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的倫理價值判斷
釋昭慧講.耀行記
98.7.22
今日法師同樣以兩則故事開始課程的教學。本期法師選擇的都是婆羅門與佛陀之間互動的故事,從這些故事可以看出,佛陀對各宗教是友善、包容的,但是也有不妥協的,那就是牽涉饒益眾生福利的,佛陀都是直言不諱,可是佛陀從沒有為自己或自己的教團爭利益。
卷四,第95經,生聞婆羅門聽聞佛說:若佈施佛及僧伽則可得大果報,佈施他人則不然,後至佛所訊問是否真如此。佛告生聞婆羅門:此言謗佛,我如果這樣說就製造了兩種障礙:其一,障礙佈施的人讓他不能佈施;其二,障礙受利的人讓他無法獲得利益。並說即使餘食置地,利樂彼處眾生,亦可得福,況施於人!復言佈施持淨戒者可得大果報。
佛陀為什麼強調「佈施持淨戒者可得大果報」呢?法師於此分析:因為這只是作一個法則的說明,不是針對個人、個別團體來爭利益,而且也不保證佛門弟子就都持戒,其他宗教的人就都不持戒,所以「佈施持淨戒者可得大果報」是通則,聽佛陀這麼說婆羅門也表示認同。接著佛陀又相機說法,進一步告訴他:所有種姓的眾生只要持戒,一樣捨離煩惱的重擔,能夠佈施那些德行方潔、轉凡成聖、純一滿淨、梵行清白的修道人,當然能得更大的果報。因此佛陀從不說不應佈施別人,他只是就著事實的真相來作陳述。
第二則故事,體現了佛陀的正義感。有一婆羅門,為子娶妻後,捨家乞食,漂流無依,後世尊說一偈教其告訴其子,其子聞偈後悔悟,迎父返家。
接下來回到卷十,267經,佛告比丘當善思觀察於心,因為無明與愛都與心念有關,「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於此法師告誡我們:不要以為自己的行為只會影響自己,其實這會形成共業的圈子,影響的是一群人,這一群人受我們的影響又輾轉傳遞出去,這個共業圈就會越來越大。因此我們應該讓自己的心清淨,於是在我周遭的人因我而相對清淨,他的清淨又會去感染他人清淨,形成一種共願的圈子。為此佛陀提醒我們:個人的心念不僅影響自己的命運前途,其實是在感染周遭的環境,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煩惱習性,當你的心以清淨、歡喜、柔軟與人互動時,你就啟發了對方善心所的運轉,他也以柔軟的心來與你互動。所以佛家不僅講自作自受,也講共業所感。
本經讓我們觀心的同時,也要注意觀察色,因為色反映到心,「心如工畫師,能畫種種色」,色法很大一部分就證實來自於心。凡夫不知色法的集(來源),就不知道如何去除色法所帶來的苦,更不知道色法的「味、患、離」而樂著於色,於是更生起未來諸色,輪迴不已。聖弟子知五蘊的來處、知五蘊的苦、苦滅,因此不樂著五蘊,故不生起未來五蘊,所以不受後有。
第268經以譬喻說明,如果不如實知五蘊「苦、集、滅、味、患、離」而樂著於它,就像急流岸邊之草木,攀緣即斷,不可執著。
270經的重點是:於五蘊觀無常,要修習多修習,則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法師提出:為什麼不是觀「無我」呢?因為只要能觀「無常」,就能觀到「無我」。無常瞬間變化的「色、受、想、行、識」中,沒有一法是我可得,「但見於法,不見於我」,不就順便建立了無我的觀照嗎?既然住於無我的觀照,心就自然遠離我慢而順向涅槃。「我慢」是隱隱約約把自己看得比較重要的一種心理狀態,因此不要把它解釋為驕慢。
再來,從271、272兩經中都可以看出,佛陀與弟子互動的無限慈悲與寬容。272經開篇就寫到「眾中有少諍事」,可見佛陀時代僧團中就會有諍事,因為眾生的貪、瞋、癡不可能一出家就不見了,而且人與人相處久了也難免有些矛盾,所以諍事起了要如法滅諍,因此佛陀也教導弟子滅諍之道。
站在僧團的立場是要滅諍,但是一旦起了「貪覺、恚覺、害覺」,存心要惱害對方,不就是在懲罰自己嗎?用身念處觀一觀就知道,自己的心生色法有多惡,這樣的人身體會好嗎?人生會快樂嗎?這樣一想心立刻釋懷。所以要用四念處善觀其心,這是很基礎的修習法。到了更純熟的程度,住於「無相三昧」,色、聲、香、味、觸、法不繫於心,這樣修習多修習,惡不善法就會滅除,無餘永盡。
對於僧團中的諍事,佛陀先痛責這些起諍的比丘,然後告訴他們:你們這種惡質的心理狀態,情感上與人好勇鬥狠,是從三不善的尋思而來的,而尋思是從想心所構像而來,所以要依「四念處」、「無相三昧」來滅除,就能得涅槃。其次又告訴他們:見地上也不能出錯,有三種錯誤的見地:1、命即是身(斷見、即蘊計我);2、命異身異(常見、離蘊計我);3、色是我,無二無異,長存不變(也是一種常見)。有這三種錯誤的見地就不得涅槃。
接下來轉到卷三,本卷的內容都在講義理,法義甚深,所以法師漸次帶領我們閱讀並詳加解析。
第59經,講到擁抱愛喜就是擁抱苦,因為愛喜,色聚就會現起,就會盡一切力讓自己的色聚延續下去,受、想、行、識依此而生,由此帶來苦。所以一旦知道了色集帶來苦,就只有讓色滅才不帶來苦,因此「愛喜滅,於色不生愛喜」。
至於受、想、行、識的寂滅,也就是感情、理智與意志等心所功能的生起,是來自於接觸,所以接觸如果不生起,感情、理智與意志則不生起,可見「受、想、行、識」生起的關鍵來自於觸。可是我們怎麼能不接觸呢?這還沒有講到核心的答案,核心的答案是「觸滅是受、想、行滅」。所以,如何讓我們的理智、感情更加的平穩,一定要在觸對下功夫,這個部分要等到「處相應教」時再做進一步的解說。(參見本刊第115期)
「名色集是識集,名色滅是識滅」,原來,心識會分別是因為有名有色,名就是「受、想、行」的心理狀態,再加色法才會有識的分別作用,所以要讓「名色」滅「識」才滅。由此可知:愛喜、觸、名色,都是我們可以下功夫的地方。
我們讀過了「蘊相應教」,對於「愛喜集則色集,愛喜滅則色滅」比較熟悉,因為那是四念處的基礎功夫,從色法下手。但是後面這些就比較不熟悉了,因為有關「觸滅是受、想、行滅」,這是「處相應教」的主要功課;至於「名色滅是識滅」,則要到「雜因頌」講到十二緣起才知道是怎麼回事,因此都暫時略過,待將來有了經教基礎,再由淺入深慢慢學習。
第60經,也是從五蘊講起,告訴我們「不樂、不讚歎、不取、不著」,則心得解脫。於是對於過去世有或無,過去世我是誰,這樣的見地疑惑都沒有了,因為根本無我可說——「有業報而無作者」。知道有前世,但那是業報之流,不會執著哪一個前世的人就是我,因為連今世的我都不可得,還會有前世的我嗎?正因為在現在的五蘊中能夠觀到五蘊非我,而不樂、不著,因此即使看到過去身在怎樣,也不認為那叫作我而抓住不放。依此類推,往未來世怎樣?這些執見也一併放下,所以不在任何一個業報片段認為那是我。如此,往前不著、往後不著、前後不著,那是因為有對現在不執著的功力,這時就知道自己走到了無限流轉的終點,自知不受後有。
前面59經講到的是五取蘊的來源與滅去,61經開始講到五蘊的結構。「色取蘊」是什麼?其實就是地、水、火、風四大,以及配合四大所組合的色聚。就著這個四大所成身來觀照,就知道此四大所組成的色法是無常、苦、變異之法,於是要永斷無餘,「厭、離欲、滅」。
因為無有愛念渴求,這個色法寂滅後,其他色法也不會相續,這叫作「妙」,是非常深層的寂靜,一切有餘依的色法都斷盡,完全沒有愛、沒有欲,才達到究竟涅槃。法師提示我們:功夫如何下?當然就要透過「四界分別觀」,對四大每一個的特質都要觀照清楚,最後終於觀到四大的色聚是滅滅不已的,這樣才能達到寂靜妙理。
62經敘說愚癡無聞凡夫無慧無明,於五受陰生我見而繫著,多聞聖弟子則不然。
第63經,佛陀說:但凡修道人、祭司執著有個我,他們一定是在這五取蘊中執著的,於是由此區隔出愚癡無聞凡夫與多聞聖弟子的區別。既然不能遠離膠著於我所屬、我所有的情感意志,他就一定入於諸根、生於處。因為一旦從諸根作為門徑來把握我所,諸根就形成一個介面與境界接觸(六處入所觸),這是無明相應觸,愚癡無聞凡夫從而生起苦樂受、想、行、愛、取、有、生、老死等。而聖弟子同樣接觸,卻是明相應觸。由此看出從「五取蘊教」中還是帶出了「處相應教」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