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誓雙月刊 |

 「意不可縱」而「天理昭彰」

釋昭慧

  佛法不是本有論,沒有本善本惡,所謂的「天生」都是習以成性,起始於意念,久而久之所薰出的各自生命慣性。佛法也不是宿命論,佛說:「緣起甚深!」所有現在發生的事,都有背後錯縱複雜的因緣。「天理昭彰、善惡有報」,便是每個人以其習性,在因緣網絡中的不斷互動,自然形成善或惡的結果,我只是要在「現象」中歸納出「法則」,讓世人複習佛陀的智慧綸音:「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水滴雖微,漸盈大器。」

  所以善惡必報就是如實語!我不希望看到它的發生,寧將醜話說到前頭,以提醒世人,每個人要為自己現在的習性負責,口德很重要,千萬不可肆意為惡。這正是"秉持慈悲心、勸人向善"的善巧方便!

  這年頭,要向媒體提出逆耳諍言,不啻螞蟻在向大象宣戰,或是鸚鵡銜海水以救森林大火,簡直是不自量力到了極點!既然如此,我為何無所畏懼於「現世報」的到臨,而要於近時在臉書上,屢屢提到媒體問題呢?

  在重視「點閱率與收視率」的媒體競爭環境裡,媒體人就著視聽人的重口味而嗆辣下標或添味加料,視聽人就著媒體的報導,而對某些當事人或知名團體,充滿著誤解、敵意乃至莫名其妙的仇恨,而敵意與仇恨的火燄,又讓整個社會充滿著煩惱與痛苦……。這真的是另一種不幸的「輪迴」啊!

  我不忍心為了避禍(避免受到強大媒體的報復),而就眼睜睜看著這股排山倒海的「共業」,製造出無以計數的不幸「輪迴」,因此只好拿出「螞蟻對抗大象」的傻勁兒,將點點滴滴的「無聊小事」,拿來當作機會教育的教材了!

淺談「現世報」原理

  「後世報」,一般人眼見為憑,看不到就不會相信。殊不知:礙於我們的感官局限與意念錯亂,有時看到的未必是真,看不到的也未必不存在。但既然「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吾人就毋庸多談「後世報」的問題。在此淺談「現世報」的原理。

1、身心交感原理:

  佛說「四念處」,第一念處即是「身念處」。為何將念頭放在身體上來作觀察?原因是:身心交感。每一剎那的心念,都會影響到身體。因此所有的惡念,都會立即在體內射發毒素(故貪、嗔、癡名為「三毒」),是否能懲罰到別人,還在未定之天,但肯定會懲罰自己的身體,這就叫做「現世報」。

  有一回,惡比丘向佛陀投訴,說舍利弗詆毀他。佛陀要舍利弗自述此控訴是否屬實,舍利弗說:「我倘若沒修過『身念處』,容或會犯詆毀他人的過失。如今我已修習『身念處』,宛如一隻被截去雙角的公牛。」意思是:經過「身念處」的修習,舍利弗已洞察「惡念」對身體的傷害,連一念之惡都不敢生起,以免受到自我懲罰。就如截角公牛失去攻擊能力一般,他已失去了「為惡」的能力。

2、慣性發作原理:

  要為自己的每一個念頭審慎把關。所謂「一回生,二回熟」,意門心路歷程亦復如是,惱害、妒恨的念頭若不把關,反覆操作之後,必將形成生命慣性。慣性必將形塑吾人之品格,品格必將決定吾人之命運。這就是「意不可縱」而「天理昭彰」的原理。

3、物以類聚原理:

  慣性所形塑的品格,容易招感同質性的伙伴與敵人,而一群習於惱害、妒恨者於生命長程中不斷會遇,是謂:「夜路走多了遇到鬼」,這是「物以類聚」的鏡相原理。

  別看只是「淺談」,體悟得此,即可於解脫道中輕安自在,「但見於法(的運轉原理),不見於我(的情緒起伏)」,因擇法猛利而法喜自在,這是「現世報」的良性體現--「現法樂住」。一念見法,則一念離惡,一念安穩;念念見法,則念念清涼,念念自在。現世可以自我檢證,不必寄希望於無何有之鄉,無須苦待「後世報」的酬償。

「現世報」的印證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每個人所發射出的邪惡能量,每一言,每一念,都只是在懲罰著自己;那些毒素,業已增加他們致癌、中風、內分泌、心血管與消化系統的疾病風險!大家都把我說話的焦點,集中在「善惡必報」四字。其實我無心咒詛任何人,但這就是天理昭彰的法則。邪惡的念力與言語,會增加致癌、中風、內分泌、心血管與消化系統的疾病風險,這是「現世報」(提醒一下:反之,致癌、中風、內分泌、心血管與消化系統,卻很有可能來自食物、空氣、幅射等環境因素,或是家族基因的體質因素,未必都來自個人的邪惡念力與言語)。

  每當有人肆意羞辱我時,我幾乎都是一笑置之,或是善意提醒他:「你若覺得辱罵我會帶來你的快樂,那就儘管辱罵吧!」這是含蓄的說法,有人聽不太懂。講得直白些,「你們倘若不怕有朝一日因惡口業,而受到纏身惡疾的自我懲罰,那你們就儘管狂罵吧!」

  因此,自「消慈」與「仇佛」行動萬箭齊發,以迄於今,請看,已有多少人在其念力與言行的慣性中,「夜路走多了遇到鬼」,受到了小小的「現世報」?沃草解職案、台大正晶兼職案、名嘴互嗆互咬案,或更前些時某政客嗆太陽花醫療團隊案……,我實在不忍祭出自己月前於臉書所分享的「現世報」理論。

  那些時,看到他們對慈濟那些刀刀見血、記記封喉的毀謗或誣衊,我雖因義憤而不免言詞峻厲,其實還是苦口婆心,唯恐他們無法面對惡果到來時的痛苦與難堪!

  那些時,我幾番提到「現世報」原理,這根本不是想要「詛咒」哪個特定人士,而只是一再提醒他們:縱容自己一再對無辜者施加惡言與惡行,將會形成致命的惡習與惡癖,總有一天,你會惹到不該惹的人,犯下不該犯的惡,卒而付出無法承受的慘重代價。這就是所謂「天理昭彰,善惡有報」,「夜路走多會遇到鬼」的原理。   

  我無心「打落水狗」,但是任何時候,「講佛法」是我的天職,因此,我會進行佛法的機會教育。即便因此而招惹反擊,我也不會怯懦、止步。

  還有,我重視的不是張三、李四在幹啥,而是這個社會的結構性問題,因此才會感慨地說:「誰教這個社會縱容人肆意踩踏在別人的身上,恣情舔嗜著別人的鮮血,竟還可以牟得名聞、權柄與鉅利呢?」

  這樣講可能還太含蓄了,更精準的意思是:台灣媒體界已經成了「不肆意踩踏在別人的身上,不恣情舔嗜著別人的鮮血,就讓媒體從業員活不下去」的惡質環境。在這樣的嚴酷環境中,媒體人與名嘴,時時刻刻都得面對「是要忠於良知,還是要忠於點閱率或收視率」的天人交戰。

  我並不痛恨任何單獨的媒體從業員或是名嘴,而是擔憂這種心性沉淪的魔鬼訓練,讓他們在「肆意踩踏在別人的身上,恣情舔嗜著別人的鮮血」的反覆操作過程中,「惡習」與「惡癖」積重難返,而這些「惡習」與「惡癖」,又將決定著他們當前、未來的「命運」,並且讓更多無辜人士受害、受苦,而牽扯出無以計數的「共業」。

  來生,一般人看不到,咱們就別說了;但是此世,一般人都看得到,別人因其「惡習」與「惡癖」而重重摔跤,我們不必幸災樂禍,但要引以為誡。這就是我在臉書上進行佛法機會教育的目的。

  這個社會所提供給媒體與名嘴的心性誘惑與結構性罪惡,可說是由「人心的窺伺欲」、「幸災樂禍的快感」所綿密交織,遂編成「為拼收視率與點閱率而不擇手段」的「共業網」。我們固然可說,「媒體與名嘴可惡」,然而試問:「誰為為之,孰令致之?」試想:假使社會民眾,不喜愛那些灑狗血與煽色腥的新聞,不接受那些肆意辱謗他人的名嘴言行,假使灑狗血與煽色腥,肆意辱謗他人的言行,不但無法拉抬「點閱率或收視率」,反倒會是票房毒藥,請問媒體又何苦在標題與報導中加味添料?名嘴又何苦在鏡頭前力竭聲嘶呢?

  到如今,看到一個又一個名嘴因私德有虧而中箭下馬,實不忍幸災樂禍,而只能說:

  「既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台諺有云:「細漢偷挽瓠,大漢偷牽牛。」

  信哉斯言!

共業需以共願轉

  佛法所謂的「共業所感」係指一種趨勢,大者如社會集體氛圍,小者如社群氛圍,而共業中有不受報者,也有被捲進的無辜者,如同流行性傳染病,體質強的不受感染,體質弱的就被感染,因此共業中有不共業。若視災難為惡業成熟的既定因果,將苦報直接連結到受災者的惡,絕對是錯誤的佛法知見,也是對受苦眾生的二度傷害,好像這些人活該受報,難道所有空難中罹難者的惡業,全部都那麼巧的在空難的一剎那成熟嗎?更何況救苦救難原本就是大乘佛教最大的特色,怎麼能將救援災難解釋為干涉因果呢?

  因緣的起承轉合非常複雜,但世間人卻往往用宿命論的方式來解釋因果,譬如甲殺了乙,一定要歸咎於是乙的前生殺了甲,那麼前生的乙殺甲,不就表示再前一生是甲殺了乙,而再前一生的甲殺乙,豈不又是再再前一生時乙殺了甲?這樣可以沒完沒了的推下去,在哲學上稱為無窮後退的論證,是無效的論證。假如真的有第一次,或許就不是無窮論證,但這第一次的甲殺乙?為什麼一定要是過去?今生難道不能是未來彼此糾纏不清的開始嗎?

  因此佛法談業報絕非粗糙的宿命論,否則佛陀證得覺悟後,大可直入涅槃,何必還要辛勤說法八十年?因為不論別業或共業,業都是可以轉的,只是視業的力量強弱,有的可能當下一念之間就消除了,有的可以踩剎車緩衝,但餘勢太強就只能直接受報。雖然惡報已現前,但對受苦眾生,還是應先助其離苦得樂,再教其改變言語行為與心念,以求未來之安樂。

  對於尚有緩衝空間的業力,盡力彌補是有可能出現轉機的,若牽涉到的是強大的共業,就必須靠集體的願力來扭轉,共願有多大就能扭轉多大共業。從大歷史來看,凡是一個國家變窮了,人們感覺不到未來的希望在哪裡的時候,就愈不能容忍別人的風光,強烈的仇富心態,不僅針對企業,慈善團體、宗教團體亦然,以致對於慈濟是必欲除之而後快,面對婉君、政客、媒體與名嘴所共構的陰暗業網,台灣人民真的需要認真反省,重塑台灣原有的助人胸懷與良善價值,以共願來扭轉這龐大的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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