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留言錄(之四四七)
106.7.6(凌晨)
一、佳餚供養,平等持心
7月4日上午,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學生一行10人,到弘誓學院與我展開整2小時的訪談,訪談議題是台灣的「婚姻平權」運動。
我在座談會前就先告知:這裡的法師與志工非常慈悲,無論對高官還是對小民,一律平等持心。絕無「坐,請坐,請上坐;茶,泡茶,泡好茶」之情事。果不其然,中午到齋堂一看,師父與志工們竟然為了這10位大學生(與20位新竹前來參訪的小學生),準備了滿桌豐盛的菜餚,讓這些清秀有禮的孩子們眼睛發亮,感動不已!
二、「多元成家」與「毀家廢婚」
他們行前做足了功課,所以訪談問題相當深入。而這就是他們來台訪談的第一站。
他們準備的問題很多,包括台灣的「婚姻平權」運動,以及此中所涉及的性別、宗教、法律、政治、社會議題。
其中一題,問到「許多人認為同性婚姻合法化後的下一步可能是多元成家,您對『多元成家』有什麼看法?也有人認為,未來議題可能走向自由主義路線的性解放,您對此怎麼看?」
我回答道:同志運動的光譜,從右至左的主張,有同志婚姻、伴侶制度與毀家廢婚三派,「多元成家」的主張,是「毀家廢婚派」的主訴求,那是無政府主義的左翼思想,而非自由主義。
自由主義的價值理論,只能證成「尊重『要結婚』或『不結婚』的選擇」,而無法證成「全面廢婚」。
還有,「毀家廢婚派」截至目前還只停留在論述階段,實不足以達致「人倫秩序的破壞」或「毀滅整個社會」的效果,反同者無須加油添醋,危言聳聽。
而「家不是唯一價值」,這是我來自佛法所堅持的信念。當日佛教部分法師跟著「護家盟」搖旗吶喊,我曾責問他們:依「護家盟」的思維邏輯,「出家」又算什麼?就此而言,與毀廢派所述,並非全無交集。
三、好觀念、好方法與好環境
只要不涉及對無辜他者的傷害,我們應該尊重人們對「家」或「非家」的需求與選擇。佛法就生命的不同層次而開出「出家」與「在家」二途,任君選擇。而任何一種選擇,佛陀都會教他們一套如何因應(出家生活或在家生活)的「好觀念、好方法與好環境」。
即此而言,與其說佛法是「毀廢派」,不如說,依於「緣起」洞見而尊重生命之差異現況的佛法,反倒與自由主義的婚姻觀較為接近。
四、「感官麻木」的困局與出路
還有,恐同、反同者不宜將同性戀等同於「性解放」;「性解放運動」也不宜望文生義,而將它全面汙名化。它強調人從「性」的桎梏中解放出來,但這種解放未必等同於「濫交」,反倒在相當程度上,有顛覆男性沙文意識的功能。男性沙文意識積重難返,有時矯枉必須過正。而從佛法以觀,一旦過份耽著情欲(如濫交),人將更受限於感官的奴役,而無法達致「解放」(解脫)之效。
因為,凡靠感官亢奮以求取快樂者,必將面對「感官麻木」的困局,倘若不提昇生命的精神層次,這時他為了重拾快感,將循兩條路線──不是加重刺激,就是變換花樣。前者如「嗜鹹者越吃越鹹,吃辣者越吃越辣」,後者如「不斷變換菜色以滿足老饕味蕾」。
同性戀與異性戀都要面對「感官麻木」的困局,倘若不提昇生命的精神層次,這時他為了重拾快感,同樣會依循兩條路線──不是加重刺激,就是變換花樣。前者如五花大綁的種種性虐,實質已已被五花大綁,何「解放」之有?後者往往為了捕捉「怦然心動」的感覺,弄到劈腿、搞小三,時時為了鍾情對象而「魂不守舍」,又何「解放」之有?
五、「婚姻」讓「戀人」變成「家人」
因此,「婚姻」也並非一無是處,它讓一對「戀人」變成「家人」。既然對方已是「家人」,即便已面對「感官麻木」的困局,但家人患難與共的恩義猶存,於是有「糟糠之妻不下堂」,「任弱水三千,我但取一瓢而飲」的「好觀念」,以及「用情感來轉化欲念」的「好方法」。「婚姻」與「家」,當然就是「即情欲以超越情欲」的「好環境」。
準此以觀,嘲笑同志濫交,即已是以偏概全,忽略了「並非所有同志都會濫交」,以及「異性戀者同樣有人濫交」的事實。更過份的是,既用衛道眼光鄙視「濫交」,又不准同志結婚,這豈不就催生了「濫交」的溫床?
六、善問者如攻堅木,善待問者如扣鐘
如今回憶這場訪談,有些發言,是我受到學生問題的引發,而首次陳述的觀點;有些雖然可見諸我在過往的相關論述,但是當場我還是作了更進一層的分析,或是更為精簡的歸納。我不禁聯想到《禮記》〈學記〉的一段話:
「善問者,如攻堅木,先其易者,後其節目,及其久也,相說以解……。善待問者如扣鐘,扣之以小者則小鳴,扣之以大者則大鳴,待其從容,然後盡其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