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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學實踐的方法論

——《比丘尼戒經》講記(五)

 主講昭慧法師   筆錄釋印隆  修潤釋耀行

 

、「戒」與「律」的差別

什麼是戒律?我們常常把「戒」跟「律」放在一起,當作一個複合的同義複詞。可是如果嚴格定義,戒跟律還有點差別。戒(梵文:śīla),譯為「尸羅」;律梵文:vinaya,譯為毘奈耶或毘尼。這兩者有什麼不同?「尸羅」是性善的意思,所以性善並不是人性本善,佛法的「緣起論」不可能講,有一個什麼東西是本來如此不可改變,一切都是因緣生法,沒有所謂的人性本善或本惡的問題。這邊的「性」是指習性,習以成性而為善,就名為性善。這點出了戒學的精華,戒學的重點就在行為的規範,反覆操作習以成性,培養自己良善的品格。所以無論有沒有正式受戒,在人類社會中都看得到這種特質。有些人並沒有宗教信仰,有些人是其他宗教的信徒,但是你在他們身上還是看得到良好的品格,善良的心地,樂於助人的行為。有些人比我們佛弟子還仁慈,世間有苦難的地方經常看得到這些人的身影,他們走到最苦、最髒、最臭的地方幫助可憐的人類。所以你不要認為只有佛教徒才是好人,這未免也太偏頗了。

從經驗看,非佛教徒有很多質地非常好的人,掛名為佛教徒的也有因為不修戒學而墮落品格惡劣的人。因此好與不好,不是以是否佛弟子來看。為什麼這些人未必有佛法的緣起思維,可是依然表現出良好的品格?原因是他有「尸羅」,他在不同的宗教規範或者社會規範之中,習以成性而培養出了善法,所以這些人雖非佛弟子,卻一樣表現出莊嚴的行為、尊貴的品格。所以「尸羅」是受戒亦有之,不受戒亦可能有之,我們不純粹從一個人有沒有受戒來論定這個人具不具足「尸羅」。

受持戒法當然有其重要性。一個人如果能夠在一個莊嚴的場合,很鄭重的宣誓自己願意奉行戒法,那麼這對他自己內心的提醒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會由於自我強烈的叮嚀,而更能夠注意善法的實踐。自我莊重的叮嚀跟自己偶爾想一想的力道是不同的。「我想改、我隨便想一想,想完了我就睡著了」,這個力道不強,遇境逢緣又忍不住要順著自己的毛摸,起煩惱、造惡業。可是一個莊重的場合,一個鄭重的自我宣誓,甚至於旁邊有人見證,類似這樣的一個過程,會給我們帶來一種自我防非止惡的強大力量,這就是所謂的「戒體」。很多人把戒體講的太神秘了,很像是用什麼觀照的方式,給他灌到腦袋裡就萬念具足了,其實觀照只是在這個禮儀的過程中,自我做更鄭重、更仔細的叮嚀。可是防非止惡的力量,卻是來自於在這樣一個儀軌的過程中,在他人見證之中,自己更加慎重,更加戒慎恐懼的面對自己的宣誓,於是它就很像築起更強固的堤防,來防止那些非法的誘惑侵入到自己的心靈。

    雖然「尸羅」有受亦得,無受亦可能得,但是我們還是鼓勵人受戒。不但佛門中如此,社會也有這樣的情形,總統宣誓就職,他一定宣誓要遵守中華民國憲法等等,這樣的宣告看起來只不過是虛應故事,其實不然,在那麼莊嚴隆重的場合,有這麼多人在見證,我相信那個作為總統的人,當他舉起手宣誓的時候,內心是非常莊嚴的,這種莊嚴的心智,能讓他設一道比較鞏固的防線來面對外在的種種誘惑,堅持法律的尊嚴。所以受戒還是很需要的,能夠因自我的莊重叮嚀,而記得反覆操作讓自己習以成性。

反之,如果此人不願意持守,或者雖然受了戒卻不是那麼認真,遇境逢緣就陷下去了,這就形成所謂的「戒羸」。「羸」是羸弱,那就是他的戒體羸弱了,就像一個人身體失去了免疫力病菌容易入侵,當然他的生命是比較危險的。同樣,一個持戒者透過莊嚴的宣誓產生了戒體,那就像我們慧命的抗體一般,但是如果自己把這個堤防搞出一個裂縫、破了一個洞,那麼就從這個裂縫、從那個洞開始,洞會越裂越大,裂縫會越裂越深,到後來可能整個的潰堤。堤防的原理如此,我們戒體的原理也是如此,不小心謹慎的持守,不以為意的看待它,遇境逢緣的時候心裡就把持不住,一次犯就已經形成一個裂縫,或者還沒犯,可是心裡時常在想,只是還沒敢做下去,那就形成「戒羸」,戒體羸弱離犯戒就不遠了。所以不但受戒重要,堅持用精進力、不放逸的心來持戒也非常重要。不但是出家人的戒律,在家人的戒律也是如此,所以在家有五戒,五戒(梵文: pañcaśīlāni),就是五種培養出良好習性的規範。

那麼什麼叫著「律」呢?「律」(vinaya)就是調伏。本來調伏是用在整個道品之中,我們修道的過程都是在調伏,調伏自己的煩惱、斷除自己的惡法,斷惡其實就是「律」。縮小範圍來講,「律」專門指在行為方面的調伏,而且特別用在出家二眾:比丘、比丘尼,就著比丘、比丘尼的戒法名之為律。這意味著用這些規範來調伏出家者的行為,而且這種調伏是帶著強制性的,比丘、比丘尼必須依著此諸規範而行。其強制性表現在大眾的監督以及後續的處理上。在家眾受了五戒要不要持守,本之於他的良心,沒有人去監督他也不做後續處理。天主教教徒犯罪有向神父告解的制度,可是在佛教中,一個居士如果毀犯了五戒,也未必見得要去找一個比丘或比丘尼告解,坦露自己的過失請求原諒,佛教沒有這樣的制度。所以在家眾的五戒,用「尸羅」不用「律」,在自動自發自我宣誓的過程中,勉勵為善形成良好的品格。

可是對出家眾而言就不只如此了,你自動自發加入僧團沒有人強迫你,而且你也隨時可以離開僧團,不會有人強迫你不准離開。其實受戒比較困難,要捨戒還不容易嗎?你們受戒有這麼多的問話,還要經過一次又一次的羯磨,那些問話仔仔細細的問我們有沒有遮難,如果構成了遮難就不得受戒,所以受戒這個門檻是很高的。

  但是要捨戒那還不簡單嗎?依律典規定,只要向一個聽得懂你話的人,告訴他你要捨戒就捨成了,捨戒是報備制不是報准制。你不需要向哪個教團報准說:「我要捨戒可不可以?」等他批准了你才能還俗,不需要這一個過程,所以捨戒非常的簡單,沒有人強迫你非要留在身旁不可。可是你如果留在僧團之中,那就不客氣了,請你照著戒律走,而且你必須要受團體的監督。如果犯了過失,團體中的成員會規勸你,私底下規勸不聽,正式在僧團會議中、在公眾中規勸你。犯了錯誤不但你要懺悔,而且要如法而治,做後續的處理。當然這個處理不會把你吊起來打一頓,但是,就是要做處理,所以這已經具足一種剛性的法律特質。就不是說「我要發心、我要勉力為善」這樣而已,你是不可以不做,非要照著這些戒律,不該做的就不做,該做的就要做,因此「律」的調伏性比較強。這種強制性格使得出家戒跟在家戒之間,呈現了不一樣的風貌。

二、律法令正法久住世間的精神  

  這一套剛性的律法,為什麼要有這麼嚴厲的過程,要大眾監督、要後續處理。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作為修道人,代表的是三寶的形象,修道人品管不良危害更大。對於在家弟子而言,隨分學律,慢慢學進進退退也都比較不打緊,但是對出家人而言,人家不知道你是張三還是李四,可是人家都知道你是佛教的出家人,你的言行舉止就讓人直覺的認為那個代表佛教。因此,就由不得你想要進就進、想要退就退,一定要有一種大眾的鞭策力,讓你即使進步得很緩慢也好,但是一定要朝向這個進步的方向一步一步走下去。所以大眾的監督,後續的處理看似嚴厲,其實內在蘊含的是要令正法久住世間的精神,是恨鐵不成鋼,雖然有法治的嚴密性,卻不是冷酷的,而是慈悲眾生,避免眾生因我們行為不良而受傷害,法身慧命受損。也慈悲我們這些修道人,避免我們因為行為不端、無法謹守規範,而喪失了修道人的水準乃至於身份。因此,對於大眾的監督力量,我們應予重視。

理論上每個人都要修道,都是認為自己不圓滿才修道,可是本能的人總是容易原諒自己,甚至不容易看到自己的毛病。在大眾共住中,如果這個大眾能夠如法如律而行,那麼這樣的團體反而有助於我們的戒學莊嚴。

有些人無法忍受大眾共住的生活,確實一天的作息,有固定的公共公務時間、誦念的時間,有些人覺得不自由,喜歡過得舒服一點,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大眾共住,來自不同環境、不同家庭背景、不同教育程度、不同個性傾向的一群修道人,又沒血緣關係、又沒愛情的關係,就硬把大家聚在一起,真的很辛苦。一堆人聚在這裡,彼此看很不舒服,你很難看別人看得順眼,別人看你也很難順眼,所以大眾共住確實很煎熬。可是如果在大眾共住中能夠依法依律,而不是隨著自己的性子大大發洩,那麼這樣的團體住久了,真的就是廢鐵也會煉成鋼。大眾就像一面照妖鏡,把自己心裡的妖魔照得清清楚楚,所以大眾對自己的鞭策力量不可忽視。這個磨的過程很痛苦,可是如果從這個磨練之中能夠煉出金鋼來,那麼這個磨的過程即使辛苦也是值得的。

後續的處理力量也不可忽視,不要認為我做錯就錯了,那又怎麼樣?不是的,就是因為只要犯錯一次,就已經形成了戒體的羸弱。生命中對治病毒、病菌的抗體微弱是危險的,我們的法身慧命對治外在誘惑的抗體微弱,那也一樣危險。所以面對微小過失,只要自我宣誓我不再做,那倒還沒關係面對比較嚴重的過失,就要向一個人告白:「我過錯,我願意改。」讓對方見證我願意改;面對更大過錯,可能要在團體中發露,請團體中的人為我見證:「我懺悔,我希望改過。」面對更大的過失,甚至會要求你不只是懺悔而已,你要有一個過渡的時段服勞役,為大眾做苦差事,磨練自己的心智,而且每天都向大眾告白:「我是犯錯了,我犯了什麼錯。」甚至於有些情形,可能是大眾議決通過不理你、不跟你共住、不跟你共語,孤立你。諸如此類的懲罰,就是後續處理。這些處理確實沒有皮肉之痛,最嚴厲的就是不理你,沒有一個人跟你講話,但是那都是來自慈憫心,希望你摔這一跤,一定要透過這樣一些程序來鞏固你的戒體。這些程序有什麼力量,那麼神秘嗎?道理很簡單,愈是嚴重的錯誤,就是通過這麼煞費心思、煞費周章的過程,才能夠懺悔清淨。對於一個犯錯者而言,那就是刻骨銘心的經驗,這樣的一種處理會讓他生起很大的警覺心,增強自己戒體防非止惡的力量。一次過錯向人求懺悔,兩次又再犯,三次又再犯,這麼多人看我一而再、再而三犯,不好意思。因此會更警惕自己不要犯,這個堤防會建築得比較鞏固。

而且,愈嚴重的過失愈要昭告大家都知道,絕對不是蓋起來。在佛教的律學裡面,最好的精神就是發露,要把自己的過失發露。儒家言:「君子之德,如日月之蝕。」好像日蝕、月蝕一樣,他有過沒有問題,怕的是他不改過。所以他有過失是所有人都看得到的,改過也是非常明朗的,這是君子可貴的地方。世間君子尚且如此,我們修道人還不如世間的君子嗎?還要把自己的過失蓋起來嗎?所以過失發露出來,征服面子的問題,不蓋在心裡頭、不覆藏起來,省得捂著繼續發臭。就像瓶子有髒水,照理應該要把蓋子打開,把瓶子洗乾淨。不是啦,怕人家知道這一瓶子有臭水,於是把它蓋好,愈蓋它就愈臭,愈久就更臭,臭不可聞。

所以不要覆藏,公諸大眾,這個時候就運用律學的機制,讓自己的過失攤開在陽光底下,自己有了改過的真誠跟實際的行為表現,也會攤在陽光底下讓大家看到。如果又忍不住要犯了,就會想到:「糟糕!大家都知道了,我不能再犯,而且疑心會有暗鬼,總是覺得是不是那麼多雙眼睛都在看著我?不要犯!」所以,律學看似加了強制,讓我們覺得不能夠完全只是訴諸自動自發,殊不知你的自動自發,就來自於第一個前提。你要不要加入這個僧團?這個部分你自動自發,你要加就加入,不加入沒有人強迫你,可是加入以後,這個強制力量就不是你愛要怎麼樣做就怎麼樣做。這個強制力量背後的慈悲心,和這個強制力量實際達到的功效是不可小覷的,長遠來說對自己的修道有幫助,對這個僧團有幫助,對整個社會看待佛教也有絕大的幫助。以上是有關於「戒」跟「律」的差別。

三、「波羅提木叉」的別別解脫

下面要介紹另外一個專有名詞:「波羅提木叉」(梵文: prātimoksamoksa)。《比丘尼戒經》裡那個戒不叫「尸羅」,不叫「律」,它其實是「波羅提木叉」,prāti是一個一個的意思,prātimoksa翻譯成「別別解脫」。也就是在這個「戒經」裡面,有一一個的條文,每則條文都可以幫助我們達到心靈釋放的效果。你不要看有這麼多條文,其中一條兩條也許算不得什麼,其實不然,每一條如果你能奉行,你就能夠在這條文上因你的奉行,讓你的心得到少分、少分的解脫。為什麼如此?可以舉些例子讓大家了解,例如:

「不得殺人、乃至於不得殺生」,這個規範看起來在約束自己,其實不然,它讓我們有更多的生存空間,如果我們殺害人、或者殺害其他生靈,我們跟其他生靈之間結了怨仇,人家也不會把我們放掉的。不是說國法放不放掉我們,即時你可以在國法那個大網中成為漏網之魚,但是因果逃不掉,那些怨仇的心靈會找上你,跟你沒完沒了。所以如果能奉持不殺生戒,你就解脫了一生,不會被人家逼得走投無路。

「不得犯淫行」,前面說有些靈修團體認為何必呢?甚至於還有性解放,但是情欲這種事情經常是惹火上身的,它不是單方面的意志所能夠獨立運行的,經常你的情欲所繫著的對象跟你之間糾纏不清。所以有欲者多苦啊!對方不是機器人,對方有他的情緒、有他的煩惱,然後偏偏你跟他有情欲的關係,他抓著你不放,那麼你就休想安穩。所以跟人之間有慈悲心,可是不要產生情欲的關係,這是最安全的距離,讓你輕輕鬆鬆無事一身輕,那是對人而言。對己而言,情欲讓自己本身受限於自己的生理需要,所以熱惱交煎。不克制自己、放縱自己的情欲,認為那像吃飯睡覺那麼簡單,所不知一切欲都有個特質,就是要達到感官的亢奮,感官的覺受又共同有一個特質,就是刺激反應久了就會麻木,麻木就要增強刺激,這也是前次上課告訴大家的道理,吃辣的人越吃越辣,吃鹹的人越吃越鹹一般。放縱情欲的人越陷越深,看起來性解放,其實他變成沒有辦法解放自己,他的情欲需求比我們一般人強。所以不要看我們欲界眾生都有欲,其實個別差異很大,不要說修道的人,就一般世間人而言,有些人就不得自在、不得解脫,有些人招蜂引蝶,為什麼如此?他為欲所苦,容易動情。

我常作一個譬喻,唐伯虎點秋香好像是才子佳人的故事,可是我告訴大家,唐伯虎在秋香之前就有好幾個女人,秋香之後還是有好幾個女人,那你想想看,像唐伯虎這種人自在嗎?他只要看到女人眼睛就發直,不得自在。為了秋香,他寧願跑到秋香所在的宅府裡面去當僮僕,好來接近秋香,這是違背我們正常思維的行為。為什麼如此?這個人被情欲一支配,就什麼都不知道了,不得解脫、不得自在,所以情欲名之為障道法。為了自己心智的清明、身體的輕鬆自在,我們都應該注意情欲。後面會提到,情欲會障礙我們修道,那你說情欲是罪惡嗎?也大可不必把它叫著罪惡,如果說情欲是罪惡,那連貓狗都要下地獄了,所以情欲不是罪惡,它是一種眾生的本能。可是即使在家人也要不邪淫,要節欲、節制自己的欲念,對配偶忠誠,不要三心兩意。出家修道,由於它是障道法,所以更是要超越它。這樣才能是真正的解放。

「不偷盜」,我想要的東西順手牽羊,能夠拿什麼就拿什麼,不是比較自在嗎?為什麼反而告訴我們不偷盜才是自在呢?你要知道,養成了不偷盜的習慣對你此生幫助極大。涓滴不取,於是你在任何場合,不會因為自己把持不牢而受到誘惑。也許江湖多險惡,有時候你招惹人了自己不知道;有時候你沒招惹人,可是人家嫉妒你想要陷害你,如果你本身清清白白,人家想要找你的縫隙找不到,那就不可能一口咬定害你去坐牢。你去做學問,就不擔心有一天被人家檢舉你抄襲,因為你習慣不偷盜,所以不願意把別人的成品,放在你的作品裡面去魚目混珠。不是怕有一天會坐牢,或是被取消什麼資格被社會譏笑,不就是奉行戒法不習慣如此,這無形當中就是你的保護膜,人家想要從這個地方,看看你有沒有縫隙來整肅你,他沒有門路。

「不誑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這些也是我們生命中解脫的要素。你不要以為嘴巴張開來,愛講什麼就講什麼,這才是解脫、解放。不對,你要為你的言行付出很大的代價,惡口暴力有時候甚至於惹禍上身,嘴巴吐出來像毒蛇吐信一般,人家恨你入骨,絕對不放過你。「搬弄事非」,搬弄事非的人從來就不會安樂,他向甲挑撥乙,於是他總是很擔心甲跟乙成為好朋友,永遠都要防甲跟乙兩個人走得近,一看到甲跟乙走在一起,其實在講別的事,他都會擔心:「是不是把我講的話講給乙聽了?」尤其修道人共住在一個屋簷下,常常這樣擔驚受怕,你不得精神病才怪。會搬弄事非的人經常不得安樂,神經兮兮、疑神疑鬼。

「講謊話」,愛講謊話的人他不會快樂,不會得解脫,他會擔心他的謊話穿幫。愛講謊話的人說慣了謊話,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他沒有一個道德的尺度,認為我要講真話。那麼見不同的人講出不同版本的話,他就要記到心裡,萬一接錯了,張三的話講給李四聽,講一遍人家就知道你,穿幫了。常講謊話的人也很辛苦,常常要記得一堆垃圾:「我對誰是怎麼講的,這件事情對張三是怎麼講,對李四是怎麼講」,要記在心裡牢牢的,怕講錯。我們正常人的記憶好像都不是很好,講過再覆講一遍都記不太得,更何況是沒有的事情要把它記在心裡頭。人的記憶體容量也有限,記得一堆垃圾,該記的就記不進去了,而且隨著記憶力退化還是有可能穿幫。謊話對於個人生命能量的消耗非常大,所以最聰明的方式就是講一個版本,一個版本不用記太多,也不用掛好幾張面具,這樣心裡比較沒負擔。講到一半忘了就說我忘記了,或是有些細節想不起來了,這樣心裡就不會有鬼了。因此妄語不會帶給自己生命的解脫,反而給生命更多的壓力跟束縛。

最後來講「綺語」,無意義的話,他永遠不斷的講話來獲取自己的心安,人家看了就很煩燥。這無意義的還是小事,有些人喜歡講一些綺語,為什麼叫著「綺」?帶點色情的暗示,要知道這種猥褻言論,現在已經構成性騷擾,性騷擾構成刑法罪,判五年以下徒刑,所以嘴巴不要不乾不淨。

為什麼是「別別解脫」?由戒的延伸,那真的讓自己心地清朗,坐的穩、行的正,坦蕩蕩沒有什麼好憂戚,這就構成了「別別解脫」的效果。每一戒法有每一戒法讓生命釋放而解脫的效果,雖然不是究竟的涅槃解脫,可是總是一步一步邁向涅槃解脫之路。「波羅提木叉」就是別別解脫。

 

四、戒學研究實踐的方法論

     這一套學問我們要怎樣研究它、實踐它?也就是戒學研究跟實踐的方法論。方法非常的重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個工匠要做好一件事情,一定要先把他的器具準備完善,沒有器具在手,徒有一身功夫都沒有辦法達到目標,或者是達到目標會變得緩慢,令效率打折扣。因此我向來都重視方法論,方法論幫助我們用正確的方法來學習這門學科,有了方法論對於往後研究戒學有很大的幫助。有方法論跟沒方法論差別在哪裡?沒有正確的學習方法,我們研究、實踐戒律經常會出現偏差,雖然很精進很努力,可是往往離目標越來越遠,這就是所謂的「戒禁取見」。並不是一個人很重視戒律就夠了,如果他重視的那個戒律,根本只是他自己心目中自認為的戒律,是一些不必要的禁忌,那麼這個人他犯了戒禁取見的毛病。

這是五利使之一,五種非常銳利的煩惱之業,它怎麼能夠趨向聖道呢?方法不正確經常導致自己實行起來有偏差,觀念有了錯誤,害己害人或者愚己愚人,所以正確的方法,對我們學習戒律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其次,有了方法的學習還有一個幫助,讓我們學習著長大,自己來判斷自己所面對的情境,以及自己該怎麼做。不講方法,直接一條戒一條戒的講,講完了你也忘了差不多。讓大家死記起來,死記的東西總會有忘失的時候,而且不親切,不是生命的學問,在戒場縱使他戒慎恐懼,過了幾個月、幾年全部忘光,因為那只是一條一條的內容而已。這一條條戒難道沒有內在的連結性嗎?三百四十八條裡面難道沒有中心的要旨嗎?學習重在提綱挈領、綱舉目張,你把整個的綱領抓住脈絡清楚,那麼這些戒條你不用死背,也大概都知道應該要遵行哪些戒法。

    所以戒律的教學方法不當,即使這個教學老師很認真,他都像帶著學生進入到一個很大很大的量販店,然後從一進門,右手邊的櫃子從上到下一個一個介紹這些物品,一直介紹到左手邊出口的最後一個櫃子,裡面有什麼東西,介紹完,你全部忘光了。戒學要用什麼方式教?就像把你們帶到量販店,不是告訴你從左邊第一個物品到右邊出口前的最後一個物品,而是告訴你這個量販店是為誰而開設的?它萬一是為女性而開設,你是男性就不用進去了,你連浪費這個時間都不用;為老人開設的,你年記還輕,這些物品你可能都不需要。

先要知道適不適合你的需要,再告訴你這整個大賣場裡面的設計一定有他的道理。為什麼進口、最近的地方放這些東西?為什麼最遠的地方放那些東西?為什麼冷凍櫃裡面放這些東西?為什麼加熱箱放那些東西?基本的原理告訴他,擺設這些貨物的次序是什麼原理?為什麼這麼設計?跟顧客的走路的動線有沒有關係?你要怎樣拿取物品?怎樣結帳?你要跟他講這些。他知道原理了,如果時間很多,可以從第一個櫃子慢慢逛到最後一個櫃子;他如果時間不多,他還知道要領,如果現在只是要買衛生紙,應該直接到哪個櫃,直接走到哪個方向去,拿幾包衛生紙就可以走,不是從第一個櫃開始慢慢找。

研究戒學就是如此,要有正確的方法。細細碎碎的知道所有的內在規範,內在的一點一滴,詳細的開齋吃飯,那些心有餘力能講多少講多少。你只要知道基本原理,只要知道將來要在哪裡查資料,你翻就有。不可能有律師把所有中華民國的法律都記在腦袋裡面,即使你記起來了,立法院還不斷的在增加和刪修新的法律,你怎麼可能隨時都記牢呢?我以前不敢讀法律系,想說讀法律多枯燥啊!《六法全書》從第一條要背到最後一條,我哪有那個興趣。一條一條冷冰冰的,一點生命力都沒有,因此從來沒考慮讀法律系。

反而是研究戒律以後,我才了解法律的原理是什麼?法律背後的哲學是什麼戒律有些道理跟法律是相通的。然後才知道,其實法律系的學生根本不是進來就從第一條背到最後一條,人家老師會先跟他講法律的哲學、法律的法理學,然後就老師的專長,專門開民法、刑法、憲法或者商事法的課程等等。學生在法律系學習到的是很豐富的內容,不是死板板的一條條教條,那些常常會用到的律條,當然不知不覺的就記起來了。即使要背也不是全部都背,將來學生畢業了,可能當法官、可能當檢察官、可能當警官、可能當律師,是不是都背起來了呢?不見得把法律都背起來了,但是常用到的不會忘記。因為常常都會遇到這些個案,反復的操作,哪一個法、第幾條,他清清楚楚,不常用的他也不會死記,因為他知道要在哪一個方向去尋找資料。所以這一堆資料庫不是無意義的一堆資料的組合,而是有脈絡的、清楚的,可以隨時提取資料的有意義的資料庫。

所以在此跟大家作戒學的講授,要先跟大家談研究戒律的方法。當然到後面,我一定要跟大家一條一條的講,但是由於你前面方法正確的緣故,有一些戒律的哲學思考背景,有一些戒律制定跟實施規範、規則背後理論的體會,那麼接下來,當你進入到每一戒條來理解的時候,你就會發現,原來它是跟你的生命相容的,是非常親切的,而且一條與一條之間彼此不是孤立的,是構成整體意義的,這個時候,戒學才能夠成為你的生命哲學。

下面跟大家談談學習戒律的方法論。首先,我不是要跟大家從第一條開始講起,而是要讓大家去思考,什麼是我們這套戒律背後的哲學?也就是說,以比丘尼而言有三百四十八條戒,這些條目到底要透露一個什麼樣的訊息?它是來自於什麼樣的理論?從這個理論出發,我們作為一個比丘尼應該奉行什麼規範?佛陀制戒,絕對不是想制什麼就制什麼,一定有他背後的原理,這背後的原理,我教大家怎麼理解它。將來你讀律典你就可以印證它,通通不是我愛怎麼說就怎麼說的,那都是在律典裡面記載下來的,所以,先理解戒律背後根源的原理是什麼,這對大家來講是非常重要的,先掌握這個要義,接下來你研讀戒律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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