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精彩的「佛教情欲觀點」論辯
——香港「廿一世紀中國性/別國際圓桌會議」側記
陳悅萱
96年12月14日至15日,香港樹仁大學法律與商業學系與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聯合舉辦首屆「廿一世紀中國性/別國際圓桌會議」(A Roundtable: Chinese Gender/Sexuality in 21st Century)。
本次會議係趙文宗(香港樹仁大學法律與商業學系副教授)、黃慧貞(香港中文大學宗教文化系副教授及系主任)之所安排。是次國際圓桌會議,希望為從事性/別研究中不同範疇的專家學者提供跨學科、跨地域的學術平台,檢視在廿一世紀中國情景下,性/別如何被建構和成為理論述說的對象(昭慧法師發表佛法觀點的「性/別」論述)。
十五位來自兩岸三地與新加坡的專家學者——主持人為勞維俊(香港樹仁大學)、張善喻(香港大學)、丁乃非(台灣中央大學);發表人除昭慧法師外,尚有黃慧貞(香港中文大學)、趙文宗(香港樹仁大學)、梁偉定(新加坡大學)、何春蕤(台灣中央大學)、卡維波(台灣中央大學)、李銀河與鄭宏霞(中國社科院)、吳敏倫(香港大學)、文潔華(香港浸會大學)、黃結梅(香港浸會大學)。發表人分別以該議題於其區域內之發展現況提出報告,或提出更宏觀的理論論述。會後,籌委會計劃由香港大學出版社先發行英文版,然後再出中文版論文集。(該次圓桌會議內容,詳參:「廿一世紀中國性/別國際圓桌會議」網頁:http://fs3.hksyu.edu/~chi_sex/gender_roundtable/)會前,胡懷中副校長特前來致意。開幕式中,樹仁大學趙文宗教授與香港中文大學黃慧貞教授,分別簡短介紹本次會議之緣起,隨即展開座談。與會學者雖皆為華人,但大都以英文交談,這是因為香港學者的普通話能力較弱,使用粵語又擔心其他學者聽不懂,因此一般採用英語作研討會中之溝通工具。
14日的發表論文有九篇,所論述的性/別內容非常廣泛,發表人均在性/別學術領域成就卓著。15日上午發表三篇論文,中午綜合座談,隨即結束一天半的議程。
15日首先由昭慧法師報告其論文〈「情」與「欲」的佛法觀點〉(本次發表時,先採用法師口述,筆者整理之草稿);接著由黃慧貞教授從基督教的倫理觀點,探討香港關於「性」的道德性爭議;最後由黃結梅教授報告香港大眾從醫療健康的角度,對待同性戀者的態度。
昭慧法師的論文未來應會發表,在此不須呶述其論述觀點。本文要記述的是發表完畢之後,該篇論文在會中所引起了熱烈的討論。此中甯應斌及李銀河教授的質疑,極具挑戰性。
甯應斌教授認為:一、論文中指佛法將「欲」一律歸諸「動物本能」,這看來與性解放論有很大的交集,但該論文缺乏有關社會建構如:攸關性政治、法律與媒體等之論述,這樣是否會將性政治簡化為「修身養性」的功課?二、佛法的情欲論述雖然甚為開明,但似乎還是預設了「受害人」的存在。
李銀河教授認為:論文指出佛家視性欲為「動物本能」,非善非惡,這確實很顛覆一般所認為的佛教觀點,讓人耳目一新。但是:一、論文中指「性」是心理影響生理,這是錯誤的。「性」問題的根源應是生理而非心理;是生理影響心理,而非心理影響生理。二、法師說「性欲」有「成癮」的特質,宜慎防縱欲成癮。但有些癮如賭癮、酒癮是不好的,而情欲之癮,又沒什麼不好,又何必擔心它成癮?三、依人的生物基礎來看,獨身主義違反自然,順乎自然的生理本能即可,何必「拼命禪修」?
面對這些尖銳的提問,昭慧法師氣定神閒地逐一答問釋疑。針對甯應斌教授之提問,法師作答如下:
一、本文係以更根源的思維層次,做為社會結構或運動層次的基礎論述。法律與媒體等,都只是思想的載體,倘若沒有基礎論述,則法律即使有所改變,人心亦自動受困於文化制約,而難以理直氣壯。座中有一研究生說她是「思想開放,行動保守」;其實不然,正是因為思想並未真正開放,所以行動會有所顧忌。而修身養性的禪觀修為,只是整體論述的一部分;在社會建構的面向上,本文將一切「性」的基礎,拉到「動物本能」的層次,不強調何為神聖,何為穢惡。有了這一基礎理論,方有可能在此基礎之上,理直氣壯地爭取「性傾向平等的政治與法律權利」。
二、各種性傾向,只要不傷及無辜第三者,從佛法來看都是動物本能。至於是否要縱情恣欲,如是因必產生如是果,這是個人應對自己生命負責的事。然而若傷及第三者,如戀童症,讓性生、心理未成熟的兒童深受傷害,則依佛法看來,應予制止。即使不論其是否有「罪」,亦應哀矜而勿喜以關切其「苦」——戀童症者無法自制,充滿熱惱之「苦」,無辜第三者更因其戀童性行為而深受苦迫。
針對李銀河教授之提問,法師作答如下:
一、心理才是「欲」的根源,因此人才有可能在壯盛之年修道離欲,否則就只能待到年老體衰,才能起步修行了。一般未能覺察心理的微細湧動,以為是生理牽引心理而生欲念,這是心念太粗所致。且若以為生理影響心理,則勢必淪為「生物決定論」,這是性文化論述的大忌,因為它將證成性歧視的正當性。
二、要注意:聲稱「獨身主義違反自然」,這是違反人權而要受到譴責的!至於「情欲成癮」有何不好?我也可硬拗說:只要賭徒的金錢與時間夠多,他愛怎麼賭都是他個人的事,賭癮又有何不好?至於情欲成癮好不好?那要看你自己是否樂意讓自己動不動就與人「天雷勾動地火」,見到異性就兩眼發直。這樣身心充滿著熱惱,生命不得自在,難道不是「苦不堪言」嗎?
三、「自然」也者,即是「如是因、如是果」的自然法則。因此有人拈花惹草、三妻四妾,有人忠於配偶,從一而終;兩者都很「自然」。在台灣,有人在高鐵座位上,竟然無視乎鄰座女性的感受而情不自禁手淫起來,這也很「自然」。就看你要選擇哪一種「自然」了!
生命是要對自己作交代的,而不宜用「自然」來搪塞自己言行的無禮與失格。有人因禪修而身心輕安、周遍洽浹,自然不喜性欲亢奮的粗糙覺受;有人證成阿羅漢果與正覺佛陀。這都同樣是不違因果法則的「自然」之事。我都沒數落人「拼命性交」了,妳怎麼反倒數落起我「拼命禪修」呢?
香港大學吳敏倫教授聞罷二人針鋒相對的辯論之後,發言表示:
「我對佛教『心理影響生理』的情欲觀點深表讚同!試問人為何不能像動物一般純任本能而發為性欲,卻產生情欲的無邊紛擾,這不正是心理影響使然嗎?但是,為何過往在香港,從未聽聞過這樣精彩的佛教觀點,而只充斥著基督宗教的觀點?」
法師解釋道:「原因有二:一、受到殖民時代與後殖民時代的影響,使得戰後佛教在華人社會的政、經實力不如基督宗教。知識菁英多以『作基督徒』為榮,佛教徒泰半為中低階層民眾。二、中國傳統佛教受到宋明禮教觀念影響甚深,因此不免將情欲視為罪惡。實則情欲為障道法,障礙生命的向上提昇,卻不必然會淪為罪惡。」
雖然會場的討論熱烈得欲罷不能,但由於另有到沙田向慧瑩長老尼告假的行程,因此座談會近尾聲時,法師先行離席。與會大眾以熱烈掌聲送行。這段機鋒迭起的精彩論辯,讓筆者得大受用,破除了許多像似佛法的困惑。特別是法師針對「自然」與「反自然」所作的解析,過往筆者未曾聞見,因此憶述論辯經過,以饗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