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十一項心善解脫
釋昭慧講.耀行記
98.7.20
今日授課,法師首先分析了佛陀面對其他宗教、禮俗的態度。佛教既是一門宗教,也可說是在宣導一種人生智慧。佛陀因為護念眾生,他透徹體悟到因緣生法的世間,許多既成的禮俗、儀軌已形成強大的社會制約力,因此佛陀不去直接衝撞它,以免讓人畏懼,斲傷親近佛法而開拓人生智慧的機會,所以佛陀說「我不與世間諍」。可是,當某些宗教的價值觀傷害到眾生時,佛陀也是不妥協的,從《雜阿含經》卷四第93經,就可以看出這樣的事實。
經中敘述:有長生婆羅門殺生祭祀,廣邀外道舉辦邪盛大會,認為可以透過祭祀、祝拜、佈施的儀式而得神明的護佑,聽說佛陀來到此處,因此前往拜會。佛告婆羅門:有一些邪盛大會會主原本想要行施作福,卻因為造作身、口、意三業的殺業而生出罪過,得到不善的果報。接著佛陀又以婆羅門最熟悉的「供養三火」的方式,轉化為「根本火、居家火、福田火」,教導婆羅門獲取福報的方法。
所謂「根本火」,是孝養父母;「居家火」,是指對家人、宗親乃至於僕役、客人,都要善加對待;「福田火」,是指要奉事、供養沙門、婆羅門等修道人與祭司,以培植自己的福田。如果從這三個方向來增加你的供養,才是無罪的供養,可以令現世有美好的名聲,死後得以升天。於此法師解析到:從這裏可以看出,佛陀不是一味鄙視想要升天得福的世間欲求,固然它是不究竟的,但是面對芸芸眾生,佛陀仍然非常平和的告訴世人,如何得到真正的福分及世間的好名聲。
既從形式上轉化了婆羅門所供養的三火,佛陀接著再就根源上,內心的貪、瞋、癡三毒之火做了說明。這三毒之火不滅,能令自他生憂苦,招感當前、未來無盡的罪殃。聽了佛陀的話語,長生婆羅門幡然悔悟,令其子返舍放諸被縛生靈。爾後佛陀為其說法,示教照喜,長生婆羅門因此見四聖諦、得證初果,皈依三寶,後返其舍置辦清淨飲食供養佛陀及諸比丘。
經文解釋完畢,法師進一步闡釋該經的現實對治意義。從經中可以看到,雖然在當時的托缽制度下,乞來什麼食物就吃什麼,無從揀擇,因此不能純然地素食。但是,佛陀可不主張比丘們為了口腹之欲,讓那些供養者因此而殺害生靈,否則豈不是口是心非嗎?擋了他人的邪盛大會,竟然讓供養者殺生供養比丘,這不是很怪異嗎?因此,後來很多人努力證明,我們要回歸原始佛教時代,就可以吃肉,說吃肉很正當。這完全是一派胡言!因為依現在的環境,完全可以不這麼做,如果要這樣做,就是懈怠、放逸、耽溺於口欲,所以大可不必講那麼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來為自己開脫,本經即是明證。
故事解析完畢,法師回到今天要講解的進度:
卷一,第22經,劫波比丘問佛陀如何心得善解脫?佛說當觀色法的十一項(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好、醜、遠、近)悉皆無常,這樣對於色法的執著就沒有了,心得善解脫。如是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愛欲斷故心善解脫。那麼愛欲應當怎麼斷?就顯得非常重要了。
觀五蘊先觀色法,觀色法十一項先從現在色正觀,而且要先觀內色(自己的色身),因為這是我們最在意的。如何觀色法十一項的內容,在本文的「導論」中,法師有詳細解析,故而在此略過。(請參見本刊第131期)
那麼,「受、想、行、識」等名法應該如何觀照?法師繼續演繹名法的觀照方式。色有「心生色法」,心念會影響色聚,因此雖然心念暫時無法觀到,但觀到色聚時是可以對應到心念的。到後來觀心純熟,就可以真實地觀到名法是如何生起?它的途徑以及怎樣的滅去,念念都觀得清楚。與觀色法相同,同樣既可觀自己內在的名法,也可觀他人的名法,因此透過修持可以得到「他心通」。同理,能觀現在的名法,也可觀過去、未來的名法,從粗到細的起心動念,好的、不好的起心動念,他人遙遠的起心動念乃至自己的起心動念,一切都觀到它的無常,斷除對於受、想、行、識的欲愛,心善解脫。
第23經,佛子羅睺羅問佛陀:要有怎樣的知見,才能讓自己去除對內身、外境一切相的繫著?佛陀說:就是於五蘊觀十一相「彼一切悉皆非我,不異我,不相在」,觀到它的無常生滅,就可以證得阿羅漢果。
法師分析其原因在於:在無常迅速生滅變遷的過程中,根本找不到一個穩定的「我」或者稱為靈魂的東西,你只看到分子的變化、生滅和這個變化的法則,因此「但見於法,不見於我」,這是「非我」。所謂「不異我」,是指在觀內身時也不會異於此而去尋求個「我」,這個本能覺知的「我」就在五蘊的組合中。所謂的「不相在」是指我在五蘊之中,還是五蘊在那個「大我」之中,這樣的知見都是錯的。因為凡是不能檢驗的,無論是深深在內還是高高在上的,都是想像出的東西,是虛幻不實的。正因為「觀其非我」,所以不會「即蘊計我」(認為五蘊是我);也不會「離蘊計我」(認為五蘊之外有個我),於是不會認為有個不滅的靈魂以及大我、真我的觀念。這就是平等正觀,能離「我、我所、我慢使繫著」,斷愛欲,轉去煩惱,證無間等,究竟苦邊。
第30經,講到了輸屢那與舍利弗的一段對話。輸屢那詢問舍利弗:有沙門、婆羅門不知為什麼,對於無常、變易、不安穩的五陰還是會計較,言我勝、我等、我劣。他們到底在執著哪些內容?舍利弗不直接回答這個問題,而反問輸屢那:五蘊是常還是無常?無常是苦耶?苦中有我嗎?輸屢那回答:是無常,無常故苦,苦故無我。舍利弗告輸屢那,能於五蘊觀十一項,就知道五蘊中沒有我,也無必要在五蘊外找一個我,也沒有互相相在的關係。這樣的觀照自然會生厭(見道)、離欲(修道)、解脫(得到解脫)、解脫知見(而且能知見自己得到解脫)。
接著法師就經文重點提出問題:從以上的敘述,似乎看不出輸屢那的問題得到了解決,其實舍利弗已經回答了他的問題。那就是:這些沙門、婆羅門雖然理論上知道無常變化的五蘊,卻依然計較勝負,就因為沒有實際觀五蘊的十一項。因此只是概念知無常,卻沒有實證經驗的無常感,所以對於相對穩定的個體,還是難免有「我見、我慢、我愛」的無明,才會與他者較量高下。
長者子輸屢那後來出家修道,名二十億耳,佛陀與他又有一段有關如何精進的精彩問答。因此法師跨越到卷九,第254經,繼續帶領我們閱讀有關二十億耳的故事。經中描述二十億耳在耆闍崛山精進修習,但未盡斷煩惱,因此想要返俗,認為可以繼續享受世俗之樂,還可廣為佈施作福業。佛陀於是就著彈琴調弦的譬喻來說明修道的要領:彈琴時弦太緊、太鬆都彈不出好的音聲,修道也是這樣,精進太急容易產生掉舉(精神亢奮)與疑悔(懷疑這樣是否有效),精進太緩令人懈怠,所以應該平等攝受、不急不緩。在佛陀的教導下,二十億耳常憶念此彈琴譬喻,精勤用功得證阿羅漢果。
接續卷一,第31經與32經,都是輸屢那與舍利弗之間的問答。法師為我們分析其中的特點:我們一般熟悉苦、集、滅、道四諦法,可是這四種真理要放在哪裏來作檢視?其實就放在五蘊中。例如「苦」,我們所能感知的苦,不是對於色,就是受、想、行、識,即所謂的身苦、心苦,因此要從五蘊來觀四諦。「於色如實知」,就是於色的無常相如實知,依於前面所說的十一法,觀見了它的色聚生滅無常,就能如實知其無常、無常故苦、苦故無我了。
那麼能讓我們感知的,苦的色集又是怎麼來的?觀照之下發現是愛集、業集,是「心生色法」、「業生色法」,能體會是因為業集、愛集,這才是如實知。這裏不講「時節生色」和「食生色」的原因是:雖然這兩者也是招來色法變異之苦的要素,但是比較不是在修道中下功夫的所在,需要透過世間的政治、經濟、法律來改善,所以不放在這裏討論。能夠操之在我的是「心生色法」與「業生色法」,這就是「色集如實知」。
「色滅如實知」,能夠真正觀到色聚在不斷變化,如聚沫一般才生即滅、滅滅不已,這樣才是如實知。如何達到這個途徑?就是「色滅道跡如實知」。觀五蘊滅滅不已,是需要方法和途徑的,這個方法和途徑就稱為「道跡」。沙門、婆羅門不如實知五蘊的苦、集、滅、道,就不能斷五蘊之苦。
由於《雜阿含經》在傳抄及入藏過程中編次有錯亂,所以講授的次序未必從第一卷開始講至結束。接續「蘊相應教」,法師引導我們跳到卷十閱讀,其實這才應該是卷二的內容。
卷十,第256、257、258三經,同樣記敘了摩訶拘絺羅向舍利弗請教關於無明及明的問題。前面講到如實知見,要無間等正現觀(沒有間歇的平等覺照),那麼以何方法才能得正現觀呢?第259經就講到了三個層次的觀照,1、觀五蘊的「為病、為癰、為刺、為殺」而產生厭;2、觀其無常,無常故苦,才能真正知道其過患何在;3、達到空與非我的體證,方能證得諸法實相。歸結起來就是「生厭」、「離欲」、「滅」,能如此思維、觀照,可證須陀洹果乃至阿羅漢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