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念佛門諍友——林端教授
釋昭慧
(玄奘大學宗教學系教授兼文理學院院長)
乍聞林端理事長因心肌梗塞而往生的消息,筆者確實沒有對他「送別」的心理準備。
事出突然,想必他也沒有揮別此世的心理準備——包括對親人的若干傾訴,對學系與學生的若干期許,對台灣宗教學會的若干會務,乃至對台灣佛教、台灣社會的若干針砭。但我確信,長期浸淫於佛法智慧,而又理性、豁達如林教授者,必已在揮別此世的當下,欣然奔赴無量光明的淨土,走向喜樂自在的新人生!
與林教授的結緣,大都不涉及私誼,而是來自「公義」的省思與聲援。回顧那一連串的互動,幾乎都集中在民國八十九年(西元二○○○年)。在那以後,彼此也較少交集,直到前(二○一一)年台灣宗教學會第六、七屆理事長交接,彼此纔又有了一些會務方面的互動。
首先是林教授在「反賭博合法化」議題方面的大力聲援。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間,研考會倡議於金門、馬祖設置觀光賭場。當其時,關懷生命協會發起「反賭博合法化」運動,林教授依於社會學的專業堅持與社會觀察的敏銳覺知,在媒體上公開表達了他的看法(可惜筆者當時並未將林教授的投書予以存檔,因此遍尋不著)。
在這以後,只要是筆者為了「反賭博合法化」而找他共襄盛舉,無論是發起聯署、拜會黨團還是出席記者會,只要他抽得出空來,都會慨允支持。
其次是針對佛門「僧俗不平等」與「性別不平等」現象的觀察與批判。
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九日,林教授於中國時報發表了一篇題為〈發揚人文精神,建立「僧俗平等」人間淨土〉的投書,指出:臺灣佛教界的一舉一動,是世人觀瞻的焦點,而同樣的,人們也會保有一個較高的期許,因此他以「春秋責備賢者」的敬謹態度,對僧俗之間的不平等的大禮,直指那是「佛門內規的價值與法國大革命以來的自然法價值(人們生而平等),兩相對立」。
寬厚的林教授,並未依「自然法價值」來否定「佛門內規」,而是回歸到佛陀教旨:「佛教是一個不拜偶像、反對『生人崇拜』的偉大宗教」,然後針對這不合情理、不合時宜的「佛門內規」,提出了剴切的建言:
「在一個公開的儀式中,而且向全世界公開展示的記者會裡,其實按照世俗平等的禮儀,行九十度鞠躬就夠了。佛教要走出去,要走向人群,走向世界,就應該不拘泥於佛門內規,更何況是一個不合時宜、頗具爭議性的儀軌。」
這些針砭之言深得我心,因為筆者一向對僧俗乃至僧尼的不平等現象,也是概「不買單」的。因此翌(八月二十)日在中國時報發表了一篇回應文:〈回歸佛法正義,眾生一律平等〉,指出:考諸經典,這有違佛陀的「平等」教法;考諸現實,這對於佛教的正常發展或僧侶的修道心性,只有負面的影響。
由於文中也一併提到「僧尼關係」,於是翌(八月二十一)日,林教授又迅速地發表了〈社會潮流在變,禮儀法度也可改變〉一文,認為這樣的一個僧/尼不平等的地位,是當今台灣佛教界必須要認真面對的問題。他依慈濟、香光與關懷生命協會比丘尼眾的表現,而盛讚「台灣比丘尼專業化、現代化和自主化的程度,領袖群倫」,公允評議云:「如果比丘尼在台灣如此勞苦功高,那我們又有什麼理由一定要堅持僧高於尼的陳規呢?」
他並指出了一個跨宗教性別正義合作的大方向:「近年來,西方『女性主義神學』挑戰基督宗教,正與台灣現代化比丘尼的社會實踐能力,東西輝映,共同挑戰傳統宗教倫理裡過時的性別歧視。」
最後,他依然是以「春秋責備賢者」的心情,苦口婆心地提出了諍言:「台灣佛教要成為世界人文精神的根據地,我們就有必要在佛教倫理的現代化工作上多作努力,以促使相關工作能夠事半功倍,真正走向世界。」
至當年十二月七日,他還在親聆一場我的演講之後,與他的博士生蔡博方先生,共同署名致函給筆者,從法解釋學(狹義的法學)與法律社會學的觀點,針對筆者的「廢除八敬法」主張,提供了一些回饋的意見。筆者也逐一作了函覆。這些內容,都已徵得他的同意,而置入拙著《千載沉吟》一書之中,作為這個時代提倡「佛門性別正義」的論述與見證。
如今林教授已然遠颺淨域,筆者也已漸近「耳順」之年,卻依然為「反賭博合法化運動」,以及佛門倫理中「正義」與「平等」的訴求而奮戰不懈,而且確實已經走向了他所預期的方向——「東西輝映,共同挑戰傳統宗教倫理裡過時的性別歧視」。也因此格外感念這位可敬的佛門諍友,以及這些可貴的空谷蛩音,因茲摘錄片段,分享如上,用資緬懷林教授立德、立言的不朽事蹟!
一○二、二、十四(農曆正月初五)于景英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