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工繁殖、買賣、飼養昆蟲的看法

釋傳法(本院專修部教師,關懷生命協會秘書長)

本月25日,筆者接到荒野保護協會企劃部辛立美的來信,由於該協會刻正向誠品書店敦南店要求裁撤販售獨角仙與鍬形蟲等昆蟲的廠商專櫃「樹枝蟲工作房」,而不久前關懷生命協會才發起促使雅虎奇摩網站取消活體動物拍賣的運動,兩者皆同樣是針對「動物買賣」的議題,因此辛小姐來信徵詢關懷生命協會對昆蟲買賣的看法,並附上荒野夥伴們的討論及誠品書店的回應。

誠品書店的回應中說:「樹枝蟲工作房是一以環保自然理念為出發點之廠商,其所有販售的昆蟲皆完全以人工繁殖的方式進行養殖,且非政府法令限制中之保育類,其負責人有鑑於現代社會小朋友接觸大自然昆蟲機會太少,也鑑於學校在教授自然課程時常需要小朋友們自大自然中捕捉獨角仙甲蟲,就誠如您所言,嚴重破壞大自然生態平衡,所以才以人工方式復育,培養,銷售,進而希望透過社會大眾的廣泛接觸,瞭解其生態後,能對大自然的奧妙更加珍視與愛護,這與您珍惜大自然的心情應該是相同的。」也有位昆蟲專家認為獨角仙的數量不算少、壽命短、繁殖容易,可以讓小朋友更有興趣瞭解如何去飼養觀察和愛護牠們;比起狗、兔、雞、鴨、鳥、外來種買賣、走私衍生的問題,大家反都視而不見、沒人去抗議,因此對荒野的作法不表贊同。

在本會來看,命命等值,不應因物種、因數量多寡而有差異,昆蟲的生命與黑面琵鷺的生命一樣值得尊重;狗兔雞鴨等脊椎動物,其遭受的痛苦應該關切,但較低等的昆蟲的生命權,亦不應因此被次等對待。非法、合法的野生動物進口,是因為市場有此消費需求,而荒野的夥伴們向誠品抗議一案,正是促使社會大眾反省「購買、飼養野生動物」的不正當性。

因此,前述看似言之成理的意見,筆者覺得有必要再予以回應,因此回覆表明關懷生命協會「反對人工繁殖飼養野生動物」的一貫立場,並整理若干看法如下:

一、人類沒有權利把野生動物當寵物,剝奪牠在大自然生活的自由與權利。就如一位屬名「荒野藍鵲」的荒野夥伴所說:「有腳的讓他行走,有翅的讓他飛翔,凡有生命的讓他自由,讓一切失去的重新回來,讓生命遂成其為生命應有的尊嚴!」

二、寵物業以誘使消費者「擁有動物來取悅自己」為目的,這正是造成人類破壞生態的錯誤心態之一。例如,台灣在80年代自印尼、馬來西亞走私上千隻瀕臨絕種的紅毛猩猩當作私人寵物。世界上已滅絕的鳥類中約有18%導因於狩獵,台灣本土純種八哥也因為大量捕捉、販售而幾乎看不到了。近年來世界各地的動物園、鳥園、私人動物豢養者、水族館及研究單位也間接鼓勵了人們的濫捕行為。而且,外來種也導致全球性的生態災害,在台灣如小朋友最愛的寵物「巴西龜」,淡水河系充斥著琵琶鼠(俗稱垃圾魚),破壞河川生態,造成本土物種逐漸消失。

三、就生態保育教育的內涵而言,是教育社會大眾「自己是大自然的旁觀者」,但把野生動物當寵物卻是「自己是大自然的主宰者」,違反自然的行為,何能給社會大眾正確的保育教育?就拿養昆蟲來說,小朋友用人工打造的昆蟲箱養蟲,能夠養得活、養得久、甚至能繁殖,似乎算是種值得稱讚的「學習成就」了,但這種「成就」帶來「大自然可以被人類控制、模擬、改造甚至替代」的錯覺,更應該被教育者所警惕、省思。

四、未瀕絕、非保育類野生動物何來「保育」、「復育」之需要?何況人工繁殖不能跟保育、復育畫上等號。人工復育是保育的方式之一,但它不是僅止於使生物在人為飼養的環境下能夠繁殖增加數目,而是以能讓生物回歸自然、使其能在野外狀況下自然活存為最終目標。業者把人工繁殖視為保育、復育,可見業者毫無正確的基礎保育常識,何能對消費者做正確的教育?保育復育之說根本就是美化人工繁殖買賣行為的託辭。

五、把動物當作商品、把生命價格化、生命價值決定於市場機制,這是助長「物化生命」的價值觀,是對社會大眾錯誤的生命教育。業者再如何美化,也無法彌補其存在的不合理性。小朋友覺得昆蟲「便宜、壽命短、好處理」而飼養,被當作自然課「實驗品」的昆蟲,也許繁殖成功後小朋友也學店家拿來販售,或是哪天不能續養而「野放」(實則「棄養」),更別談在小朋友無知大意下養死了多少,都是對生命的嚴重輕忽與不尊重。

業者反駁說,因為自然課程時常需要小朋友們自大自然中捕捉獨角仙、甲蟲,有他們提供人工繁殖的野生動物來替代,反而能減少真正的野生動物被捕捉、因此減少生態被破壞的可能。但是,根本關鍵在於:為何要鼓勵小朋友飼養?能達到什麼教育目的?基於上述的理由,筆者以為,小學向廠商購買昆蟲(或其他野生動物、寵物)、老師鼓勵小朋友捉蟲、買蟲來養,何能正確教育小朋友珍惜自然?更何況,教育小朋友好奇自然、珍惜自然、愛護生命,可以不靠飼養動物來達成,在校園或鄰近社區進行自然觀察,是更尊重生命且達成教育目的的做法。

犬貓、觀賞魚、寵物鳥,因人類長期豢養或品種改造而喪失野性,成為無法自然存活、需賴人類照料的「寵物」。其生命是否能夠存續、生存的環境品質、生活中的苦與樂,一切命運掌控在人類的手裡--人類成為牠們的「上帝」。我們何忍,再將以大自然為家的野生動物改造成人類的寵物?即便牠是邈小的、卑微的一隻昆蟲生命。

92.9.28.於關懷生命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