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民主防腐劑
釋昭慧(反賭博合法化聯盟召集人)
人民行使直接民權的公投制度,在金權與媒體嚴重掛勾的台灣社會,實屬必不可少之民主防腐劑。此從九二六澎湖「博弈公投」之結果,可見一斑。
如今回想起來,倘若澎湖開放賭場與否,不是交由人民自行決定,而是由行政官僚與立委諸公代替人民決定之,那麼澎湖的反賭力量,必將無力回天。這正是人民行使公投權的可貴──避免政客悖離民意,濫權妄為。
民主政治的選舉制度,是一場場高成本的權力競賽。政治人物即使受到民眾的信任與託付,然而為了勝選乃至擴大權力,他們就得付出公關、文宣與綁樁的巨額成本,因此選前口口聲聲「為民喉舌」,選後卻容易成為富豪利益的代言人。
至於制定「公投法」的目的,應僅止於規範投票程序,方便人民行使「直接民權」,而非限縮「直接民權」的內容與形式。但是立法院通過的公民投票法,卻反其道而行,大大地限縮了公投的效力,顯見台灣政客十足「惡奴欺主」。
本次博弈公投,證實了這幫促賭政客,正是富豪喉舌。他們自知高門檻的公投設限,不易讓公投過關,又對金權操作以愚弄民意的成效過度樂觀,因此自動將本項公投的投票率門檻取消。
我們不免好奇:以高道德標準自詡的馬政府,難道只肯為開設賭場而取消公投門檻嗎?法律的公正性與一致性安在?理當擁有的人民權利,竟要讓民眾用餐風宿露、日曬雨淋、披星戴月的自苦方式,來向當權者索回;而當權者則猶老神在在,置若罔聞。真個是天理安在,公道甯論!
──原刊於98.12.10自由時報「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