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誓雙月刊 |

 於菩薩地如實知見「真實義」

釋昭慧

臉書留言錄(之五七八)
107.7.15
 

  本次《瑜伽師地論》講座已於今天開始,一連七天。上午我講「菩薩地」,下午則由耀行法師講「三摩呬多地」。

  由於這是第二期講授「菩薩地」,前期碰到自己被感染A流感,完全沙啞而發不出聲,因此前三天都是由耀行法師全天講授。

  另因自己當時病重,勉強打起精神備課、講課,所以除了講述「菩薩地」的大架構,也只能就進度而消文,當時講到「真實義品」。昨天白天忙著為學生修改碩士論文,深夜備課時發現,去年如此講授,還未充分將「菩薩地」架構的層次及其原理再作敘明,因此這次特別補充說明:

  一、於「菩薩地」的十節之中,特別凸顯第一節「持」的極重要性(它的篇幅佔了12卷、大正藏的整70頁)。因此本論別譯的《菩薩地持經》(Bodhisattva-bhūmi Sūtra,八卷,北涼曇無讖譯),會於「菩薩地」外加一「持」字。

  二、而第一節「持」中,又分「自乘種姓」、「最初發心地」與「菩提分法」。此中「自乘種姓」如「聲聞地」的「種姓地」,都特別凸顯瑜伽行派重視「五種種姓」,強調無漏本有種子的特色。尤其是安立永不可能成佛或成聖的「無姓種姓」,這是中觀學或如來藏學所無法接受的。

  三、就第一節「菩薩地持」的內容而言,當然以「菩提分法」的篇幅最大,份量最多。這是發菩提心後,行菩薩道的全盤內容。

  四、「菩薩地」依七處而學,此中第一處即辨明「自利利他」,因發菩提心的最大動力,即是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立定志向,當然要對其目標「自利利他」作明確的辨識,正確的自利利他之道應知,錯誤的自利利他之行應斷。

  五、第二處,即本次接續前次進度的「真實義品」,然則為何要辨明「真實義」?拙意以為,其編排於此的邏輯是:倘若不能「如實知見」,則無法對「自利利他」的情境,作出最為正確的事實判斷與倫理判斷。

  六、而「如實知見」在「聲聞地」,只須於四聖諦作正現觀,獲人無我智,證阿羅漢果。至「菩薩地」則不能只是如此。因此在四種品類的「真實義」(世間極成真實、道理極成真實,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中,本處要發揮講述的「真實義」,重點放在第四品類,即「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亦即「假說自性」與「離言自性」。

  七、就「假說自性」而言,未能於假說名言離於有、非有二邊,則不是落於增益執,就是落入損減執,無法得空性勝解;無空性勝解作為基礎,則又落於二邊而不得中道--不是耽染生死,怖畏涅槃,即是願樂涅槃,無心成熟有情,無意圓滿佛果。

  八、就「離言自性」而言,須體悟任何一法、一事,都不是依於名言而有自性。雖然如此,菩薩依然對每一法、每一事,善用名言以作深化思考與相互溝通,行所當行,只是在運行過程中,心能住於最勝之「捨」,而不會在名言假說中起增益執,平添煩惱惡業、恩怨情仇。這樣才能於聲聞的「人無我智」之外,更證「法無我智」,於所值遇之一切法、一切事,都不會視作「修行的閒岔」,而有本事將檢到菜籃的所有菜都煮出好菜。這樣,才會有於「五明」(而不祇是諦現觀的「內明」)中學一切自利利他之法,「入於生死卻不著生死」,最終證得無上菩提的大能耐。

  這次聞法者91人,沒想到已延續七年的講座,而且是那麼專業(乃至艱深)的課程,竟還有這麼多學員聆聽,有點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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