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捷弊案」與「賭博合法化」
葉智魁
東華大學運動與休閒學系副教授
「高捷弊案」因一張雙陳出現在賭場內的照片而有了新的進展,多年來不少藍綠政客一直在扮演著「賭博合法化」的強力推手角色,甚至阿扁總統與行政院謝院長都曾表示過,只要「民意」支持都樂觀其成。然而,「賭博合法化」的問題與後遺症卻絕不容小?,其中金權掛勾、政治獻金、貪污收賄等若透過賭場為管道將會如虎添翼,對整個國家社會所產生之負面衝擊將無可彌補。
以美國為例,近年來賭博業者明目張膽地藉政治獻金來獲取與保障自身利益的手法越演越盛,說穿了,賭博業者期待的是「符合他們自身利益的規範與管理方式」,而為求創造出能夠讓他們左右逢源的局勢最直接且有效的方式,無非就是從可以左右立法規範與管理的政客與官員們下手。根據US News & World Report 的報導,賭博業者自1993年至1995年間提供了三百三十萬美元的政治獻金,其中二百萬元給共和黨、一百一十萬元給民主黨;根據the Center of Public Integrity 在1996年的研究報告指出,自1991至1995年間賭博業者提供了四百五十萬美元的政治獻金給聯邦級的政客,然而,單單在1996年的選舉他們就支出了五百萬美元的政治獻金平均給民主黨與共和黨的候選人。而提供給聯邦級政客的政治獻金只不過是小錢罷了,因為賭博業主要是受地方政府的管轄,根據Mother Jones 的一份調查顯示,1992-1996的五年間,賭博業花了超過一億美金以上的政治獻金及遊說費用企圖藉以影響州政府,這種金權掛勾情況會產生甚麼樣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而賭博業者買通立法規範者之後,會對立法品質與「遊戲規範」產生甚麼樣的後遺症當然也就不難想像了,處心積慮地祭出這種的手段,難道真會是以公共利益為出發點!
美國伊利諾州的前重量級參議員Paul Simon就指出,伊利諾州的州史紀錄中出了兩位被判刑坐牢的州長,其中一位就是由於收取了合法賭博業者的回扣。美國時代雜誌(TIME)的一篇封面報導指出,大西洋城的紀錄顯示,過去六位市長中的四位就被控涉及與賭場相關的非法情事,1989年七月,市長Usry 與其他十三位官員(含三位諮議委員會中的委員)就因為收取賄賂而被起訴。經過數年的調查、蒐證、與審理,路易斯安那州1996年下台的前任州長(連任四次)Edwin Edwards父子檔,因涉及河船賭場(riverboat casinos)執照發放以及其他多項相關的貪污收賄情事,終於在2000年五月九日被判刑定罪,而現任的路易斯安那州「賭業管理委員會(Gambling Board)」中的委員Ecotry Fuller也因涉及Edwards河船賭場執照發放貪瀆案的12項重大情事而被聯邦的大陪審團起訴。貪污賄賂的案例在美國是非常罕見的,但在賭場合法化的過程中卻頻頻有官員因涉及相關之貪瀆而被判刑,不難想像賭博業者對立法及行政體系滲透力有多麼的驚人。
可見,連美國在賭的規範上都頻頻出狀況,難道我們可以有信心台灣在這方面可以做得比美國好?而美國的賭博業者為了排除障礙與確保自身利益,更是越來越積極地企圖以提供鉅額政治獻金、賄賂的方式來影響與收買政客為自己鋪路,一但我們將賭博合法化、開放賭場設置,這種的後遺症又豈有可能不會在台灣發生!
究竟賭博可不可能被納入管理,並在良好遊戲規範底下,將後遺症減至最低?答案已經很清楚!顯然,起碼就法制制度、守法精神、與執法態度要好過台灣許多的美國經驗看來,以為將賭納入管理而可減少弊病與後遺症產生,是一種完完全全與事實相反的天真想法。反觀台灣缺乏法制觀念的嚴重程度、人民的守法精神令人不得不搖頭、加上政府又幾乎無公權力的權威可言的情況下,很難相信台灣的賭禁如果開放,便會得以把賭博善加規範管理、將後遺症降至最低。而「高捷弊案」的重要關係人涉足賭場的案例,對國人而言應該是一個重要的提醒。
(200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