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街頭的樂生苦行,能否召喚正義?
張立本
(東海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生)
梅雨季的連日豪雨,於六月十一日(編按:指95年6月11日抗爭行動,而非本年4月15日之保樂生大遊行)暫緩,似乎宿命地象徵著,樂生療養院每次抗爭行動都會有好天氣與好運氣,我希望如此。
位於台北縣樂生院新莊的「樂生療養院」於六月十一日,在台北街頭舉辦了這場人權運動三年來的第一場遊行。三年來,樂生院的院民以及各種身份的聲援者已經跑過無數次政府機關(文建會、衛生署、行政院、內政部、立法院、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捷運局、台北縣政府、台北縣政府文化局、捷運公司)進行示威抗議和陳情,見過各層級的高官(謝長廷、呂秀蓮、蘇貞昌、馬英九、周錫偉、文建會前後任主委、北縣文化局前後任局長、台北市文化局長、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召集人西村幸夫),甚至遠征國外(日內瓦聯合國最高人權委員會、東京都地方法院)請求國際援助(聯合國最高人權委員會發表公報譴責台灣政府、「戰前院民」控告日本政府官司勝訴)。長期關注院民自主權益的學生們,從一個個清秀單純的模樣轉變成熟知政府如何推拖責任的老手,院民們也一一從原本畏懼院方及政府的狀態,害怕自己的面孔出現在電視機前,轉為敢大聲在台灣的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的前面拿著麥克風痛斥官員。
六一一當天,「樂生保留自救會」與「青年樂生聯盟」共同製作的五百條頭帶,在人群還沒完全報到之前就發完了,這可能是多年來台灣都市社會運動甚至是一般社運中少見的壯大場面,聲援者從台灣各地前來,之中有學者社運者社運團體、學生、教授、文史工作者,或單獨默默的到場,或租下整台遊覽車。社會力量匯聚的情況,不但清楚的展現了院民捍衛人權的決心,更凸顯了這個議題仍在逐漸擴大之中,已經不是三年前運動剛開始時,僅有四、五位學生、十幾位院民的場面。
但是,許多人也同時在問,政府不是已經要保存百分之四十了嗎?立法院不是已經將補償法納入議程了嗎?這運動不是已經成功了嗎?為何還要抗議?既然政府已經答應照-顧,那這群人是不是無理取鬧、恣意妄為、貪婪無厭?
不是的,政府完全是利用巧妙的手法轉移焦點,政府逃避了最直接的問題:古蹟保存、永續醫療照護、漢生病友的自主決定權,而將這群微弱卻堅強的人權鬥士貶抑為阻礙社會進步的搗亂人士。這場運動的核心價值是,曾經被強制隔離的漢生病友應享有不受任何外力脅迫的自主遷徙權力(例如政府以捷運的耗資延宕做威脅),由於政府曾經利用漢生病友進行人體藥物實驗且強迫勞役與軍事監禁,因此日後在任何狀況下,無論漢生病友居住何處,政府都應負起完全的照護責任。雖然,政府確實每年有專款預算補助院民生活,然而不可抹滅的事實卻是,過去的隔離監禁不但造成了制度性的社會歧視,深及內心,而且阻止了院民原本在社會的正常生活中,可能創造與發展的各種機會和可能性。因此,政府的長期預算不能被視為服務與福利,而供作再次污名化院民為貪得無厭的藉口,而僅是最低限度的補償方式。
在以院民自主意願為本的前提下,運動採取古蹟保存的策略。雖然完整的保存日本殖民時代的漢生病院,確實足以讓人類從歷史中反省醫療史,反省空間與社會中的各種分類排除漢人種歧視,但並不是完全是最終的價值,因為,多年來的監禁管制已使得肢體欠佳的院民逐漸適應了此地,在空間中,到處是院民生活的痕跡,透過院民們從日常生活中對空間進行細微的調整,整個居住環境盡是具有院民個性、習慣與生活態度的刻痕。院民一旦被抽離這樣的地方,將是對生命的另一次耗損,因為他們必須從居住了三、五十年的地方再重新適應一次環境。這就是為何堅持原地全區保存,它不是單純的「活聚落古蹟保存」那樣地拜物,而是以生存、人權為出發點的居住權鬥爭。
除了古蹟,「補償法」的目的同樣是在保障自主、居住、醫療等幾大前提下設定的,要求台灣政府效法日本政府,正式公開的為過去的隔離監禁政策,向全台「漢生病友」道歉,並以法律保障一切權利。法案的想法,是院民前往日本進行跨國漢生病友串連,以及跨國訴訟時,從日本學來的經驗,因為日本國在殖民時期,一樣針對本國的漢生病友進行強制隔離與壓迫,然而,在日本龐大的漢生病友運動下,政府不但公開道歉,也讓漢生病友有權利選擇在「療養所」安養天年,不但無條件許諾居住權,更無條件提供完整的醫療照護,而這些是台灣政府不但完全缺乏甚至逆向操作的。
法案雖然在半年多前已經送入立法院,但是不同的黨團都試圖提出自己的版本進行競爭,他們面對院民參與式設定的條款,仍多有保留,不斷被擱置,顯然立法院的委員們,在面對要求政府從制度承認錯誤時,仍是保守多於人道。
樂生的運動進展到半年多前,台灣新版的「文化資產保存法」通過時,曾經給予一個契機,使得台北縣政府文化局草率的以捷運為優先的態度,能被逆轉。然而「暫訂古蹟」的半年期限將於二○○六年六月十二日期滿,卻未見任何審查程序,逼得即使在無止盡的政治新聞中,樂生院民與聲援者的聲音被極度壓縮,仍走上街頭,同時向執政與在野黨嗆聲。
表面上政府有開會討論樂生院保存適宜,但外界不知道的卻是,所有的會議中,都是由捷運局先拿出東拆西挖的平面圖之後,才輪到文化單位說話。事情很清楚,從中央到地方的文化單位,即使有「新版文資法」這個稍顯進步的法律,卻仍然不敢或不願在工程單位點頭之前依法行事,寧願延宕過程以維持對政府最有利的解決方式,冗長的延宕完全揭穿了政府的「善意」其實是謊言,「專業」其實是傲慢。「不審查」的行徑更說明了官僚帶頭違法,見證中央與地方一同在工程至上的發展主義下,謀害漢生病友人權,以及他們身體所象徵的過去台灣現代化意識型態的荼毒,依舊延續。
半年來,運動也不斷逼迫政府表態,卻被「文建會」批評樂生的訴求是「把文資法工具化」,可笑的是,其實是文建會自己一方面透過「指定」來承認樂生文化價值,同時又把自己放在「工程時效與預算」的前提下,將「文資法」及其委員會內支持保存者的「專業意見」工具化為錯誤政策的遮羞布,以掩飾政府單位從未認真思考「保存」的真相。
樂生院民已經受夠了文化機關把事情從地方踢去中央,又從中央踢去地方的作法,所以遊行當天雖然從「文建會」出發,可是完全不理會「文建會」的小官員。當天遊行開走之前,雖然小官員早早就縮頭縮腦的躲在拖板車後方,他到處尋找認識的文史團體工作者要與我們碰面。但是遊行的立場很簡單,除非文建會主委,除非能做決定的人出面,不然沒有必要理會文建會。
這是因為運動已經看穿官僚機構的兩手策略,它左持「依法行政」的盾牌,右喊「公共利益」分化人民,但其實「公平正義」僅是統治者利益結構得以順暢攀升的墊腳石。幾年下來,堅持捍衛樂生的院民從未退卻,而院外聲援者愈聚愈多,就足以證明社會的反省力從來就走在政府前面。士可忍孰不可忍,除了上街遊行與持續抗爭,我們已經找不到任何與政府對話的方式。
在週日的這場遊行中,不但有六百人以上的遊行隊伍,還有台灣首次出現的「六步一跪」苦行隊伍,從文建會跪行至總統府全長近三公里。雖然「跪拜」在這片土地上的過去傳統中,向來是向上位者懇求或乞求的象徵,或宗教地者向神明祈求,但是這次卻絲毫不是為了向官僚結構請命而屈膝,執政者根本不夠格受這六十餘人的千次叩首,反而是聲援的學生們要用身體展現院民數十年來所受的「身體折磨與苦難」,效法韓國農民以身體折磨來展現運動的決心。「樂生苦行隊」一樣要透過身體的自我犧牲,表達決心。當然,再怎樣精疲力竭也抵不過樂生院民因為藥物實驗而變形的肢體,跪行再遠也比不上軍事管制與強迫勞役的監禁生活,但是人群與漢生病友站在一起了,這絕對不是行政院長透過一次次協調會、說明會、公聽會的拖延戰術所能阻止的了。
有人認為,這種過於戲劇性的行動充滿了媒體操作的痕跡,的確,苦行隊伍是全程最吸引鏡頭的隊伍,但媒體效果決不是目的。我們希望的反倒是,那些因為遊行過程而受阻礙的台北街頭的市民們,多花幾秒的時間,看看我們身上的訴求,看看苦行隊伍中的老、少、學生、專業者,他們伴隨著輪椅推著的漢生病友,朝向何方?訴說什麼?的確,苦行跪拜是戲劇性的,它是那些過去受現代化意識型態所奴役的人們,在現代主義之寬路高樓的街道中,進行最深沈也最謙卑的發言。
從忠孝東路轉往青島東路之前,遊行遭遇了「行政院」前方的「遊行禁制區」,這個戒嚴時代的產物,遊行並未選擇與警方衝撞,但是,卻安排了學生背著諾大的「戰書」步行遞交「行政院」。雖然遊行隊伍轉彎了,但學生與院民在烈日下,穿過捷運善導寺站旁邊的挾路,跨越警方人牆的同時,卻還是象徵地挑戰了「禁制區」的限定(集會遊行法規定三人以上即為集會)。此時,率先出發的苦行隊伍已經從青島東路接近中山南路口的立法院,而步行隊伍在後,苦行隊帶頭的人背著鼓單手打,另一手敲鑼,雙膝也同時跪下,而跟著的人群,表情肅穆,井然有序。
達到青島東路與中山南路口時,依然是警察伺候,還外加幾台警備巴士,上頭不知躲了多少人,讓人不禁想起,過去每一場樂生的抗爭,都有數十至近百位鎮暴警察手持塑膠長盾牌隱身暗處。
走著,跪著,遊行全程熱烈的高歌,大夥口中嘶吼的是將「勞動者戰歌」歌詞中的「勞動者」改為「受壓迫者」,「反剝削」改為「反迫遷」的「樂生戰歌」。透過這首亞洲工運的著名歌曲,再延伸抵抗者的意義。當步行隊伍行至「國民黨部」,也一樣停了下來,因為國民黨在中央雖然身為在野黨,但是它並不能擺脫責任。雖然,無論行政院跨部會協調會、文建會決議,都是主要掌握在民進黨政府手中,而樂生被規劃「捷運機廠」後,堅持不肯指定古蹟而要求工程單位強行施工的是現任行政院長蘇貞昌,但是去年台灣「縣市長大選」後,台北市、台北縣甚至桃園縣的首長都掌握在國民黨手中,卻也不見新科縣長周錫偉口口聲聲喊著的「縣市聯手」有任何進步的全盤規劃思考,依舊工程與發展至上。
因此,遊行不但抗議戰後國民黨政府延續殖民政府所做的壓迫,也抗議每一個國民黨的首長都假借發展之名,行人權迫害之實。在這裡,由主辦單位上演了一齣行動劇,結尾是由一個個頭帶「豬頭面具」的行政首長,一起挖出「樂生」的腸子剪斷,而剪斷後噴出來的不只是鮮血,還是沾染鮮血的鈔票。行動劇要表達的事情簡單清晰,掀起在場群眾的笑聲與怒罵併陳,然而真正的遊行高潮,卻是當群眾面對國民黨部觀賞完行動劇之後,抬頭一望,由國民黨部頂樓高高垂下的布條,上面寫著「奪-樂生人權,毀漢生古蹟」。這恐怕也是台灣社運的首度創舉,我們知道國民黨不會有任何回應,但也要將樂生的人權高掛在國民黨黨徽之上。
最後,遊行步入凱達格蘭大道,這條短短的街道,由陳水扁更名為「凱達格蘭」,是想透過原住民的符號,象徵台灣住民的主體性,但是他卻始終無法轉變作為「人民向政府抗議」之最終衝突場的意義。因此,樂生遊行選擇這裡當作終點。
遊行的終曲是由群眾列隊歡迎苦行隊的入場,全員無缺席。當他們跪行入場,許多院民落淚了。「不忍心啊!」一個個年老的院民如此說。許多參與遊行的群眾也落淚了,「希望我們的聲音能被聽見」,他們說。苦行者與苦行者互擁、院民與苦行者互擁,群眾、苦行者、院民全部用肢體透露了最真誠的情感,但這是由無數支持者所累積出來的團結,而不是悲歌。
透過這樣的活動,如果真的能夠刺激政府、召喚正義,那就是遊行最卑微的願望。不過遊行從來不是期待政府政策能在當日或者短暫的數日之後急轉彎,反而是要透過身體刺激意識,更加的團結,更清楚我們自己的目標正確。然後要透過肢體展演告訴政府,如果多一天不思考全區保存,多一天蔑視永久醫療照護,樂生院方多一天持續過去殖民政府的人體實驗時的支配者角色,多一天不正面回應院民的自主意願,那麼抵抗者更會一天天壯大。正所謂有壓迫的地方就有抵抗,政府可以選擇繼續忽視選擇全面性的壓制,但正是在這種壓制的權力關係之中,人民會找到持續抵抗的方式。
唯一可悲地由這場遊行所體現的,是我們已在社會運動的最低限度上要求政府執法,但沒想到真正不在意體制程序的是政府本身,一旦政府自己取消體制的價值,毀壞律法的精神,就正是官逼民反的最佳觸媒。
無論官僚結構再怎樣合理化或重新定義它的程序、法律,說群眾沒有專業與常識,或再怎樣經過一大堆部會機關出面分散群眾壓力,企圖說服捷運與古蹟的利益輕重,都無法解釋暫訂古蹟半年未審的「官僚違法」,更無法掩飾在各種「善意方案」之下,「先工程後古蹟」的未審先判。更嚴重的,政府忽略了,針對唯一有可能「原地繼續居住」之方案的未審先判,也是對院民人權的全然漠視。
遊行當天已經接到文建會的聲明,表示「地方」審查捷運替代方案已經視為「有作為」,因此無法依照「文資法」,在「地方政府無作為」時介入,但明顯的是此時「文資-法」的程序已然落於工程之下與之後。
六一一之後的幾天,我住在樂生院,院民們依然情緒激昂,「很成功!」他們異口同聲,顯然不僅是遊行的人數刺激了鬥志,而更是因為苦行的群眾激起了院民們要仔細照料自己與他人,以便持續戰鬥的心境。
2006.6.18
--原刊於青年樂生聯盟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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