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通之法」是持戒的基礎
——《比丘尼戒經》講記(八)
主講:昭慧法師 筆錄:釋印隆 修潤:釋耀行
戒律的基本精神就是護生,護生是戒律的源頭,來自於將心比心、同情共感這樣的道德基礎,名之為「自通之法」,只有依著這種同情共感的心來持戒,才是聖戒。如果一個人只是為了擔心因果報應、擔心別人不理我,所以勉力持戒,有所為而為當然還不是聖戒,但是好過完全心中無戒。
一、「無緣大慈」是無條件對生命的護念
接下來,是護生第二個原理,這個原理就是「緣起法」。現實的現象看起來各自獨立,但是它們有關聯性,現象呈現的是一種脈絡的關係,而不是一一現象獨立自存,這就是所謂緣起法相的相關性。這種相關性給我們一個提醒,就是我們的生命不是獨存的。包括我們要修道,修道也不是一個單獨的條件可以成立的事情,所以對於現象中的眾多因緣,能夠體念它跟我目前生活的相關性,乃至於我修道的相關性,於是就要在道德上把尊重這些因緣當作自己的義務。例如:你在一個道場安住,固然你認為修道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但是修道也是因緣和合的產品,它不是擺在你的主觀心中而已,還要客觀的因緣條件來成就。所以面對道場的執事、面對著護持你的信眾,他們的痛苦跟歡樂、他們的病苦與傷亡,你做為宗教師,就有這個職責去安慰他們、去幫助他們,這個時候你不能認為我修道,這些通通都在耽誤我修道。當你做這些事情的時候,你要懷著感恩的心,把它當作自己的義務,所以在道場要多發心、多發心,這還是客氣的。身為一個修道人,我的目標是修道,在修道的脈絡裡面,本來就要感恩周遭這些成就我修道的因緣,用感恩的心、無私的心,來服務道場、服務這些信眾,保持正念正知,這也是一種修行。
持戒亦復如是,當你持戒的時候,你是要感懷周遭的因緣對你的提供,而不是孤立持戒,認為那是一個可以切斷一切因緣的、至高無上的一種行動。如果用這樣的心,自認為持戒,往往目中無人,只有自己的需要是最大的需要,從不顧念別人的感覺。生活中的一切的事情我們都要作如是觀,在緣起法相的深刻觀照下,一切的因緣跟我們之間,產生了或親或疏的、或即或離的關係。因此我們護念生命,它會成為我們觀照過程中很自然產生的情感,到了最高境地的時候名之為「無緣大慈」。雖然一開始只是來自於對眾生將心比心、同情共感這樣的心理,但是深刻洞觀因緣生法以後,心裡所湧生的慈悲心是無有任何特定條件的,無緣不是沒有緣份,是沒有特定條件。
世間人對他人的好常常是要有條件的,因為他是我所擁有的、或者他是我所隸屬的,這個叫「我所有愛、我所屬愛」,也就是「我所愛」。是我所擁有的車子、房子、妻子、兒子,我就愛他;不是我所擁有的車子、房子、妻子、兒子,我就不愛他。「我所屬」的,是我所屬的我就愛它,我所繫屬的國家、團體、宗教、那個教會、那個學校,乃至於那個寺院,我就愛它;不是,我就不愛它。這種心理是有條件的,即使你對於你所擁有的,或你所隸屬的死生與之,但是這依然不脫「我所愛」。而且它有個危機,我所之內的就愛,我所之外的就不愛。所以,「我所」擴的再大,還是大我。因此佛弟子千萬不要跟人家動不動說:「要犧牲小我,完成大我」。那個大我再大,還是有個框框,應該是要學習「無我」,無我要無緣大慈,沒有設定那個我所的框架,這樣的無緣、無有條件的大慈悲心。
世間這個「我所愛」非常可怕,雖然它產生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可是那個愛的反方往往是恨。你看很多的男女情人,對方變心了,可以潑硫酸、可以殺害、可以分屍,什麼事都做得出來,愛到極點就恨到極點。或者是,在「我所」的範圍內我就愛,「我所」的範圍之外就不愛。所以,一個國家的民族英雄,往往是其他國家民族心目中的惡魔,因為他只愛他的國家、他的人民,其他的就不愛。甚至於為了他的國家,可以犧牲其他國家的福樂,人民的福樂。再擴大到人類,說我愛人類,可是對動物就不愛,種種殘酷的動物實驗、動物的殺戮都可以展開,心裡沒有一點難過的感覺,因為他認為,他是在為人類的福利、人類的福祉而努力。所以,「我所愛」帶有缺陷性。
那麼「無緣大慈」,卻是可以沒有條件而生起。為什麼?因為在緣起的深刻觀照中,一切因緣都有脈絡的連結關係,不是哪一個特殊因緣才跟自己有脈絡連結關係。所以對著這些眾多因緣,產生感恩的心跟謙卑的心,那種慈悲心,慢慢透過觀照而湧現起來。這個所謂的無緣大慈,所謂緣起法相的相關連性,其實也解決了一個問題,就是要告訴我們,我們的「自通之法」從哪裡來的,這是我們持戒的基礎,其實它也是因緣生法。如果說這是每個人具足的良心,可是良心還有差異性,有些人同情心非常濃厚,有些人非常冷酷無情,那麼這兩者之間,你如何區別他們兩個都擁有良心,可是會有這麼大的不同呢?原來這是一種緣起法相的連結性的問題。也就是說,向來我們的生命就不可能是絕緣體,自我包住而不跟外界連結,因為有連結,所以有溝通的管道,我們的九孔七竅也向著這個環境在開放,吸收環境的良好物質,排除雜質、廢物。我們的心靈也透過眼耳鼻舌身,而在跟其他人互動、其他生命互動,所以其他生命的一個善意、一個惡意、一個眼神、一個肢體的動作,再加一個言語,都會跟我們形成一種交流。同情共感之心,是來自於緣起法相相關連性的基礎產生的,木頭、石頭就沒有同情共感,因為它沒有用眼、耳、鼻、舌、身、意跟外面的生命作交流。
二、自我中心,不能充分將自我跟他人之間的管道打通
其次,要證明的是,為什麼會在我們的心裡,產生對其他生命的差別的感覺。這也是跟緣起法相的連結性有關,你跟哪個特定的對象有比較緊密的連結,那麼你就容易跟他產生比較強烈的同情共感,因為你不但不是絕緣體、不是把自己包住的,你是幾乎全方位的在跟他展開一種互通的關係。比如,你對你的愛人、對你的兒子,媽媽對兒子最明顯,由於她內心裡疼惜對方到了極點,所有的溝通管道都在敞開,而不是關閉的狀態,所以對於這個特殊對象的生死、痛苦、煩惱,就特別敏感、敏銳,甚至有時候會有心有靈犀的現象。所以在火災場合中,有些父母親真的不要命了,進到火場去救孩子,他可以在那個當下,連他自己最愛的生命都忘記,一心只想到他的孩子,你就知道他那個自通之法到了什麼極至的程度。但是,母親可以對自己的兒子如此,她對別人的兒子做得到嗎?同樣是在火場,鄰家的兒子被關在火場,固然這個母親心裡也很難過,可能她只是為他祈禱吧。她肯為他衝到火場裡面去嗎?所以,這個自通之法之所以有差別性,跟此人與特定對象的連結性有關,那是在客觀的一面。在主觀的一面,如果這個人經常學習著無私慷慨的付出,常常學習著把他自己的溝通管道敞開來,他的那種跟他人之間互動的同理心就比較強。一個人如果常常自我中心,把跟他人互通生命的管道塞起來,那麼他就對他人的痛苦跟歡樂沒有感覺,在我們生活中常會遇到這種困擾。
各位,大家共住,固然我們每個人都努力說我要持好戒律,但是生活中你會發現到,你有時候跟人家產生口角,會跟人家在互動中產生不快,那麼這些口角,經常來自於你缺乏同情共感的能力。你講出來的話讓對方跳起來了,讓對方覺得心如刀割,然後對方很生氣,你就說:「你多心喔,我根本沒有這樣想啊。」不對的,其實你的心太粗,你的言語除非是碰到一種特殊的精神病患,帶著疑心病,否則一般正常來說,如果對方告訴你,你的話構成了他的傷害,那你就要開始反省你的話,在哪一個部分、哪一個成份有傷害,而不是去固執告訴人家沒有。
我們容易自我中心,不能充分的把自我跟他人之間的管道打通,每一個人,很敏感於他人對我的傷害,可是自己散彈四射,從來就沒有感覺。一般而言,修道人在出家的時候,你說要碰到犯什麼殺、盜、淫、妄,這個太困難了,但是生活中最大的煎熬,就是跟人相處很難和合。這種和合並不是只靠三百多條戒,給他蹦緊就可以做到,因為戒律依然要落實、要深化到我們的內心,這個內心包括了有沒有觸惱他,這在戒律裡面是有明文規定,不能夠觸惱他人。可是我們生活中卻常常觸惱他人,這個就跟我們的自我中心,沒有辦法把自己的溝通管道敞開,產生對他人感受的那種同情心有強大的關係。所以你要學戒,要先學會基本的觀照能力,而不是在那一條一條的教條底下。有些人雖然教條背得很熟,看起來也煞有其事,可是你看他沒有人緣,充滿著階級意識,自我抬高身價,與他人之間的講話,經常帶著緊張的關係,那個都是他沒有辦法在源頭上看到戒律的精神所導致的。
三、是法平等,無有高下
最後要講緣起法性的平等性,什麼叫「法性」?就是法的本質,現象界的一切諸法,看起來林林總總,但它的本質歸納起來,就是緣起無自性空。緣起性空,都是因緣和合而生的,所以它的本質沒有自性可言。什麼「自性」?就是獨存性、恆常性、真實性。因為一直隨著因緣變遷,所以不可能恆常,一直隨著因緣而變化,所以不可能獨存,一直受著因緣條件的支持而呈現,這種無常無我的呈現,當然就不夠真實。你今天看它是這個樣子,明天可能就改變了;今年看它是這個樣子,明年已經不見了,它就不夠真實。因為沒有恆常性,沒有獨存性,沒有真實性,故名「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空是這樣解釋的。所以下次有人跟你講:「師父啊!四大皆空是什麼意思?師父你為什麼遁入空門?」你一定要給他醍醐灌頂說:「你錯了,你對我們佛法的空完全不了解。」「空」不是虛無主義、不是逃塵避世,空是指我們一切現象因緣和合,而無有恆常性,獨存性,以及真實性。
說明了現象差別背後的本質相同,就著我們的持戒精神而言,我們要注意「法性平等」。《金剛經》說:「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平等,是就法性平等而言,事實上佛家的平等,是有三個層次可說的。第一,每一個生命都有感知能力,在感知能力上是平等的,就是前面講到自通之法的原理。生命都有這種趨樂避苦、趨生畏死的的本能,我有,所以我要同情他人也有。我不喜歡痛苦來到、死亡到臨,我也就不要讓他人有了痛苦、面對死亡。這個是他的判斷標準,也就是所謂的判準,這個判準來自於感知能力,凡是對待有感知能力的生命,都是這樣做的,這是在感知能力上談眾生平等。
其次,就是現在講到的「法性平等」,在因緣和合的諸法上,發現到原來法性是徹底平等的,這種法性平等的思維給我們進一步的幫助,因為感知能力的平等,使我們有了自通之法來同情眾生。那麼法性平等的觀照,使我們又有了一種新的思維,就是即使我們現在看起來種族不同、性別不同、物種不同,但是這些因緣都有可能改變。我們千萬不要在尊貴的位置上,去瞧不起他人、去歧視他人。一旦因緣變遷,所有一切都有可能開始轉換,那麼每一個生命都有可能從一個非常卑賤的位置,透過他上面的努力,跟他道德的進化,而進入到一個尊貴的位置,所以我們大可不必用這些歧視來對待他人,這個是眾生平等的第二義。所以普世的宗教裡面,佛教是非常強調眾生平等,而呈現跟其他宗教之間極大不同的特色。
第三,是「佛性平等」,每個眾生是因緣和合的呈現,所以煩惱也是因緣和合而沒有真實性,既然煩惱因緣和合,那當然就可以透過因緣離散而去除煩惱。修道努力只要到達一個功夫,每一個人都可以得到解脫。同樣的,如果每一個人修菩薩道,持續增長福德智慧資糧,那麼終究他是會成就佛道的。所以每一個眾生都有可能成佛,這就是所謂的佛性平等。
在這三個層次,感知能力平等,法性平等,還有佛性平等,所以在《法華經》裡,常不輕菩薩逢人就跪下來禮拜,他說:「我不敢輕於汝等,汝等皆當成佛。」你們將來都有可能成佛,所以我不敢輕慢你們。這個護生的根源理論,也給我們持戒帶來啟示,在我們持戒的過程中,有沒有自認為自己是比丘、比丘尼而高人一等?有沒有某一種的階級意識或性別歧視?甚至於有沒有可能對於其他的物種,包括貓狗或者其他動物冷酷對待。諸如此類,甚至於我們有沒有對於其他族群、其他國家的人民冷漠看待,成為一個瘋狂的愛國主義者。口裡每天都在講愛台灣,但是對於其他國家沒有感覺,如果是這樣,我們已經偏離持戒的精神了。持戒的精神在護生,護生的根源,其實還來自於平等的觀照,這是一種緣起法性的觀照。
四、對著有感知能力的眾生,我們給予特別呵護
以上說明了護生的三個要素,其實也就是為了讓大家體會戒律背後的根源精神,這種體會有助於我們在持戒的過程中抓住要領。明確了持戒的基礎、目標,接下來又回到中道,前面講八正道的時候已經講到中道。持戒的目標是護生,我們要護念生命,這是一個大的方向,但是實際上而言,我們很像沒有辦法百分之百的做到護生,我們總是常常不慎的傷殺眾生。在我們生命存活的歲月裡,不免或多或少的有侵損其它眾生利益之處,難道我們就很悲觀的認為說:「既然如此,我就乾脆什麼都不做了。」很多人就是這樣譏笑我們的:「你們吃什麼素啊?你們的菜長在土壤裡,農藥一灑,死了一堆的昆蟲,你們殺的生比我們還多。」遇到這樣的人給你質疑,你不妨跟他回應一下。你不要否認說我們是有可能誤殺眾生的,你可以坦然告訴他:「其實,我們即使連吸一口空氣、喝一杯茶,可能都殺害了許多的眾生,那些我們看不到的微生物。」「佛觀一缽水,八萬四千蟲。」固然說以前沒有自來水,那個時候也沒有那麼嚴重的工業污染,比丘們行腳走到哪裡,就是喝泉水、池水、井水,為了怕不小心把上面漂浮的小微生物吃進去,所以要用濾水囊過濾。但是濾過的東西有限,非常細微的微生物、細菌、病毒,根本不見得濾得掉,所以是有可能吃到我們肚子裡去。我們打抗生素,其實不也是把侵入身體的病菌消除嗎?所以生命要說百分之百的,完全沒有任何對於其他生命的侵損是不可能的,我們只能說,我們儘量做。
所以你就反問他:「難道你每次考試如果不能考100分,你就考零分是嗎?」難道你不可以說100分考不上,我總是努力到也許90分、80分、70分、60分,就是拿50分也沒關係,難道你的生命沒有這樣的努力嗎?有些人巧言令色,我們要點出他的要穴,否則他還得意洋洋,認為自己可以做一個非道德主義者,完全枉顧任何的規範,他會嘲笑任何規範,「反正你們不可能百分之百做得到」。也有人會說:「那你們素食,你們吃植物,植物還不是有生命?」於是他們就信誓旦旦告訴我們科學界的實驗,發現到不但對牛彈琴有效,對植物彈琴也有效,花會長得更漂亮,你天天都對它講柔軟的話,花草會長得更旺盛、更美麗。這我不太否認它,但是我要談到一點,佛法為什麼重視有情?並不是不重視無情物,對於無情物的器世間,我們依佛法的精神來講,對於這些因緣的提供,安頓我們的生命,我們當然要心懷感恩。
可是為什麼對於有情要特別呵護?因為有情有感知能力。前面講眾生平等的第一個原因是,眾生都有感知能力,所以對著有感知能力的眾生,我們給予特別的呵護,因為知道它很本能的畏懼痛苦而尋求快樂。植物雖然有蓬勃的生機,但是最起碼它沒有那麼敏銳的感知能力,所以它不像動物一般,動物你鞭打在牠身上,你用刀割牠,牠會疼痛、會嚎叫、會哭泣,可是你在植物看不到這一些。因此,雖然我們不能百分之百做到對於世間的一切都沒有損擾,但是維命的食物當然會選擇植物而不是動物,否則你把自己餓死了還不是殺生?自殺一樣是殺生。所以,那樣的理論乍看之下有道理,但是實際上他搞錯了。碰到這種情形我經常會反問他,因為我覺得此人並不是那麼有誠意去探討素食的問題,他只是在跟你鬥嘴,甚至於他要為他自己大吃肉類而做掩護,來合理化他吃肉的藉口。所以,我就問他:「你說動物、植物都有生命,那我請問你,你摘下一片樹葉、一片菜葉,跟你掰斷一個雞脖子的感覺一樣嗎?」當然不一樣,在你心裡留下來的刻痕是不一樣的,那就是業痕。怎麼會一樣呢?
五、持戒要回到「緣起、護生、中道」的脈絡
中道的定義是什麼?我不可能百分之百做到,可是我盡可能來努力,就是要在無私的、在有限的因緣條件下,去做相對最好的選擇。記得自己先盡量做到無私,例如:明明我也有口腹之欲,可是我無私,把自己的口腹之欲先放在一邊,來看待飲食的問題。在我眼、耳、鼻、舌、身、意所觸及的範圍內,不是動物就是植物,還有就是某一些非生物。那麼在這些有限因緣條件下,我要做相對最好的選擇,可能有更好的東西,可是最起碼我現在的因緣沒看到、沒觸摸到、沒想到。那麼在動物、植物跟非生物裡面,我當然盡量選擇植物跟非生物,而絕不去找動物,所以我去做相對最好的選擇。也許有一天你竟然可以告訴我:「連植物都不用」,那更好,我隨時願意改變我的選擇,可是你如果要我去選動物,那我辦不到,因為那不是相對最好的選擇,那會牽扯到動物違背護生的原則。儘管你告訴我植物也有可能殺害到生命,吃植物也有可能殺害到土壤中的生命,但是依中道的原理,我只是盡可能的去做相對最好選擇,這才是持戒應有的基本態度,這就是中道的精神。
所以持戒千萬要想到「緣起、護生、中道」,常常都把自己的持戒,回到這個脈絡去反省。我有沒有觀照因緣?有沒有護念生命?我這種自認為持戒的行為,有沒有做到這兩點。最後,我的持戒是不是已經做到了,在相對有限的因緣條件中做相對最好的努力?如果是這樣,那也就無愧己心。大可不必像有些自認為持戒的人,持到後來不明事理,不能觀照因緣,心裡只有自己,然後冷酷對待他人跟其他眾生,心裡不知如何持戒,不知持戒的重要在於護生。再來,死板板的緊守在戒條底下,一旦不能全分持住,就憂憂戚戚,以為自己不知道要下幾百世的地獄,一點沒有因為學佛、因為修道而得到法喜充滿,反而充滿著憂苦、熱惱,擔心自己要墮落下去。
以上三種情形,保證是不能觀照緣起、護生、中道所得到的效應。所以,中道是我們持戒過程中很重要的一個綱領,因為畢竟每一條規範講起來都很有道理,可是等到你實際在做,落實到生活層次的時候,會發現到,每一條裡面都有相當多的情境,是你沒有辦法百分之百做到的,你經常要面對在倫理上兩難的爭議,到底這樣做好還是那樣做好?兩樣怎麼做好像都不對。這個時候你必須要學習著中道,兩害相權取其輕,世間不是所有的情境展現在我們的面前,我們都可以透過不殺、盜、淫、妄的標準答案做到百分之百的。
你想想看,如果你是一位醫師,現在有病人求助於你,你發現到這個孕婦,她面對著生命垂危的關鍵,這個時候,只有一個方法可以保住這位孕婦的生命,就是把這個胎兒流產,如果小胎兒必需讓他出生,那孕婦的生命就會凋亡。這個時候如果你是那位醫師,即使你充滿著悲天憫人的心情,希望救活每一個生命,可是你不就是面對兩難課題了嗎?到底要選哪一樣呢?要保住胎兒還是要保住孕婦?所以在我們的生命過程之中,相信大家將來在修道過程中,會發現太多太多兩難的情境出現。兩難情境出現的時候,只是拿著戒條,你還是不知道要怎麼解決問題,這個時候你隨時要想到中道的精神,想到護生的精神,想到中道的實踐綱領:「我要怎麼做才更護念生命?我要怎麼做,才能夠達到相對最好的效果?」所以持戒也是要動動腦的事情。
很多人對於持戒這些脈絡不清楚,所以他就認為說,「我很笨,我就從第一條背到最後一條」,然後全部忘光,碰到生活中的事情,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動不動就要請教律師,這些事情也請教、那些事情也請教。其實,再偉大的律師都不可能跟著你一輩子,所以你必須要學習中道的基本實踐綱領,來學習自己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否則戒律定了再多,都難免有一些定不到的地方,碰到那些定不到的地方,你怎麼辦呢?佛陀制戒,總不能告訴你可不可以看電影?可不可以打電腦?可不可以上網路?面對那麼多的情境,你必須還是要從「緣起、護生、中道」的基本網領去看。然後接下來就是我談到的戒律的內涵,你要了解,這個時候你才能夠研判自己應該怎麼做,你到底能不能看電影、打電腦、上網路?這樣後代佛弟子,沒有佛陀在指導我們的情況下,也依然能夠追隨著佛陀的腳跡,來經營一個儘量求其如法獨立的持戒生活。
六、行為規範的重要
接下來,進入佛教戒律的內容,針對佛教的戒律,要提到前面的一些基礎之學,就是作為戒律、我們的行為規範,是不是每一樣行為都可以不預先定立規範,只去想到緣起、護生、中道就可行。理論上當然可以,可是生活之中,如果大大小小的每一件事情,都要常常動腦筋去做縝密的思慮,說這可行還是不可行?那我們的生活也太累了。事實上,就我們一般生活情形而言,不是到修道才開始注意行為規範。
從小稍稍懂事,行為規範已經開始對我們做要求了,我們在家裡跟父母互動、在學校跟老師、同學互動,在這個過程之中,爸爸、媽媽、老師常常告訴我們,「這個可以做、那個不可以做,不可以跟人家打架、不可以跟人家吵架,要常常說謝謝、對不起等等。」這些不知不覺就形成我們內在的一種行為規範,這些行為規範逐漸養成我們的道德慣性。所以一般我們脫口而出就是謝謝,一不小心踩到別人的腳,然後就說對不起,你都不用考慮我現在應該怎麼做,才能無私去做相對最好的選擇。時間還沒到八點,一定趕快衝到梵音講堂準備聽戒,你不會在那裡想說:「現在八點,我也可以看書、可以念佛、可以打坐、也可以來聽戒,我想想看,怎麼樣才是無私的去做相對最好的選擇?」你不會那樣,時間到了你就衝過來了。其實你心裡有個規範,人要不爽約,因為這是你跟戒場的一個約、一個規範,一個相互之間的默契,你必須時間到了就來聽戒,我也一樣,時間到了要來講戒。所以內心裡有一些規範,這些規範固然從現實層面來說,是戒場跟諸位、戒場跟我之間的契約,其實更深刻而言,是在我們生命之中很重要的一項美德,就是要遵守承諾、遵守諾言。答應別人的事情就要做到,同樣的,進入到某一個團體裡面,就表示自己願意接受這個團體的規範,這個時候我們就要做而不違約。諸如此類,不得殺生、不得誑語、不得兩舌、不得偷盜等等,幾乎在我們生命中是制約反應的,很自然的慣性動作就這麼做。為什麼如此?因為我們奉行著規範,已經變成我們的習慣了、變成我們的道德習慣了。
所以這裡就帶到一個問題,規範對我們重不重要?很重要,一開始先有幾個規範,形成一個大的框架,在這些規範的學習過程之中,養成良好的道德慣性。那麼我們就可以在大部分情境之下,不假思索的立刻選擇對的那一邊、善良的那一邊。前面所說的,要去做無私的相對最好的選擇,那是在特殊情境底下。例如:時間到了,大家應該要來戒場聽戒,可是這個時候,萬一某個戒子聽到一個電話,說她的父母親病危,是趕緊回去看父母親重要?還是要到講堂聽戒重要?此刻就是中道精神用上的時候。很多兩難議題,怎麼做可能都會多多少少牴觸到護生的精神,可是我總要選一樣,這個時候,我要做什麼選擇就顯得很重要。所以良好的行為規範預設了大部分良好的倫理的選擇,可以讓初學者有所依循,可以逐漸培養出良好的道德慣性。我們從這裡就知道了,從一整套的法則學,戒律的哲學,一直延伸到戒律學,是完整的一以貫之的。
七、怎樣的規範才是良好的規範?
接下來,第二個問題,怎樣的規範才是良好的規範?判斷一個規範是良好還是不良好的標準在哪裡?剛剛說了,從小從家庭到學校到社會,很多很多的場域,都在強迫的或半強迫的,或催眠方式的,導引著我們行為的規範,但是有些是好的規範,有些不見得是很好的規範。那麼好與不好的差別在哪裡?我們知道,民間的婚禮,很多都顯示對女性的歧視,例如:女兒送出門的時候要潑一盆水。前幾天還看到報上寫自由時報董事長吳阿明先生,他很幽默,他說:他結婚的時候,新娘子是用轎子抬來的,轎子來到門前,親朋好友一直告訴他,你要過去踩那個轎子一下,踩到讓她嚇一跳,她以後就會服服貼貼跟著你。這種規範有什麼意思?可是你知道,訂婚、結婚充滿著男女兩方家長,這種較勁、這種鬥諍的一些小動作,他說他繞了轎子好幾圈都找不到,到底要在哪裡踩?沒有想到反而新娘看到以後,驚叫一聲,他嚇了一大跳,他說從此以後他乖乖聽他老婆的話。那麼我們就知道說,社會有很多行為規範其實是不好的,是夾雜著他們的貪瞋癡煩惱,逐漸逐漸形成的。
所以我們遵循戒律,當然要了解戒律的規範,它是否良好?它為什麼良好?前面其實已經告訴大家一些線索,如果這些行為規範,確實有打造著、實踐著謙卑、感恩、慈悲、民主、平等、理性等等的人格特質,那麼當然這就是良好的行為規範。如果反其道而行,那我們要考慮考慮,它真的是佛教的戒律嗎?還是說已經進入到戒禁取見去了。這是對於這些規範的檢證因素,包括佛制的學處、祖師的清規,還有古今中外各地僧團中,與時俱增的各種僧團規制。也有可能本來是良好的行為規範,可是由於時地不宜,所以如今反而產生了一些後遺症,產生了一些棘手的問題。有沒有可能?有可能,在2500多年前印度古農業社會裡面所制定出來的規範,要面對著現代的工商化的、乃至於資訊化的社會,當然出現非常多的問題。那麼這個時候,也許原先立意良好,現在都會發現到它的問題,而要衡量是否變更。
舉例來說,因為我跟南傳佛教的有些人接觸,就很領教到很多問題是想都沒想到的。我們有一條戒律,是「不得與男子同室宿」,不可以跟男子在同一個房子裡面共住。這個當然不是問題,避免瓜田李下,縱使你再清白,你跟他在同一個房間裡住是什麼意思?人家會產生很多的問號。但是,當接觸到南傳佛教的法師,才知道他們把這條戒奉行到什麼程度,我相信也不是所有南傳法師,可是我碰到一位法師,是非常持戒精嚴也很慈悲的一位法師。他很堅持,一定要貫徹這條戒律,他所謂的「不能同室宿」,是指不能在同一個屋頂底下。這就很大的麻煩,大家了解嗎?因為你沒有辦法想像,2000多年前的那個茅屋是一層的,現在卻有可能是幾十層的大樓,這幾十層的大樓,如果其中的一層當道場,那請來的這位法師,他根本沒有辦法在這一層裡面的任何一個房間住,因為他就是不得與女人同室宿,這相當的麻煩。好在我們當時的道場正好有兩小棟,於是我們就請他住那一棟,反正我們住這一棟,就相安無事。所以,起先他還不太敢來台灣弘傳禪法,他是一個很有德行的禪師,早先他不太敢到世界各地去弘傳,因為擔心如果離開了南傳佛教的國家,可能就沒有辦法持好戒律了。由於他知道我們對他很善意,一定會儘量照顧到他持戒的需要,他才過來,後來跟我們相處得很好,也很喜歡我們,也感受得到我們對他的尊重。
這位法師非常慈悲,心地溫厚,雖然自己持戒甚嚴,可是不會瞧不起別人,我在他身上才真正看到一個持律者的典範,雖然我不那麼認同他所解釋的,但是我對於他非常的尊敬。他好到什麼程度?有一次,他在這邊弘傳禪法,結束以後回到他的國家,他邀請我們過去,因為他在首都的一個禪修中心要開幕,我們就一群人過去了。去到那裡以後,坐遊覽車到他的禪修中心,他就特別要居士陪同我們到市區去吃晚飯,我想,「不是你們都很堅持過午不食的?」這個禪師非常堅持,一定要上午大概十一點左右就要吃飯,因為怕吃過十二點。但是,他不但不會因為自己過午不食而藐視北傳佛教,相反的,因為他們不碰觸生像金銀,信徒供養他的錢都放在居士那裡,他叫居士把那個錢拿來請我們吃藥石。為了他來我們這邊教授禪法,我們特別要買兩張機票,一張他的,另外一張是他的淨人。大家知道什麼叫做「淨人」嗎?就是合法清淨來協助比丘、比丘尼打理事務的人。
在這邊弘傳禪法也大都很好,但是有一次,我們帶他去台北的陽明山,趁這個空檔帶他去走一走,了解台灣之美,中午有護法要供養,這個護法是開飯店的,等到吃過飯我想他也累了,因為我們清晨四五點就起來去陽明山,走了那麼多路。護法很熱心,就要開一間房間讓他休息,我們在外面等他。那個房間怎麼辦?那麼多間房間,還不是變成一定會與女人同室宿。還好,他說我們有點棘手,可是我又擔心如果要回到道場還那麼遠,怕他老人家體力不支,最後好在是白天沒關係。有一段時間他病了,病得很重,南傳佛教國家醫療事業比較落後,我們就鼓勵他老人家回來,我們幫他安排最好的醫院、最好的醫生來看護、治療他。那醫院怎麼辦?他住台大醫院,那麼大的大樓、那麼多病房,我不能保證沒有與女人同室宿,但是病了沒辦法,有病緣是可以的。現在誰來照顧他?好在有一個比丘跟他來,那個比丘怎麼辦,他沒有病緣。那比丘還真行,他就不倒單,天天就這樣晚上坐著到天亮,我們那時候都很擔心,怕禪師沒垮那個比丘先垮掉了。所以,即使是良好的行為規範,可是因時地不宜,可能真的會適得其反。
當然,更有某一些佛教界認為理所當然的行為規範,卻隱藏著對他人不公平、不正義、不仁慈的因素,這些等到將來談戒律的時候,慢慢跟大家講。最起碼我告訴過大家屬於性別歧視的問題,或者是自認為持戒而對其他眾生見死不救的情形,那些經常可能讓自認為持戒的人重複依循,重複依循之中,反而長養了自己的惡習、惡癖。像我剛剛跟大家陳述的過程,大家也感覺到怎麼那麼離譜,可是事事物物,我們不能只靠自己的自由心證,說「這個離譜、這個不對,這個很好、這個一定對。」那個人的偏見加入又怎麼辦?所以不能靠個人的好惡來做自由心證,說這個規範可行、那個規範不可行。但是如果只是在那個規範的本身打轉,去做每一個條文、每一個字的解釋,那麼你也會發現到,答案就是這樣沒錯,「不得與女人同室宿」。或者是說「行菩薩道、學菩薩戒的人,不得蓄養貓狸猪狗」。或者說,八敬法規定我們,雖百歲比丘尼,見到新受戒比丘,都必需頂禮迎接問訊禮拜。沒錯,每一個字都沒錯,所以你只是在這裡打轉也不是辦法。自由心證不是辦法,只是在條文中打轉也不是辦法,所以一定要尋求一套方法論,這就是前面講到的,佛教戒律中的法則學。
你會說,講到今天已經第五天,為什麼還沒有具體講每一條戒,可是你沒有辦法有個統合的觀念,所以我整個抽出來簡單的講。這些佛教的戒律學,不外乎本之於緣起的原理,將護生精神加以具體化,將中道的實踐加以條文化的一門學問,可以說是佛教戒律學的綱要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