葉佛作精舍:「一重、二重,乃至七重,彫文刻鏤,種種彩畫,唯除男、女和合像。種種者,所謂長老比丘像,葡萄蔓、摩竭魚、鵝像,死屍之像,山林像。」[19]從這一段文,可以得知:在寺院牆壁雕刻、彩畫比丘像、動植物圖像等,用來莊嚴寺塔及修習禪觀用。《根有律》有這樣的傳說: 具壽大目乾連,於時時中,常往捺落迦、旁生、餓鬼、人、天諸趣,慈愍觀察。於捺落迦中,見諸有情備受刀劍斬斫其身,屍糞煻煨猛焰爐炭燒煮等苦;於旁生中,見其更互相食噉等苦;於餓鬼處,見為種種飢渴所逼等苦;於諸天處,見將墜墮愛別離苦;於人趣中,見有種種艱辛求覓資生衣食殺罰等苦。既見是已,於四眾中,普皆宣告。……爾時,世尊告阿難陀:非一切時處常有大目乾連,如是之輩頗亦難得,是故我今敕諸苾芻:於寺門屋下,畫生死輪。時諸苾芻不知畫法,世尊告曰:應隨大小圓作輪形,處中安轂,次安五輻,表五趣之相;當轂之下,畫捺洛迦;於其二邊,畫旁生、餓鬼;次於其上,可畫人、天。於人趣中,應作四洲:東毘提訶,南贍部洲,西瞿陀尼,北拘盧洲。於其轂處,作圓白色,中畫佛像,於佛像前,應畫三種形:初作鴿形,表多貪染;次作蛇形,表多瞋恚;後作豬形,表多愚癡。……應差芘芻於門屋下坐,為來往諸人、婆羅門等,指示生死輪轉因緣。(《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大正23.810下∼811下) 在寺院的門廊下,畫生死輪等,一方面警示佛弟子精進修學,一方面可接引信眾,作為信佛入門的初機。「於佛像前,應畫三種形:初作鴿形,表多貪染;次作蛇形,表多瞋恚;後作豬形,表多愚癡」,這是就著動物的習性,說明貪瞋痴等不善根會造成生死輪迴;在佛像前畫三種形,顯示了依循佛陀的教法,去除貪、瞋、痴,就可達解脫自在(如佛)。 在寺院門廊下彩繪圖畫,藉以警示弟子及接引信眾,《根有律•雜事》也有記載,只是彩繪的內容有些不同,如說: 於門兩頰,應作執杖藥叉;次傍一面,作大神通變;又於一面,畫作五趣生死之輪。簷下,畫作本生事;佛殿門傍,畫持鬘藥叉;於講堂處,畫老宿苾芻宜揚法要;於食堂處,畫持餅藥叉;於庫門傍,畫執寶藥叉;安水堂處,畫龍持水瓶著審瓔珞;浴室、火堂,依天使經法式畫之,并畫少多地獄變;於瞻病堂,畫如來像躬自看病;大小行處,畫作死屍形容可畏;若於房內,應畫白骨髑髏。」(《根有律•雜事》,大正24.283上∼中;《天使經》,見大正1.503上∼506上)[20] 「於講堂處,畫老宿苾芻宜揚法要;於食堂處,畫持餅藥叉……若於房內,應畫白骨髑髏」,由此可見:寺院壁畫,可以讓人按圖索驥就了然於建築物的用途,更藉由圖像表達出來的精神,作為佛弟子日常生活的道德規範及坐禪修行的觀境[21]。《根有律•雜事》描繪的寺院龐大,壁畫圖像的內容,也非常豐富。 塔院的圖像,如《十誦律》說:建塔,「聽以赤色、黑色、白色塗壁」;畫塔,「除男女合像,餘者聽畫」;塔周匝可作欄楯;可以用彩色赭土白灰莊嚴塔柱,除男女合像,其餘圖像都可畫在柱上塔上。塔龕上,可作「師子、象種種彩畫,前作欄楯安置花處,龕內懸繒幡蓋」[22]。另外,《根有律•尼陀那》有造安幡蓋的記載,旗幡有「師子幡、莫羯羅幡、龍幡、揭路荼幡、牛王幡」(大正24.434中)等五種[23]。 四、小結 以上依據律典資料說明動物的德行。日常生活上,世尊常舉動物的德行為例證,激勵弟子以策發修行,這是用道德來勸說弟子,舉止行儀一定要如法如律。當弟子出現違規行為,世尊也會針對現緣的事件,而舉過去的「本生」故事,說明「習氣」會帶來深遠影響,這類的故事,就是「善生善,不善生不善,無記生無記」(大正27.629下)的等流因果說(阿羅漢尚未能斷除等流習氣,唯成佛才能究竟斷除)。這類的本生故事,世尊或弟子,過去生中,曾經是野獸、飛禽等動物。此類動物的智商與懿行,如鹿王本生、猴王本生等,其智商之高,悲濟心之切,往往超乎想像,甚至是凡人所不及的,這真是稀有難得的動物!另外,在寺院、塔院的雕刻繪畫上,動物造像也佔了重要角色,如阿育王建立石柱,石柱上雕刻的以動物造型為多[24]。又諸部廣律中,雕刻彩繪寺、塔,以說一切有部律的《十誦律》及《根有律》記載最多,而寺塔雕刻壁畫中有動物造像,除了藉由動物的特性詮釋教義,或作為通俗教化的藍本,作為接引信眾入門之初機;另一方面,也透露出當時北印建寺造塔的風氣盛行,出家眾之職責,本為說法教化,而今轉為經營塔寺、僧坊等修福事業,競為雕刻壁畫莊嚴寺塔而努力,像教佛教興盛了,寺塔莊嚴了,修福事盛行了,佛教思想也流變了。 捌、後記 律典傳說的動物故事,牠們有許多令人嗟詠的德行,平時自由的在森林裡生活,一旦遇到生命威脅時,常有捨身帶領同類及朋友渡過危厄的濟困慈心,或有冒險援助人類反被無情陷害的悲壯懿行。旁生趣有情,有這麼高尚的德行嗎?在部派佛教時代,即是諍議性的問題。說一切有部認為:旁生類有情的確有這麼崇高的德行;大眾部則認為:這些具有崇高德行的旁生有情,都是聖者菩薩示現,聖者菩薩,「為欲饒益有情」,自願生到惡趣,以同事攝度化惡趣眾生,其德行自然比凡人還高了[25]。 旁生菩薩的故事,大都出自於「本生談」,世尊(及弟子)過去的「本生」,曾是象王、鹿王、猴王、鸚鵡王……等,是世尊過去行菩薩行的事跡,他們捨身濟困的行儀,被尊仰為菩薩行者的典範。大乘菩薩道思想的奉行者──龍樹菩薩,對於「本生談」的故事,曾加以抉擇,如龍樹認為:以布施來說,因對象、施物、施心不同而有差別,「尸毗王為鴿故,割肉與鷹」,這類用身體作布施的,只算是「中布施」[26]。布施必須與智慧相應,如薩埵王子「投身飼虎」,「父母以失子故,憂愁懊惱,兩目失明;虎殺菩薩,亦應得罪。而不籌量父母憂苦,虎得殺罪;但欲滿檀,自得福德。」這樣的布施,其實是「滿檀而乖孝」[27],不知親疏本末! 龍樹菩薩對本生經典(投身飼虎)的抉擇,大同於聲聞律典的護生觀念,亦即護生當從護念人類做起,雖然動物也具有高尚的德行,但是人與人的關係,人與人的倫常道德,比動物的關係重要;而且,今天老虎得以飽食,虎子躲過一劫,明天之後,老虎照常會飢餓,還是會本能的尋找獵物,又該怎麼辦呢?龍樹並不是說動物不值得救護,而是認為要有智慧去抉擇:如何做到兩者得兼?要不然,護生也當從護人做起,薩埵王子布施心大,連自己的身體都可以布施,他救護了老虎卻忽略了護人(父母),對父母來說,這是殘忍!在聲聞律典中,就相當強調護生當從護念人類做起,先要有親疏本末之分,再擴展普及於一切,這就是龍樹批評投身飼虎的行為是「但欲滿檀,自得福德」的意趣所在吧!
玖、參考書目 1. 《五分律》,《僧祇律》,《四分律》,大正藏第22冊。台北:新文豐出版。 2. 《十誦律》,《薩婆多毘尼毘婆沙》,《薩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根有律•安居事》,《根有律•皮革事》,大正藏第23冊。 3. 《根有律•藥事》,《根有律•破僧事》,《根有律•雜事》,《根有律•尼陀那目得迦》,《根有律•百一羯磨》,《毘尼母經》,《鼻奈耶》,大正藏第24冊。 4. 《阿含經》,大正藏第1、2冊。 5. 《菩薩本緣經》,《菩薩本生鬘論》,《眾許摩訶帝經》,大正藏第3冊。 6. 《大莊嚴論經》,《賢愚經》,大正藏第4冊。 7. 《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大正藏第9冊。 8. 《四十華嚴經》,大正第10冊。 9. 《大般涅槃經》,大正藏第12冊。 10.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入楞伽經》,《大乘入楞伽經》,大正藏第16冊。 11. 《大智度論》,大正藏第25冊。 12. 《大毘婆沙論》,大正藏第27冊。 13 . 梁《高僧傳》,大正藏第50冊。 14. 《大唐西域記》,大正藏第51冊。 15. 《銅鍱部論》,南傳第1、2冊,大正新修大藏經刊行會發行,昭和四十五年(1970)九月再刊版 16. 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正聞出版社,七十五年二月四版。 17. 印順導師《教制教典與教學》,正聞出版社,六十九年八月出版。 18. 印順導師《佛在人間》,正聞出版社,七十三年十月五版。 19. 昭慧法師《佛教倫理學》,法界出版社,八十四年十一月初版。 【全文完】 [1] 《五分律》,大正22.13中∼下;《四分律》,大正22.584下∼585上。 [2] 《五分律》,大正22.37下;《四分律》,大正22.634下∼635中;《十誦律》,大正23.64上。 [3] 《十誦律》,大正23.66上∼下;《四分律》,大正22.636上∼中。 [4] 三獸,《五分律》,作雉、獼猴、象,大正22.121上;《四分律》,作鵽鳥、獼猴、象,大正22.939下∼940上;《僧祇律》,作巔多鳥、獼猴、象,大正22.446上中;《十誦律》,作鵽鳥、獼猴、象,大正23.242中∼下。 [5] 《十誦律》,大正23.98上∼中。 [6] 《大毘婆沙論》,有部論師及世友尊者,都說畜生殺害父母不得無間罪,大德則說:「諸旁生類殺害父母,於無間罪有得、不得。謂聰慧者得,非聰慧者不得。曾聞有聰慧龍馬,人貪其種,令與母合;馬後覺知,斷勢而死。」(大正27.619中∼下) [7] 盲龜浮木,《雜阿含經》,大正2.108下。龜毛兔角,《大智度論》,大正25.61上。龜藏六,《雜阿含經》,大正2.311下,160下。 [8] 二雁和龜,《五分律》,大正22.165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作二鵝和鱉,大正23.779中。大龜王救五百商人,《根有律•藥事》,大正24.70下。 [9] 聰明黠慧的鸚鵡,《僧祇律》,大正22.288下∼289上。這個本生故事,大同於《根有律•藥事》記載,彼此的差異是,《僧祇律》中,禿梟是闡陀比丘,鸚鵡是阿難;《藥事》中,鸚鵡是舍利子,老鵂鶹是闡陀。 [10] 鸚鵡說世八法,《僧祇律》,大正22.258中∼下。鸚鵡當佛使,《根有律•藥事》,大正24.27中。常解人語的鸚鵡鳥,《根有律•藥事》,大正24.70上∼中。具相鸚鵡,《根有律•雜事》,大正24.342上∼343中。 [11] 舍利弗,《雜阿含》,大正2.95下,130下;大迦葉,大正2.302下;給孤獨長者,大正2.249上;摩尼珠髻聚落主,大正2.228下。賓頭盧師子吼最為第一,《四分律》,大正22.946下;《十誦律》,大正23.269上;《根有律•藥事》,大正24.80下。 [12] 六隻兔子驚動眾野獸,見《根有律》,大正23.836上。師子王與大象合作撲殺大蟒蛇,見《根有律•藥事》,大正24.69中∼下。 [13] 二河獺和野干,《十誦律》,大正23.199下。野狐王詐騙得眷屬,《五分律》,大正22.18中∼19上。野干兩舌,《四分律》,大正22.636上∼下。野干破壞義井,《僧祇律》,大正22.282中∼下;野干捨肉取魚,《十誦律》,大正23.246上。 [14] 野干知恩報恩救老師子王,見《十誦律》,大正23.264上∼中;《鼻奈耶》,大正24.873中∼下。 [15] 龍(naga),即是蛇。「naga」,一般漢譯翻為「龍」,龍蛇可說是一家。文鱗龍,見《五分律》,大正22.103中;《根有律•破僧事》,作「牟枝磷陀龍王」,大正24.126上。 [16] 《十誦律》,大正23.464上;《五分律》,大正22.173下。 [17] 《僧祇律》,大正22.243中∼244上。《經律異相》卷二十八,在「瓶沙王有四種畏」,有引用《僧祇律》中「那俱羅虫」救人的故事,見大正53.153下。 [18] 《六度集經》,大正3.15中∼16上。蛇持良藥善巧報恩, 見15下,28中。 [19] 《僧祇律》,大正22.496下∼497上。 [20] 《根有律•雜事》,圖畫「佛本因緣」,大正24.399上∼中。 [21] 如「於瞻病堂,畫如來像躬自看病」,這有警策佛弟子捨家出家如水乳合,病了應互相照顧的意涵存在,見《四分律》(大正22.861中∼下)。「若於房內,應畫白骨髑髏」,這可作禪修者的觀境(白骨觀),或藉此圖像標示的「無常」義,提撕行者精進用功。 [22] 彩繪塔院,《十誦律》說「除男女和合像,餘者聽作」。見《十誦律》,大正23. 351下∼352; 354下∼355上,內容重複。塔龕,見《僧祇律》,大正22.498上。 [23] 《僧祇律》記載:「諸比丘缽底盡。佛言:底應安曼荼羅鍱。……諸比丘曼荼羅上作鳥獸形像。佛言:不聽作鳥獸形像。」(大正22.462中)這是比較特殊的案例。 [24] 如鹿野苑,作四頭師子,毘舍離,作師子像,《大唐西域記》記載:劫比他,作師子蹲踞像(大正51.893中);室羅伐悉底國,有二石柱,右柱刻牛像(899中);劫比羅伐窣堵國,有三石柱,上作師子像的有二柱(901中),一柱作馬像(902中);戰主國,作師子像(908上)。詳細情形,請檢閱《大唐西域記》。 [25] 部派佛教時代,大眾部主張「一切菩薩不起欲想、恚想、害想;菩薩為欲饒益有情,願生惡趣,隨意能往。」說一切有部主張:「應言菩薩猶是異生,諸結未斷,若未已入正性離生,於異生地未名超越。」(《異部宗輪論》,大正49.15下,16中∼下)案達羅派:〔釋迦〕菩薩值迦葉佛時入決定。(《論事》,南傳57.頁366∼371) [26] 「如以財寶布施,是名下布施;以身布施,是名中布施;種種施中心不著,是為上布施。汝何以讚中布施為檀波羅蜜滿?此施雖心大多慈悲,有知智慧,有不知智慧。如人為父母親屬不惜身,或為主不惜身,以是故,知為鴿不惜身,是中布施。」(大正25.92下) [27] a.「滿檀而乖孝」,此辭句,出自梁慧皎《高僧傳•亡身篇》論,見(大正50.406上) b.「滿檀而乖孝」,典故出自龍樹《大智度論》:「如菩薩行檀波羅蜜時,見餓虎飢急,欲食其子……但欲滿檀,自得福德。」(大正25.179中∼下) c.薩埵王子投身飼虎,見《菩薩本生鬘論》(大正3.332中∼333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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