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誓雙月刊 |

從「性別友善」到「強者讓行」

臉書留言錄(之一一八一)

 

釋昭慧


113.7.5

  這次在「性別友善自在營」舉行完畢後,工作群組中出現了一個有意義的討論:
  總隊輔櫳震摘引一位基督徒學員的分享:
  「有時在教會時,需要大家幫忙搬重物,教會的姐妹弟兄會習慣說『請男生來幫忙』、『請男同學來幫忙』,這個讓人不太自在,因為男生有些力氣不大;女生也未必力氣就小。最好的方法是,可以詢問『東西有點重,有沒有力氣大的夥伴願意一起幫忙』會更加讓人不落入性別刻板的窠臼。」
  因此櫳震建議:
  「有時學院辦活動也會不小心因為東西比較重,而說『請男眾來幫幫忙』,或許可作更好的調整。」

  我回應云:
  「確實男眾未必都力氣強壯,也許召集許多女女男男的夥伴們一起幫忙,會好很多。」

  這就引發了工作團隊多角度的討論。例如:性別議題研究者雅丰教授表示:
  「在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就已思考到這個問題:在談兩性的性別平等平權前,先正視男女的生物性別(biological sex)的差異,否則,漠視男女生理差異的「男人能,女人一定也能」,這樣絕對無法達真正的性別平權。唯有先正視男女生理上的差異,才能從差異中出發,去思考與實踐,如何兩性平等平權。」
  其他法師則紛紛還原現場,例如,學院院長圓貌法師表示:
  「主要是在營隊結束時,最後要收桌子,心宇法師廣播了好幾次:『請自認力量大的男眾幫忙收抬桌子!』而且,這次一些重物要抬入講堂及抬出齋堂,都是男女眾一起合力的,向來常住在抬重物時,就是女眾多幾個人一起做即可。」(也就是說,並非只找男性幫忙。)

  我感到,原初的問題重點,似乎不在於「男女生理差異」,或是「重物是否可由女眾來做」,而是「性別刻板印象」。例如:認定男性一定陽剛,女性一定陰柔;男性一定力氣大,女性一定力氣小……諸如此類。我於是建議:以後一律改成「請力氣大的學眾(志工、伙伴們)一起發心,幫忙……。」

  法融法師則依其經驗說:「以往研討會搬書時,法融都會說:希望在場有力人士一起整理及移動……」都能得到很好的協助。
  為恐大家誤會心宇法師,於是悅萱老師說明:
  「我補充一下當時的情境,因為我也在現場幫忙撤場,大家應該是自發性幫忙。不過感覺這次的學員們力氣比較小,剛開始很熱絡,後來就很吃力,速度變得很慢,真的需要有力之士加入,情境之下,特別指稱男眾,應該是自然反應吧!
  「我覺得一開始就廣播請男眾搬桌子,跟後來搬得很吃力時再廣播,是不同的情境。此外,我下次會帶一些工作手套來,搬東西時非常好用。」

  我覺得這樣的補充非常重要,因為情境脈絡的完整陳述,會讓人有較為全面的同情理解。再者,在群組裡,大家心平氣和地還原現場,並對「性別刻板印象」作出檢討,這是很有建設性的。於是我把這些對話,完整地加入群組的記事本,以便作為日後營隊工作者之備忘。另一方面也可供《弘誓雙月刊》主編印悅法師在整理文章時,斟酌是否要把這樣的討論放入刊物。

  事件主角心宇法師,其實是不小心被曝光的。圓貌法師也是出於善意,幫她作出解釋,以免讓人對她產生誤會。其實,原先討論此事,主要重點就是放在對各種性別者的「友善對待」或「適切稱呼」,而非要怪罪哪位工作夥伴說了那句不得體的話。
  這時心宇法師也解釋了:原來那是營隊最後一天,大家分工合作,收拾善後,她是講請「壯丁」幫忙:「我不敢講請男眾幫忙,本來跟櫳震有這樣提,但是我想到『性別友善』,所以宣布時改為請壯丁幫忙,我以後還是會注意用詞。」
  壯丁,解釋上或許比較寬鬆。但我還是建議:「沒關係,反正以後就用『有力人士』或『力氣大的志工……』來稱呼好了!」這樣能兼顧到男性以外力氣較大的志工。

  也有友人見此討論後,私下來訊,認為性小眾(sexual minority)是否會對religious hierarchy(宗教階層)中,marginal(邊緣人)的心宇法師做出過度要求。我誠懇地向她說明:
  學院強調「平等」,只有職務分工,沒有尊卑貴賤。所以,在此沒有所謂的religious hierarchy,心宇法師也不是學團裡的marginal。
  其次,性小眾在長期弱勢的情境下,常不免較為敏感。來者是客,我還是希望盡其可能地讓他們感到安全而友善,才能建立心平氣和的對話空間。
  就像是營隊第二晚的「獻燈」活動,雖然是在佛教場域(無諍講堂)舉行的,我們卻把基督宗教標誌的「十」(而非佛教標誌的「卍」)放在正中間,並且在大眾進場獻燈時,首先播放基督宗教的「奇異恩典」,佛教的「一盞燈」反倒放在後面播放。
  佛弟子當然也可聲稱:我們具有「主場優勢」,把佛教標誌放在中間,這是天經地義的。然而我認為:強者必須學習讓行,這是強者的生命功課。別看我對男性沙文比丘橫眉怒目,其實對弱勢的人,我的腰是彎得很低、很低的!
 
  強者必須學習讓行,這不是我第一次提出的概念。民國86年8月,我發表過一篇文章〈自願讓行的強者〉。
  那是一次晨間登山之旅,我們到陽明山國家公園的擎天崗草原時,與山上野放的牛群(約莫三、四十頭)狹路相逢。由於步道太窄,與牛不可能雙向通行,左邊是樹林山壁,右邊則是高與肩齊的叢生雜草,連一個讓路的緩衝空間都沒有。(牛的)大眼瞪(人的)小眼好一會兒,彼此的善意,都已心照不宣。幾隻後頭的水牛還就地嚼起步道旁的草莖,好不悠閒。
  然後,令人感動的情節發生了!身軀、氣力與數量都勝過我們的牛群,竟然在為首的「牛家長」帶領之下,踩踏著右邊高及人肩的雜草,緩步離去。那一天早上,如是遇到牛群三次,每群都有三、四十頭之多,而三群在窄路相逢時,都同樣採取讓步的行動,讓出步道,踏入草叢。

  我於是感嘆道:
  「世間相常是:強者逼弱者退讓,然後發出勝利的歡笑。人類為何要有這麼多『競賽』?說穿了,這還不是以人工製造『窄路相逢』的情境,來滿足人的競勝之心!
  「窄路相逢之時,讓對方先行,這在人間,無疑是良好的德行;而牛群對我們最可貴的啟示就是:讓行的一方本身還是力量或形勢上的強者。
  「如果說,『弱肉強食』是宇宙萬物的生存法則,那麼牛無異以其強壯勇武的身軀與尖銳堅硬的兩角,提出了溫文儒雅的反證。牠那淳厚的性情與包容一切的大度大量,使得牠成為眾生界中的異數。牠不是『鬥不過人而只好讓步的弱者』,而是『實力超勝,卻願意主動讓步的強者』;想來這種尊貴的德行,才是強者中的強者。」

(《弘誓雙月刊》第28期(1997/08)pp.17-18,全文網址:https://hongshi.org.tw/books-D-page.php?n=34#gsc.ta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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