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台山政治表態之反思

釋昭慧

人海戰術冷箭不斷

頃閱三月十六日佛音時報,對批垮鬥臭、抹黑醜化筆者的兩篇讀者投書,認為不值一哂,因為一看就知道:這只不過是某大山頭,延續過去「人海戰術」的手段,再一次故技重施而已。而且筆者十餘年來從事社會改造運動,早已養成「寵辱不驚」的能耐了,哪會將區區辱罵放在心上。

檯面上的批鬥就已洶洶而來,檯面下更是頻頻出現了有計劃而全面性的圍勦動作,放冷箭、佈黑函、以電郵或傳真來散佈種種惡毒謠言,以「人海戰術」的電話來持續騷擾筆者所任教的大學、筆者所屬的教會以及其他佛教道場,其陰惡行為,已到了磬竹難書的程度。

然而自從個人於三月十一日召開記者會之後,不分統派獨派、泛藍泛綠,都有人讚歎個人敢於開罪豪勢,仗義執言,可見公道自在人心,中台山種種作風之引人非議,已非一朝一夕之事。許多師父甚至告知:惟覺法師於三月九日大鳴大放之後,他們走到街上或市場,都受到民眾敵意的眼光與質疑,尚幸兩天後筆者召開記者會,將中台與佛教的立場區分清楚,這才讓民眾釋懷,他們也較為減少了被民眾敵視的巨大壓力。

中台山回應聲稱他們有言論自由。中台山當然有言論自由,卻沒有說謊自由。各媒體已證實,他們所聲稱會「人頭落地」的法令,其中完全沒有他們所列舉的條目(例如:犯罪加重二分之一刑責)。而且這是各宗教領袖所共同擬訂的草案,中台山卻把它歸為執政者的罪狀,已屬謊言毀謗,而不是言論自由。

中台山激情演出的政治表態,已讓佛教受到沉重壓力。許多法師紛紛向我表示:走到街上都受到強烈質疑,問他們出家人如何可以說「人頭落地」或「死不瞑目」?挺藍挺到將另一方人馬視若寇讎,是否有違佛教精神?

而中台歷年來因被控訴「誘拐出家」、涉及財務糾紛、違建或佔用國有土地而被輿論交相指責,捲起掀然大波,時常使得佛教面臨社會指責。剃度事件發生之時,許多道場收入頓時減半,法會人數減半,夏令營門可羅雀,出家人出門不時遭到羞辱,有的還被吐口水。

佛教一次又一次被中台山的行徑害得如此悽慘,筆者因此不得不站出來,讓社會理解:中台歸中台,佛教歸佛教,以免他們的種種激情表態,再次殃及池魚,讓佛教背負這樣沉重的共業。

佛教主體性,而非政治屬性

有人故意將筆者批判中台山,矮化成「流派鬥爭」,首先,筆者必須嚴正聲明,筆者於三月十一日所召開之記者會,與「流派鬥爭」無關。眾所周知,筆者在佛教界向來是「個體戶」,不屬於任何流派。反而各大流派在此事上紛紛保持緘默,試問,誰有興趣得罪中台山這樣財大氣粗的「宗教托拉斯」呢?

其次,筆者批判中台山,這也與「政治屬性」無關。筆者於三月十二日召開記者會,開宗明義就說,筆者並不認為政治與宗教可以一刀切,而且筆者在佛教界與學術界,有許多支持連宋的長輩與朋友,彼此也從未因此而傷害情誼。筆者在台灣,並沒有絕對的政治屬性,而只有「佛教主體性」的政治意識。換言之,無論是統派還是獨派,泛藍還是泛綠,只要其施政、問政,在消極面有傷及宗教(或佛教),在積極面違反佛陀慈悲精神,筆者一概批判不遺餘力。

過往鮮明獨派色彩的台北市議員周柏雅,就因其在觀音像事件上與異教聯手對付佛教,而被筆者全力批判;即使阿扁政府主政的四年期間,筆者也曾為了反賭博合法化、神豬祭等事件等,而為文批判執政者與部分朝野立委。這些想法與做法,都有筆者四年來所發表的文章,與各界的新聞報導可以證明,任何批鬥手段,都休想一筆抹煞歷史記錄!

相對而言,無論是統派還是獨派,泛藍還是泛綠,只要其施政、問政,在消極面對宗教有公正之對待與尊重,在積極面符合佛陀慈悲精神,筆者一概力挺不遺餘力。因此,筆者曾公開支持為觀音像事件而為佛教伸張正義的立委林正杰與台北市議員候選人郭承啟,以及為動物權與反賭博合法化而在立法院奮鬥的謝啟大,而他們都是統派,謝啟大更屬泛藍要角。而親民黨沈智慧委員,更是筆者的好友,兩人不祇一次共同為佛教權益而攜手奮鬥。因此,意圖將筆者一棒打成「泛綠集團代言人」者,其批鬥技術未免太過拙劣了。

宗教本應超越意識形態

有媒體因見筆者多與獨派正義之士為友,因此戲稱筆者是「台獨人士」。事實上,台獨不是洪水猛獸,而是一種政治選項,筆者是不怕被作政治歸類的。然而無功不受祿,與「台獨」有關的政治運動,筆者既然從未參與,就不好意思承受這樣的令名。

筆者於佛法中所體會的是「因緣法」,而不是絕對的「統獨論」。兩岸之間應統應獨,要視其因緣對人民是利是弊而定,要看其是否會與佛法「護生」理念有違而定。緣起論之奉行者,是不會熱衷於單一政治意識形態的。

政治是一時的,宗教是永久的。宗教本應超越於統獨、藍綠情結之上,超越國家、民族、地域的藩籬,依佛法的理念來看待政治議題。特別是本次選戰如此激烈,兩方人馬互相抹黑,兩個陣營的候選人,心靈也早已傷痕累累。作為宗教師者,見到這樣可憐憫的眾生相,理應哀矜而勿喜,以更寬廣的心胸,讓撕裂的族群傷痕,在佛法中得以療癒。

從佛法「自覺性」看公投意義

其次,依佛法的「因緣論」,雖然無法得到「應統還是應獨」的結論,卻絕對可以證成「實行直接民主」的正當性。因為多方因緣彙總折衝的機制,總比一人或少數人貫徹其共同意志的決策方式,來得可靠一些。佛陀一向在僧團中,就實行直接民主制(而非民主代議制),反對「救世主」的迷思,而倡言開發每一生命的「自覺性」。因此惟覺法師於三月九日公開批評公投是違法亂紀,要大家拒領公投票,這點是令人匪夷所思的。

筆者在社會運動的推動過程中,充分體會到:無論任何政黨執政,都有可能因權力而腐敗。特別是在立法院,筆者親見多少不利弱勢或是助長黑金的法案,都在財團或特定利益團體關說的情況下,一再闖關,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焉能寄望任一政黨的政治人物不會犯錯?我們必須打破死忠一人一黨的迷思,而以人民的力量,作更嚴格的監督,乃至像「公民投票」這種最後的救濟手段,來挽回代議政治在決策過程中所發生的錯誤。

問題是,中台山坐大至此,已是無人敢得罪的「怪獸」,政治人物絡繹於途,連媒體都忌憚三分,在這種情況下,社會清流難道不應以第三力量作一監督嗎?有良知的佛門人士難道不應自清自省,自我批判嗎?還是要繼續鄉愿下去,卻被迫背負中台山的共業,概括承受社會的反撲聲浪呢?這才是筆者為何要站出來責備惟覺法師激情政治演出的真正原因。

——刊於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三日《佛音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