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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8日

同志父母的生命功課

                     釋昭慧

105.11.26

105.11.26 宗教界代表今天上午共同舉行「你我都是『好同志』」支持婚姻平權記者會。

105.11.26 昭慧法師在記者會中直言,越是憎惡同志婚姻,以佛家因果論來講,「你家出現同志兒女的機率其實是越高的」。(左起:鄭國忠牧師、昭慧法師、王增勇教授)

  「越憎惡,你家出現同志兒女的機率越高」,這句話在本日記者會後,成為媒體報導採用最多的標題。

  媒體會以此下標,實亦不難理解,因為這句話很聳動。但是,倘若不作進一步的詳細論述,容易讓人產生困惑。  
  我深知,媒體在下標題時,往往「語不驚人死不休」,用以衝高點閱率。因此在話將出口之際,我確實有幾秒短暫的遲疑。倒不是怕人藉此大作文章,趁機大肆羞辱(本人對此一向「債多不愁」),而是避免有心人故意解釋此語為「歧視同志」,用以挑撥離間,而傷到同志的心。

  幾秒之後,我還是決心把這句話講出來。我衡量的是:倘若只為了避免被斷章取義、刻意扭曲,而不能講述這項重要的因果法則,這不啻是「因噎廢食」!
  於是,為了提醒那些跟著「恐同、反同」者湊熱鬧的佛弟子,我直白地提醒他們:倘若妳/你如此憎惡同志,那就請妳/你小心一點!越怕的,越會到來!妳/你更應該從現在開始,就先為(此生或他生)未來的同志兒女「未雨綢繆」,爭取同志婚姻合法化!
  從記者會場提前離席後,我先趕去參加一項會議,中午於歸途中,一看到聯合新聞網的報導,立即轉貼到臉書中。但一邊開車還一邊在想:閱聽大眾是否可能會誤解此意?我是否要在回來後,另作佛法脈絡下的詳細說明?
  因此,在晚間關機前,補充說明如下:
  與同志締結親子緣的父母們,妳/你得萬分感謝她/他的到來。因為她/他正在耐心地陪伴著妳/你作生命功課。
  進以言之,究竟是什麼樣的生命功課?這又可分作兩類:
  (1)因「摯愛」而結親子緣者:情感的「愛」,帶來了意志的「取」(執),情感與意志的「愛、取」聯動,帶來了入胎行動之存「有」。
  (2)因「憎恨」或「恐懼」而結親子緣者:情感上的「憎恨」或「恐懼」,同樣會帶來意志上的「取」(執)。因為「愛、憎」實屬一體兩面,「愛戀」固然讓人緊抓對方不放,「憎恨」或「恐懼」,依然會使人同樣地緊抓對方不放(這同樣是「愛→取→有」的無盡輪迴」)。
  這種原理,其實一點也不神秘,你我立刻可以自我檢核:只要妳/你對某人產生憎恨或恐懼之情,這時,妳/你的心念越是無法忽略對方,而會不斷地把意念繫著在該人身上--越恨就越想,越想就越恨;越怕就越想,越想就越怕。這不就是在一次又一次,一重又一重地,用意念把妳/你與她/他綑綁在一起嗎?她/他倘若在妳/你的生命旅途中不斷趨前,或是揮之不去,請妳/你不要怨歎,這經常是妳/你自己,用強烈取執的意念,把她/他招感過來的。
  因此,對於(1)因「摯愛」而結親子緣者,同志成為妳/你的子女,這是妳/你對所愛予以接納並施與恩慈的大好機會,這時,妳/你已獲得了修習「布施波羅蜜」的上好機會。
  此外,妳/你倘若能進一步,依妳/你對同志兒女無怨無悔且徹骨徹髓的摯愛,以親子「共願」來力挽狂瀾,阻卻社會歧視同志的,強大且深重的「共業」,這時妳/你會發現,妳/你已依於大忍辱、大精進、大三昧、大智慧,修習六波羅蜜,逐步成就無上正遍覺--亦即:帶著妳/你的同志兒女,大步邁向「成佛之道」。
  對於(2)因「憎恨」或「恐懼」而結親子緣者,我得大大地恭喜妳/你,妳/你對同志的憎恨或懼怕,是妳/你生命中的重大殘缺。同志子女翩然降臨,是在提供妳/你修補殘缺的大好機會。一旦妳/你對他們再也不憎不恨,無有恐怖,那時,妳/你在「恐同」方面的生命功課,就已修習圓滿了。
  我們的生命,本來就得一次又一次來到世間「做功課」以修補殘缺。只要功課還沒做完,不想回來也得回來。生命功課全部做完了,即名「無學」,亦即無須再學,因為她/他業已「所作皆辦,具諸佛法」。
  職是之故,同志兒女能夠耐心地陪伴著妳/你,讓妳/你在生命的考場接受試煉,以期完成生命功課,妳/你,真的要好好感謝他們啊!

 

相關新聞報導:

聯合新聞網:〈因果談同婚 釋昭慧:越憎惡你家出現同志兒女機率越高〉,

中央通訊社:〈釋昭慧:憎恨同婚 出現同志兒女機率高


同志婚姻的佛法觀點

                     釋昭慧

105.11.26

   無論是今天(11/26)的記者會或前天(11/24)的公聽會,我都盡量配合主辦單位,將自己的發言予以壓縮,因此大部分發言內容,都是在反駁似是而非卻又以假亂真的「反同」言論,至於同志婚姻的佛法觀,我只講述三個重點:

  1、情欲都是本能,只要不傷及其他生命,即無所謂善或惡,神聖或罪惡。

  2、生命現況的基礎點都不一樣,差異性很大,所以,我們希望每一生命都能離苦得樂,倘若一個人目前處在同志的身心狀態,擁有婚姻會比現在來得更好,那麼,我們就要祝福他並成全他。

  3、家的價值向來就不是無限上綱,人類史上早就已經有許多 homeless(非家),他們創造了人類社會最燦爛的文明,這些人不見得以家為崗位,包括了佛陀在內,包括了許多的遊方僧。

  曾撰寫論文以談述佛家的情欲觀,但論文字數太多,不便轉貼。剛才看到《新頭殼》(http://newtalk.tw/opinion/view/10293)在四年前刊載的,宗勳訪談我後所彙整的「從佛法看同志婚姻--佛教史上首次同志婚禮」,那是在同志佛化婚禮舉行前兩天,宗勳對我進行錄影訪談後,依《破報》訪談錄所彙整的文字。如今看來,這些內容正好補充了我在公聽會與記者會上,無法細述的佛法觀點,因此稍事刪節、修訂、增補,並轉貼以饗臉友。

★從佛法看同志婚姻

 釋昭慧講述,何宗勳彙整

 《新頭殼》:http://newtalk.tw/opinion/view/10293

 發佈日期:2012年8月9日

■「情」與「慾」之辨

  佛教對同性或異性的戀情,分為兩大類別:「情」與「慾」。

  「慾」來自「自體愛」——對感官滿足的渴望,這是動物本能,無所謂善或惡。可是,這是「無明」,因為這是以「我」的需求為中心的。太在乎自己,就不容易在乎別人的感受。

  至於「情」,則是從「我愛」出發。把對方當作相互繫屬的伴侶,是從「我愛」擴大到「我所愛」(對「我所屬」或「我所有」之愛執)。

■無論同性戀或異性戀,都有「無明」的成份

  只要認為對方為我所擁有,這種愛依然是「無明」,一旦把彼此綑綁在一起,不能容許對方擁有自己的空間,就容易演變成宰控慾。所以,「情」還要再淨化、超越,轉化為慈悲;「慾」則需要節制,以免自傷、傷人。

  無論同性戀或異性戀,都有「無明」成份,所以不必認為那種是神聖,那種是罪惡。大家都可以在人生的道路上,無論出家、在家,把自己的「情」與「慾」再加以節制、淨化、昇華。

■同志只要不影響第三者,並不會構成邪淫

  同性戀是否有違佛教五戒中的淫戒?

  無論同性或異性戀,只要對無辜他者構成負面影響,或是對感官的運用不當,就是「邪淫」。

  若同志兩人間是很單純的伴侶關係,沒有影響到其他無辜第三者,就不構成「邪淫」。就佛法而言,異性戀與同性戀都有可能犯邪淫,因此沒有理由以「邪淫」為理由,支持異性戀而來打壓同性戀。

■婚姻是人生旅途中,難得的真誠承諾

  個人在接受「破週刊」時提到:「婚姻是把不同血緣的人拉在一起成為家人。家的本質,當然可以再做批判性的質疑,但無論如何,人的生命脆弱,一出生還是有家的堡壘,來幫助他平安成長。」回歸這場女同志佛化婚禮,結合宗教的正向能量及互動,其中自然有安定的力量。

■婚姻是「相互依屬」情感的法制化

  自己願意忠誠於別人,這是自我的品格要求,但如果期待別人忠誠於我,往往就淪為宰控。從佛法智慧的角度來看,動物本能何來「潔」與「不潔」之分,控制慾又何來「貞」與「不貞」之別?

  但是戀情不同於其他感情,它有一種強烈的「相互依屬」特質,單方面不忠,會讓另一方有一種「被背叛」的痛苦感受,因此世人往往將這種依屬特質加以形式化、法制化,那就是「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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