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攤血事件有社會教育意義
陳履安(陳誠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三十八年前,證嚴法師在花蓮莊診所門前看到了一攤血,起了悲憫心,發願建立慈濟功德會,在台灣和世界各地產生了極大的動力,拯救了無數貧苦無依的人,這是一攤血的真義。那一攤血是真是假,並不是焦點,焦點是大家也有感於證嚴法師那一念慈悲,一起建立了慈濟功德會,相信不會有人因此去懷疑或嗔恨莊醫師。但這件案子的起訴和判決,卻把一攤血的真義迷失了,焦點模糊到了那一攤血的真假有無及文字解釋上面。莊家子女的質疑是出自於孝心,動機可以理解;證嚴法師的建立慈濟是出於慈悲,動機也絕對善良,案件原可和解打住,這才是好人好事和諧相處之道。現在法院判決既然證明了確有此事,有人還因此死亡,卻不問動機,而在一攤血文字解釋上打轉,並要證嚴法師負責賠償,就會讓人覺得是非不分。
整個事件,其實隱藏了幾個重要的事實:
第一,我們的社會,長久以來確實是疏忽了原住民的利益,三十八年前如此,三十八年後判決確認了事實,仍舊沒有給予原住民應有的關心。據履安所知,證嚴法師看到了一攤血後起了慈悲心,她對原住民特別照顧,這是我們一般人做不到的。
第二,莊醫師在慈濟志業上有不可思議的功德,他激發一位師父的悲憫心,造成社會極大向善的動力。如果當事人在一攤血真假有無,文字解釋上轉不出來,反而弄擰了真義。據履安的友人告知,證嚴法師極力維護莊家子女父親的名譽,在起訴前,曾與莊家子女嘗試了數次的和解,甚至願意道歉;但莊家子女堅持要證嚴法師承認,一攤血是為了要建醫院而虛構的故事,則未免強人所難。即使在案件進行中,證嚴法師也禁止律師對莊醫師有任何指摘,在這樣的基礎上,莊家子女似可將心比心,應該知道他們和證嚴法師不忍傷害莊醫師的心是一樣的。
第三,社會大眾思考問題,習於只問勝敗,享受把別人抹黑、傷害的快感,不想去明辨是非。證嚴法師代表了許多這種被傷害不會站出來為自己講話的人,她只能任人蹧蹋;履安對此,感同身受。我們的社會中,很多人帶著有色眼鏡,把所有的事都可以恣意的講成羅生門一般。這在亂世中,原是很平常的事,但被傷害的人其實很痛苦。
這些年,很多慈善捐款集中到慈濟,使很多團體相對覺得資源分配不公,而心生不滿。其實個人有個人的因緣,各有各的功德,絲毫勉強不得。即使如此,我們仍舊要心存感激,因為這是給我們自我反省的機會,不要帶有任何瞋恨心。
這件案子要不要上訴,各界有不同看法。以履安來看,證嚴法師從開始就不願意把這件事訴諸法院去處理。但既然法院做了判決,此時反而不得不向社會大眾說明。判決結果對她個人的聲譽不是問題,但慈濟是一個大的國際性團體,似有必要向社會有個交代。尤其這件事涉及對三寶、對佛教的觀瞻,更有必要予以釐清。無論上不上訴,這件事本身,是在混亂的社會中提供一個舞台,來把事情攤開來說清楚,這是一種教育,也是給大家自我反省的機會,功德也是很大的。既然動機都是善良的,我們就真誠面對問題,不要把上訴想成是要爭什麼,也不要把不上訴想成是退縮、息事寧人;上不上訴都要當成是亂世中給大家學習的機會,學習人與人之間應該要彼此互愛、尊重。
我們要把上訴看成是給社會一個教育,讓很多曾經受到汙蔑、隱忍痛苦的人相信正義還在,對社會還有期待。創造一個這樣的上訴舞台,就是讓原來判決所謂的好人與好人之間的事,有機會可以釐清並化解。否則既然如此認定,卻還要罰證嚴法師,道理上是說不通的。一切看因緣,看動機來檢查自己。只要動機純正,社會上有不同看法並不要緊,莊家其實不必把一攤血事件想成是委屈,而且縱使是,比起啟動慈濟的功德,也是微不足道的。讓我們把這件事回歸到當初慈悲的動機,不要一方面說是所謂好人與好人間的事,一方面又懲罰一個好人,這不是我們的社會所期待的結局。整個事件給我們學習化解,學習進步的機會。包括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司法,都需要這樣的功課。
——刊於九十二年九月十七日《聯合報》「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