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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不出來的才是理由!

釋昭慧

  月底於台灣佛教掀起的廢除「八敬法」運動,讓中國佛教會備極難堪。該會在四月十日召開了九十年度第一次長老委員會議,與會除淨心長老外,另有八名長老,並作成會議記錄。

筆者雖已於七月十五日的《佛音時報》,撰文回應廣元長老,駁斥所謂「打著印順老和尚的招牌」的說法,但是對其他會議紀錄內容,筆者卻以「只有情緒而沒有學問」一筆帶過。許多讀者反映:這樣是不夠的。希望能將其中的幾個關鍵性說法作一回應,以免其說詞似是而非,誤導大眾。茲依讀者之請,從「會議記錄」中歸納諸位長老對「八敬法存廢」的意見,並一一回應如下:

掩耳盜鈴,諱疾忌醫

一、八敬法問題根本不存在——淨心長老說:
「事實上,每位比丘都不會要求尼眾遵行八敬法,……大家相互尊重,不是很好嗎?為什麼要挑這個問題出來呢?」守成長老說:「八敬法之有無並沒有影響比丘尼,那廢除八敬法不是自找麻煩?」清霖長老說:「目前比丘與比丘尼相處的很好,相互尊重,多少年來根本沒有人提及或強調八敬法的問題。」寬裕長老說:「目前並沒有實行八敬法。」

筆者回應:
也許這幾位長老對比丘尼是不會要求遵行八敬法的,但以整個佛教界而言,則諸長老所言絕非事實。我們不要掩耳盜鈴,諱疾忌醫!早從民國八十一年起,在《僧伽》雜誌中,即有比丘匿名寫稿,要求尼眾遵行八敬法,並要求尼眾「背八十四態」、「表演八十四態」,以各種方法加強「男尊女卑」的意識型態教育,引起許多尼眾的強烈自卑感,筆者為此數度撰文作強烈之回應。該諸文章都已收錄於筆者近著《千載沉吟》一書之中了(法界出版社今年五月初版,九月將出新版)。

尼被壓制之後遺症

這種不人道的洗腦教育業已產生後遺症:如今連許多戒場與佛學院,都已厲行八敬法。長老尼頂禮新受戒比丘還只是冰山之一角,有的佛學院,不但要求尼眾向同為學生的比丘同學頂禮,而且還規定由尼眾與「小眾」負責吃剩菜,比丘則免。

據悉:南部一間老寺,最近住持過世後,寺中比丘為爭奪住持之法定地位,竟然硬指比丘尼不是「僧」,不得繼承住持職位。這種說法不知怎麼會流傳開來,許多比丘尼業已自卑到認定自己不是「僧」,沒有資格參加齋僧大會了。請問:這就是「目前比丘與比丘尼相處的很好,相互尊重」、「沒有影響比丘尼」嗎?佛門兩性平權的訴求真的是在「自找麻煩」嗎?

南部有長老尼,為此託另一位長老尼問筆者道:「到底比丘尼是不是僧?」筆者回答:「當然是僧!每半月布薩,第一句不就是『僧集否』嗎?不是聲聲句句都請『大姊僧聽』嗎?」律言「比丘僧伽、比丘尼僧伽」,連比丘「轉根」(變性)成女性或比丘尼「轉根」成男性之後,都不用重新受戒,可見「生理器官不同」根本不是重點,比丘戒與比丘尼戒的位階是完全相等的。然則憑什麼不把尼大姊們納入「僧」數呢?這不是擺明了「欺壓比丘尼」是什麼?

既得利益者的呻吟

二、不宜廢除八敬法——守成長老說:
「廢除八敬法,這個問題茲事體大,所謂平等,難道二五○條也和三四八條平等了!」真華法師說:「八敬法的問題很大,八敬法……在現代來說有一些已不合時宜,不合時宜就不合法嗎?當時佛陀是預防比丘尼看不起比丘所定之戒法。」寬裕長老說:「改了能有用處嗎?」

筆者回應:
依《四分律》,有二五○條比丘戒和三四八條比丘尼戒,但各部律條數不一致,此中部分不共戒法確是佛陀所制,因為男女生、心理有差異,易犯的問題不同,而有不共之戒。但也不必諱言:還是有部分條文,存在著「不平等」的問題。總之,對比丘尼壓制得越厲害,條目就增加得越多,所以明顯的是部派上座加入了一些意見。不能通通都說是「佛制」。

還有,依佛陀制戒的「十種利益」(佛門憲法),制戒是為了「令未生信者生信心,令已生信者增長信心」,如果「不合時宜」到「令未生信者生譏嫌,令已生信者增困惑」,就應該改,不改就不合佛門憲法!

而且依佛遺囑:「小小戒可捨」,漢傳佛教不知心安理得地廢除了多少大大小小的戒法了,獨獨對八敬法之廢除,就「茲事體大」、「問題很大」起來!令人無法不認為:這雙重標準是「既得利益者的呻吟」,而不是來自「尊重佛制」的精神。

改了有沒有用?當然有用!最起碼先解除「制度所衍生的罪惡」,會減少年輕比丘的驕慢心與比丘尼的自卑感。一位德學俱尊的長老尼說得好(為了避免有人找該長老尼的麻煩,在此姑不公開她老人家的德號):

「說是行八敬法可以讓比丘尼調伏慢心,可是卻讓比丘們增長了慢心,比丘尼行八敬法,顯然是為了自利而不顧利他,違背了『自利利他』的原則嘛!」

何苦累及佛陀挨罵?

其次,也避免了世人對佛陀的誤解與對佛法的敬信。筆者最近在網路上才看到紐約《華僑新聞》專欄作家阿修伯先生於四月廿四日的大作,他說:

「自命為『正信』的佛教教條主義者為『八敬法』辯護,理由是比丘僧團先成立,按教法戒律傳承之理,比丘尼要永生永世尊比丘為師,聽比丘的教誨,不論她年齡多大修行多高深,於是就有了『比丘尼受具百歲,應頂禮新受具比丘』、『比丘尼不得說比丘過,比丘得說比丘尼過』等等的混蛋戒律。辯護者只能提大旗做虎皮,口口聲聲說這是佛所制定,再怎麼混蛋也不可修正!並要求比丘尼要寬容忍耐不應計較,接受比丘的傲慢驕橫反而對修行有益呢!反之,如果由比丘尼傲慢驕橫的欺壓比丘,比丘要寬容容忍,自然也是對比丘有益啊!真是混蛋邏輯!

「  釋迦牟尼佛是否『制定』這樣混蛋的『八敬法』戒律,現已不可考。照道理說大慈大悲大智大慧、開明寬闊、順情達理的佛陀絕不會制定這樣混蛋加三級的『法』,必是後世有自私驕橫、仇恨蔑視女性、心理失常的比丘僧偽造佛陀之言而寫成『八敬法』。」

想想看:外人看「八敬法」是作如是觀的!幸好阿修伯把這筆帳算到比丘身上,倘諸長老處心積慮要證明「八敬法是佛制」,試問不是擺明了要讓外人把「混蛋」、「自私驕橫」、「心理失常」這些原來對比丘的不敬罵名,轉移到佛陀身上嗎?這樣對佛陀公平嗎?豈不正是「令未生信者生譏嫌,令已生信者增困惑」嗎?

尼眾不可住持正法?

三、只有比丘可以住持正法——真華法師說:
「……培養才德俱備的比丘,否則將來正法無以為繼。我沒有看過那一部經說:比丘尼可以住持正法。」

筆者回應:  
請問又有哪一部經說過「比丘尼不可以住持正法」呢?《阿含經》說得好:「心入於正受,女形復何為?」拜託!不要老是將「住持正法」與「生理器官」聯結在一起好嗎?更何況,依台灣現實佛教的情況以觀,反而比丘尼才是住持並宏揚正法的最大推手呢!最起碼,比丘尼總還不會常常惹出性侵害案,而遭社會抨擊與鄙視吧!試問:誰才是不能「住持正法」的「罪魁禍首」呢?

僧尊俗卑階級意識

四、在家居士無權置喙——淨心長老指責筆者犯了兩個錯誤:
一、八敬法是僧團的事,與在家人無關,不應該讓在家人撕毀。可見其不懂戒律。二、該不該撕毀,不是少數一、兩個人所能決定,應提出來由所有僧團共同討論,才能有所決定。

筆者回應:
這擺明了就是「僧尊俗卑」的階級意識!在台灣,連李登輝與陳水扁貴為總統,都還天天被批被罵呢!許多比丘卻比總統還大,不但不准比丘尼說比丘過,連居士也不准開口。這已完全違反了佛制比丘應該「接受勸諫與舉罪」的精神!

不錯,「僧事僧決」,這就像是「國民黨事由國民黨員決策,民進黨事由民進黨員決策,中佛會事由中佛會會員決策」一樣,是最基本的「社團常識」。但是話說回來,非成員無法參與開會、參與決策,並不代表他們不准開口批評此諸社團的決策,或指責此諸社團內部成員的過失。所以僧團之事當然要由僧團來決策,但在家人的批評指教,我們也理應虛心檢討,並納入決策考量。

至於筆者於廢除八敬法運動中,為何要找八位四眾弟子上台撕揭八敬法呢?為何不直接訴諸「所有僧團」呢?原因是:

(一)筆者於前一日(三月三十日)收到一封匿名傳真函,長篇大論不知所云,最後還加一句:「就算妳們比丘尼要廢除八敬法,我們這些在家居士也不同意!」筆者雖懷疑那黑函並非來自「居士」,但為證明「居士也有贊同我們的」,好讓黑函自討沒趣,於是翌日在會場上臨時起意,找了優婆塞、優婆夷來共襄盛舉。

廢否決策,應在尼僧

(二)筆者從不認為這個宣示性的動作叫作「僧團決策」,但是相信:只有把「茶壺裡的風暴」掀開來後,中佛會不得不面對社會壓力,或許才會召開「所有僧團」的會議,來解決此一棘手問題。從事後長老開會,完全不將比丘尼「廢除八敬法」的呼聲納入決策考量,而只是想盡辦法辱罵筆者,以證明「八敬法不可廢」,就可反證:當日筆者如此「勁爆」之動作,實有不得已之苦衷。也可反證:他們一定會巧用「僧事僧決」的包裝,來打壓「兩性平權」的呼籲。

觀當日出席者只有「長老」而無「長老尼」,就可知道:他們是如何的抓緊既得利益,而不容比丘尼參與「僧事僧決」了。要知道:「廢除八敬法」,應廢不應廢,決策權理應在於台灣所有的比丘尼眾,依「迴避利益原則」,比丘眾不宜參與!否則由長老們或比丘僧來決定「比丘尼是否要頂禮我們」,這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在該次會議紀錄中,淨心長老並提及南部圓照寺單傳尼眾戒的問題,說是:「傳戒應僧眾、尼眾都傳,不可開例,否則男眾比丘會更稀少。」守成長老呼應云:「單傳比丘尼不如法。」筆者對此說法百思不解!

一、只因圓照寺單傳女眾戒,就會使「男眾比丘會更稀少」了嗎?難不成台灣只有圓照寺一家在傳戒,別無分號了嗎?

二、「單傳比丘尼不如法」,這又是依據哪一部律典的說法呢?

也許,說得出來的理由都不是理由,說不出來的理由才是理由吧!

說不出來的才是理由

最後要聲明一點:中佛會給印順導師的公文之中,說是筆者的廢除八敬宣言,「影響佛教團結與發展,至深且鉅!」好似佛教本來很團結很發展,卻給筆者弄到不團結不發展了。但事實真相是這樣的嗎?筆者可還真沒這個能耐!

佛教在台灣,早已山頭林立,此為社會之所有目共睹。諸山長老何不捫心自問:是什麼原因在影響著佛教的團結的呢?還有,真正最影響佛教發展的,正是幾次駭人聽聞的佛門濫剃與性侵害事件,照說,佛教會最應出面處理,以對社會作一交代,以平息社會之忿怒。但它什麼都沒做,甚至還讓性醜聞當事人繼續「身居要津」,引來佛門中人的竊竊私語。這或許才是「影響佛教團結與發展,至深且鉅」的重要關鍵呢!

總之,批鬥筆者的檯面之詞,看來冠冕堂皇,洋洋灑灑,說穿了還是一句老話:說得出來的理由都不是理由,說不出來的理由才是理由吧!

九十、八、五 于尊悔樓,時禁足中
——刊於九十年八月七日《佛音時報》

 


第二個問題:

  今年冬季,南部圓照寺單傳女眾戒,有很多人向本會強烈反應,傳戒應僧眾、尼眾都傳,不可開例,否則男眾比丘會更稀少。因台灣尼眾多於僧眾,大約四比一,一百個出家人中約只有廿位男眾,現今男眾成弱勢團體,這是很嚴重的問題,所以長老們也應有所表示。

守成長老:

理事長所提兩個問題我感觸良多,太過份了,簡直是得寸進尺。

第一個問題:廢除八敬法,這個問題滋事體大,所謂平等,難到二五○條的戒條也和三四八條平等!她有沒有尊敬八敬法?如果她不尊敬八敬法,怎麼談廢除呢?八敬法之有無並沒有影響比丘尼,那廢除八敬法不是自找麻煩。

第二個問題:單傳比丘尼不如法,我堅決反對。

主席補充說明:

比丘尼協會傳戒,還是請僧眾三位和尚,其中有道海法師、智海法師、果青法師,登壇時請七位男眾尊證和尚,只是單傳尼眾不收僧眾。

真華長老:

八敬法的問題很大,八敬法可以談,二千多年前佛陀時代所定的戒,在現代來說有一些已不合時宜,不合時宜就不合法嗎?當時佛陀是預防比丘尼看不起比丘所定之戒法,現在時代不同了,提倡男女平等,昭慧召開人間佛教薪火相傳研討會,認為不合法。據悉印順導師並沒有講「八敬法不是佛說」,印老只講眾生平等,印老也不知道昭慧要廢除八敬法這椿事情。如要廢除八敬法,要南傳與北傳所有佛教團體共同討論。男眾自己要爭氣懂法,希望中國佛教會能興辦僧伽大學,來培養才德俱備的比丘,否則將來正法無以為繼。我沒有看過那一部經說:比丘尼可以住持正法。

主席補充說明:

關於僧伽大學,我們已經成立一個文教基金會,因為礙於教育部的法令,以致遲遲無法推動,要先從宗教學院開始設立,培養僧才,佛教界不必再興辦社會大學。

清霖長老:

目前比丘與比丘尼相處的很好,相互尊重,多少年來根本沒有人提及或強調八敬法的問題,在以前大陸上或東南亞地方,也都是如此,男女平等是自然的平等,都沒有強調八敬法。

寬裕長老:

八敬法為二千年前所定的規矩,目前並沒有實行八敬法,男女相互尊重,如同各地的風俗習慣一樣,改了能有用處嗎?

大詮長老:

八敬法自古以來很少人談論,戒對佛教很重要。目前台灣佛教很興盛,希望多做一些弘法利生的工作。

廣元長老:

昭慧打著印順老和尚的招牌要廢除八敬法,所以中佛會應行文印老,請問是否有說過八敬法不是佛陀所制,八敬法可廢的話,問題就容易解決。

主席結論:

在大陸或台灣的法師們沒有人強調八敬法,八敬法是階段性的問題,毀掉八敬法不是兩、三人就可決定,何況在家人更不可涉及!
關於圓照寺單傳比丘尼戒,請各位再思考這問題,本會應就此問題發表意見。
無論男眾或女眾要當領導人,事先都要先充實自己,具備相關條件。台灣佛教界都肯定比丘尼的貢獻,是不爭的事實。
謝謝各位在百忙之中前來參加會議,並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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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張光雄居士之 兩性和諧 論

釋性廣

  得三月底,昭慧法師請八位四眾弟子聯手撕揭八敬法,以證明這是開明的四眾弟子的共識,事後佛教界有人質疑:在家人不應妄議出家戒法。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如今可好!我們正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用你們這套「階級意識」來質疑張光雄居士:你於《佛音時報》以一「優婆塞」身份,要求尼眾法師「遵守八敬法」,不是太「不守居士本份」了嗎?依你們的邏輯,比丘尼們是居士的「師父」、「僧寶」,還要勞你一個在家居士來數落、羞辱嗎?

張居士侈言「固有倫理道德」,實不啻是「自打耳光」!且不說他以在家人身份干預出家戒法是否得當,最惡毒的就是:在張居士大作之中,成篇累牘對昭慧法師肆無忌憚地施以惡毒的人身攻擊,如此沒有分寸,沒有倫理,還有什麼立場大談「固有倫理道德」呢?

兩性和諧?主奴和諧

張居士的文章,極為冗長,多半不知所云,與「應不應廢除八敬法」的主題完全無關,不值一提。本人想要就其抹煞事實真象處,例舉其言論荒謬之一二!

第一、中國男尊女卑的「三從四德」、「貞節牌坊」、「七出之罪」,自民國以來,早已被視為「吃人的禮教」而予以廢除,張居士竟說中國的「固有倫理道德」「尚無人敢說要廢掉其中那一條或那一項」,簡直是顛倒是非黑白,信口雌黃!這十足呈現男性沙文主義的心態,想要用那些「吃人的禮教」,迫令尼眾法師們繼續讓佛門男性享受「高人一等」的既得利益。試問:這樣寵壞男性的「固有倫理道德」,會是令「兩性和諧」的妙方嗎?用「主奴和諧」來形容之,或許還比較恰當吧!

第二、昭慧法師發表過許多文章,舉證歷歷,以強而有力的學理,證明「八敬法」並非佛說,而是佛教中的男性沙文比丘,扭曲佛陀扶植女眾美意的「傑作」。例如:她舉證「佛世就有比丘尼說比丘過」以反駁「比丘尼不得說比丘過」,舉證「依戒經:比丘與比丘尼都不可以罵人,比丘當然亦不可罵謗比丘尼」以反駁「比丘尼不得罵謗比丘」,舉證「八敬法與戒經的罰則自相矛盾」的事實,舉證「佛陀制戒一向犯而後制,不曾未犯先制,故八敬法有違制戒原則」,舉證大愛道比丘尼曾要求「年少比丘頂禮長老比丘尼」的經典文獻……。

她並將「八敬法」或「八十四態」之謬論,導致「許多比丘自卑與自大交綜」,「許多比丘尼因自卑而能力萎縮」,「讓佛門兩性都成修道上的輸家」的鮮明個案,一件一件(從漢傳、南傳到藏傳佛教)陳述得如此清晰而精彩,令人拍案叫絕!

像這些,對廣大的僧俗二眾與社會人士,都相當具有說服力。張居士若真要「不守居士本份」來妄議出家戒法,照理也要將昭慧法師所舉的證據,一一加以反駁,而不是自說自話,與昭慧法師的嚴密論證「風馬牛不相及」,而且對「八敬法」說些外行與自相矛盾的言論。

逾越份際,違反潮流


第三、張居士說:世尊惟恐僧、尼有所爭議,所以劃定「主」、「輔」的界位,要尼眾「消減習染增上長養謙和」,希望僧、尼「互為尊重」。但是既有「主」、「輔」的預設立場,就已明顯的是沒有對兩性的「互相尊重」了,又如何不會出現尼眾法師們「不平則鳴」的「爭議」?還有,既養成比丘自以為「主」,以尼為「輔」的驕氣,又如何能讓比丘「消減習染增上長養謙和」?難道這「八敬法」不正是令爭議橫生,令佛門兩性無法「互相尊重」,令許多比丘無法「消減習染增上長養謙和」的癥結所在嗎?難道張居士竟逾越份際到要求僧尼以「主、輔」的不平等關係來維持那不正義、不公道、反人性且違反時代潮流的「和諧」假象嗎?

我們不可罔顧佛教「男尊女卑」的階級意識,對佛門兩性心理所造成的嚴重傷害,更不可忽略:越來越多傑出社會人士,因看不慣佛門歧視女性,而拒絕信仰佛教!四月間有一次,柴松林教授就在華視演講會的公開場合,呼應昭慧法師的「廢除八敬法運動」。他說:「佛教不但男女不平等,連僧俗也不平等。」所以傑出如柴教授者,都不願做佛門弟子,而寧願作「教外人士」,以免進入佛門,就被「僧尊俗卑」的階級意識套牢。

罔顧遺教,侈談「和諧」

某女民代告知:她原想學佛出家,卻因佛門的男尊女卑現象而打退堂鼓。想想看:她當官員,被比丘們捧得高高,到那裡都被比丘們請在前面走,迎到前排坐,何苦當比丘尼來葡伏在比丘的腳下呢?誰會如此自取其辱呢?

請想想:究竟誰是「令正法久住」的剋星?豈不就是一些罔顧「眾生平等」之佛陀遺教,壓制女眾地位,卻厚顏侈談「兩性和諧」的人嗎?

不但張居士有此無理且無禮之言論。筆者冷眼旁觀,發現佛教某些刊物,也是一樣無聊!他們閃閃爍爍議論「廢除八敬法」一事,卻從不敢正面接招,一一反駁昭慧法師在戒律學理方面所提出的有力質疑,卻只敢對她施以莫須有的人身攻擊,連「印順法師事先不知道」也拿來大作文章。殊不知:印順導師事先知不知道,根本就不是「八敬法該不該廢除」的重點。昭慧法師也說過:她刻意不讓他事先知道,以免他處境為難。然則那些指責「廢除八敬法」的人之「理不直,氣不壯」,已可想見其一斑!

男性優勢,衍生罪惡

最有趣的是:連前一陣子弄得沸沸湯湯的「佛門性騷擾案男主角」都出來講東講西,讓我們不禁更加覺悟了「八敬法必須廢除」的道理。季辛吉說得好:「權力是最好的春藥!」是誰讓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玷汙清淨佛門的?豈不就是男性優勢的「權力」在隱性發酵嗎?佛門男性優勢所衍生的罪惡,又豈祇是昭慧法師所舉證的那些呢?

如今男女平等意識已落實為全世界的共識,如果我們還繼續假借「世尊」的名義,說些歧視女性的所謂「經典」與「戒律」,那只會讓世人更加唾棄這封建、保守而沒有人性的佛教。我相信:昭慧法師如此勇敢地站出來,戳破「佛說」的謊言,雖然讓許多佛門男性心裡老大不痛快,但長遠而言,卻絕對有維護「佛教形象」的正面意義!

九十、六、十四 于佛教弘誓學院

——刊於九十年六月十五日《佛音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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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敬法攪亂 
佛音時報社論

  個月前,西藏流亡政府精神領袖達賴喇嘛來台弘法之際,引發了八敬法存廢之爭,事隔三個月後的今天,卻又平地一聲雷,八敬法之爭的後遺症又突然冒出,再加上宗教團體法立法過程中,佛教教內爆發黑函事件,這一陣子,教內真是多事之秋,佛教形象正受到嚴厲的挑戰。

三個月前,當達賴來台時,台灣一群比丘尼在印順導師九六嵩壽的學術研討會上,突然宣告「廢除佛門男女不平等條約」,並象徵性撕下八敬法,擬以堅強綿密的學理,徹底顛覆著佛門的沙文主義。

這個撕揭八敬法的動作,當時在教內曾引發正反雙方的論戰。不久,隨著達賴的離去,論辯也隨著沈寂下來。

事隔三個月,因為中國佛教會內刊物「中國佛教」第四十五卷第六期(六月號)中,刊登了一張印順長老的信函,信中提到,八敬法引起問題,可說事出意外,八敬法是佛制,如因時、地不適而應有所變易,亦應徵得多數長老同意,然後集大會通過。

在此信函邊,刊物編輯加註說明:「有人宣稱八敬法不是佛制,因此引起軒然大波,中國佛教會召開長老委員會時,決議就此行文,請示印順長老,獲印順長老親自答覆」。此一編按語中,只說明「有人宣稱八敬法不是佛制」,此一「有人」用語,故意未書明何人,但是在中國佛教會發函請示印順長老的公文中,卻言明昭慧比丘尼,指明昭慧比丘尼前所召開「人間佛教薪火相傳研討會」中曾提出「廢除八敬法作為呈給印順導師的祝壽獻禮」之主張,並當眾將八敬法條文——撕毀,此一作為肇致教內譁然,爭議大起,影響佛教團結與發展至鉅。中國佛教會為息爭止沸,故而請印順長老開示。」

被點名的昭慧比丘尼獲悉中佛會的動作後,亦不甘不弱,為文「又見佛門新咒語——回應八敬法是佛制論」,提出反駁,看來雙方的糾葛,不但無法「息爭止沸」,甚而將更變本加厲,不但糾葛的當事人將受傷,佛教的不團結將受傷更大。

對於上述的糾葛,我們願作如下的評述:

第一、教內都清楚,昭慧比丘尼是印順長老的得意門生,昭慧亦以傳承印順思想自居,因而有許多探討印順思想的論著發表。

第二、基於前項的認知,中佛會向印順請教,明的是指五十七年前印順就對佛門歧視女性的現象與理由作了一針見血的評斷,現在印順應表態,暗的是讓師生相殺,看導師如何看待門生的論點。

第三、印順的答覆有兩個重點,其一是「八敬法是佛制」,其二是「如因時地不適而應有所變易,亦應徵得多數長老同意,然後集大會通過」。這兩點答覆等於間接否定了昭慧的論點。

第四、持平以論,八敬法是否為佛制,其實並不是重點,目前教內是否遵守才是重點,昭慧要廢除它自有其事實上的根據。只是廢除的手段,昭慧的「當眾撕揭」,固屬不妥,印順的「應徵得多數長老同意」亦嫌保守。不過,有必要改革,則是一致的共識。

第五、中佛會的公文挑明昭慧其人,中佛會的刊物卻只書明「有人」,顯示中佛會做事久缺光明正大,亦難逃「挑撥離間」之嫌。

總之,八敬法一天不檢討,難保不再冒出爭議來,既然已有人挑出問題來,教內領導階層即有責任、義務出面解決此一爭議。

近年來原係單純、和諧、平靜,但八敬法之爭後,最近又發生宗教團體法立法過程中,教內的黑函事件,讓佛門從此不再平靜,此種現象實非佛門之福,有賴佛門共同來化解。

——刊於九十年七月十五日《佛音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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