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7期 出刊日:2003年6月18日 發 行:佛教弘誓學院 編 校:釋傳法 創刊日:2001年11月05日 |
|
||||
護生文章 | ||||
眼鏡蛇、果子貍與瘟疫 ——因應SARS,野保政策何在? 釋昭慧 民國八十三年年十月間通過的「野生動物保育法」(簡稱「野保法」)修正案,是動保、環保及生態保育社團共同制訂,並請盧修一委員提案的民間版。當時行政院所推出的草案,主張開放人工飼養野生動物,這是社運團體最為反對的條文。然而民間版法案依然是一個妥協性的產物。吾人原本極力反對開放人工飼養野生動物,認為那不但將對野生動物產生巨大的傷害,加速野生動物的滅絕,而且會對人類產生不可預測的風險。 當時我們舉出兩個攸關人類安全的反對飼養理由: 一、飼養野生動物,可能會讓人類從野生動物身上感染新型的人畜共通疾病。 二、有的飼主,動輒飼養數千條眼鏡蛇、數百條鱷魚,這些具有強烈毒性或攻擊性的野生動物,一旦因業者滯銷、飼主棄養或動物自行逃逸,勢將讓人民付出「毒蛇猛獸,常伴左右」的代價,對人們的生命安全必當構成嚴重威脅。 然而言者諄諄而聽者藐藐,業者面對官員、民代與社運團體,動輒要脅將野生動物拿到立法院前「放生」,農委會官員與部分學者也與業者唱和不已,卒至野保法只限制了瀕臨絕種類野生動物之人工飼養,至於保育類野生動物,則由農委會列名錄以決定何者不得開放飼養。這就開了很大的一道後門。 果然到了八十五年十月間,農委會就將眼鏡蛇、果子貍、山羌、環頸雉等四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從名錄中予以剔除,開放業者人工飼養、繁殖買賣,這不啻是重新撩起了台灣人民「嗜食山產」的惡癖。 野保法修法至今不到十年,我人之預料已屢屢不幸而言中!台灣社會陸續出現毒蛇、鱷魚逃逸至民宅或公園之怪事。六月五日晚報刊載,一名女子在中和住處飼養包括毒蛇在內的許多奇怪動物做為寵物,日昨她在餵一條全世界最毒的金剛眼鏡蛇時,突遭蛇吻,經消防局送醫救治,一度失去生命跡象,迄今未脫險境。 最令人矚目的消息是,近期兩岸三地專家之研究,紛紛推測:SARS冠狀病毒是源自果子狸。六月四日,中國湖北之專家研究發現,無論是在野外捕獲的,還是在相對封閉環境下經人工馴養繁殖的果子狸,其體內都發現SARS病毒,由此可以推測:果子狸極可能是SARS病毒的自然宿主。 早在此前的四月二十九日,中國政府有鑑於SARS疫情持續蔓延,形勢嚴峻,為切斷與非典型性肺炎傳染、擴散的可能渠道,有效防止疫病在人與動物之間相互傳染和蔓延,已發出緊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野生動物之獵捕、販售、收購、運輸、進出口,對馴養繁殖野生動物場所,也實行全面監控,並且停止馬戲團表演。五月十四日報導,深圳不僅禁止捕殺與銷售野生動物,還明訂對食客的懲罰措施。SARS作為廿一世紀初超恐怖的新病毒,令人聞而色變,但是從另一立場來看,SARS未嘗不是漢民族的「嚴師」。它竟然讓中國人一夕痛改嗜野味的飲食習慣。 相形之下,SARS肆虐的台灣,至今對於野生動物的繁殖、獵捕、販賣與進出口,依然沒有相應措施。即使科學界已證實了果子貍是病毒宿主,然而業者依然大量飼養果子貍,以供老饕大快朵頤,而政府對民間近期大量棄養果子貍的行為,也顯得一籌莫展。 不祇如此,明知國家公園內,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情形,已經極為嚴重,連登山者都對山林間廣佈的陷阱與捕獸夾,不寒而慄,然而行政院與部分立委還擬修改國家公園法,讓獵捕行動化暗為明。他們口口聲聲說是維護原住民的狩獵文化,卻罔顧當前之狩獵文化早已走樣的事實。我們可以預想:以漢民族嗜食野味的文化,結合原住民之現代化狩獵技術,益以資本主義社會的產銷結構,國家公園一旦開放狩獵,必將形成台灣山林一場無可彌補的浩劫。 我們的農業與內政官員,在此關鍵時刻,難道依舊「如如不動」,任憑少數業者、獵戶、民代與老饕,左右著野生動物與台灣人民的命運嗎?退一萬步言,即使對野生動物的苦難無動於衷,對物種之滅絕也視若無睹,但相關部會官員能不保護人民的健康與安全嗎?在地狹人稠的台灣,我們承擔得起類似廣東佛山果子貍傳播瘟疫的嚴重後果嗎?請袞袞諸公告訴我們:因應SARS,我們的野生動物保育政策在那裡? 九二、六、五 于尊悔樓 ——刊於九十二年六月九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
護教運動 | ||||
歧視的名稱宛如烙印的牲畜 ——反對使用「尼姑」稱謂原委 釋昭慧 筆者於年初(2月21日)中華佛寺協會春節團拜暨理監事會中,即曾提案云:建議推展「佛教僧伽正名運動」,廣為宣導僧尼的正確稱呼(男眾稱為「比丘」,女眾稱為「比丘尼」或「尼師」),以免媒體動不動就呼「和尚、尼姑、女尼」等語帶歧視而令人不悅之稱謂。此一提案業已獲得通過。 筆者之所以強烈建議此一正名運動,原因有二: 一、名義不符:佛教僧尼正名為「比丘」與「比丘尼」。「比丘」之梵文原義為「乞士」,「尼」者,梵文陰性字尾。比丘或比丘尼,是指向佛陀乞法以資養慧命,向眾生乞食以長養色身的男性與女性出家修道人。「尼」者,梵文陰性字尾而已,因此「尼」字之後加一「姑」字,兩者都只表達了女性角色,但卻完全不能呈現佛教女宗教師的意義。 二、語帶歧視:媒體與廣大民眾,對尼眾動輒稱為「尼姑」,則隱藏著歧視特殊族群的意味。從文化脈絡意義而言,由於中國過往的家族中心文化,排斥不奉行婚姻生活的族群,所以往往將僧尼邊緣化,甚至汙名化為情色與暴力的中介者。於是,明顯地在使用「尼姑」二字之時,帶著嚴重歧視的心理。
最令筆者難過的是,千餘年來,社會強加一個不正確且不友善的名稱給比丘尼,比丘尼竟然毫無反抗餘地,默默地接受了下來。卒至積漸成是,不但「尼姑」出現了,「女尼」出現了,連嚴重藐視尼眾的「姑子」字眼都出現了。此一名稱成了尼眾世世代代揮之不去的噩夢。尼眾宛若烙印的牲畜,歧視就恰恰鑲嵌在她們的名字上,終其一生都如影隨形。 筆者為了改革此一用語,已花了十五年的時間,至今猶未間斷。只要一聞此名,無論對方是惡意還是無知,都立刻正色糾正之。只要一知道媒體用「尼姑」或「女尼」之名,也立刻致電或去函,要求立予更正。如此長期努力下來,已有部分媒體較為謹慎,較常使用「比丘尼」來稱呼尼眾了。 怎奈主編與記者總是新人輩出,漸漸又會擺盪回到原點,習稱「尼姑」與「女尼」。筆者甚至親聞一位大眾傳播系的同事告知:他過去在某無線電視新聞部工作時,內部為僧尼名稱曾作過討論,結論竟然是:「就稱『尼姑』即可,這個詞彙,觀眾比較熟悉。」然而,媒體若只顧視聽群眾的「熟悉」而一意媚俗,倘視聽群眾所「熟悉」之字眼有誤,或是有害於他人,媒體傳播的力量,勢將加重且加深其惡害。所以,媒體不但不應將就這種錯誤的「熟悉」,反而應該針對它來加以強力導正。 有人聲稱:「尼姑」二字並無歧視意涵,筆者立即請其檢閱報章雜誌,凡是與情色、暴力、犯罪相關之負面新聞,或是凸顯該人角色之卑微、粗鄙者,一定用「尼姑」或「女尼」稱之;反之,遇到尼眾正面教化人心、救苦救難的新聞,以及諸如證嚴法師、曉雲法師或筆者等從事慈善公益事業的比丘尼,則大都會主動尊稱一聲「法師」。在此情況之下,如何能說「尼姑」二字無有歧視之語意存焉?
有人向筆者辯稱:「尼」與「姑」二字均無歧視與不雅,何必對此名稱如此敏感與執著?筆者反問:「蕃」與「仔」二字均無歧視與不雅,又為何稱呼「蕃仔」竟然變成了對原住民的莫大歧視呢? 有人聞筆者正名「比丘尼」或「尼師」,乃向筆者抗議云:「她們又不是我的老師,憑什麼稱她們為『師』?」我反問道:你不是基督徒,牧師也不是你的老師,那你又為什麼稱呼他們為「師」呢?你這擺明了還是柿子在挑軟的吃,對比丘尼有所歧視嘛!還有,中國北方對司機尚且尊稱一聲『師傅』,難不成僧尼連司機的地位都不如嗎?」 對任何族群的人,依理都不應予以歧視,特別是在名稱上給予羞辱。它傷害到的絕不僅祇於少數族群的僧尼,而是任何一種身份、職業、種族而目前處於不利狀態的人們。本次SARS風暴中,連一向廣受社會愛敬的醫護人員,都飽受社會歧視之苦。這證明了:歧視一旦被正當化,就宛如無所不在的惡魔,每一個人都可能會成為被歧視的受害者。因此,即使為了免於歧視被正當化所帶來的一切不幸,我們都必須尊重尼眾當事人的感受,不應再呼她們為「尼姑」或「女尼」了吧! 九二、五、二九 于尊悔樓 ——刊於九十二年六月一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
反賭博合法化 | ||||
反賭聯盟呼籲: 是否開放賭博,應訴諸公民投票 反賭博合法化聯盟發起人:釋昭慧 本次立法院會期將屆,時值法案大清倉期。對於是否開放離島地區經營博弈事業的「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國、親兩黨表示,此案若付諸表決,將採開放立場。 對此,反賭博合法化聯盟嚴正聲明: 一、殺人魔陳瑞欽,為了賭債而殺妻砍子;多少人因賭而身敗名裂,多少家庭因賭而家破人亡!賭場之所在,即是黑金之所在,更是無辜者拋灑血淚之源頭。賭之為害不可勝數!至今澎湖尚未開賭,但四月間已有建商湯紹宏,因在澎湖當地先投資,購買大筆土地,等著開發賭場,被索取鉅額賭場投資開發佣金不成,被綁至台北縣深坑鄉山區遭凌虐致死。此一凶殺案只是冰山一角,顯示個中尚有諸多不可告人之密。一個負責任的政黨,面對如此具爭議性且攸關全國治安的重大議題,沒有理由持曖昧之立場。贊不贊同賭博合法化,必須清楚表態,而不是放任黨籍立委自行表決。 二、本案牽涉到全國治安甚鉅,爭議性極高,但部分立委卻罔顧開放賭博之嚴重後果,而與利益團體相互唱和,並且向政府部門頻頻施壓,以不合理的民調內容,製造「多數人贊成賭博合法化」之假民意,種種做法,令人至為反感。 三、本聯盟於上一會期,曾針對部分立委促賭之「吃相難看」,而呼籲促賭諸公站在陽光底下,與反賭陣營作公開辯論,以供人民作明智之選擇,但是促賭立委們受到公正第三者「Taiwan News總合周刊」的公開辯論邀請函,卻個個腳底抹油,溜之乎也。此番竟然繼續厚顏在檯面下運作,試圖跳過朝野協商,於院會中強行通過所謂的「博弈條款」。是可忍,孰不可忍? 四、即使是局限在離島的賭場,也必然牽涉全國人民與家庭之福祉,不容少數人說了就算。因此我們鄭重呼籲: 必須讓「賭博是否可以開放」之議題,經過兩造公開而充份的辯論之後,付諸全國性之公民投票,以杜絕檯面下鬼鬼祟祟之運作。 |
||||
佛教弘誓學院 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3-4987325 地址:桃園縣觀音鄉大同村11鄰121-5號 傳真:03-4986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