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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生」倫理的三則妙喻

法程/記錄

  4月28日,昭慧法師應邀至新竹市立文化中心「生命科學與人文關懷」系列講座中,演講「佛教的生命哲學」。在三個半小時的講座中,法師妙語如珠,智慧深湛,牽動了聽眾的無限思緒,獲得極其熱烈的迴響。謹記三則法師於本次演講中之妙喻如下。

◎ 蘇格拉底與豬

Peter Singer以功利主義(效益論)者的基本道德主張:「謀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快樂」,用以證成「動物之感知應被平等看待」的結論。但這樣的辯證常被質疑:「依你之見,與其做一個痛苦的蘇格拉底,還不如做一群快樂的豬。」

然而謀求豬的快樂,又何必與蘇格拉底的痛苦扯上關係?這種質疑似乎設定了一個前提:蘇格拉底的痛苦,是一群豬的快樂造成的;一群豬如果快樂,就必然會換來蘇格拉底的痛苦。快樂在兩者之間,只能二選一。

事實真相卻是:一群快樂的豬從來也不曾使得蘇格拉底必須承受痛苦,蘇格拉底的痛苦來自人類社會,與豬無關。

更且,對方又為何不比較一下,到底是「做一個痛苦的希特勒」好,還是「做一群快樂的豬」好呢?顯然前述預設立場的質疑,是要技巧地牽引人們在不知不覺間,認同「人類本位」的價值觀。

◎ 爸爸、狗與麵包

有一回在台灣哲學會的年會座談會上,我發表「人間佛教的護生觀」,談到「眾生平等」的理論,座中有一位教授提出質疑:「如果你爸爸和一隻狗都在你的面前,而你的手上卻只有一個麵包,依你之見,你是會給爸爸還是給狗?」

我當即回答:「你怎麼認定我就只能有一個麵包呢?也許我手中正好就有兩個麵包,可以一個給爸爸,一個給狗;好吧!也許真的我就只有一個麵包,但我又為何不可掰成兩半,一半給爸爸,一半給狗?如果狗餓得比較厲害,我又為什麼不能三分之一給爸爸,三分之二給狗?如果爸爸剛吃飽,狗卻快要餓斃了,我又為什麼不能整塊麵包都先給狗吃?」

顯然這種預設立場的質疑,背後也還是隱藏著「人類本位」的價值觀,預期設下「人與狗不能兼顧」的兩難陷阱,好能顛覆「眾生平等論」。但是放在社會的「情境」之中,只要用心處理,兩者卻常可以兼顧,而不必然是「二選一」命題。

◎ 我只看到麵包

從事社會運動,倏忽已有十四年了。我常說:當你什麼都不怕時,對手就會怕你了。名、利、權、色,這些政、商、學界人士哪能全然抗拒?最起碼總也怕死吧。當你對名、利、權、色的誘惑都已無動於衷,甚至連死都不怕時,請問他們還能不怕你嗎?

有人曾問我:「長期從事社會運動,你有沒有受到挫折的經驗?」我還真給他問倒了。運動難免有成有敗,這也是「兵家常事」,但我想了許久,竟想不起什麼時候心裡有過「挫折」的感覺。於是我用一則故事來形容自己的心境:

有一個小偷進入麵包店,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竟然堂而皇之地抓起麵包,轉頭就走。他當然立刻就捕。警察不禁好奇問道:「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你怎麼敢大剌剌偷麵包呢?」他的回答令人絕倒:

「我只看到麵包。」

我之所以從未有過「挫折」的感覺,原因大概就在於「只看到麵包」吧!我在從事每一項運動的時日裡,都全神專注於事件的發展;只看得到事件的本身,而完全顧不到自己的處境。當所有心思都放在運動的決策與執行時,關注的是每一個步驟與其效果,以致於實在謄不出時間與心思來計較自己的毀譽得失。

回想起來,我如果對自己的處境還有一絲自憐自傷、自怨自艾的情緒,早就做不下去了!這樣又從何產生「挫折」感呢?

    ——刊於九十一年五月十七日第二十期《佛教弘誓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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