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誓雙月刊 |

關於臺灣宗教學界神聖性議題迷思的批判

江燦騰

       作為一位研究當代臺灣宗教史的學者,我近幾年來最強烈的反感和譏嘲的學術現象之一,就是看到有不少在學界還有點名氣的所謂「宗教學者」,每隔一陣子就會炒一次關於宗教「神聖性」的學術議題;而不久之前的那一次,規模雖大,但我的評語卻只有一句,那就是:彼等絕大多數文章皆屬離胡說不遠的「硬套之論」,亦即讀者只須將其當「學術垃圾」看待就行了,根本不值得再浪費時間去關懷。

       為何我會如此強烈批評呢?因此輩學者,最大的盲點之一,就是忽略了——彼等關於宗教學「神聖性」的討論,其實是源自西方天主教的宗教哲學思想,並且和超越或絕對的神人異質(二元論)概念有關,但與東方的神人同質(一元論)的泛神概念又是截然不同的。

       其實,此兩者在認知上的不同,以明末來華傳教的利瑪竇神父生平體會最深。因他起先認為中國古代經典上的「上帝」和天主教聖經上的「上帝」一樣,但不久他即發現:原來中國人所謂的「上帝」一詞,雖是指權威最大的天上主宰,卻非創造天地萬物的「造物者」,因而其「神聖性」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反之,西方的「上帝」,既是宇宙萬物的「造物者」,並且在「神聖性」的概念上則是絕對的——因凡人皆不可能成上帝,唯有耶穌例外。

       問題在於,華人一向認人為:人人皆可為堯舜,或人死雖為鬼,但有德有功者可升天為神等,甚至大乘佛教「眾生皆有佛性」的說法亦人盡皆知,故在明末的華人知識分子,始終無法相信利瑪竇所宣稱的:只有人子耶穌一人,可與絕對唯一的「上帝」相等,而別人不行?……

       由此例子即知,在談中外宗教的「神聖性」時,此一重大差異,是須謹記在心,才不會犯錯的。我沒料到,同樣的問題,居然一再被當代臺灣的一些宗教學者所忽略(或明知故犯),真是太不應該了。

       所以,我在此建議:今後臺灣的宗教學者如要再談「神聖性」的學術議題,請起碼在學理和方法上做到下列三點:

一、就西方原有的「神聖性」概念,放在西方宗教哲學的歷史脈絡來談,即可免混用。

二、如要作中西宗教「神聖性」的比較時,應釐清兩者差異何在?再進行比較。

三、將東方的「神聖性」按其思想本質和實際的歷史脈絡,重新定義,自成解釋系統。

       否則,除了胡說,就是再鬧一次笑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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