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9.28∼29 昭慧法師於花蓮慈善寺講《長阿含經》。
舍利弗作為佛陀的上首弟子,對「正法久住」一向有強烈的責任感。早在佛陀成立僧團十二年後,就因飢荒年頭乞食難得,學友星散,而產生強烈的危機感,向佛請示,賢劫過去六佛,哪幾佛的正法久住,哪幾佛的正法不久住?原因何在。
佛陀回答:有三佛的正法久住,三佛的正法不久住,久不久住的差別,原因在他們有否「說法、制戒、說戒」。[1]
由於佛陀一向就已說法,所以「說法」方面沒有問題,「說戒」是半月誦習戒法的布薩羯磨,沒有「制戒」,何來「說戒」?因此當務之急顯然就是「制戒」。
但當舍利弗請佛制戒時,佛陀竟然安慰他說:「且止!佛自知時。」[2]原來,佛不會在弟子未犯之時,就立下種種規約,必須弟子有了具體犯行,方纔因應於此而制定帶有罰則的成文法,此即「隨犯而制」的法理。
這一段歷史,筆者曾在拙著《律學今詮》中加以闡述,並以此證明:歧視女性的「八敬法」,竟在女眾還沒出家,根本不可能犯時直接制定,大大違反佛陀「隨犯而制」的法理,很有可能是大男人主義比丘們的精心偽作。
就在不久後,迦蘭陀子須提那比丘犯淫行,佛陀為此而正式制戒,那一波舍利弗的危機感,因此有了化解。這是佛成立僧團十二年後的事。不料就在佛滅之前,也就是佛成立僧團四十五年之際,舍利弗又一次產生了「正法久住」的危機感,這次是因應佛陀「三月後即將滅度」的宣告而起。
依上述諸經推論,舍利弗應是在自己臨涅槃前,把佛陀教法,依於「增一」法數,作了一次大整理。
【注釋】
[1]
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毘婆尸佛、式佛、拘留孫佛、迦葉佛,為諸弟子廣說經法,從契經乃至優波提舍經,亦結戒亦說戒,弟子眾心疲厭。時佛知彼心疲厭,作如是教:『是應念、是不應念,是應思惟、是不應思惟,是應斷、是應具足住。』如是舍利弗!彼諸佛及聲聞眾在世,佛法流布。若彼諸佛及聲聞眾滅度後,諸世間人種種名、種種姓、種種家出家,不令佛法疾滅。何以故?以經法善攝故。舍利弗!譬如種種華置於案上,以線貫,雖為風吹而不分散。何以故?以線善貫攝故。如是舍利弗!彼佛及聲聞眾在世者,佛法廣說如上。舍利弗!以此因緣故,毘婆尸佛乃至迦葉佛佛法得久住。以此因緣故,拘那含牟尼佛、隨葉佛,佛法不得久住。」(《四分律》卷一,CBETA,
T22, 569b)
[2]
「且止!佛自知時。舍利弗!如來未為諸比丘結戒。何以故?比丘中未有犯有漏法。若有犯有漏法者,然後世尊為諸比丘結戒,斷彼有漏法故。舍利弗!比丘乃至未得利養,故未生有漏法;若得利養便生有漏法。若有漏法生,世尊乃為諸比丘結戒,欲使彼斷有漏法故。舍利弗!比丘未生有漏法者,以未有名稱為人所識,多聞多財業故。若比丘得名稱乃至多財業,便生有漏法。若有漏法生,然後世尊當為結戒,欲使彼斷有漏法故。舍利弗!汝且止,如來自知時。」(《四分律》卷一,CBETA,
T22, 569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