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誓雙月刊 |

                                                                              慧法師談護生與放

                                                                                                                                                                               林瑞珠訪談‧駱亭伶紀錄

       

   首先我要澄清,是否放生者都屬於佛教團體事實上凡是強調吃素的宗教團體,都有可能從事放生活動。一般人可能以為如果放生者屬於佛教團體問題就比較簡單,例如請教領袖出呼籲,信眾就會遵守。我想要釐清一下,由於佛教並不沒有中央集權的教會,有一個共同的領導中心,可以一呼百諾;佛教團體事實上各自為政,每個法師有各自的言論自由,也有各自的信徒,所以或許A法師呼籲不要放生,但是有B法師是提倡放生的信眾可能選擇聽B法師而非A法師說法。所以這方面不能夠有對佛教領袖太大的期待。

 

  但是無論如何,我在民國82與友人共同創辦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成立已經20會齡,我是佛教徒,當然是反對目前這種形態的放生模式。關於放生這件事,我想請大家先以同理心,回到源頭去了解他們為何這麼做,否則倘若只是一味指責,這樣做反而會引起抗拒,失去彼此對話的空間。

 

  放生者很多都是受到佛教傳統經典或古時高僧的影響,他們認為佛教是講求「護生」的,理所當然要落實到「放生」行動。放生行為古已有之阿含經記載,佛陀時代的祭祀大典,有牛、馬、羊等各種小動物即將殺作祭品,有婆羅門(祭司)問佛陀祭祀是否有功德佛陀回答為了求自己的快樂而殺生祭祀,不但沒有功德,反而有所罪。佛陀這種義正辭的說法震撼了這位祭司,他於是就把行將宰殺的動物都放了。光是這段佛陀的回應所引起的效應,就足以成為放生者認同遵循的典範。

 

  但問題是今天的放生者沒有意識到,過去是農業社會,像印度現在還到處可見就地躺在馬路上的。在農業社會裡,人與動物共生共存於同一場域,似乎沒什麼困難鄉間處處可見動物,所以放掉幾隻動物,對居民生活並無太大差別。但是現代社會的環境已經不同,像集式農場所飼養的經濟動物,數量相當龐大,例如美國一個超大農場可能就著上萬隻雞,能夠都放掉牠們嗎?現在的環境是人車爭道,直接就地生,反而置動物於險境之中,也很有可能對整體生態環境造成傷害。因此早已失去了放生護生的意義。

 

  所以必須釐清的是佛家的智慧是因緣生法的智慧,是一種講求中道的智慧佛陀說的佛法,是要在當時的因緣條件下,能最大化效益的方式來幫助眾生並非照本宣科否則即使在今天說服了一個祭祀大典的主人,將籠子打開,但請問動物要走到哪裡去?負責任的處理必須做到建立一個動物樂園或農場,來收養照護這些動物,不是只做前放生動作。

 

 所以我想第一個重點是,了解些放生團體受到佛教教義影響較深,可以提醒他們注意,即使當年佛陀悲憫動物而護生,但是當時比丘尼也無法禁絕這就是中道的智慧,因為當時僧尼是必須四處乞食,乞討到什麼吃什麼,不像後來中國寺院可以自炊食。佛陀並沒說比丘吃肉犯大戒,但今日看來則肉食顯然非屬必要,有可素食的選擇而存心肉食,這就不好。我們不能將佛陀時代的乞食景象整套搬過來,也就不宜單挑「僧尼肉食」的先例來大作文章

 

  即使放生的動機純正,都要考慮今天的因緣條件,考量如何將對動物的悲憫心做到極大化效益。我們可以把這份悲憫心拿來形成一個有力的團體,來對政府農場施壓,讓經濟動物的處境獲得改善,提升飼養條件,實施較為人道屠宰方式,減少動物死前的痛苦;也可以這份悲憫心用於對一般人宣導,請大家素食或至少肉食比例。放生團體只要把念頭一轉,依然可以就著這份悲憫心,發揮很大的力量。

 

  我想為動物發聲,是一條相當艱辛的路,需要溝通觀念凝聚共識,大家形成一股強大的力量,彼此不是敵人。否則一直指責放生團體,只是讓他們更蜷縮,覺得受傷,認為世界不了解他們、輿論好可惡,這樣對事情沒有幫助

 

  話說前陣子令我們毛骨悚然的事件——把毒蛇拿來放生的行為,我也過有人提著兩桶蚯蚓過來問我,要怎麼辦?我回答道:蚯蚓在土壤裡端端的,你沒事找事做,幹嘛抓一大堆問我該怎麼做?有些放生者沒有緣起中道智慧,只有滿腔熱血,沒有想到這些白做、無意義的舉動,會引起什麼樣的反感

 

  為什麼有毒蛇放生呢?我們看到的是結果,倘若沒有上探因緣,事情還是會一再發生。很多人都看過華西街殺蛇,蛇皮當場被活生生剝脫,真是十分殘忍或許有人是因為看了滿懷悲憤,認為自己不得不做點事情放生者往往會這麼想:公道何在?我們放生蛇類,難道比商人殺蛇的行為更可惡嗎?他們不服氣的也是這。所以社會大眾應該反思這種大量飼養毒蛇然後殘忍宰殺的行為,難道不該被譴責嗎?一般人就算是不可能吃素,但有必要用這麼殘忍的方式殺動物嗎?動保法與野生動物保育法既已立法為何又不針對這樣的虐殺行為予以取締?而坐視華西街殺蛇奇觀成為台灣的國際笑柄,愛護動物者心中的痛?

 

  我想,反放生者不妨用平等心,很懇切地與放生團體溝通。動物受到虐待大家都很不捨,但是現在跟佛陀時代的因緣已經不同,必須把悲痛化為力量,大家一要求政府改善經濟動物的處境,在上游作業而不是只在下游放生。否則放生只是增加經濟動物的更多痛苦。因為,只要市場機制仍舊存在,源於你的放生,讓更多人捕捉動物,動物會因此而受更大的痛苦,你甚至會成為捕捉販賣動物者的幫凶。

  至於說放生有沒有功德,用悲憫心看這些動物離苦得樂,功德不能說沒有,但是倘若因此造成生態浩劫與動物苦難那麼出來的罪孽更大。所以更高層次的價值觀上,我們的放生行為不能有「個人功德的功利想法,得把自己放開,才能把問題看得更清楚。

  最後,希望放生團體能夠轉型,讓我們投入對動物有益的種種動物保護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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