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 行:佛教弘誓學院

  編 校:釋傳法 

  創 刊:200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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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6

   本期內容:

    師生動態

    本院近訊:訪談節目播出/第83期《弘誓雙月刊》發行消息

    中流砥柱,在彩虹下與紅潮中——第83期《弘誓雙月刊》專題引言

   ※ 「同志」豈必承負罪軛?  

    我是佛弟子,也是男同性戀者  

    轉載:「拒看馬戲團」新聞二則

 師生動態

95.10.12 昭慧法師於客家電視台「李喬現場」節目接受李喬先生(左)的訪談。

95.10.13 「拒看馬戲團動物表演」公聽會(右起:荒野協會張宏林秘書長、昭慧法師、立委王淑慧、立委田秋堇、農委會林務局夏榮生科長、許博允、許帶來之外國客人)。

關懷生命協會所印製之「拒看馬戲動物表演」海報,廣發於各中、小學張貼。

95.10.13 花蓮慈善寺佛學班舉行第三屆開學典禮(右起:班主任達瑩長老尼、《成佛之道》教師真啟、真聞、真晧、真培法師)

95.10.13 花蓮慈善寺佛學班第三屆開學典禮會場一隅。

95.10.22 香光圖書館舉行「佛教與台灣社會」論壇(左起:昭慧法師、悟因長老尼、自鼐法師、林端教授、翁仕杰副秘書長)。

95.10.23 新竹法源講寺真理法師蒞院為學眾講授「養生之道」。

95.10.23 「養生之道」講座於嵐園以茶會方式舉行,倍感溫馨。

95.10.26 「華視新聞雜誌」談「墮胎前思考期」爭議(右起:主持人王薇小姐、衛生署吳秀英副局長、昭慧法師、黃淑英立委)。

95.10.12

•下午,昭慧法師應邀至客家電視台「李喬現場」節目,接受李喬先生的訪談,訪談議題是「台灣動物權保護的檢討」,兩人在節目中用客語對談。李喬先生是卓越的客家文化人、小說家,被陳總統聘為國策顧問。本段訪談共半小時,已於10月19日晚間播出。

•晚間,昭慧法師參加核四公投促進會執委會,討論因應時勢如何推動公投修法,以落實「主權在民」之公投原理。

95.10.13

•上午,關懷生命協會與郭榮宗委員辦公室聯合於立法院召開「拒看馬戲團動物表演」公聽會,邀請立委王淑慧與田秋堇,荒野保護協會張宏林秘書長,以及農委會林務局林務局夏榮生科長、防檢局杜文珍副組長到場發言。記者會即將開始,本次引進莫斯科大馬戲團的許博允故技重施(與85年一樣),聞風前來鬧場,並對昭慧法師作種種言詞羞辱,故意稱其為「昭慧小姐」。昭慧法師不為所動,但及時制止其干擾會場,並同意在記者會中給他發言機會。

 記者會開始,先放映美國RSPCA的「馬戲團真相」錄影帶約十分鐘,讓在場記者深刻理解表演動物所受到的非人待遇,其後由昭慧法師補充敘述表演動物的深重苦難,並點名許博允所主持的新象公司,分別於民國83、85、86年引進俄羅斯大馬戲團、歐洲大馬戲團、美國環球大馬戲團,出現種種不良紀錄。

 針對許博允的鬧場,昭慧法師說明道:「民國85年我站出來反馬戲團動物表演,許先生即於農委會的記者會上,聲稱這是他與我的私人恩怨,意圖將我們的動保運動矮化為私人恩怨。但我必須鄭重說明:我根本不認識許博允先生這號人物。許先生一再以「昭慧小姐」相稱,我將對其公然侮辱行為,保留告訴權利,若再以「尼姑」這種歧視稱謂,拿來稱呼出家人,我亦將保留告訴權利。」

 許博允發言之時,果然故意稱其「昭慧小姐」,意圖激怒法師。法師以愉悅的笑聲回應,許乃大叫:「笑也是一種干擾我說話的行為!」

 其當日公然說謊之內容,歸納有四:

 1. 聲稱十餘年前郭小莊演出「尼姑思凡」時,他與昭慧法師結下樑子。(實則昭慧法師根本不認識許博允,亦不知郭小莊演過該齣戲劇,其抗議演出「思凡」崑曲之對象,不是郭小莊,而是國立藝術學院。許博允張冠李戴,漏洞百出。)

 2. 聲稱RSPCA的錄影帶都是假的,是剪接的。(實則錄影內容全係馬戲團真相,無從造假)。

 3. 聲稱其所引進的動物都絕無虐待情事。

 4. 聲稱立法院舉行過兩次公聽會,證明表演動物完全沒有受虐。(實則從未有過這兩次可以證明「表演動物完全沒有受虐」的公聽會)

 針對第三點,田秋堇反駁道:「又不是從動物出生就看著牠們長大,何以得知牠們訓練過程不受虐待?」王淑慧則對其叫罵,忍不住提醒道:「這是人家的場子,人家已夠有風度給你發言,你不可以人身攻擊。」

 昭慧法師最後下結論時,依然嚴正否認過往認識許博允,更直陳其所謂郭小莊十餘年前演出「思凡」一事,純屬子虛烏有。她微笑著告訴記者:「大家看到了,保護動物踩到別人利益之時,就是會被這樣羞辱的。但是為了苦難動物,我歡喜做,也甘願受!」記者會就此結束,許博允繼續叫囂到記者散開,才悻悻然離去。其激將法與抹黑術,遇到昭慧法師毫不動怒的微笑,至此完全破功。

 許博允乃於事後趕緊發新聞稿給各大媒體,並且廣作媒體公關,於翌日刊載半版大幅的馬戲團演出廣告。果然除了中央社與東森電子報之外,媒體全面噤聲,記者會消息被全面封鎖。

 縱觀對方策略,不外乎是:一、先抹黑對方,矮化對方的動機為私怨糾鬥。二、給媒體種種優惠,令媒體助其拉抬聲勢,將事實真相予以掩蓋。在台灣,為動物保護而發聲,其處境之艱困,有如此者。

•記者會結束後,昭慧法師搭機趕至花蓮。晚間,花蓮慈善寺佛學班舉行第三屆開學典禮,昭慧法師將於本期開始,連續三年,安排適當時段至本班講授《阿含經》。

95.10.19

•行政院院會昨(18)日通過「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明訂因懷孕或生產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而自願實施人工流產者,醫療機構應先提供諮詢,並於三天後經懷孕婦女簽具同意書,才能進行人工流產。行政院婦權會委員李佳燕、蘇芊玲、黃長玲等三人於是辭職表達抗議,認為該法案根本是對婦女權益開倒車,未經婦權會就貿然通過。婦女自己會思考其要不要人工流產,不勞法律強制規範。

 晚間,中國時報記者黃筱珮向昭慧法師請教其看法,法師表示:她能體會婦運人士的心情。但婦運人士多係中產階級、菁英階層女性,忽略了現實社會中確實有些弱勢婦女(如外籍配偶),受婆家、丈夫、男友之壓力而決意墮胎,卻對人工流產的利弊得失,以及倘若勉為生產所可能獲得的社會支持,無法獲得完整資訊。因此新訂法規要求醫療機構作最後的把關,讓墮胎女性得有完整思考其處境與解決方案的空間,對於這些弱勢女性,仍有其積極意義。

95.10.20

•中午,昭慧法師應專欄作家林世煜、胡慧玲伉儷之邀,與青輔會主委秘書吳靜慧小姐一同於林家餐敘。

95.10.22

•上午,香光圖書館於印儀學苑舉行香光書鄉出版社漢譯本《佛教與社會》(Buddhism and Society/ by Melford E. Spiro.)的新書發表會。該書內容涉及人類學心理學及社會學等領域。下午舉行「佛教與台灣社會」論壇,由自鼐法師主持,邀請悟因長老尼、昭慧法師、台大社會系林端教授與台灣西藏交流協會翁仕杰副秘書長擔任引言人,以「佛教觀點」談論佛教與台灣社會的發展。會中悟因長老尼、自鼐法師與林端教授不約而同向昭慧法師提問。悟因長老尼詢問其對近期「生育保健法」有關「墮胎前思考期」爭議的看法;自鼐法師問到佛教的社會運動與社會教育之間的關係;林端教授問及如何呈現具有「佛法特色」的社會運動。

•本日是星期天,晚上10時,法界衛視播出「法界真愛」節目昭慧法師專訪第一集。

95.10.23

•下午,新竹法源講寺真理法師蒞院,為學眾講授融和佛法與中、西醫藥理論的「養生之道」,本日先談消化系統生理結構、病變原因、保健與除病方法。

•下午,台北市動物保護顧問傳法法師陪同台北市建設局保育科、動物衛生檢驗所,赴中山足球場視察馬戲團動物之圈養環境,然而業者卻以「不具備公務員身分」將傳法法師擋在門外,並以「安全」理由堅拒官方的動保員進入獅子飼養區視察,並多以「不清楚」、「不知道」回應動保員的問題。其藐視公權力的高姿態,以及視動物為禁臠的惡劣心態,暴露無遺。

•晚間7:30,傳法法師接受中央廣播電台德語組主持人安馬汀的線上訪問,談有關協會抗議馬戲動物表演的理念。該節目將翻譯成德語後於德國播出。

95.10.26

•下午,昭慧法師應邀代表宗教界所組成的「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接受「華視新聞雜誌」節目主持人王薇小姐之訪談,分析「墮胎前思考期」的重要性與實質效益。同時接受訪談的另兩位來賓,是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吳秀英副局長(作政策與法規制訂緣起之解釋),與立委黃淑英女士(代表婦權團體反對「墮胎前思考期」規制)。本節目將於明(27)日晚間11:30播出。

本院近訊

「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所製作的海報:「6天思考期,給生命一個機會」。

談節目播出

  一、華視新聞雜誌訪談「墮胎法規」

  明(95年10月27日)晚11:30,華視將播出「華視新聞雜誌」,談「生育保健法」中「墮胎前應有3∼7天思考期的爭議。

  「華視新聞雜誌」節目由華視民生新聞中心副主任王薇小姐主持,本次訪談是在10月26日下午於華視新聞部錄影棚攝製的。昭慧法師應邀代表宗教界所組成的「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接受訪談,分析「墮胎前思考期」的重要性與實質效益。同時接受訪談的另兩位來賓,是行政院衛生署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吳秀英副局長(作政策與法規制訂緣起之解釋),與立委黃淑英女士(代表婦權團體反對「墮胎前思考期」規制)。

  正反兩造雖然意見不同,但從頭到尾都保持友善而理性的態度而作對話,內容精彩可期。請網友於10月27日晚間11:30,鎖定華視頻道收看。

  二、法界衛視「法界真愛」節目專訪昭慧法師

  95年10月22日晚間10時,法界衛視播出主持人王日昇先生於9月11日專訪昭慧法師的「法界真愛」節目。由於訪談內容豐富,法界衛視將該次訪談分作上、下兩集。本次播出第一集,第二集將另擇日播出。

  三、客家衛視「李喬現場」節目專訪昭慧法師

  95年10月12日下午,昭慧法師應邀至客家電視台「李喬現場」節目,接受李喬先生的訪談,「台灣動物權保護的檢討」,兩人在節目中用客語對談。本段訪談已於10月19日晚間9時播出。

◎第83期《弘誓雙月刊》發行消息

  第83期《弘誓雙月刊》業已於月中發行。本期以「同志運動」作為主題,而回應以佛法觀點,內容深受矚目,且已引起讀者的熱烈討論與廣大迴響。本期電子報將轉載該期專題引言〈中流砥柱,在彩虹下與紅潮中〉、昭慧法師的專論〈「同志」豈必承負罪軛?〉(該文已在好幾個同志網站轉載)與騭樺居士的〈我是佛弟子,也是男同性戀者〉。全本內容已於佛教弘誓學院網站上網,敬請網友瀏覽並惠予指教!

 

弘誓院訊

中流砥柱,在彩虹下與紅潮中

——第83期《弘誓雙月刊》專題引言

  釋昭慧          

第83期《弘誓雙月刊》封面。

  九月,初秋燥熱的季節,在同性戀(同志)運動彩虹旗幟飄舞的天空下,在反扁運動紅潮洶湧的聲浪中,原本就已擾攘不休的台北天空,更增添了強烈的躁動與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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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並不算是「少數族群」。依《金賽性學報告》在1948首次發表的數字顯示:全世界有百分之十的同性戀者。(註1)依此類推,台灣應有兩百萬以上的隱性同志人口。但他們很少願意出櫃(公開其同志身份),原因無他,同志在社會上,依然保受汙名化之苦。同志似乎是恥辱(乃至罪惡)的標誌,出櫃不但讓自己遭來異樣眼光,甚至會讓家人感到抬不起頭來。於是,有人為了確保自己免受歧視,自是不願出櫃;有人為了不捨親人傷心痛苦,更是不忍出櫃。

  同志不願出櫃,並不代表他們就可平安無恙地潛隱在異性戀機制的社會裡。原因是,屬於個人的性傾向與同性戀情,或許還可以在私領域裡,保持個人絕對的隱私權;然而一份不受親友與社會祝福的感情,卻很難在因緣變動不居的社會裡,持久經營而不墜;即使倖得持久,由於沒有婚姻名份,因此也無法擁有正常夫妻在資源分配與財產繼承方面的法定權利。這使得同志人口雖然龐大,依然無法改變「弱勢族群」的處境。

  同志越是不肯出櫃,他們所遭遇到的艱難處境,就越是潛而不顯,也就越是讓社會大眾認定:那些專為異性戀者所打造的觀念思想、法律政策與活動空間,才是「天經地義」的,捨此便是「不倫不類」,活該受到忽略與懲誡。

  為了改變這樣的現況,同志,最起碼出櫃後的處境還可以差強人意的同志,有必要勇敢出櫃,跨入公領域振臂高呼,蔚為一種社會運動,在觀念上打破「同性戀等於罪惡」的迷思,提醒社會:同志一樣擁有「免受歧視」的人權,並且在法律與政策層面,獲得公正的待遇。

  然而今年台北市的同志運動,卻意外出現了宗教界強烈的反彈聲浪。這讓吾人不禁憶起,自古同志之所以飽受歧視與迫害,宗教正是壓力來源之一。許多宗教將同性戀當作「罪惡」,甚至堅信:愛他們就要改變他們——要讓他們改變其性傾向。偏是依現實狀況以觀,即使有心接受「改造」,成功率也確乎不容樂觀;更何況還有為數龐大的同志,堅定地認同自己的同志身份,無意接受「改造」。於是,同志往往無法領略宗教的廣慈博愛,反倒常被這股帶有強迫性的「愛」,逼得喘不過氣來。

  佛教界雖然在這波爭議之中保持緘默,但是佛教又當如何看待同性戀者與同志運動?這同樣是無法規避的問題。因為,倘若在台灣,(廣義的)佛教徒真的有八百萬,那麼,數十萬人口的同志佛教徒,在佛教中是否受到了公正的對待?是否與女性一般,淪為被貶抑的「第二性」乃至「第三性」?我們理應關切。更何況,佛法的慈悲與公正,亦應如甘露一般普為潤澤蒼生。於是我們不禁要問:當那些包括非佛弟子在內的同志,因不公正的對待而身心受苦之時,難道我們能做的,就只是保持緘默的風度而若無其事嗎?

  因此我們決定在教界開風氣之先,為同志處境與同志運動,作一些佛法觀點的論述。這只能說是「拋磚引玉」,甚至可能引來眾多的咒罵,但是我們既然「歡喜做」,就已有「甘願受」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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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陳水扁總統下台的紅衫軍,在台北街頭蔚為狂潮。許多人問我:值此亂世,佛弟子應如何自處?我說:無論你是哪一種政治立場,都不要忘了依佛法觀點而作內省,依佛法精神而作回應,這才能在多變時局的驚滔駭浪之中,形成一股「中流砥柱」。

  為此筆者在共修會中勉勵佛子,也在答覆「倒扁」學生的信函中,表達了筆者的觀察與反思。這同樣是「拋磚引玉」,引起了網路上乃至海峽彼岸的熱烈迴響,但也無可避免地招徠了幾封倒扁人士的黑函,就與筆者過往撰文批評陳總統時,必會招徠幾封挺扁人士的黑函,如出一轍。

  較諸數十萬人的倒扁紅潮,同志運動相形之下反倒成了「小眾」,兩者所匯聚的能量,所引起的關注,被媒體所報導的篇幅,完全無法相提並比。然而吾人反倒選取了「同志運動的佛法觀點」作為本期專題,原因有二:

  一、政治浪潮有起有落,相形之下,同志人權卻是普世性的問題,不但不退流行,而且與時具進。

  二、在「佛教與政治」相關議題方面,筆者時有論述,本刊亦曾製作專題,反倒是吾人第一回為同志議題而發聲,意義非凡。

  因此,即使身邊的紅潮滾鼓,我們依然凝眸注視炫麗的彩虹,祈願同志因佛法而心靈解脫,和喜自在!

九五、十、十二 凌晨於尊悔樓

註1:Alice Schwarzer,《大性別:人只有一種性別》,劉燕芬譯(台北:台灣商務,2001),頁64。

佛教倫理

「同志」豈必承負罪軛?

釋昭慧         

  台北市政府連續七年編列預算補助同性戀活動,九月底更將有三十對同性伴侶,在市府舉辦的同志公民運動中完婚。二十六日報載:多名宗教人士為此公開抨擊北市府放任同性婚姻合法化,將助長「亡國滅種」,甚至讓愛滋病毒加速擴散,家庭倫理淪喪。這則新聞讓人觸目驚心,同為宗教人士之一,筆者忍不住要為同志(同性戀者)說幾句公道話。

  平心而論,愛滋病毒加速擴散,家庭倫理淪喪,並不必然與同性戀有絕對關聯,異性戀日益加劇的性氾濫,反倒難辭其咎。「亡國滅種」的指控,實在是太過沉重了!宗教人士即使基於神學信念,對同性戀行為不以為然,是否也可多抱持一點悲天憫人的情懷,不要任情恣意地將同志妖魔化,讓同志在一夕之間,彷若成了人民公敵。

其次,並非所有的宗教,都將同性戀當作是必須予以遏止、懲罰或改造的罪惡。依佛法觀點,同性戀與異性戀有其共同特質:

  一、情欲是生理與心理的綜合反應,生理的訊息固然會擾動心理,但心理的欲念也會導致生理的渴求。

  二、情欲是自體愛所延申出來的境界愛,是我愛所拓展出來的我所愛。在諸種欲望之中,情欲繫縛眾生的力量最為猛烈,它能覆障解脫,但並不是罪惡,因此被歸類為「有覆無記」法。

  三、中國古諺云:「萬惡婬為首」。原因是:情欲本身雖無罪,卻可能因縱情恣慾或獨佔心態,而導致傷己傷人的罪行。

  四、因此,修道者必須戒絕情欲,專修梵行,以獲致心靈的超脫;世俗人雖不必戒絕情欲,卻必須節制情欲(不邪淫),以保障家庭的和諧,配偶與後代的福樂。

  五、眾生名為「有情」,因此情欲是大多數眾生的自然反應。在修學佛法的過程中,情與欲可依戒學以節制之,依定學以遠離之,依慧學以超脫之——透過戒律的規範,可以讓人節制情欲的發展。透過禪定的修習,可以讓身心輕安,自然離欲。透過智慧的觀照,可以將情感轉化,並昇華為疼惜眾生的大慈悲心。

  異性戀與同性戀,同樣都是情欲,因此擁有情欲的共同特質——兩者都是動物本能,並沒有神聖與罪惡的分野,也沒有蒙受祝福與承受詛咒的殊遇。兩者的情欲,同樣構成繫縛身心的猛烈力道;同樣會因縱情恣慾或獨佔心態,而導致傷己傷人的罪行;同樣可予以節制(如忠於配偶)或予以戒絕(如獨身修行);同樣可予以轉化或予以昇華(如廣慈博愛)。以異性戀的立場來指摘、歧視或質疑同志,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也因為佛法對情欲有如上見地,因此在佛教中,同志較未受到宗教性的壓迫與詛咒,也並未被視作需要「矯治」的病患;同志的情感生活,並未受到眾多的注目與討論。至多是「不習慣」旁觀同志戀人的親蜜動作,但話說回來,吾人又何嘗「習慣」旁觀異性戀人大剌剌的親蜜動作呢?

  夫物不得其平則鳴。既然在佛教中,鮮見類似其他宗教對同志不利的神學論述,不曾出現「到底是要接納同志,還是要改變同志(的性傾向)」的兩造辯論,自然也就不會產生同志們強烈的不平之鳴。大家似乎很有默契地將同志的性取向,劃歸個人生活慣性,禮貌地保持著緘默態度,而不會就著道友或信眾的性傾向,作出主動的調查或訪談。

  然而,難免還是有些負面的聲音,出現在佛教圈裡。此中最常聽到的就是業障論,聲稱同志的性取向,來自惡業的招感。然而我們要問:

  一、同志較諸異性戀者,真有較為深重的罪業嗎?是殺、盜、婬、妄的哪一樁,足以與同志產生必然的因果關聯?要知道,同志的身心狀態,大都良好;同志本身,並不因其性傾向而受生理或心理之苦;只要對他們不施以歧視、壓迫,他們是可以自得其樂的。同志之所以受苦,更多時候並非來自其罪業,而是來自異性戀主流文化的社會壓力。

  二、同樣的荒謬邏輯,出現在對待女性、殘障、病患、災民、奴隸與動物的身上。好像她(他、牠)們屈居弱勢而承受苦迫,是活該報應似的。這種濃厚宿命論氣息的「像似佛法」,廣泛流傳於佛教界,以紫奪朱。持此論者,不但無心幫助眾生離苦得樂,而且經常對受苦眾生「傷口抹鹽」,讓她(他、牠)們倍增二度傷害。

  三、退一步言,即使同志的性取向,真有來自惡業招感的成分,但試問無始生死以來,誰能保證自己沒有惡業?各種不同的惡業,招感不同的苦異熟果。面對眾生的苦異熟果,佛弟子理應學習佛陀的「護生」精神,悲憫、拔濟、協助其離苦得樂,斷無視其苦為「惡業招感」而予以壓迫與詛咒之理。

  四、惡業有種種,歧視、壓迫以惱害眾生,正是惡業之一。準此,同志未必會製造干犯眾生的惡業,反倒是對同志的歧視、壓迫與惱害,肯定就是惡業;社會中如果存在這種共同偏見,那就是惡法「共業」。因此歧視同志的異性戀者,應該斷除如是惡業,並以「平等對待一切眾生」的清淨共願,來改變歧視同志的惡法共業。

  異性戀主流文化對同志所施加的惡業,只要一日不改,那麼,同志將自己的性傾向當作是一種深邃的秘密,就成為無可避免的心理自衛機轉。這或許也導致許多同性戀情,因於當事人的焦慮感、不安全感,以及欠缺社會性支持,而無法免於悲劇性的結局,乃至造成了部分畸形發展的性泛濫現象。世人面對此諸同志悲情,不但無法體會「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道理,反倒有意無意地將這些戀情失敗的悲劇與性氾濫的現象,拿來證明同志在品格與生、心理方面,確乎較為卑劣,這當然更激發了同志的憤懣之情與不平之鳴。這種惡性循環的互動模式,於是攪拌出了更多的惡業與苦迫。

  為了改善前述惡業與苦迫循環無已的不良現況,同志運動實有其必要。作為一個「眾生平等論」的服膺者,佛弟子應大力支持同志爭取平等對待的權益,如同支持性別平等、階級平等與物種平等一般,而不祇是保持高度禮貌的緘默而已。 

九五、八、二十六 于尊悔樓

佛教倫理

我是佛弟子,也是男同性戀者

騭樺(媒體工作者)       

  我是男性,今年三十六歲,北部人,高中二年級接觸並皈依佛教,至今仍以佛為師,不曾退轉,是一個自認為性取向完全無疑的男同性戀者,也就是在心理與生理層面皆戀慕同性的佛弟子。

  年少時,有許多接觸不同宗教的機會,會選擇佛法為此生的唯一皈依,是因為它說服了我、解答了我對生命現象的諸多疑問,令我深深認同,比如眾生分為六道,無分高下,皆具如來智慧德相。使我明白——同志是人,亦在人道之中,理應是佛教同所涵蓋的,也是救度的範圍。

  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世界,有很多同志在認清楚自己性取向的同時,往往會先滋生極大的恐懼與徬徨。一來,社會傾向異性戀的思維與行為,直接或間接去大的恐懼與徬徨,一來社會傾向異性戀的思考與行為,也直接或間接的教育大眾,必須有所謂同樣的言行模式;再者,社會上欠缺一個基本模式與範疇,給予同志去釐清與思考,並進而認識自己。

  一般人提到同志,總愛以「性」先刻板印象化了,是因為媒體醜化或先入為主,卻忽略同志們在各行各界的殊好表現,而老這樣看待同志的人,是否心中早已存在那並不光明的質素呢?不是比較,而是異性戀常常發生的性犯罪等等,怎麼不見被歸類或以刻板印象去認定呢?

  如果這些同志對具有「神聖」意義或象徵的宗教信仰,進而產生了親近與歸信的念頭,那很自然的,在他內心的陰影無非更雪上加霜。

  比如基督教,比如講求「眾生平等」的佛教中,也有許多的佛寺道場與法師們幾乎同聲一致地,以極度惡劣的錯謬說法,先給同志定下了「業障深重」或「定墮三途」的無量大罪。

  比如一向講求所謂「清修」的美國萬佛城創辦人宣化法師,他不只一次公開且在他的著作中,指責與詛咒般的指說同性戀為天譴,且定為地獄之因的種種言論,來攻擊這一群在這世上確實存在的眾生。不禁想問:這在如海佛法中,出自何處?有真實法理與根據嗎?

  當然,現在的我懂得依法不依人,了解個人的言論不代表佛說,對這些欠缺真實根據的錯誤說法與惡口,根本不需在乎,就當作那只是眾生的無明知見罷了!可是對於為數不少,思考已被框壓的同志佛教徒,他們的生活無非更深陷苦痛之中,而難以自拔。而身為一知名法師,言論所引帶而來的影響,一定比一般人更令人重傷吧!

  昔初讀到時,極度的不以為然,所謂的佛教修行及佛陀設教的初心,都在於「眾生平等」,如今不但打了折扣,甚至可以這樣的惡意詛咒甚至漠視嗎?

  本身已必須承受一定壓力的同志,在面對如此出家法師如貫雷般的惡劣發言,怎能不更將壓力加諸身上,而極度認定了這與生俱來的「惡報」與「罪行」呢?多年前曾認識幾位對佛法渴慕的同志,不只一位告訴我,他們的性傾向在佛教的認定下是惡行的,是罪過的,也就是說他是一個業障深重、不易懺悔的人,絕不可能有翻身或臨受光明的機會。而偏偏這樣認定自己的同志佛弟子,並不在少數啊!

  對我而言,深信與實行著佛陀的教法,就是對待一切有情眾生,應懷擁平等與包容的態度,不該再另分出不同的標準視之,也了解到「業」的存在,是各各皆擁有,並無特別與另外的。也就是說,誰無「業障」,誰無過去生呢?既然這樣,任一眾生的存在,又有什麼特別的罪過與不同的呢?

  因此每每在佛菩薩像前,甚至在佛門中,我從未因個人的性傾向,而覺得有何罪過或矮下的感受,就必須忍受被以「業障深重」看待,更不會將這樣的藉口放在前面,當作自己修學佛法的障礙與限制啊!

  我安心生活、工作、認同並實踐一對一的伴侶關係,對於社會的事務也熱衷關心,並不比一般人高低,但為何只因為我是同志,又身在佛門中,卻不能公開?甚至就連私下的認同都極罕少。與一切眾生相同,他人不應該,也不可以在性傾向上界分我。我更認為,任何一個獨立個體,絕對有權利拿回對自我的解釋權。是怎樣的人,理應由個人負責與認定,不該是進入了佛門,就必須接受同為人身的法師或道場,來框定身分與認定修行成就與否!

  在佛寺道場來去多年,從來沒聽見或親睹過佛教法師,能真正以平等心看待同志,有的只是努力試圖去改造或洗腦,使他們成為同一個模樣的信徒,卻不允許其獨特性的存在。

  直到初次與昭慧法師晤面時告知,她那不覺得特別的反應,甚至願意對同志以身相挺,真令人感動!我認為每個人的生命,各有不同與豐富的特質而存在著,怎可以只因一個部份就論定全部,甚至以這與身俱來的性向去傷害他人呢?

  後來知道多年前,在一個祝福愛滋的場合,佛教中只有昭慧法師去參與關切,然而環顧其他佛寺與法師們,面對其他小眾族群,袖手旁觀已是善待了,還能期待什麼呢?

  曾經期盼:同志族群在不受認同之下,可自組團體。個人修行個人擔,我不相信依教奉行會行不上正道去。然在佛法基礎都不足的眾人下,怎可能有學習到正法與合乎佛意的機會呢,因此這樣的機會很渺茫。同志佛弟子不但被佛教邊緣化,也完全被孤立了。

  並不想造成對立,然而想說得更清楚的是:眾多佛寺與法師們,多不願向少數族群靠攏,除了事不關己的心態外,更大的因由,不就在於親近了小眾,極可能去得罪了更龐大的信眾?除了信施的問題,更有的是太多太多認定在信仰中象徵神聖與道德的,怎麼可能容許與被認定為「業重眾生」同立佛前呢?

  在台灣宗教界中,值得慶幸的是,1996年有幾位同志基督徒站出來,成立了約拿單團契,以勇敢的企圖,願與廣大的基督徒對話,他們前後在楊雅惠牧師與曾傳道師的領導下,成為了台灣北部地區同志基督徒的信仰聚會與牧養關顧。

  對照其他宗教對同志的態度,我認為佛教更應該站在慈悲與「眾生平等」的佛意上,伸出手來接納的,可是多少年來同志佛弟子的痴心等望,就是看不到支持的力量,大方又清楚地在佛教平台上出現。

  這一生能得遇佛法,深感慶幸與歡喜,然身為同性戀者,卻不能享有佛陀教法上的平等看待,必須極刻意地掩飾自己不跟從傳統婚姻,並不只是宗教因素。然而每回遇見有佛教徒,以為我不婚是為了向法精進而讚嘆,真想不打誑語的告訴他:我是佛弟子,也是同志。

  這篇文字經由昭慧法師的鼓勵,一直放在心上,然而生性懶散,遲遲未能完成。直到今年春節返家閒逛網路,看到有以同志佛教徒為主的奇摩家族,好奇下加入點看了諸多言論,看見某篇攻擊同志的文章,文中除了提不出任何佛法論點來解釋同志的存在,只是假以佛意,就以為可將同志定罪,列寫出一堆可笑又可惡的言論。對於這些,我本無意回應,但實在看不下去,簡單書寫一文,後來在網路上與此文作者相遇,同樣說了一些謬論,讓我更積極想完成這篇文字。

  他以所認定的戒律說:「走肛門及嘴巴交配是不如法,這樣的人來生會投胎女眾,因為女眾情執重。」更提出廣化法師及達賴喇嘛的非如法管道說法與著作,以為可以阻我的嘴。然而我回應他:這種自以為是的錯見,才是最可悲的謗法。殊不見佛門中最堅定與龐大的力量就來自女眾,難道她們的前生就一定來自「不如法」,不可能是佛菩薩乘願再來嗎?

  慶幸同志運動與社會進步,讓同志與非同志漸漸可以真心對話與了解。但佛門呢?多麼想面問其他佛寺與法師們:當每日唱唸「眾生無邊誓願度」的願文,難道只是空談,或是順勢念念罷了?

  在我們驚嘆娑婆世界的美好時,不就因為它呈現了諸多色彩而感到豐富嗎?也因這世界是由各樣的人所組成,才顯得特殊與精采啊!

  完文前,諸佛教法師們(一定也有出家前,身為同志的法師吧),請接受弟子深深頂禮,懇願您——眾生無邊,當廣發誓願救度啊! 

——二○○六、八、廿九 定稿於新店安坑

護生新聞

轉載:「拒看馬戲團」新聞二則

釋昭慧:馬戲表演虐待動物 農委會:依法辦理
中央社 2006-10-13 12:50(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十三日電)

  關懷生命協會創會理事長釋昭慧今天表示,野生動物表演是惡意的動物虐待,尤其是國際新象文教基金會多次引進馬戲動物表演有不良紀錄,農委會應嚴格把關不宜再批准新象申請,並呼籲民眾拒看馬戲團動物表演。農委會則說,對新象文化的申請一切依法辦理,也已經發給同意文件。

  新象文化總顧問許博允表示,釋昭慧所指控新象文化的不良紀錄,多不是事實,他會保留法律追訴權,並於下午一時召開記者會說明。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王淑慧(台北縣)、田秋堇(不分區)及釋昭慧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田秋堇說,知名的太陽馬戲團,沒有動物表演也能讓民眾感到驚喜,希望台灣夠尊重生命,不要觀看野生動物馬戲表演,新象文化也不要再引進。

  釋昭慧說,一九九四年,新象文化引進來自口蹄疫疫區的「俄羅斯馬戲團」,因有大量未檢疫的動物而遭退運遣返;一九九六年新象再度引進「歐洲大馬戲團」,因財務危機及合約糾紛,造成保育動物及馴獸師滯留台灣六個月;一九九七年新象三度引進「美國環球大馬戲團」因證件不齊,導致動物滯留機場航空貨運站。

  她認為,新象文化紀錄不良,為何還能獲准引進另一批馬戲動物,凡是推出馬戲團動物表演的業者都是虐待動物的共犯。

  釋昭慧並現場播放馬戲動物表演的訓練過程,指出種種不人道的訓練與處置,呼籲立法院盡快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禁止馬戲動物表演。

  出席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保育組科長夏榮生表示,有鑑於過去部分馬戲團業者有遺棄動物的前例,已研擬出保證金制度,並以正式函文與輸入馬戲團動物的政府聯繫,對方同意動物表演結束後六個月必須接受動物送回,才會發給申請業者同意文件,新象文化的申請已依相關規範處理,因此發給同意文件。

 

馬戲團表演虐待動物?主辦單位:動物有表演權且受保護 
東森新聞報 2006-10-13 12:06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動物馬戲團表演受到許多小朋友的喜愛,但民進黨立委與保育團體今(13)日指出,野生動物的表演是惡意的動物戲虐,呼籲民眾拒看,現場更公布動物遭虐待的影片,要求農委會不宜批准輸入申請。而馬戲團表演的主辦單位則強調,動物有表演權,且絕對是受到保護,和影片中的畫面不同。

  包括立委田秋錦、王淑慧、關懷生命協會釋昭慧法師與荒野保護協會秘書長張宏林等人今日上午共同舉行「拒看馬戲動物表演」記者會。保育團體抨擊,推出馬戲團表演的業者都是虐待動物的共犯,動物保護也是世界的潮流,但影片中出現的是表演動物被關在狹小的空間內,甚至遭到鞭打。

  由於近期剛好有業者引進馬戲團表演,加上之前曾發生老虎被棄養事件,因此成為立委和保育團體抨擊的焦點。王淑慧表示,舉行記者會的目的在於不希望動物遭到虐待,因為這些動物在表演完後若沒有好的處置,很容易做出傷害民眾的事情。

  而立委田秋堇說,這些動物都是臨時引進的,希望以後不要再引進。釋昭慧提到,過去引進馬戲團動物曾發生動物未檢疫遭到退運遣返、保育類熊隻被棄置在士林廢河道空地,以及動物遭到滯留的情況,呼籲農委會不宜批准新象輸入馬戲團動物。

  至於農委會則提到,因為發生過老虎被棄養的事件,在審查上變得更加嚴格,而引進動物的主辦單位強調,在引進動物的規格上,台灣最為嚴格,動物絕對會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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