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誓雙月刊 |

《大毘婆沙論》中的分別論師之思想與風格(下)

釋悟殷

【接續前期】

玖、雜類匯集

  二百卷的《大毘婆沙論》中,記載的分別論者思想,如四聖諦一時現觀、阿羅漢無退、無中有等等,筆者於論師的菩薩觀、聖果觀、中有觀等系列主題中,已有較詳細的介紹,理應不再贅述;然為了要完整的呈現分別論者思想及風格的全貌,本文還是把這些思想放在「雜類匯集」中,作個簡要的說明。另外,《大毘婆沙論》中,還存有篇幅短小,或論師只用一、二句話旁及的分別論者思想,雖然只是隻言片語的,仔細分析起來,仍然透露了分別論者的特殊思想。因此,筆者亦蒐羅整理之,一併放在「雜類匯集」。一共有十七則:

  一、「分別」之義

  阿毘達磨師從事諸法的分別,為求探究諸法之實相,設立諸多論題,作諸門分別。其中,自相、共相、相攝、相應、因緣等,是阿毘達磨的根本論題。在論究諸法時,不但用此五門分別;另外,還慣用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或者用三世、三性、三界、三學、三斷等諸門,去觀察諸法的實相,資以發掘諸法的差別性與共通性。可以說,把諸法作諸門「分別」,是論師的特質之一。

  《大毘婆沙論》裡,關於「分別」的含義,分別論者與有部論師的詮釋不盡相同。如有部論師在探究「二十二根中,幾學,幾無學,幾非學非無學」時說:

二學,一無學,十非學非無學,九應分別。二學者,謂未知當知、已知根。一無學者,謂具知根。十非學非無學者,謂〔眼、耳、鼻、舌、身、女、男〕七色,命,苦,憂。九應分別者,謂意、樂、喜、捨、信等五根,此皆應作三分而答,故名應分別。一、作學分,二、作無學分,三、作非學非無學分。(大正27.738上)1
  
有部論師用三學門來分別二十二根的繫屬,其中意、樂、喜、捨、信等五根,「應作三分而答,故名應分別」。分別論者說:「此應作分別記,故名應分別。謂意根或學,或無學,或非學非無學。云何學?謂學作意相應意根。……謂善、染污、無覆無記。」2這一則,有部論師與分別論者的解說,乍看起來,並無多大差別。

  且從另一則來看,有關「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幾不善,幾無記」論題,有部論師仍採用「應分析,故名應分別」義3;分別論者則說:

所問二結,應分別記,非一向等;由此故言:二應分別。謂彼〔戒禁取、疑結〕二結,欲界是不善,色、無色界是無記。(大正27.260中)

  「應分別記,非一向等」,透露出分別論者的意趣了。由此可知:有部論師的「分別」義,或「應作三分而答,故名應分別」,或「應分析,故名應分別」,都是著眼於應更詳細的從各層面去論究與分析法(如法的自性、共相,在三世、三界、三性、三學、三斷等之繫屬),故稱之為「分別」。分別論者之「應作分別記,故名應分別」,「應分別記,非一向等」,則是立足於四種記問中的「分別記」4,而名之「分別」。

  另外,解釋契經中義(分別經義),亦是阿毘達磨師的要務;且因「廣分別諸經義故,乃得名為阿毘達磨」5。又如《大毘婆沙論》主解釋論題時,慣例以問答方式說明作論旨趣:「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契經既是此論依處,彼所不顯示者,今應廣分別之,由是因緣故作斯論」(大正27.5中)。而分別契經該採取的態度,論師的解說是:

於諸契經,應善分別了不了義。復作是言:故於契經,應分別義。如世尊說:獸歸林藪,鳥歸虛空,聖歸涅槃,法歸分別。如是四種,至所歸處方得安樂,是故智者應於契經善分別義,不應如說而便作解。若如說而解者,則令聖教前後相違,亦令自心起顛倒執。」(大正27.145下)

依據《異部宗輪論》記載,有部主張「世尊亦有不如義言;佛所說經非皆了義,佛自說有不了義經」(大正49.16中),故「於諸契經,應善分別了不了義」,「應於契經善分別義,不應如說而便作解」。有部用這樣的態度抉擇經教及分別經義,正表顯了論師論議的風格。

  二、佛身無漏與讚頌佛德

  佛身有漏或是無漏,是學派諍論的焦點。主張佛生身是無漏法的是,分別論者與大眾部師。《大毘婆沙論》中,有明顯標示學派名稱的共有三處:其中二處,標明為大眾部主張6;一處雙舉分別論者及大眾部名,如論說「分別論者及大眾部師執:佛生身是無漏法。……又彼說言佛一切煩惱并習氣皆永斷故,云何生身當是有漏?」(大正27.871下)分別論者與大眾部,主張佛生身、法身都是無漏,有部論師主張佛的法身無漏、生身則是有漏。

  分別論者與大眾部不僅在佛生身無漏的見地上相同,二者亦同時認為:佛常在定中,不須睡眠等。如《異部宗輪論》說:大眾部等四部主張:「佛無睡夢」,「佛一切時不說名等,常在定故,然諸有情為說名等,歡喜踴躍。」(大正49.15下)《大毘婆沙論》記載:「分別論者讚說世尊心常在定,善安住念及正知故。又讚說佛恆不睡眠,離諸蓋故。」(大正27.410中)有部論師則認為:「諸阿羅漢皆得靜慮,非皆能起靜慮現前」,「阿羅漢有退義」(大正49.16中)。佛陀是阿羅漢,故佛陀亦有退——「受用退」;即如來於所得「四增上心現法樂住」展轉有退7。「四增上心現法樂住」,是指四根本靜慮8,佛陀於四增上心現法樂住有退,即意謂著佛陀所得四根本靜慮並非恆時現前,並不是常在定中。又主張:「佛有睡眠」,在天氣「極熱時,為解食悶,亦暫睡眠」(大正27.194上)。故有部批評分別論者「讚世尊心常在定」頌:「諸讚佛頌,言多過實」,「如彼讚佛,實不及言」9;解釋「那伽常在定」頌:「此顯佛意若不樂散心,則於四威儀能常在定,然於餘位非無威儀及異熟生、通果心起」(大正29.72上)10

  三、四聖諦一時現觀

  據《大毘婆沙論》記載,分別論者依據「若於苦諦無有疑惑,於集、滅、道諦,亦無有疑惑」的聖教,認為:既然於四諦頓都無疑惑,可知現觀定頓非漸,定是「四聖諦一時現觀」。有部論師則依據「諸瑜伽師,於四聖諦,定漸現觀,如漸登上四桄梯法」的聖教,主張「現觀時,於四聖諦定漸非頓」(大正27.533上)11

  分別論者與有部論師,各依聖教以證成己宗學說,但卻出現一主頓現觀、一主漸現觀的分歧現象,二者諍論的焦點何在?有部論師會通分別論者所引用的聖教說:

彼所引經,應作是說:若於道諦無有疑惑,於苦、集、滅諦亦無有疑惑。而不作是說者,應知有別意趣。謂彼經說已得果者,若於苦諦無有疑惑,於餘三諦亦無疑惑,迷四諦疑皆已斷故。(大正27.533中)

「若於道諦無有疑惑,於苦、集、滅諦亦無有疑惑」,從有部論師這樣的解說,就透露出二者思想的癥結點,在於:有部論師認為:行者必先觀欲界苦諦,如實了知後,再觀色、無色界苦諦(集、滅、道亦同),四聖諦必是依次現觀的。因此,若於道諦無有疑惑者,自然於苦、集、滅諦無有疑惑。能於道諦無有疑惑的行者,必然是已經證得果位的聖者,故有部論師說「彼經說已得果者,若於苦諦無有疑惑,於餘三諦亦無疑惑,迷四諦疑皆已斷故」,因為見道斷我見、戒禁取、疑等三結,故已得果者(初果以上的聖者),自然是迷四諦疑皆已斷了。

  四、聖者的德行

  聖者的德行,是分別論者對初果以上聖者的解說。共有三則:阿羅漢無退,齊頂阿羅漢,以及預流、一來亦得根本靜慮等。

  (一)、阿羅漢無退

  已經斷盡一切煩惱的阿羅漢,是否還會退墮?12學派中,分別論者(及大眾部)主張「定無退起諸煩惱義」,故阿羅漢無退義;有部論師卻主張「阿羅漢斷諸煩惱,非令全無,過去、未來煩惱性相猶實有故」,時解脫阿羅漢,若遇退緣為因,引生未來煩惱,容會現起煩惱而退墮(大正27.312中--下)。

  分別論者與有部論師,主要的諍議點在於:分別論者認為:金剛喻定斷盡一切煩惱,成為阿羅漢。既然阿羅漢已經斷盡一切煩惱,不應再現起煩惱而退墮;又「隨眠是纏種子,隨眠自性心不相應,諸纏自性與心相應,纏從隨眠生,纏現前故退」。諸阿羅漢連隨眠(煩惱之種子)都已斷盡了,煩惱無由再生起,怎麼還會退墮呢(大正27.313上)?而且,行者證得的「沙門果是無為」(312下,336下)。無為,是不生滅法。既然沙門果是無漏常住的,當然是不會毀壞變異的了。

  有部論師卻以「三世實有」的學理而言:所謂阿羅漢斷諸煩惱,是「若相續中,違煩惱道已現在前,斷諸繫得,證離繫得,不成就煩惱,名煩惱已斷」;又「阿羅漢斷諸煩惱,非令全無,過去、未來煩惱性相猶實有故」(大正27.312下)。而且,「沙門果亦有為亦無為」(337上)。因此,若時解脫阿羅漢遇到退緣,還是會引生煩惱而退墮的。

  (二)、齊頂阿羅漢

  分別論者主張:「有齊頂阿羅漢」13。所謂齊頂阿羅漢是,若世尊弟子一旦生在非想非非想處,雖然非想非非想處中沒有無漏聖道,但在生命終了之時,煩惱、業與命等三事,自然俱時而盡,證得阿羅漢果。此不由聖道而得阿羅漢果,即名為「齊頂阿羅漢」。有部論師則認為:生在非想非非想處者,彼處既然無有無漏聖道,必然是依「無所處」之聖道以盡漏證果(大正27.929中),豈有不由聖道就能盡除非想非非想處漏的道理。

  分別論者和有部論師的諍議點,在於:斷煩惱是否必須依靠定的力量。分別論者認為「有諸煩惱不依定滅」,如齊頂阿羅漢就是;有部論師以為「無煩惱不依定滅」的,如生在非想非非想處的聖者,必依無所有處定斷煩惱,方得證阿羅漢果(大正27.310下)。

  探尋二者諍議的背後,尚牽涉到:凡夫和聖者之斷除煩惱,是依著世俗道力斷,還是依聖道力斷?分別論者主張:聖者用聖無漏道永斷煩惱,異生凡夫未有無漏聖道,故不能斷諸煩惱(世俗道不能斷煩惱)。有部論師卻主張:「聖者及諸異生,依根本地及八邊地,起聖、世俗道俱能永斷結」(大正27.311上)。分別論者主張聖者用聖無漏道永斷煩惱,世俗道不能斷煩惱,顯然是重慧的學派;有部論師主張凡夫、聖者以世俗道、聖道皆能斷煩惱,自然是重定的學派。

  (三)、預流、一來,亦得根本靜慮

  大眾部主張「諸預流者亦得靜慮」(大正49.16上)14,分別論者主張「預流、一來亦得根本靜慮」;有部論師則主張「初二果未得靜慮」。依據《大毘婆沙論》記載,分別論者依據聖教:「慧闕無靜慮,靜慮闕無慧,是二具足者,去涅槃不遠。」凡夫未有無漏慧,必須初果以上才有聖無漏慧。既然初果、二果聖者都已有聖無漏慧了,那麼,理應初、二果聖者是具有根本靜慮的(大正27.693中)。有部論師卻認為:「未離欲貪,不能起初靜慮」。行者由斷八十八使見惑(三結),得證初果,尚有八十一品修惑,在修道位慢慢斷除。一來向者,斷欲界修惑之前三品乃至四品,稱為家家;斷前五、六品者,成一來(大正27.276中)。如此,初、二果聖者,欲界的修惑尚未完全斷除;既然「未離欲貪,不能起初靜慮」,那麼,初、二果聖者就不得根本靜慮;要捨離欲貪後的三果聖者,方得根本靜慮。有部論師這樣的解說,與其「不依靜慮,得入正性離生,亦得阿羅漢果」(大正49.16中)的學理有關。

  不過,仍要留意的是:有部論師認為「初、二果未得靜慮」,是依漸次證果者而言;若超次證果者,則不然。而且,有部主張「異生能斷欲貪、瞋恚」(大正49.16中),「異生能斷欲界,乃至無所有處見、修所斷結,唯除有頂」(大正27.465上)。這樣一來,異生都能得根本靜慮,何況是聖者!而這也是有部主張「有諸外道能得五通」的原因,因為發通必依四根本靜慮故(大正27.727中)15,異生能得四根本靜慮,自然能引發神通了。

  然而,探討分別論者與有部論師的癥結點,還在於:定慧的認知不同。分別論者(及大眾部)認為:禪定不就是智慧,智慧也不就是禪定。行者依著修成的定力為基礎,於定心中修習觀慧,才能引發無漏慧;由無漏慧斷煩惱,才能得到解脫。無漏慧是證得初果後才有,故初果、二果都有聖無漏慧。如經上說「慧闕無靜慮,靜慮闕無慧」。既然預流、一來都有無漏慧了,二者自然就有根本靜慮。有部論師則以為:依四禪、三無色定(非想非非想不能發無漏慧),可以發聖無漏慧,定本身不是智慧,也不是解脫(如說「有諸外道能得五通」);因此,依漸次得果來說,容有未得根本靜慮的初、二果聖者,彼等「未離欲貪,不能起初靜慮」故。

  五、八支聖道是道諦

  苦集滅道四諦的自性如何?學派的解說不同。阿毘達磨諸論師說:五取蘊是苦諦,有漏因是集諦,彼擇滅是滅諦,學、無學法是道諦。譬喻者認為:諸名色是苦諦,業煩惱是集諦,業煩惱盡是滅諦,奢摩他、毘缽舍那是道諦。分別論者則說:若有八苦相,是苦是苦諦,餘有漏法,是苦非苦諦;招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愛及餘有漏因,是集非集諦;招後有愛盡,是滅是滅諦,餘愛盡及餘有漏因盡,是滅非滅諦;學八支聖道,是道是道諦,餘學法及一切無學法,是道非道諦(大正27.397上--中)16

       此中,應該留意的是:一、譬喻師說「奢摩他、毘缽舍那是道諦」,顯示譬喻師重於止觀的實踐,與化地部「正道唯五」說相合,是偏重於唯心的實踐17。二、分別論者說「招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愛及餘有漏因,是集非集諦」,「學八支聖道,是道是道諦,餘學法及一切無學法,是道非道諦」。此說法,明顯不同於有部論師「有漏因是集諦」,「學、無學法是道諦」說。阿羅漢應證已證,應斷已斷,不受後有了。若說「招後有愛是集是集諦」,豈不是阿羅漢無有「集諦」?又若說「學八支聖道,是道是道諦,餘學法及一切無學法,是道非道諦」,有學的八支聖道,得阿羅漢果時,皆已捨離了,那麼,阿羅漢豈不也是無「道諦」了。故有部論師質難他:「若作是說,諸阿羅漢,但成就苦、滅二諦,不成就集、道二諦」(大正27.397中)。

  六、四十一菩提分法

  契經說:有三十七菩提分法,即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大正27.495下)等。究竟是三十七法都可稱為菩提分法,還是只有七覺支才能稱作菩提分法呢?論師們有不同意見18。另外,有部論師主張「三十七菩提分法」,分別論者卻安立「四十一菩提分法,謂四聖種、足三十七」(大正27.499上)。四聖種,是衣服喜足,飲食喜足,臥具喜足,樂斷樂修喜足;此四能生諸功德法,相續不斷,是眾聖之種子,故名之為聖種。四聖種,以無貪善根為自性,對治行者之貪性(大正27.907上--中)。印順導師認為:分別論者把「四聖種」也立為菩提分法,與「三十七菩提分法」等齊對待,顯然是重於少欲知足,淡泊自處,傾向於頭陀的行者19

  七、有十二顛倒,八見所斷,四通修所斷

  凡夫不知世界的真象是無常、苦、無我、不淨,而一味妄執它是常、樂、我、淨,佛法稱之為顛倒。關於顛倒的條目,顛倒是見所斷,還是修所斷?學派間有諍議。分別論者說:「有十二顛倒,八唯見所斷,四通修所斷」。如契經說:「於無常起常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於苦起樂,於無我起我,於不淨起淨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每一顛倒中,各有想、心、見三種顛倒,故顛倒共有十二。十二顛倒中,常、我顛倒(各三),以及樂、淨中的見顛倒:此八種顛倒,是見道所斷,在苦類智忍現在前時畢竟斷;而樂、淨中的想、心顛倒(共四種),是通於修道所斷,在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才畢竟斷(大正27.536下)。
有部論師則說:唯有常、樂、我、淨四種顛倒;且顛倒是於粗諦理顛倒而轉,故唯是見道所斷,在苦類智時一切斷盡,故初果聖者已斷盡所有的顛倒了20。有部論師主張唯有四種顛倒,他如何會通分別論者所引聖教呢?有部論師說:想、心二種顛倒,只因「親近顛倒故,顛倒相應故」,亦名之為顛倒,並不是真的顛倒。果真如此,何以受等諸心心所法不名顛倒,只有想、心名顛倒呢?有部論師答道:「世間但於心、想二種說顛倒名,非受思等,是故但說心、想顛倒,佛隨世俗而說法故」(大正27.537上)。

  八、無明、愛、見、慢、心,是遍行法

  一切的煩惱,是否都是遍行法?學派間有不同異見21。其中,分別論者說:五法是遍行,謂無明、愛、見、慢及心。如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有部論師認為:此五法中,「無明、見,有是遍行,有非遍行;餘三(愛、慢、心),一向非遍行」(大正27.90下)。
無明、愛、見、慢、心等五法,分別論者從它「能廣生眾苦」的特質上,說它是遍行法。印順導師曾分析說:五法遍行的本義,從它廣生眾苦看起來,是眾生的恆行微細煩惱,是發業感果的動力。一切眾生都有恆行的細心,而這細心是與無明、愛、見、慢相應的。又《大毘婆沙論》說:「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說:無記根有三,謂無記愛、慧、無明。……西方諸師說:無記根有四,謂無記愛、見、慢、無明。」(大正27.795上--中)此三(四)無記根,是煩惱的細分,是有情深細隱微的內在特性,並非嚴重的惡性,但卻是煩惱,故稱之為「有覆無記」。最後,導師總結說:分別論者的「五法遍行」,與有部論師的三(四)無記根,漸漸被結合起來,即此微細深潛的煩惱特性,大乘唯識學者則看作是與第七識相應的煩惱——我癡、我見、我慢、我愛。故此煩惱細分,可能是大乘唯識學者末那四惑相應思想的前身22

  九、有四漏:欲漏、有漏、見漏、無明漏

  有部論師,立欲漏、有漏、無明漏等三漏(大正27.243下);有部譬喻師,但立無明漏及有愛二漏(245上);分別論者則立欲漏、有漏、見漏、無明漏等四漏(247中)。有部論師和分別論者的不同,在於:有部不立「見漏」。何故有部別立「見」為四瀑流、四軛、四取之一23,卻不別立「見漏」呢?

脅尊者言:佛知諸法性相勢用,若法堪任別建立者,則別立之;若不爾者,便總建立。復次,諸見輕躁行相猛利,於留住義不隨順,故與餘遲鈍煩惱合立為欲、有漏。與漂激等義相隨順,是故別立瀑流、軛、取。……故不別立見為見漏。復次,見性躁動,順離染法,不順留住,是故與餘遲鈍煩惱合立為漏;於漂激等其義相順,故別立為瀑流、軛、取。(大正27.247中)24
  
「漏」,具有留住、淹眝、流派、禁持、魅惑、醉亂等義(大正27.244上--中)。「瀑流」,具有漂激、騰注、墜溺等義(247上)。故有部論師說:諸見於「留住義」不隨順,故與餘遲鈍煩惱合立為欲漏、有漏;與「漂激」等義相隨順,是故別立瀑流等。又見性不順「留住」,是故與餘遲鈍煩惱合立為漏;於「漂激」等其義相順,故別立為瀑流等。所以,不別立見為見漏。分別論者何以立見漏?由於《大毘婆沙論》論主只說:「「於彼論宗,不須問答」(247中)。故分別論者之真意,也就無從得知了。

  十、隨眠唯七

  有部阿毘達磨論師說:有九十八隨眠,欲界繫三十六,色、無色界繫各三十一。此一說法,當時就被其他學者質疑這只是有部一宗的宗見,非佛契經中說。如《大毘婆沙論》說:

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25,如是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此三結等,皆是契經所說,唯除五結及九十八隨眠,此中應除如是二論。所以者何?一切阿毘達磨皆為解釋契經,此二論既非契經所說,是故應除。由此,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一切阿毘達磨皆為釋經,因如是如是經,作如是如是論,非經說者皆應除之。有說:不應除此二論。所以者何?彼二亦是契經說故。謂於《增一阿笈摩》〈五法〉中,說五結;〈九十八法〉中,說九十八隨眠。時經久遠,而俱亡失。此本論師,以願智力,憶念觀察,於此重敘而解釋之。有說:此二雖非經說,而不應除。問:五結既非契經所說,何故不除?答:諸論皆隨作者意樂,不違法相,欲造便造。……問:九十八隨眠既非經說,何故不除?答:阿毘達磨皆為釋經,七種隨眠是經所說,今作論者廣以行相、界、部差別而分別之,是故此論亦不應除。(大正27.236中--下)

問:何故說此九十八隨眠耶?答:……為止著文沙門意故。謂有沙門,執著文字26,離經所說,終不敢言。彼作是說:誰有智慧過於佛者,佛唯說有七隨眠,如何強增為九十八?為遮彼意,廣七隨眠為九十八。……是故七隨眠依行相、界、部別,故為九十八隨眠,廣略雖異而體無差別。(大正27.259中--下)

  在異說紛紜中,被有部稱為「著文沙門」的意見:「誰有智慧過於佛者,佛唯說有七隨眠,如何強增為九十八?」這說法,正代表反對有部安立九十八隨眠者的意見,分別論者就批評有部論師立九十八隨眠是一宗之偏執。如《順正理論》說:

分別論者作如是說:無九十八所立隨眠,經說隨眠唯有七故。謂契經說:「若欲永斷七種隨眠,汝等從今應於我所勤修梵行。」由此故知:正理論者唯依自計立九十八隨眠。(《順正理論》,大正29.602下)

對於分別論者「唯依自計立九十八隨眠」的執疑,有部論師採取:「阿毘達磨皆為釋經,七種隨眠是經所說,今作論者(《發智論》主)廣以行相、界、部差別而分別之,是故此論亦不應除」的態度。於是有部論師們在所造論書中,廣泛的分別九十八隨眠,並一一說明其斷惑證真的次第等。

  然從分別論者以「佛唯說有七隨眠」,反對有部立九十八隨眠,顯然分別論者是依經立義的論師。依經立義的風格,不同於有部論師廣泛推演分別經義的作風,難怪被有部論師稱之為「著文沙門」,斥其「執著文字,離經所說,終不敢言」了!

  十一、善、惡、無記性義

  一切法,若給予道德上的評價,大致可分為善、惡、及無記性(有覆、無覆)。何謂善、惡、無記性?在學派中,有不同的定義。據《大毘婆沙論》記載,有部論師認為:

若法巧便所持,能招愛果,性安隱,故名善。巧便所持者,顯道諦;能招愛果者,顯苦、集諦少分,即有漏善;性安隱者,顯滅諦。若法非巧便所持,能招不愛果,性不安隱,故名不善。此總顯苦、集諦少分,即諸惡法。若法與彼二種相違,故名無記。復次,若法能招可愛果、樂受果,故名善;若法能招不愛果、苦受果,故名不善;若法與彼二種相違,故名無記。復次,若法能引可愛有芽及解脫芽,故名善;若法能引非愛有芽,故名不善;若法與彼二種相違,故名無記。復次,若法能令生善趣,故名善;若法能令生惡趣,故名不善;若法與彼二種相違,故名無記。復次,若法墮還滅品,性輕昇,故名善;若法墮流轉品,性比重,故名不善;若法與彼二種相違,故名無記。(大正27.263上,740下--741上)27

  有部論師以為:在四諦中,滅、道二諦,以及苦、集二諦中的有漏善,是善法;苦、集二諦的不善法,是惡法;與上二相違的,則是無記法。善法,能招可愛果,生善趣,引發解脫芽,是還滅法;反之即是惡法;無記法,則是不招感異熟果報的法。那麼,什麼是善法呢?要知道,有部論師主張「心心所法體各實有」(大正49.16中),心是無記的中容性。由於「相應諸法,不可令其遠離伴性」,故「心與煩惱若相應者,無解脫義」,必須是「離貪瞋痴心得解脫」(大正27. 140下)。因此,善、不善,在於是否與善、不善心所相應而言。在善法、不善法方面,有部論師霧尊者,以自性、相應、等起、勝義等四類分別善法與不善法;28分別論者承續此四類並解說為:「自性善謂智,相應善謂識,等起善謂身語業,勝義善謂涅槃」,「自性不善謂痴,相應不善謂識,等起不善謂身語業,勝義不善謂生死」(大正27.263中,741上)。

  這裡,有一個問題必須說明:分別論者是「心性本淨」(大正27.140中)論者,何故亦以四事分別善惡呢?主要的是:分別論者建立心性本淨說,又承認善、惡、無記三性29。眾生的心性,本是了了分明的覺性(淨心),煩惱未斷以前,由於與煩惱相應,故呈現或善或惡或無記的心念。有情雖有善、惡、無記,有漏、無漏等種種不同心念,但心之覺了性本身是不變的。

  十二、梵世亦有嫉慳二纏

  關於「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等煩惱,在「界繫門」的分別上,學派中有不同意見。如嫉、慳二結的繫屬地,即是諍論點。《大毘婆沙論》說:

有執嫉、慳二纏,梵世亦有,如分別論者。問:彼何故作此執?答:依契經故。謂契經說:「大梵天王告諸梵眾:我等不須往詣沙門喬達摩所禮敬聽法,即住此處,當令汝等度生老死,證永寂滅。」彼〔分別論者〕說:梵王為嫉、慳結纏繞心,故作如是語。〔論主〕為遮彼意,顯嫉、慳結唯欲界有。或復有執:梵世有覆纏。問:彼何故作此執?答:依契經故。謂契經說:「大梵天王不了尊者馬勝所問,恐梵眾知,方便引出,軟言愧謝。」彼說:梵王由覆纏故,引出眾外,方申不了。〔論主〕為遮彼意,顯示覆纏唯欲界有,然大梵王為慢、諂、誑覆蔽心,故便作是語。(大正27.271中)

梵天王是色界(初禪)第三天,梵天所支配的世界,稱之為「梵世」30。分別論者主張:「嫉、慳二纏,梵世亦有」。如契經中大梵天王告諸梵眾不須去禮敬聽法等,乃大梵天王被嫉、慳煩惱纏繞,故阻擋諸梵眾前往世尊處聽法。有部論師則認為:嫉、慳二結,是迷事惱亂的煩惱,是欲界修所斷煩惱(大正27.252上--中),不通於色界(梵世)。故分別論者與有部論師的諍議點,在於:嫉、慳二結的繫屬地不同。分別論者主張嫉、慳二結通於梵世(色界),有部則主張唯屬欲界。

  另外,有論師舉大梵王對馬勝比丘所說語之契經,認為大梵天王由覆纏故引馬勝比丘出眾外,方申自己不了其義,故主張「梵世有覆纏」。有部論師則答稱:大梵天王被「慢、諂、誑覆蔽心」,故對馬勝比丘作是語31,而覆纏唯是欲界煩惱,不屬於梵世(色界)。

  十三、貪欲、瞋恚、邪見,是業自性

  業的自性是什麼?學派中,有部譬喻師主張「身語意業皆是一思」,分別說者則建立「貪欲、瞋恚、邪見,是業自性」(大正27.587上)。分別論者認為:

如契經說:「故思所造身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不善,能生眾苦,感苦異熟。故思所造語四種業、意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不善,能生眾苦,感苦異熟。意三業者,謂貪、恚、邪見。」由此經,故說貪等三是業自性。(大正27.587上)

分別論者主張「貪等三是業自性」的意趣,從他說「故思所造身三種業」,「故思所造語四種業、意三種業」,即顯示了分別論者的業力是心所法。業力是心所法的思想,大同於有部譬喻師「身語意業皆是一思」,「離思無異熟因,離受無異熟果」,以及大眾部之「唯心心所,有異熟因及異熟果」(大正27.96上)。

  有部論師則認為:貪欲、瞋恚、邪見,並非業的自性。業的自性是什麼呢?論師以自性故、所依故、等起故等三緣,建立三業的自性32,故不同意分別論者「貪等三是業自性」論,認定分別論者所引契經,是把「業資糧」當作業。如世尊亦處處經中說:彼資糧,名為彼法,乃至樂資糧等,名為樂等。分別論者所引契經亦如是,於業資糧,說名為業故(大正27.587上)。

  十四、唯初靜慮有靜慮支

  四靜慮是否都有靜慮支?有部論師認為:初靜慮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等五支;第二靜慮有內等淨、喜、樂、心一境性等四支;第三靜慮有行捨、正念、正慧、受樂、心一境性等五支;第四靜慮有不苦不樂受、行捨清淨、念清淨、心一境性等四支(大正27.412上)。雖然四靜慮都有靜慮支,但是唯有不染污靜慮有靜慮支,染污靜慮則無靜慮支(大正27.814上)。分別論者則認為:唯初靜慮建立支,其餘二、三、四靜慮未有靜慮支。如《大毘婆沙論》說:

分別論者唯許初靜慮建立支,非餘。所以者何?依契經故。如契經說:毘舍佉鄔波索迦往達磨陳那比丘尼所,問言:「聖者!初靜慮有幾支?」答言:「具壽!有五支,謂尋、伺、喜、樂、心一境性。」彼鄔波索迦既不問上靜慮支,彼比丘尼又不說,故知上諸靜慮不建立支。(大正27.813下--814上)

  有部論師與分別論者的諍議,在於:有部認為不染污的四靜慮都有靜慮支,分別論者則認為只有初靜慮才有靜慮支。分別論者依據居士「不問」、比丘尼「不說」的聖教,就主張「唯初靜慮建立支」,「上諸靜慮不建立支」,在理論上,似乎不盡圓滿,因為居士不問、比丘尼未說,並不代表「沒有」。然依《大毘婆沙論》文的內容來看,分別論者主張唯初靜慮有靜慮支的真正理由何在?就不得而知了。至於有部論師,論中則是詳細分別居士不問、比丘尼未說,二、三、四諸靜慮等亦安立支的原因33

  十五、無為法

  依據《大毘婆沙論》記載,分別論者建立的無為法,有「有為相體是無為」,「世體是常」,「三種滅是無為」,「緣起是無為」,「道是無為」,「沙門果是無為」34
此中,「有為相體是無為」,以及「世體是常」,與分別論者過未體無、現在無為實有的時間觀有關。「擇滅、非擇滅無為」,為一般學派多數的共識。「無常滅無為」,與法藏部的「滅相是無為」35相當。「緣起是無為」,「道是無為」,同於大眾部。「沙門果是無為」,同於東山部及譬喻師36

  分別論者安立的眾多無為法中,印順導師有獨到的見解,如說:「分別論者重於緣起、道、果與滅。對於因果的必然理性,及修證所得的恆常不變性,稱為無為,可說是對佛說得生死流轉(緣起),及修證解脫,從形而上學的觀點,予以絕對的保證」37。導師不但說明分別論者的無為法,與大眾部的主張大致相同;發掘了二個學派都偏重於真常無為說,且與未來真常思想有密切關係。這是導師別具隻眼的慧見。

  十六、不染污心,亦令有相續

  何者是有情招感三有相續的原動力?有部論師主張「一切煩惱皆令有相續」(大正27.309上)。因此,在「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的煩惱中,一一分別其招感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相續的煩惱數。分別論者認為:「不染污心亦令有相續」。如契經說:「菩薩正知入母胎,正知住母胎,正知出母胎。」正知,即是不染污心。既有正知入母胎者,自然不染污心亦得令有相續38

  分別論者所依「正知」入母胎之聖教,有部論師則把「正知」解說是「無顛倒想」,證成了「唯染污心能令有相續」論39。有部論師與分別論者的癥結點,在於:二者之菩薩觀不同。此從有部論師說:「後有菩薩入母胎時,心無顛倒,……有親愛故,心有染污」,即透露了訊息。有部論師認為:行者經三大阿僧祇劫的修行,還不是真菩薩,至百劫修妙相好,得「相異熟業」,才算是真菩薩(大正27.886下--887中)。但此時的「菩薩猶是異生。諸結未斷,若未已入正性離生,於異生地未名超越」(大正49.16中--下)。即使最後身菩薩,在菩提樹下金剛座上,未依第四靜慮起煖、頂、忍、世第一法(即四順決擇分善根)之前,還是凡夫眾生,直到依第四靜慮起四順決擇分善根,證入正性離生(見道),以「三十四心」剎那證得無上正等菩提,成為聖者佛陀40

  分別論者藉由「菩薩正知入母」的聖教,主張「不染污心亦令有相續」,又說「異生不斷欲貪、瞋恚」(大正49.17上)。如此,分別論者的菩薩,是已經沒有染污心的聖者菩薩。有部的菩薩,還是異生,且所有殊勝善根,都在最後身「一坐而得」(大正27.33上)。故最後身菩薩還投生為太子及娶妻生子,在理論上都不成問題。分別論者的聖者菩薩,必須解決的問題是:沒有染污心的聖者菩薩(如釋迦菩薩),如何還轉世投生為太子以及娶妻生子?遺憾的是,《大毘婆沙論》只記載著分別論者依據「菩薩正知入母胎」之聖教,唱「不染污心亦令有相續」,至於菩薩娶妻生子的問題,並未進一步說明。

  十七、無中有

  分別論者主張「三界受生皆無中有」,有部論師則主張「欲、色界定有中有,無色界無」41。分別論者認為:有情死時,由業力的牽引,因緣和合,即由心識去轉世投生,不須中有作為轉世投生的橋樑。有部論師卻認為:有情死後,必由前生所作善惡業力的牽引,化生為中有身,因緣和合時,再藉由中有去投生母腹,故主張「欲、色界受生定有中有」(大正27.356下)42

  分別論者和有部論師的諍論點,在於:分別論者是過未體無論者,業力是心法,是「依心立我」學派。彼說「有情從死有至生有時,要得生有方捨死有」43,不須假藉中有身作為轉世的橋樑,有情從前生到後世自無中斷之過失。有部論師是三世實有論者,是「依蘊立我」學派。業力是色法(無表色),且主張「無間滅意」,反對一剎那二心並起。故主張必須要有「中有身」作為轉世之橋樑;否則,有情前世至後世的生命相續即有中斷之虞。

拾、後記

       分別論者的思想,在《大毘婆沙論》論中,共引用了五、六十則。其中,有不少是與大眾部思想相通,如「主張過未體無、現在無為實有」44;「四聖諦一時現觀」;「無中有」;無色界有色;無心定細心不滅;心性本淨;佛生身無漏;世尊心常在定;預流、一來亦得根本靜慮;阿羅漢無退(定無退起諸煩惱義);緣起無為;道是無為;隨眠是纏種子,隨眠自性心不相應,諸纏自性與心相應;「信等五根唯是無漏」,「無世間信根」等45。顯然地,分別論者與大眾部的思想,有許多共同的傾向。

  印順導師認為:《大毘婆沙論》裡的分別論者,是分別說部流行於大陸本土的化地、法藏、飲光,尤以化地部為主。既然分別論者(分別說部)是從上座系分出的學派,何故其思想反而與大眾部比較契合呢?導師提出:「分別論者的論義,近於大眾部,說明了在學派思想的開展過程中,印度本土的學派,在同一區域,同一思想的氣氛中,自然會有共同的傾向,同樣的理論」46。這是導師研究的成果。

  分別論者與大眾部思想之相契,還有一重要的原因:根源於佛教的實踐性,為說明建立有情業果相續處而發展出的思想路線。簡單的說,為說明建立有情業果相續的問題,在緣起遍三界及有情是色心相依不離的聖教下,發展了二條不同的思想路線:過未體無論者「依心立我」,三世實有論者「依蘊立我」47。分別論者與大眾部,同樣是依心立我學派,思想自然會有較多的共同傾向。另外,從分別論者主張「有諸煩惱不依定滅」(大正27.310下)——「有齊頂阿羅漢」(929中),以及主張「 信等五根唯是無漏,一切異生悉不成就」(7下)——「無世間信根」,也可以得知分別論者是重慧的學派。因為重慧,凡夫異生未有聖無漏慧,不能諸斷煩惱;其主張「不染污心亦令有相續」(大正27.308下),則表示了分別論者的菩薩是聖者(及異生),不同於有部的菩薩「猶是異生」(大正49.16中)了。重慧的學風與聖者菩薩說,亦大同於大眾部的主張。而且,分別論者依據「慧闕無靜慮,靜慮闕無慧」的聖教,主張預流、一來亦得根本靜慮;有部論師基於「未離欲貪,不能起初靜慮」立場,認為有初、二果聖者未得根本靜慮的。如此,亦說明分別論者(及大眾部)重視智慧,而智慧不就是禪定的風格。

  又,分別論者以「有為相體是無為,性強盛故,便能生法乃至滅法」(大正27.198上,977中;大眾部說「有為法的自性是真如、是無為」,亦同)。此「無為」,似乎具有能生的能量,是一種形而上的思想。這一思想,以及有部論師的「體實恆有,無增無減,但依作用,說有說無」(大正27.395下--396上),都含有法體不變而作用有變異(理體不變,事相有變)的義涵存在。如此,則與中國佛教的「不變隨緣,隨緣不變」說,亦有思想上的關連。

  總的來說,在部派佛教中,分別說部(論者)是與大眾部、說一切有部鼎足而立的學派,他從上座部分流出來,其思想風格卻與大眾部特多相契,而二者與大乘佛教思想有密切關係。可以說,在印度佛教思想史上,分別論者的思想與風格,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本文,筆者歸納整理雜散在二百卷《大毘婆沙論》裡的分別論者資料,成為探討分別論者思想與風格的篇章,要特別感謝印公導師,有導師提綱挈領的專書為指標,使筆者在龐雜紛繁的資料中,得以破繭而出,省卻了茫無頭緒的摸索時間;由導師獨具慧眼的特見,令筆者得以藉由學派爭論的焦點,抉發學派諍論背後蘊含的思想意趣。

【全文完】

 

[1] 二十二根:眼、耳、鼻、舌、身、女、男、命、意、樂、苦、喜、憂、捨、信、精進、念、定、慧、未知當知、已知、具知根。(大正27.728下)
[2] 「此應作分別記,故名應分別。謂意根或學,或無學,或非學非無學。云何學?謂學作意相應意根。此復云何?謂從苦法智忍,乃至金剛喻定相應意根。云何無學?謂無學作意相應意根。此復云何?謂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相應意根。云何非學非無學?謂有漏作意相應意根。此復云何?謂有三種。何等為三?謂善、染污、無覆無記。」(大正27.738上)
[3] 「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幾不善,幾無記」,論師說:「二應分別,謂戒禁取、疑結,或不善,或無記。問:應分別者義何謂耶?答:應分析,故名應分別。謂後二結,一分是不善,一分是無記,故應分別。」(大正27.260中)
[4] 四種記問:應一向記問,應分別記問,應反詰記問,應捨置記問。(大正27.75中)
[5] 「一切阿毘達磨,皆為解釋契經中義,以廣分別諸經義故,乃得名為阿毘達磨。」(大正27.5中--下)
[6] 1.「有漏行多耶、無漏行多耶?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故。謂或有執佛生身是無漏,如大眾部,彼作是說:經言如來生在世間,長在世間,若行、若住,不為世法之所染污。由此故知:如來生身亦是無漏。為遮彼執,顯佛生身定是有漏。」(《大毘婆沙論》,大正27.229上)
2.「復有二法謂有漏、無漏法。問:何故作此論?答:……復次,為止他宗,顯正理故。謂或有執佛身無漏,如大眾部。問:彼何故作此執?答:依契經故。如契經說:苾芻!當知:如來生在世間,……不為世法之所染污。由此故知:佛身無漏。為止彼意,顯佛生身唯是有漏。」(《大毘婆沙論》,大正27.391下--392上)
[7] 1.「受用退:謂於已得諸勝功德,不現在前,如佛於已得諸佛功德,不現在前。」(大正27.315中)
2.「問:云何知佛有受用退呢?答:契經說故。如契經說:佛告阿難:「如來所得四增上心現法樂住,我說於彼展轉有退。如與弟子共集會時,若不動心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我說於彼都無有退。由此知:佛有受用退。」(大正27.316上)
[8] 增上心所現法樂住,即四根本靜慮,見《婆沙論》,大正27.417上--418中。
[9] 按:有部亦有主張佛常在定之意,以「那伽行在定」頌來說,這是烏陀夷讚世尊的「龍相應頌」。如《中阿含經》《龍象經》說:「正覺生人間,自御得正定,修習行梵跡,息意能自樂。……越度一切結,於林離林去,捨欲樂無欲,如石出真金,普聞正盡覺,如日昇虛空,一切龍中高,如眾山有嶽。……龍行止俱定,坐定臥亦定,龍一切時定,是謂龍常法」(大正1‧608中--下)。根據學者研究,漢譯《中阿含》是有部系的誦本(《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703)。而且,在《大毘婆沙論》中,論師亦引鄔陀夷龍喻之頌:「一切結過去,從林離林來,樂出離諸欲,如金出山頂」(大正27.65下)。此偈頌與前引《中阿含》雷同;又引伽陀:「佛是真人,自調常定,恆遊梵路,心樂寂靜」(356中--下)。如此,顯然地有部亦應主張世尊常在定了。
[10] 1.《大毘婆沙論》說:欲界,「無記有五:一、異熟生法,二、威儀路法,三、工巧處法,四、通果無記法,五、自性無記法」(大正27.450中)。
2.「欲界無覆無記分為四心:一、異熟生,二、威儀路,三、工巧處,四、通果心。」(大正29.39上)
[11] 筆者於〈論師的修道解脫觀〉,有較詳細的說明,見拙作《部派佛教》中編,頁345--359。
[12] 拙作《部派佛教》中編,〈論師的聖果觀〉,頁262--277。
[13] 見拙作《部派佛教》中編,〈論師的聖果觀〉柒、齊頂阿羅漢,頁291--298。
[14] 拙作〈論師的聖果觀〉,參、「預流者有退、無退」,有談及「預流、一來是否得根本靜慮」的學派諍議。〈論師的修道解脫觀〉,陸、「不依靜慮得入正性離生,亦得阿羅漢果」之「二、初二果未得靜慮」,有更詳細的說明。(見《部派佛教》中編,頁260--261,367--370)
[15] 按:神境智通、天眼智通、天耳智通、他心智通、宿住隨念智通;此五皆以慧為自性。此五通,依四根本靜慮地起,非近分,非無色,且異生、聖者、學與無學,皆得現起(大正27.727中)。有部說「外道亦得根本靜慮」(727中--下)。由於五通的現起,必依四根本靜慮地,故有部亦主張「有諸外道能得五通」(大正49.16中)。
[16] 《大毘婆沙論》中,有說:諸法攝他性,不攝自性。集諦唯愛,道諦唯是八支聖道(大正27.985中),應該即是指分別論者。
[17] 1.印順導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頁374。
2.化地部「正道唯五」〔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正念、正定〕,見南傳《論事》,南傳58.頁397--400。
[18] 世尊雖說菩提分法,而不說有三十七種,但說七覺支名菩提分法。云何知然?經為量故。如契經說:有一比丘請問世尊:「如世尊說七覺支者,何謂七覺支?世尊告曰:即七種菩提分法名七覺支。問:菩提分法有三十七,何故世尊唯說七覺支名菩提分法?答:佛隨比丘所問而答,比丘唯問七覺支,故佛唯說七菩提分法。若比丘問四念住乃至若問八道支者,佛亦應隨彼所問一一而答。復次,彼契經中唯說無漏菩提分法,唯七覺支一向無漏,故偏說之,餘通有漏,故彼不說。有作是說:餘契經亦具說有三十七種菩提分法,時既久遠,彼經滅沒。云何知然?如彼尊者達羅達多作是說:世尊有時說一道支,有時說二,乃至有時說三十七,即三十七菩提分法。……故三十七菩提分法,亦是世尊契經所說。」(大正27.495下--496上)
[19] 印順導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頁420。
[20] 有部主張四顛倒唯見所斷的理由,見《大毘婆沙論》,大正27.537上--中。
[21] 見《大毘婆沙論》,大正27.90下。
[22] 1.四無記根與末那四惑相應的關係,參考《唯識學探源》,頁106--108。該書中,導師先說明分別論者的五法遍行:無明、愛、見、慢、心,是末那思想的前身;接著又說「四無記根」:無明、愛、見、慢。漸漸被佛弟子結合在一起,被認為煩惱中的細分,是生起有覆無記、無覆無記的根本。這與末那的四惑相應,也有關係。
2.「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併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繫,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大正31.19中)
3.微細深潛的煩惱特性,是一切有情以自我為中心活動的內在根源,影響著有情的行為。至於最微細的無明,即是不染污無知(習氣),這是連阿羅漢都尚未斷盡,要到成佛才能斷盡無餘的。
[23] 四瀑流:欲、有、見、無明瀑流(大正27.247上)。四軛:欲、有、見、無明軛(247中)。四取:欲、見、戒禁取、我語取(247中)。
[24] 不別立「見漏」的原因,亦見《俱舍論》,大正29.107下;《順正理論》,大正29.641上,904下。
[25] 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是指有部所歸納的三界見、修所斷煩惱。如依據《發智論》記載,三結:身見、戒禁取、疑。三不善根:貪、瞋、痴。三漏:欲、有、無明。四瀑流:欲、有、見、無明。四軛:欲、有、見、無明。四取:欲、見、戒禁取、我語取。四身繫:貪欲、瞋恚、戒禁取、此實執身。五蓋:貪、瞋、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五結:貪、瞋、慢、嫉、慳。五順下分結:貪欲、瞋恚、有身見、戒禁取、疑。五順上分結: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五見:有身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六愛身:眼觸所生愛身,耳、鼻、舌、身、意觸所生愛身。七隨眠:欲貪、瞋恚、有貪、慢、無明、見、疑。九結: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慳。九十八隨眠:欲界繫三十六,色、無色界各三十一。故有部論師說:「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即是指如上之煩惱。(大正26.929中--下)
[26] 著文沙門,指分別論者,見印順導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頁421。
[27] 關於善、不善、無記的定義,《大毘婆沙論》有二處說到。如上引文,卷百四十四,從「復次,若法能招可愛果、樂受果,故名善」起,到「復次,若法墮還滅品」,都作「有說」,顯然是有些論師作這麼解釋,而論主都並列而未加以評論。
[28] 1.「霧尊者言:由四事故名善:一、自性故,二、相應故,三、等起故,四、勝義故。自性故者,謂自性善,有說是慚愧,有說是三善根。相應故者,謂相應善,即彼相應心心所法。等起故者,謂等起善,即彼所起身語二業不相應行。勝義故者,謂勝義善,即是涅槃安隱故名善。」(大正27.263上,741上;由四事故名不善,則是善之相反)
2.按:由四事分別善與不善,《大毘婆沙論》中共有二處記載,一處作「霧尊者」說(大正27.263上);另一處內容相同,卻作「脅尊者」說(741上,校對欄作「氣」)。依據涼譯《阿毘曇毘婆沙論》,作「婆多」(大正28.204上)。印順導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頁353):「霧尊者」,涼譯作「婆多」、「婆已」;霧尊者以四事分別善與不善,出處只列ㄧ則(大正27.263上)。綜合以上記載,《大毘婆沙論》的「脅尊者」(741上),應為「霧尊者」之誤寫。
[29] 《異部宗輪論》記載:化地部的無為法中,立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大眾部則是「無無記法」(大正49.17上,15下)。二者同是「心性本淨」論者,大眾部不立「無記法」,則是彼此之差異所在。
[30] 梵天所支配的世界,稱之為「梵世」,或者統稱色界諸天。有部論師的色界立十六天,大梵天王住在梵輔之高勝處(大正27.85中,509上),無想天則攝在廣果天(784中)。
[31] 1.《俱舍論》說:有覆無記表業,「欲界定無,唯於梵世中可得說有」——唯在初定,如「大梵有誑諂言」,顯有語表(亦即有身表,大正29.71上)。
2.婆沙師說:諂,「在欲界、初靜慮,非上地。」(大正27.609上)「問:頗有非聖語、非業道,是無記、色界繫耶?答:有,如大梵王對馬勝苾芻所說語等。」(大正27.862上)
3.「問:上界亦有諂、誑、憍三,何不立為順上分結?答:諸煩惱垢麤動易息、繫縛用劣,故不立在諸結聚中,即由此義,脅尊者言:佛知諸法性相勢用,堪立結者便立為結;若不爾者,則不立之,故不應責。尊者妙音亦作是說:諂、誑、憍等麤動易息,不順結義故不立結,一切隨眠纏中少分可立為結。」(大正27.254下)
4.「慢,通見修所斷;憍,唯修所斷。慢,非大地等法攝;憍是小煩惱地法攝;然慢與憍俱三界繫。」(大正27.223上)
[32] 「一、自性故,建立語業;二、所依故,建立身業;三、等起故,建立意業。復有說者,由三緣故建立三業:一、依自處故;二、依他處故;三、依相應處故。依自處故,建立語業;依他處故,建立身業;依相應處故,建立意業。如是名為三業自性。」(大正27.587中)
[33] 「問:若上靜慮亦立支者,何故毘舍佉不問,比丘尼不說耶?有說:彼疑者問,不疑者不問,隨問者說,不問者不說。由此,不應責其所以。有說:毘舍佉欲試彼芘芻尼於此事為能知不?且問初靜慮支,彼既無滯而說,鄔波索迦便作是念:此尊者於初靜慮既能無滯而說,於餘靜慮必亦能知,是故不問;由彼更不問,故芘芻尼亦不復說。有說:毘舍佉是利根性,聞初靜慮,即知餘三,故更不問;芘芻尼亦知彼已悟,更不為說。有說:毘舍佉是鈍根性,極作意力纔能問初靜慮,無力更能問餘,是故不問;芘芻尼亦知彼齊是能受持,於餘非器,故更不說。」(大正27.814上)
[34] 1.「有為相體是無為」(大正27.198上,977中),「世體是常」(393上,700上),「三種滅是無為」(161上),「緣起是無為」(116下),「道是無為」(479下),「沙門果是無為」(312下,336下)
2.「世體是常」,見拙作《部派佛教》上編(頁35--44,131--134);「三種滅是無為」(頁149--168);「緣起、聖道、四沙門果、四諦無為」(頁169--186)。
[35] 「有執三相是有為,滅相是無為,如法密部。彼作是說:若無常相體是有為,性羸劣故,不能滅法;以是無為,性強盛故,便能滅法。」(大正27.198上)
[36] 說假部主張:「由福故得聖道;道不可修,報不可壞。」(大正49.16上)東山住部主張:沙門果及得是無為(南傳58.368--372)。譬喻者說:「沙門果體唯是無為。……以諸有為是可壞故,不可保信;沙門果體可保信故,唯無為。……彼執無為無有體故,無為唯不轉為相。」(大正29.706下)
[37] 見《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頁425--426。
[38] 《大毘婆沙論》,大正27.308下--309上。
[39] 「依無倒想說『正知』言。謂諸有情多起倒想而入母胎:男入胎時,於母起愛,於父起恚;女入胎時,於父起愛,於母起恚。謂彼於己有順違故。後有菩薩入母胎時,心無顛倒,於父父想,於母母想,雖俱親愛而無異心。有親愛故,心有染污。無顛倒想,故名『正知』。故彼契經不違我義。」(大正27.309上)
[40] 《大毘婆沙論》,大正27.33上--中,780中--下。
[41] 《大毘婆沙論》,大正27.356下;大正27.352中,《異部宗論論》,大正49.16中。筆者於〈論師的中有觀〉,有較詳細的分析(見《部派佛教》上編,頁284--302)
[42] 從死有(死的剎那)到轉世投胎前的一剎那心(生有),這段時間,稱為「中有」身(或說是「中陰身」)。
[43] 《大毘婆沙論》,大正27.358上。又化地部說:「入胎為初,命終為後,色根大種皆有轉變,心心所法亦有轉變。」(大正49.17上)一剎那有前後二時
[44] 分別論者的時間觀,是過未體無、現在無為實有,《大毘婆沙論》雖未明文記載,但從有部批評他說:「汝宗不說有未來心可言本淨」(大正27. 140下)。又譬喻者分別論師主張「世體是常」(393上,700上),「有為相體是無為」(198上,977中),在在說明了分別論者的時間觀是過未體無、現在無為實有說。這部分,筆者於〈論師的時間觀〉有較詳細的說明(見《部派佛教》上編,頁59--71)。
[45] 分別論者與大眾部思想相通者,如過未體無、現在無為實有,大眾部說「過去、未來非實有體」(大正49.16上),北道派說「色等法的自性,是真如、無為」(南傳58,372)。四聖諦一時現觀(大正27.533上),大眾部說「以一剎那現觀邊智,遍知四相差別」(大正49.15下),亦是見滅得道的頓現觀派。「無中有」(大正27.355上),大眾部主張「都無中有」(大正49.16上)。「無色界有色,無心定細心不滅」(大正27.431中,772下,774上),以及「心性本淨」(大正27.140中),都是大眾部的學說,如大眾部主張四空處無為,以及「色、無色界具六識身」,即是無色界有色,無心定有心說;又說「心性本淨,客隨煩惱之所雜染,說為不淨」(大正49.15下)。佛生身無漏(大正27.871下,229上),論中,即明說是大眾部與分別論者之主張,《異部宗輪論》亦說大眾部主張「一切如來無有漏法」(大正49.15中)。世尊心常在定(大正27.410中),大眾部說「佛無睡眠,……佛一切時不說名等,常在定故」(大正49.15下)。預流得根本靜慮(大正27.693中--下),大眾部說「諸預流者亦得靜慮」(大正49.16上)。阿羅漢無退——「定無退起諸煩惱義」(大正27.312中),大眾部主張「阿羅漢無退義」(大正49.15下)。緣起無為(大正27.116下),道是無為(479下),大眾部九無為中,亦有緣起支性,聖道支性無為(大正49.15下)。隨眠是纏種子,隨眠自性心不相應,諸纏自性與心相應(大正27.313上),大眾部主張「隨眠非心,非心所法,亦無所緣,隨眠異纏,纏異隨眠,應說隨眠與心不相應,纏與心相應」(大正49.15下--16上)。無世間信根,分別論者主張「信等五根唯是無漏」(大正27.7下),即是「無世間信根」說,而大眾部也主張「無世間信根」(大正49.15下)。
[46] 《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頁416--417。
[47] 依蘊、處、界立我與依心立我,是導師的特見,參見《印度之佛教》,頁154--156;《唯識學探源》,頁59--121;《印度佛教思想史》,頁73--75。


 

 

 

佛教弘誓學院
與我們聯繫  (了解詳細)
電話:886-3-4987325
傳真:886-3-4986123
E-Mail
facebook
youtube
站內搜尋
年度行事曆
   
交通位置 (了解詳細)

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新富路一段622巷28號

© 2022佛教弘誓學院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