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不等於報復,慈悲不等於姑息
--回應一位慈心佛友(談殺貓外籍生)
臉書留言錄(之二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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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妳的慈心!給那位學生1 一次懺悔的機會是需要的,但國家依法行政,司法官依法裁罰,這也還是需要的。否則法律遇到台大人就轉彎,紀律蕩然,不就是「慈悲生禍害」了嗎?
至於「讓那位華僑同學安心的讀完書吧,作一位對社會有用的人才」,這當然是我們的最大期待。但他若不改這種殘忍虐待動物的習性,那麼,他將會是社會上的一顆不定時炸彈。
習性難改,殺習是會從動物延續到人身上的;心理學家研究殺人犯,發現他們幾乎在童年時代都有虐待動物的行為。因此,強力矯治是需要的,這對當事人才是最大的慈悲,讓他不被惡習之所奴役。
慈心佛友:
感恩師父的回應,非常感恩,那位華僑同學不是千夫所指,而已是萬夫所指了,某種程度已是付出代價了,大學生代表著其年齡不過也是二十出頭,雖是成年也還是孩子嘛!
弟子懂師父的意思,不以惡小而為之,因此需要強力矯治;但是得理不饒人,理直氣壯,這好像也不符合佛家所講的慈悲本懷。上天有好生之德,不是嗎?不然那位僑生真退學了,就可以平息了眾怒,真的可以解決問題嗎?而那位僑生因此退了學,那他的未來與前途呢?
貓已經走了,真的很不捨;而人還活著,且又年少,未來的路還那麼的長,台大也在積極做安撫的動作,也會做教化的動作的,司法也會有動作的。
台灣現時代已經越來越像國外那樣的養貓養狗,這不是壞事,反而是大家已經把動物當做朋友與家人看待,非常好,值得鼓勵,所以發生這樣的事任誰也不想看到!既然發生了,也無需窮追猛打。反過來看那位僑生,也已淪為人人喊打的老鼠了,難道大家只愛貓不愛老鼠?網路上也有流傳老鼠拜佛的影片,不是嗎?既然老鼠會拜佛,那位僑生也會有佛性的,所以放生不就是此時此刻嗎?
釋昭慧:
請注意:妳越講越遠了,講到老鼠,已不在正題之內了。
上天是否有好生之德,不得而知,但他沒有好生之德則是事實。這與「放生」與否無關。最少並非主張他判死刑,是吧?倘若連裁罰都不予進行,這個國家將無法無天!至於「既然發生了,也無需窮追猛打」,這話可能有過度廉價的同情。試問:假設被虐死的是一個孩子,妳能講這樣的話嗎?
慈心佛友:
師父,您誤會弟子了,司法當然會有動作的啊,這是必然的,上面有寫。至於理直氣壯,得理要饒人,是回應之前的蓮友。從小就非常愛貓愛狗,就是因為愛貓愛狗,才會希望給予那一隻貓更多的祝福與愛,也希望那一位僑生與貓結一份好緣,不希望結惡緣。佛性人人有之,不是嗎?習氣不好,還是可以改的啊!
釋昭慧:
習性越強,矯治的手段本來就要越剛猛,不宜淪為濫慈悲。妳的說法有濫慈悲的問題。「佛性人人有之」,就不須懲處惡行嗎?倘若這種說法可通,那麼佛陀最不慈悲,他規定重大惡行的僧人必須被驅出僧團。至於「希望那一位僑生與貓結一份好緣,不希望結惡緣」,這得由那一位僑生來決定,第三者的我們只能「希望」,卻不宜姑息其惡。
1 原常在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一帶出沒的街貓「大橘子」,去年12月28日遭台灣大學陳姓澳門僑生虐殺,引起動保人士群起激昂,並發起連署要求台大予以退學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