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誓雙月刊 |

 穿袈裟太沉重——請參選的楊悟空脫下袈裟吧!

釋昭慧

  近時,有許多佛教徒朋友說:他們看新聞看到胃痛,因為他們委實無法接受袈裟身影長袖善舞地穿娑在政治權力鬥爭場域之中,更無法接受一個具足「比丘」身份的人,竟可同時身兼「政客」!

佛教友人們的質疑,還包括了對楊悟空個人行事作風的側目反感,例如:
一、楊悟空在佛教界,業已積欠龐大債務,無力償還。
二、楊悟空搖擺於對立政團之間,原支持陳履安,其後支持宋楚瑜,如今又加入台聯黨,鎂光燈臨到哪兒,一襲袈裟就湊到哪兒。
三、楊悟空在他們面前宣稱:將獲得李政團補助一千萬元參選經費(另一朋友聽到的數目字是兩千萬元)。
四、在台北市河濱上,原為九二一賑災而臨時搭建的「四十九天念佛法會」鐵棚,照理說:法會結束就應予拆除,不意楊悟空竟然接著作大筆費用之裝璜,名為「水月道場」。該一超大型違建,已遭人檢舉其違規使用,而被市府工務局強制拆除(但只象徵性地拆了一小角)。
五、楊悟空在兩大佛門性醜聞(妙文事件與三寶沙彌學院事件)中,先運用當事人無助與恐慌的心理,爭取自己在媒體上代言的機會,然後在「秀」夠了以後,又向記者表示自己對當事人品德的質疑。這種手法,往往讓當事人痛不欲生,卻因當事人自己已淪為「國人皆曰可殺」的角色,而只能黯然吞忍!

筆者以為:
在台聯黨方面,宜正視此諸佛教友人之指控,並出面證實:有無「一千萬元(或兩千萬元)參選經費」其事?因為楊的行為實已傷害台聯黨,佛教中已有許多人因其說詞,而認定李政團的向心力是堆積在「錢」上的。台聯政黨諸賢達,似應儘速處理此事,以免因袈裟的「符號錯亂」,而讓佛教徒對台聯黨產生負面的刻板印象!

但話說回來,黃主文說得對:選舉不是在選聖人。參選政客之中,難道還少了欠債賴債、立場搖擺、大搞違建、為搶鏡頭而不擇手段的人嗎?在這方面,楊悟空絕非「唯一案例」。然而,問題出在那一襲袈裟!

穿上了一襲袈裟,就已是在道德上作了一種「高標準」的自我宣示,不要說是佛門中人,即便是社會大眾,也無法不以「袈裟尺寸」來丈量楊悟空的人品。楊悟空穿著袈裟搞選舉,這比費貞綾小姐穿著袈裟搞噱頭,還讓佛教徒與社會人士深感錯愕。

撇開楊悟空個人的行事作風不談,我們來討論一下:作為一介「比丘」,是否適宜角逐政治權力?參政,是每一個公民的權利,但是穿著一襲袈裟,是否適宜參政?則又另當別論!關懷政治,每一公民責無旁貸,但是身兼「比丘」的公民,其關懷政治的「底線」何在?則應依佛門的戒律清規,而清楚劃定之!

貴為太子的佛陀,既選擇了出家,尚且拒絕了王位的繼承。歷代高僧不乏國王、王子、大臣、將軍等顯貴出身的背景,但一襲袈裟著身之後,所有政治場域中的輝煌歷史,盡是前塵影事。顯然佛教是嚴守政教份際,不允比丘打那魚與熊掌(袈裟與黃袍)兼得的如意算盤。

有鑑於「政教關係」盤根複雜的特性,即使為了宗教之自保,筆者亦不敢侈言「不過問政治」以標榜「清高超然」,免得政治勢力無所制衡,而倒過來以不良之法律、政策,來剝奪宗教的獨立主權;但這還只是消極的自保之道,進一步積極而言,為了體現佛陀的慈悲教旨,佛教亦應關懷弱勢苦難眾生。由於眾生的苦難,部分是來自法律與政策之不當,此時佛弟子並不宜自命「清高超然」,迴避政治課題,而是要超越黨派意識,有尊嚴而悲天憫人地,促使政權制訂有益於家國社會與苦難眾生的法律與政策。

是故「清高超然」的比丘,一樣可以為了關懷社會而關懷政治,但這有兩大前提:一、要表現「佛教主體性」的立場,而不能淪為一黨說客(過去佛教每被反對黨詬病者在此)。二、維持自佛陀以降在身份上「政教分離」之基本原則,不宜與世人瓜分或搶奪政治資源。任一前提被破壞,就很難再維持「清高超然」,而會因其逾越「比丘」份際,而被指責為「政治和尚」。

然則,作為一介宗教良心與知識份子,筆者怎麼忍心看到楊悟空先生以「比丘」身份兼代「政客」,卻保持緘默以明哲保身呢?

穿袈裟參選太沉重了!楊悟空,為了讓你自己解套(不被選民拿來作「高標準」的道德檢驗),也為了維持「袈裟」所象徵的宗教尊嚴,請你脫下袈裟,再行參選吧!


九○、八、十一 于尊悔樓,寫於台聯黨成立大會前夕
刊於九十年八月十二日《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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