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誓雙月刊 |

 《左翼佛教和公民社會: 泰國和馬來西亞的佛教公共介入之研究》導論1

劉宇光
 

一、問題意識

  在逐步展開討論前,為便行文,在此先表明拙作會據在此討論的類型與脈絡,將Le bouddhisme engagé等詞譯作「左翼佛教」,而engagé則會譯作「公共介入」。至於目前較多被採納的「入世佛教」一詞,雖然在此的個案皆用不上該譯詞,但在籠統意義上,仍然是差強人意的譯詞。

  部份華文論者以民國以來東亞的「人間佛教」觀念與Le bouddhisme engagé等「格義」。問題是兩者發生的時代、社會、政治、宗教、文化,甚至經濟背景,皆南轅北轍,若完全不考慮出現「左翼佛教」或佛教會作「公共介入」的現代東南亞脈絡,則由「格義」得出「左翼佛教」等「就是人間佛教」之判斷,除了進一步加深理解上的隔閡,並締造出不同佛教傳統之間某種被高度抽象化的現代共同「本質」外,其實質意義成疑,更遑論這是否也成了胡適所講「差不多」的佛教示範了。

  所以筆者過去數年以戰後泰國為主要案例,探討「左翼佛教」的出現和變化,並且以僧、俗二眾為兩條基本線索展開研究。值得注意的,以僧、俗為線索,這並不完全如表面印象所直覺地認為,是單純依佛教提出的宗教身份來作區分,這實際上是涉及戰後的泰國作為發展中(developing)的國家,其社會因應美式經濟發展而逐漸呈現出城、鄉差距的格局。在這兩種不同處境下從事佛教公共實踐的泰國僧、俗二眾,他們從成長、族群身份、教育背景、社會暨文化認知、宗教身份、參與社會的脈絡、關注的議題、使用的手段,到面臨的困境和限制,皆有一定的明顯差異。所以以僧、俗區分為線索,這不完全是宗教身份的考慮,更多是循類似社會學的角度,視此為城、鄉差距的折射。

  以僧侶為主軸的佛教左翼運動,始自1970年代的左翼政治僧侶(Left-winged Political Monk)、1980年代的發展僧(泰文phra nak phadthanaa),到1990年代迄今的護林僧(泰文phra nak anuraksa),前後近半個世紀,歷知識條件、問題及訴求不盡相同的數代僧侶,但皆透過保護山林來從事農民維權運動,並在與國家政權相抗衡的背景下,長年從事農村社區的重建。背後更涉及戰後泰國在冷戰處境下,國內政-教關係和區域政治對僧團從教育改革、社區關係及與官方關係的改變等系列複雜問題。雖然戰後泰國佛教僧、俗二眾之間的公共實踐,其目標在價值觀上並沒有根本差異,但僧侶在泰國的特殊身份,使他們有其獨特的舞台和載體,所以僧侶在農村所籌組的農民維權和社區重建運動之議題,已另成一冊作專題探討。

 至於讀者眼前這部書,它的主題是現代泰國和馬來西亞佛教在家眾在政治、社會及文化等議題上的佛教公共實踐。主要以戰後泰國的佛教領袖,輔以獨立後馬來西亞的全國性佛教組織,來探討東南亞社會在僧團之外佛教在社會領域上的公共介入(engagé)。泰國主例會以一僧一俗有師、徒關係的兩個改革者為線索,探討泰國佛教公共介入,即從現代泰國宗教思想革新者佛使比丘(Buddhadāsa Bhikkhu, 1906- 1993)法的社會主義(泰文dhammika sangkhom niyom,英譯Dhammic Socialism)到素叻‧司瓦拉(Sulak Sivaraksa, 1933- )的左翼佛教實踐。雖涉及二人,但由於後者是在城市中開展社會實踐之在家眾,所以討論的重心會稍多放在素叻‧司瓦拉身上,與僧侶在農村的左翼傾向,剛好形成從僧、俗對比而折射出鄉、城的對照。

  至於這部書第七章所討論的副例馬來西亞,則會以它其中一個全國性的主流佛教組織馬來西亞佛教青年總會(Young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Malaysia)為線索,探討其極罕見於其他漢傳佛教,在大馬國內和東南亞區域國際所從事的公共介入。

 在此將泰國和馬來西亞的案例相提並論,這不是隨機或任意的,而是有其一定的考慮。兩個案例同中有異,剛好起到互相參照,呈現佛教公共介入的多種角色。這樣的公共介入是在形成和維持公民社會,以既制衡國家政權的權力,但又在公共取態和行動上,與之展開有原則的合作關係。

  兩個案例之間有一系列明顯差異,首先最顯眼不過的,是兩者來自不同的佛教傳統,佛使、素叻基本上是泰國上座部,但馬來西亞的是「南方漢傳佛教」,在現存佛教的譜系中,他們其實是夾在漢傳佛教和上座部之間的混合型佛教,即兼容並混合二者,但又不是二者。

 其次,對泰國案例的討論偏重在個體,即使討論組織,也大體上是以關鍵個人為焦點,但對馬來西亞的討論,則以組織為重心,幾乎不涉個人,進而連帶兩個案例的行動內容與方式亦各異。

  第三,佛使、素叻所屬的泰國上座部,從文化到意識形態均為泰國社會和國家的主流和正統,雖然素叻等是異議者,但對於泰國國內的弱勢傳統,他仍然屬於主流一方。但馬來西亞是以伊斯蘭教為法定官方宗教,佛教及其社群是國內宗教的弱勢群體之一,所以與上座部佛教在泰國的地位之別宛若泥雲。

 第四,泰國是西方在東南亞大事作殖民擴張的階段,唯一沒有淪為直接殖民地的國家,但馬來西亞的佛教,無論是當地的漢傳,還是蘭卡或緬甸的上座部,都是應英國殖民統治的徵調,而飄洋過海。但到殖民地獨立為新興國家,這反而幾乎成了新原罪。所以雖同為佛教,亦同具「公共介入」的行動傾向,但彼此的條件和所面對的問題,皆差異甚大。

 除了上述數點差異外,泰、馬兩例之間仍然有基本而重要的共通特質,從而使二者之間的差異,不會是各不相干的事物,而是同一個譜系內共享特質的兩組座標,從而形成共鳴與呼應,並且可以在兩者之間拉出一個光譜,間接有助於襯托出在同一系列內的其他案例或類型。二者之間的共通成份主要有兩點:首先,泰、馬兩例無論是個人或團體,其宗教身份不是以出家僧團為主,這涉及佛教內部宗教角色分工的行事範圍。素叻先生的團體或馬來西亞佛教青年會兩例都是在僧團體制之外,雖有個別僧侶參與,但是以在家眾為主的佛教組織。由於是在家眾團體,所以在面對公共議題時,在宗教身份上有更方便的空間作公開表達與行動介入。

 其次,拙作泰、馬的這兩個案例非常清楚明確地,皆以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和人權(human right)等公共價值概念作為佛教現代公共介入的依據,以抗衡國家權力,其維護的不只是佛教社群,卻是共通於社會所有群體的基本權利。雖然在行動的表面上,素叻先生似乎較馬佛青來得「激進」,但這其實只是折射了兩國政府在濫用權力的粗暴程度上有異,所以因應拉響的警號聲輕、重有異而已,但二者對權勢公開說不,所據的價值觀念是基本上相同的。

二、研究的角度

  雖然拙作稍涉泰國兩位佛教人士的行誼,但主題是左翼佛教或佛教公共介入,卻不是個人傳記,所以無意巨細無遺地討論二氏的完整生平。尤其對佛使個人解、行二事,無論是泰文或國際學界,皆有多冊論著面世(第五章將論及其中部份研究),而素叻已各發表了泰文和英文的個人自傳及其他補充文字,亦有其他論者所撰傳記陸續面世,所以無需由筆者在此越庖代俎。

  本論旨在選取泰、馬二國從事佛教公共介入的代表性人物與團體,放回泰、馬二國政經、社會、族群及文教脈絡中進行解讀,重點不完全只是個人或團體本身的故事,而是借他們的行事或觀念,來理解泰國和大馬佛教知識界對社會諸多問題的取態與回應。由於涉及廣泛的公共領域,所以既不是全以個人為單位的傳記,也不完全是佛教本位的立場,毋寧是以這些人物的思想行事,或團體的舉措為線索,折射佛教知識人所面對的時代問題及其回應。然而正因如此,不會避諱他們在好些處境下的行事或觀念上所流露的矛盾和視野上的時代侷限,反而會借此來反映時代本身進退維谷之尷尬,及他們在捉襟見肘的困境中仍然悉力應對。

  此外,這部書探索佛使「法的社會主義」之說是如何被素叻‧司瓦拉「左翼佛教」公共實踐作有批判性的繼承,所以並不諱言是從素叻的實踐立場回望佛使,而非順歷史時序地分析佛使對素叻的「影響」,即素叻以其明顯比佛使來得對源於西方的現代社會有更透徹的認識,來為佛使思想去蕪存菁,理順其矛盾與張力,而彰顯其體現在後學公共實踐上的長遠意義。

  拙作會隨順佛教界而採用其本身的辭彙,無論是其法文原詞Le bouddhisme engagé、英譯Engaged Buddhism及在此的相應中譯。儘管這是宗教學所謂局內者(insider)詞語,但這不表示會完全採取局內者式的論述角度。戰後長居泰國一甲子的美國人威廉‧克勞斯納(William J. Klausner)在六、七零年代,曾是本書主角之一素叻‧司瓦拉與美國合作推動變革時的工作拍檔。克氏在他所撰素叻英文自傳的書評中,指素叻行事風格激進之餘,卻在其文字中大談「中道」,因而暗嘲其觀點似乎也不是很中道(克氏的討論見本書第四章的小結)2

  從方法論角度來講,克氏這有趣的觀點其實像在無意中隔洋回應了中國學者宣方與筆者相榷「左翼佛教」譯詞時的質疑,宣氏指佛教以「中道」自處,未必認同被歸為「左翼」。3這涉及現代學術方法論的基本問題,宣方試圖以對研究對象作同情的理解之方式,使用對象自己的概念和術語作表述。然而像「中道」這種佛教哲學概念實質所指是什麼,連佛教內部都沒有定論,甚至坦承「如理正解中道,實屬罕見而近乎從未臻達過之極難事」。4則試問如何能完全繞開現代學術進路與視野,只依賴局內者都難有定論的概念,來討論一個發生在現代世俗社會公共領域中,涉及不只是佛教社群的政治或社會行動?

  所以為便討論,本論雖然會沿用諸如Le bouddhisme engagé或Engaged Buddhism等局內者辭彙,但這並不表示筆者只取局內者的論述角度,而不考慮更複雜的綜合因素。近年在宗教學方法論的討論上,已由最早期的局內者(insider)與局外者(outsider)截然二分的觀點,轉變為人類學主位(emic)和客位(etic),乃至有參與式觀察(participant observation)之法,無非要說明內外之分非絕對,即使學術研究亦需循研究對象的角度,理解對方本身的觀點、思路及經驗。

  這固然有其道理,然而,問題是雙向的,尤其當對象所面對與處理的是屬於公共領域的事態時,涉事的其他持份者或更大範圍的社會群體之觀點,當然需要被考慮到,遑論觀察者或研究的詢問,所以本論會帶著作者自己對泰、馬二國在戰後東南亞政治、經濟、種族及社會局勢的理解和問題意識,來趨近泰、馬二國的左翼佛教或佛教公共介入的案例,而不會將佛教(尤其佛教公共介入)視為可以作孤立於社會之外,在沒有經驗脈絡或具體案例為據的情況下,作抽象概念的定義。

  這即使還原到在對待Le bouddhisme engagé等詞的理解,及其如何作中譯等那麼基本的問題上亦然。

三、章節安排的說明

  全書包括本章〈導論章〉和〈結論章〉,總共由九章組成,第一、二兩章是學理與概念的討論,說明雖然討論的案例是泰國的左翼佛教和馬來西亞佛教的公共介入,但其背景和問題,還是有共通於現代佛教的宏觀意義。第三、四兩章是以素叻左翼佛教的行事和觀念為主題。第五、六兩章,分別探討佛使「法的社會主義」的內容和性質,乃至素叻左翼佛教和它的異、同關係。第七章的則從泰國南移到馬來西亞,以本論稱作「南方漢傳佛教」的大馬佛教為例討論其公共介入。最後結論章是帶著泰國具體案例的啟發,回來在宏觀的層面,就左翼佛教或佛教的公共介入的普遍性質,作綜合分析以為結論。

  第一章〈中譯衡定:左翼佛教、入世佛教及公共介入〉是探討法文Le bouddhisme engagé及其英譯Engaged Buddhism等詞應如何中譯。華文學界對Le bouddhisme engagé等詞的中譯,一直都有所忌諱。本章目的是據類型和脈絡斟定其中譯,避免因為意識形態忌諱,而導致詞義被遮蔽或誤導。本章有五節。第一節從英、法文對比說明戰後西方知識界對法文engagé一詞特殊辭義的理解。第二節在對engagé的理解基礎上,討論國際學界為Le bouddhisme engagé所下的界說和例子枚舉。第三節建議Le bouddhisme engagé等詞在華文學界宜有多義理解與中譯,並回顧與評議現有中譯,並會與人間佛教作出分疏。第四節透過探討七零年代泰國社會如何理解和使用「左翼」概念,說明在泰國脈絡譯作「左翼佛教」的部份原因。第五節籍著與三類右翼佛教作對比,可以知道雙方的針鋒相對可聚焦為對公民社會之迎與拒。小結除了回顧本章基本論點外,亦提醒華文學界若將忌諱變成習慣,會引發對其他國家佛教社會參與的嚴重誤解。

  第二章〈左翼佛教和公民社會〉是從學理說明左翼佛教的主要見解及其基本性質。全章由三節組成。第一節「左翼佛教的公共視野」討論無明的制度化、宇宙誌褪色下的現世實踐、世俗公民社會的優先性,及抵抗世俗版的新實體論 \ 國族主義這四點。第二節以前節為基礎,透過宗教運動或社會運動、精神解脫或政治解放、傳統或現代,及新實體論的誘惑或除惑四個問題剖析左翼佛教的宗教底蘊,並引伸探索左翼佛教在大方向上有否偏離佛教。第三節「宗教的現代考驗:公民社會與公共性」討論基督教公共神學對佛教的啟發,和左翼佛教的釋義契機兩點,兼而思考左翼佛教與主流佛教和傳統義理的關係。最後借素叻「對權勢說不!」之說為準,在諸多現代佛教類型之間,區分出左翼佛教,並在「小結」回顧其基本特質。

  第三章〈泰國左翼佛教開路者素叻‧司瓦拉:多身應化〉,探討素叻‧司瓦拉是戰後泰國左翼佛教的著名代表人物,同時也跨國佛教社會運動的精神領袖,本章「多身應化」以時序為線索,探討素叻在戰後泰國社會不同階段,於佛教社會實踐上的諸多角色。先後包括推動僧團教育改革、《社會科學評論》的思想啟蒙者、就泰國的處境擔任第三世界和第一世界之間的翻譯者、十月逆流後的非暴力守護者、非政府組織奠基者,到入世佛教的跨國連網者等。

  在前章探討素叻佛教社會實踐的諸多角色之基礎上,第四章以「一生背反」為題,繼續對他的討論。素叻對泰國社會的言論行事,常因理念「背反」,被很多人目為不可理喻,從而被視為惹爭議的人物。這些理念「背反」包括:屢被控以「褻瀆皇室」罪的素叻為何是君主制支持者?他為何作為一個親美知識份子,卻又嚴厲批評美國東南亞戰略和經濟發展政策?他為何在社會民生和階級議題上有某種左翼傾向,但又是強烈反共?他與中國在很多問題上見解相阻,但他卻在冷戰時期是泰國國內的知華主張者。本章逐一剖析這些背反的來龍去脈,並據此闡明素叻以公民社會觀念作為現代佛教實踐的基本立場之外,也循「異議來成就忠誠」來重新解釋佛教的「善知識」。本章尾聲回顧他的社會行動如何豐富了泰國的公民社會。

  佛使是現代泰國上座部佛教史上,首位公開討論公共議題,甚至尖銳批評冷戰兩陣對立的政治意識形態的僧侶。其「法的社會主義」以「社會主義」為名,則與馬克思社會主義,或戰後獨立有佛教淵源的新興國家的佛教社會主義(Buddhist Socialism)是否有關?「法的社會主義」是否當代佛教的政治學說或國家政制觀念?還是佛教版空想社會主義浪漫懷舊。又如果它純屬幻想,則為何後來在公共議題上,從左翼到右翼的泰國僧、俗社會實踐者皆聲稱受佛使法的社會主義啟迪而繼承之?

  第五章〈佛使比丘「法的社會主義」:農民道義經濟的重讀〉旨在探討佛使「法的社會主義」,尤其應如何理解或定位此說,並試圖據此逐一回答上述問題,首先是以佛使對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的批評為對照,解釋其「法的社會主義」,並分析時下學界以佛教政體觀念或政治思想來理解佛使概念之立論,並提出筆者的疑問。本章會借政治人類學者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用於解釋傳統東南亞農村社區道德觀及其行為的道義經濟(moral economy),來重新理解佛使的構思。並以僧侶和農村為線索,探討「被遺忘的另一個佛使」,即以佛使門下僧侶學眾的農村社區實踐來思考其「法的社會主義」,並以薄冰上的體制內思想改革之問題來討論佛使是什麼意義下的改革者,最後他留給素叻的伏筆是什麼來結束本章。

  第六章〈從法的社會主義到左翼佛教:善知識之間的開合〉是探討佛使「法的社會主義」和素叻「左翼佛教」之間的關係。佛使在泰國往往成為無論左翼或右翼,上層或基層的佛教論者爭相作思想溯源的對象,這到底只是虛情假意的佛使「消費」,還是佛使的思想本身就是矛盾的?而素叻則是佛使「法的社會主義」思想的主要左翼繼承者。首先,從佛使後學在觀念上的相互矛盾追溯佛使思想的內在張力。其次,對佛使、素叻二氏成長背景稍作對比,尤其著眼於二者的知識構成。在探討過雙方觀點相續繼承的部份後,將集中討論二氏觀念的主要差異,尤其素叻「左翼佛教」觀念及其實踐,是如何既批評了但亦舒緩了佛使「法的社會主義」的內在張力。最後會扼要對比素叻和農村僧侶之間,在吸收佛使「法的社會主義」思想後的不同實踐。

  馬來西亞佛教社群規模不大,但近年逐漸形成好些重要,但極罕見於其他漢傳佛教的特質。大馬佛教的一些全國性組織,不落於教派或族裔的狹窄視野,每在基督教、印度教等其他宗教的權益受官方侵擾時,再三作出迅速回應,公開嚴詞譴責官方乖違憲法,並以佛教徒有宗教責任維護公民社會,來作為發聲的價值基礎,成為現代漢傳佛教的一支異軍。1957年獨立後的大馬新政權藉伊斯蘭教化塑造新的政治身份與國族認同,近數年國族認同在年輕一代的馬來西亞公民身上,以與官方的計劃相異的方式,即國族身份認同連同公民權利意識一併形成。國族身份的認同,並非完全按立國之初的官方方案呈現,卻是演變為推進公民社會的巨大動力。

  第七章〈馬來西亞佛教的公共介入(engagé):在官、民兩版國族主義之間〉試圖循大馬近年的政治變化,理解其中一個佛教組織從事公共介入的近貌。本章由五節組成。第一節簡單說明馬來西亞佛教的基本特質,第二節據大馬佛教組織的公告文字等,列舉馬佛青「公共介入」的近年案例,第三節對前節案例背後的問題作初步分析,詢問馬佛青從事「公共介入」的觀念來源。第四節「從民間的國族主義醒覺到佛教的公民意識」嘗試從華人身份問題,來解釋大馬佛教公共介入的深層原因,並推論其近年的公民意識不只是源自族裔、宗教、語言及文化的種族認同,而是來自有別於官方,以公民社會為價值內涵的政治性國族認同。並以2008年為馬來西亞社會的政治生活的分水嶺,探討此前的國策在不同種族的國民之間築起制度和心理圍牆,乃至身份分隔,是如何受到近年民主運動的跨種族國民一體感所挑戰,也促使佛教社群參與公民社會運動。第五節「大馬佛教公共介入的沉澱」首先回應《馬佛研究》一書對大馬佛教政教關係的誤解。其次剖析大馬佛教的公共介入,到底只是特例,還是對其他佛教仍有啟發性可言的常例,再簡單討論「公共介入」的經驗能如何生根,並應對其他國家在佛教政治上的挑戰。最後小結是設想大馬佛教的「公共介入」是否可能在現代漢傳佛教之間,成為有共通意義的現代佛教模式之一,而不只是一個例外的孤立個案。

  最後〈結論〉章 首先就已詳細剖析過的泰、馬兩國之間的佛教公共介入或左翼佛教的異同,作對比性綜合討論,根據這兩組經驗案例,對第二章曾論及的左翼佛教基本視野和特性作補充性的學理回應。其次,設想東南亞「左翼佛教」與東亞「人間佛教」之間的當代相遇,能為彼此帶來什麼樣火花與啟迪,試圖就此稍作說明。最後,檢視此一研究的不足和侷限,並就再下來華文的學界或佛教知識界可以在「左翼佛教」或佛教的公共介入展開進一步的探索略作思考。


[1] 劉宇光教授新著,將由法界出版社正式發行,於108.5.26第十七屆印順學研討會上作新書發表。

[2] William J. Klausner, Review on “Sulak Sivaraksa’s Loyalty Demands Dissent: Autobiography of an Engaged Buddhist”, Journal of the Siam Society Vol. 86, Parts 1 & 2, 1998, pp.244-245.

[3] 宣方,〈作為方法的印順:問題意識、詮釋效應及其他〉,《弘誓》雙月刊第76期(2005年8月),頁27。

[4] Elizabeth Napper, Dependent-Arising and Emptiness: A Tibetan Buddhist Interpretation of Madhyamika Philosophy Emphasizing the Compatibility of Emptiness and Conventional Phenomena (Boston: Wisdom Publications 1989), p.67.

 

 

佛教弘誓學院
與我們聯繫  (了解詳細)
電話:886-3-4987325
傳真:886-3-4986123
E-Mail
facebook
youtube
站內搜尋
年度行事曆
   
交通位置 (了解詳細)

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新富路一段622巷28號

© 2022佛教弘誓學院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