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與世界責任
古倫神父、昭慧法師
昭慧法師
因緣之聚散、離合,導致現象之生滅、成毀。乍看之下,這套自然律,似乎並不能告訴我們: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也似乎不能告訴我們,在不可得兼的情況之下,應該孰先孰後。亦即:「緣起」之為自然界的運行規律,似乎依然無法立即依此以推論出道德原理。
其實不然。「護生」,正是緣起法則下的道德總綱,其理據直接訴諸經驗檢證——生命的共同欲求。因為,既然生命有其「離苦得樂」、「好生畏死」的共同欲求,那麼對應於這種生命的共通特質——緣起的自然律,其倫理上的「應然」之道,也就呼之欲出了。而「護生」,就是在緣起法則的運轉下,作為具足道德覺知力的人類,所應遵循的道德法則。
為什麼呢?原來,因為不能體悟緣起——「無明」,及由此而「趨樂避苦」、「好生畏死」的情感與意志,使得我們煩惱叢生,且時常為此而產生不善的意念、言語與行為。若順著這些負面的生命欲求來發展,會帶來自己生命與其他生命的無窮痛苦。而且這煩惱、行為、果報的層層相生,是循環不已、流轉無窮的。這種生命現況,並不符合生命「離苦得樂」的欲求。
進一步來說,在認知方面,昧於「緣起」法則的眾生,無法體悟到:因緣生滅的現象之中,無有常恆不變、獨立自存、真實不虛且可自由主宰之「我」可得;反而本能地依相對穩定的身心,而錯覺有一「自我」,並以此「自我」為中心而估量一切,從而產生無可避免的認知錯亂。此一根深蒂固的認知錯亂,名為「無明」。
在情感方面,昧於「緣起」法則的眾生,對於自身的處境,必然因自我中心的「無明」,而產生對自我的強大關切之情,是為「我愛」。
由無明與我愛發為意欲,於是產生了強大而本能的生命意志,以及得遂生命欲求的種種執著(是為「取」),或心念、言行(是為「業」)。如此,昧於「緣起」的眾生,知、情、意三方面都圍繞著「自我」而轉,於是產生了一種內聚力,使生命本能地牢牢執取「自我」,聚集任何對「自我」有益的質素,排除任何對「自我」有害的因緣。
強大的無明與我愛,使得眾生總是下意識地抓住一個模糊的中心,不斷地從這蒙昧的中心,產生自我意識的漩渦,將具體事物內聚性地捲入意識漩渦之中,名之為「我所」(我所屬或我所有的一切),來作為「我」的表現或「我」的擴大。源自「我愛」所擴展的「我所」之愛,乍看之下亦能產生「利他」之行,其實還是源自「利己」心理的輻射。
既然利己心態在眾生界,已屬牢不可破的本能,那麼,人們在倫理行為中,會理所當然地尋求「自保」,或是擴大地追求自己或「我所」的利益,這也是人情之常。
問題是,這種頑強而本能的無明與我愛,可以進一步發展成為傷己、傷人的雙面利刃。
古倫神父
有任何方法可以從這種負面情況中走出來嗎?
昭慧法師
生命實況依於無明與我愛而自傷傷人,看似無可救藥,佛陀卻因勢利導,順應生命的欲求,而告訴吾人「滅苦」之道——消極方面避免傷己傷人,積極方面讓自己與他人的生命,都獲得快樂與舒適,是為「護生」。
總之,「自然律」與「自然道德律」的佛法觀點,即是由現象之「緣起」法則與「我愛」之有情通性,推論出「護生」心行之合理性與必然性。亦即:依經驗檢證與理性分析,可歸納出「緣起」與「我愛」的自然律;復依經驗檢證與理性分析,可歸納出依「緣起」而「護生」之自然道德律。
「護生」,乍看之下似乎是純粹的「利他」,然而在「緣起」法則的運轉下,獨立自存的「自己」或「他人」都是幻象。這相對穩定的身心組合,姑且名之為「自己」與「他人」,但在「利他」的運作過程中,往往恰恰達到了「利己」的效益。
然而為了順應生命強烈利己的本能,佛陀還是先教授以「如何利己」的「應然」之道——布施、持戒,由此而巧妙地連結了利己與利他的橋樑。
一、在利己方面,持戒使自己的言行有所節制,而獲致當前與未來生命自在安穩的快樂與幸福。布施使自己在分享資源的同時,感染眾生的喜樂之情,並且招感未來的快樂與幸福。
二、在利他方面,由於「我愛」本能在生命界中普同存在,而生命又與諸因緣相依互存,因此生命的身心發展,或多或少有其溝通渠道,在情感上即發展為「覺知他者苦樂」的「自通之法」(推己及人、同情共感),此即是利他德行的「實然」基礎。依此利他實相以建構的「應然」之道就是:人應在消極方面, 力求節制自己(持戒),以免傷害他者之我愛;在積極方面,應分享資源(布施),以讓他者也能獲得自我之滿足。
對於一個少分、多分或全分體悟緣起的人而言,無論他在名義上是不是「佛教徒」,或多或少都會對相依共存的眾生,產生一種直覺性的同情共感。聖者也是在這樣的情感基礎上,透過緣起深觀而超越自我,從而將「利他」視作自己責無旁貸的「義務」,而不會自矜為一樁「美德」。
古倫神父
佛教中所提的,對所有受造物的同情共感,這對於我們基督徒來說也是一種挑戰。《聖經》裡將此種情操稱之為「仁慈」。耶穌在路加福音書中說:「你們要仁慈,正像你們的天父是仁慈的。」(路加福音六章36節)
耶穌說,具有同情心的人,才能真正瞭解上帝,也才能參與在上帝裡面。他是完全被上帝的靈所穿透的。並且,耶穌也認為,施捨不應該被當成一種美德,想要藉此獲得外界的肯定或當成個人的成就,而是應該「為善不欲人知」,因為這是出於誠心而做的。就此而言,這與佛陀的觀點是一樣的。
此外,佛教「護生」的觀點我也很同意。非洲之父史懷哲,他也是新教的牧師,就是把「保護生命」當成他神學的中心價值。可惜,有時候我們基督徒是用比較侵略性的角度,來實踐創世記的第一個創造記述:「要生養眾多,使你們的後代遍滿世界,控制大地。我要你們管理魚類、鳥類,和所有的動物。」(創世記一章28節)
但是,我們卻經常忽略在第二段的創世記述中,上帝對人類的要求:「主上帝把那人安置在伊甸園,叫他耕種,看守園子。」(創世記二章15節)在這段經文中,上帝要求人類照護、保護和看顧地球。
顯然,第二段的創世記述是比較符合佛教的「護生」觀點。從「護生」觀點所衍生出來的倫理,在佛教或基督宗教中都可以導引出類似的價值原則。
昭慧法師
您剛剛提到的倫理觀點,可以如何運用到「打造」與「影響」世界呢?
古倫神父
基督宗教不是一個只注重靈修的信仰,而是一條關注世界樣貌與世界關係的實踐道路。耶穌也差遣他的門徒進入世界,讓他們以他的靈來改變世界,把光帶到世界,成為地上的鹽,藉此更新、活絡這個社會。從耶穌門徒身上要使整個社會獲益。
耶穌的教導都具有倫理的面向。在馬太福音中,最重要的倫理面向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和好,以及人與受造物之間的和好。
而路加福音強調的倫理面向就是正確管理錢財,並且與人分享自己的財富。耶穌同時也是智慧的導師,他指示我們如何邁向豐盛生命的道路,以及我們如何在世上生活的道路。
我們可以把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教導的「八福」與佛陀的「八正道」類比。這兩者都涉及一個美好、豐盛的生命。但是,對基督宗教而言,很重要的是,我們不是讓這個世界繼續維持現狀,而是應該用耶穌的靈來形塑、打造這個世界,讓世界秩序得以維繫,讓人與人之間彼此團結。我們對這個世界,以及世界的未來都負有責任。
昭慧法師
以基督宗教來說,它的倫理學是與神觀連結在一起的,這是一個很清晰的脈絡。而佛教倫理並不源自於神觀,但還是有其系統性的倫理學與價值觀。
古倫神父
當然,基督宗教的倫理最後還是奠基於對上帝的信仰,但其中還是包含了許多世界上的各類智慧。除了如何正確地與上帝建立關係外,也重視如何正確地對待人的本質,後者與世界各民族的智慧具有共通之處。
昭慧法師
我曾經看過有些基督宗教倫理學家認為:有神觀才可能有愛。如果一個人不相信上帝,就不可能有道德。
古倫神父
不能夠這樣說。我們可以從不同的觀點來觀察上帝與愛以及上帝與倫理的關係。如果一個人在內心感受到愛,即使他之前沒有想到上帝或神,並且依照內心的愛來行動,那麼,他也會經驗到上帝。因為,使徒約翰已經告訴我們:「那有了愛在他的生命裡的人就是有上帝的生命,而上帝在他的生命裡。」(約翰一書四章16節)這也適用於倫理的層面。能夠循著內在人性法則行事的人,也能夠理解上帝創造這個世界時所定下的創造法則。
哲學家們是從人的本質來發展出倫理研究。神學家則先思考上帝,才來看倫理。然而,不管是神學家或哲學家,最後的結論都一樣:我們所關心的就是,一種在所有文化和宗教都可以找到的倫理。
昭慧法師
就佛教而言,它的倫理學依然有著「愛」的核心價值,但是為了避免與自我之愛混淆,一般都用「慈悲」或是「護生」這樣的詞彙,很少直呼為「愛」。
這份「愛」或「慈悲」的能量,依佛法而言,當然不是承受神恩,而是依於「緣起」法則。「緣起」法則不僅是一種「實然」法則,它也指引了一條「應然」之路。
首先,每個生命都十分熱愛自己,而「緣起」法則意味著萬事萬物的相互依存,生命也是如此。任一生命都是一種網絡中的存有,亦即在因緣條件的複雜網絡中生起、壯大、衰朽、死亡,因此生命不可能恆常、獨立地存有。
既然如此,在倫理認知上,人就不能只愛自己,而必須對他所會遇的其他生命懷著感恩心,兼顧其他生命的幸福快樂。因為,其他生命也與我相同,深深地愛著自己,怕死、怕痛,期待存活、尋求快樂。
而在倫理感情上,人對其他生命,也會產生一種本能的感通能力,亦即,對其他生命的處境感同身受(「自通之法」)。因為依於「緣起」法則,人從來就不可能是自外於其他生命的絕緣體。生命與生命間的九孔七竅、言語乃至表情,都是各種相互間的溝通渠道。以此而可由「緣起」的實然法則,建構起了「護生」的應然信念。
對於一位智者來說,當他能深觀緣起時,他就能知道「自我」的虛幻,就不應該再抓緊自己,這時他反倒能享受空靈、寧靜、自在、解脫的喜樂。不可否認的是,在深層的禪修中,連呼吸都可以停止,身體會變得非常輕盈,甚至連身體的感覺都消失了,心也會處在一種清涼喜樂的狀態,這是非常舒服的。
但是話說回來,如果一個禪者老是喜歡處在那樣的狀態,這同樣也是一種我執。當他只是耽溺在禪定的輕安喜樂之中,而無法運用這深厚的定力來觀照實相、體會緣起時,他將只會離群索居,不喜歡與人接觸。這會造成雙重危機:一個是對於世界的冷漠,一個是自己能力的萎縮。
古倫神父
是的。在基督宗教裡也有一種「養生式靈修」。有些成天只想著過自己敬虔的靈修生活的「虔誠」信徒,從他們身上,無法散發出影響社會的力量。他們只會自戀地想著自己的事,這種人的靈修是屬於自戀式靈修。
今天,這樣的人愈來愈多,有些保守的基督徒,他們只關心宗教儀式,或者有些精神陶醉的靈修方式,讓每個人陶醉在美好的感覺裡,透過一些煽情的靈修詩歌,激發人們進入飄飄欲仙的迷醉境界,但他們實際的生命卻絲毫沒有轉變。
昭慧法師
與人的相處之道,乃至生活中很多的知識技能,都是在時常操作的過程中,才會漸進純熟。因此,倘若一個人成天耽溺在禪修的輕安喜樂之中,而不是將禪定力道運用在智慧的開發,那麼長久下來,他可能連基本的語言表達能力,都會逐漸生疏了。這時,與人溝通就變得更為吃力。
所以,禪定成就,並不代表一切作業都已獲致成就。不會因此增加電腦打字的速度,不會因此倏然懂得烹飪、縫衣、開車、駕飛機,所有這些知識技能,依然要在訓練與不斷操作的過程中培養起來。
所以佛陀要我們將禪定視為修道的基礎訓練,而不能把它當成是唯一目標。例如:無論是觀照自己的身心、觀照眾生或是佛陀的身心,倘若禪定成就,眼前呈現一片光明,那麼光明相依然只是觀照實相的基礎。如果你喜歡光明相現前時,所帶來的身心輕安的覺受,那麼你將只是在基礎功中迷失了開發智慧的目標。這時,應該要把這種光明相所帶來的洞察力,拿來專注地觀照身心、觀照世界,乃至觀照與人群互動時的起心動念,那時你才有能力觀察到實相,也才能在倫理上作出精準的抉擇,而不會受限於人事物的表象、自己的私欲或是世間積非成是的慣例與觀念。
用這個清晰而「無我」的洞察力,來與世界和他人互動之時,你才有可能對周遭的生命,擴散無量的慈悲;在看清楚事實真相之後,你也才能在所能見聞覺知的因緣之中,確認自己能夠做到相對最好的效果。
當然,並不是每個人對事事物物,都有這麼精準的洞察力,所以有時候佛陀會先告訴我們一些言行舉止的標準答案,要我們依此標準而學習,逐漸內化成為我們的道德習慣, 這就是倫理( 將倫理規範加以條文化, 即是戒律)。
古倫神父
您可以舉出具體的例子嗎?
昭慧法師
我舉兩個實例:佛陀為在家信徒直接制訂必須遵守的五戒─不可殺生,不可偷盜,不可邪淫(與非配偶的人產生性關係),不可妄語,不可飲酒(以免酒後亂性而產生行為上的過惡)。又如:佛陀告訴在家信徒,你可以將財富分成四份:一份拿來養家活口,一份儲蓄,一份投資,一份佈施。
但是在這個標準答案中,仍然需要有洞察因緣的智慧,你才會知道:依你目前的年收入,這四份的哪一份應該要比較多,哪一份的比例應該少一點?例如,富豪可能只須將其財富的千萬分之一,作為養家活口之用,其他大部分都拿來轉投資與佈施。但是一般民眾只能將大部分收入拿來養家活口,少部分才用到儲蓄與布施;即使是能作少量投資(例如購買股票),進出股市也要小心謹慎,以免慘遭套牢而血本無歸。
古倫神父
基督宗教的倫理一方面是從與哲學倫理對話而發展出來的,另一方面則是依據《聖經》。
耶穌自己就是代表一種倫理準則。「登山寶訓」就是基督宗教倫理的基礎,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愛敵人」。此外,「登山寶訓」同時也是邁向豐盛人生之路。「登山寶訓」是以「八福」開始,可以與佛陀的「八正道」相較。
有些解經學家推測,在耶穌的時代,猶太與佛教的靈修之間就有一些連結了。
昭慧法師
「五戒」是佛陀所制訂的標準規格,「八正道」也是如此,那是可以正確開發解脫智慧的八項正確途徑。這八項途徑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所謂正見與正思維,就是指導正思想、觀念方面的顛倒,其他六項則是導正生活與心理層面的顛倒。
「八正道」可以讓我們從輪迴中徹底解脫,讓我們可以達到涅槃。
古倫神父
我很欽佩您身為佛教的比丘尼,也將世界責任與默想靈修連結在一起。對我們基督徒來說,上帝早已在創世記中將世界責任委託我們了。上帝把人類放置在世界中,要我們以正確的方式來管理世界。
耶穌把這個責任聚焦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同時也更加強調其重要性。
我想請教您,佛教的靈修是如何看待「世界責任」這個議題呢?
昭慧法師
佛教對於世界責任的觀點,仍然必須先從「緣起」來看。「緣起」法則究竟啟發我們什麼樣的「世界責任」?在此姑且就著佛教修行的基本功夫——戒、定、慧三學談起。
1. 戒學:培養良好的生活秩序與道德習慣,好讓生命趨向光明與喜樂,遠離痛苦與罪惡。
2. 定學:培養強大的專注力,以增強生命的韌性與耐力,有效地承擔責任,完成工作。
3. 慧學:培養清明的思辨與覺知能力,洞察身心、自他與周遭環境的真實樣貌,以便作出至善、至美的價值判斷,以及正確的倫理行為,並契入寧靜、喜樂、清涼、自在的解脫境地。
理解了這三學的內容之後,你會立即察覺:修行絕非離群索居乃至漠視世界與他人的個人主義,而是用無私、純淨之心來「承擔社會責任」。這不但不會妨礙修行,反而是個人的修行效力在世間的具體展現。
清明的思辨與覺知,可以讓人洞察,自己與外在世界,有著錯綜複雜的連結,讓生命得以滋潤長養。因此,即使為了自己的幸福快樂,都有責任讓自己與萬物眾生的連結,產生積極美善的效果。倘若是為了報答他們,就更應該如此。
在佛家而言,修行的極致是消解「我執」,倘若能消解我執,就不會將自己與自己以外的人事物,視為各自獨立而毫無關聯的實體,不會對自己以外的人事物漠不關心。反之,消解我執可以讓人在緣起法則中,洞察「生命共同體」相互依存的實相,進而產生疼惜眾生的清淨感情與公正無私的態度,以開闊的胸襟來承擔社會責任。
古倫神父
那麼,佛教的靈修與世界責任又有何關聯呢?
昭慧法師
這可以分成三方面來看:
• 用無私、純淨之心來「承擔社會責任」,不但不會妨礙靈修,反而還是個人靈修效力在世間的具體展現。
• 清明的思辨與覺知可以讓人洞察:自己與外在世界有著千絲萬縷的連結,與親人、師長、朋友、各行各業的人乃至萬物眾生的連結,讓生命得以滋潤、長養。因此即使為了自己的幸福快樂,都有責任讓自己與萬物眾生的各種連結,產生積極、美善的效果。倘若是為了報答他們,就更應該如此
• 靈修之極致成就,即是消解我執。因此倘能消解我執,就不會將自己與自己以外的人事物,視作各自獨立的實體,而對自己以外的人事物漠不關心。反之,消解我執可以讓人洞察「生命共同體」的實相,從而產生疼惜眾生的深厚感情,以及公正無私的態度,以開闊的胸襟,承擔起社會責任。
古倫神父
我實在非常贊同您的看法。我想要用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中的倫理要求來回應您的觀點。對於馬太來說,最重要的信息就是與所有人和好,以及用仁慈與憐憫待人。放下「自我」(但不是除去自我),在馬太福音的意義就是,我們能夠感受到與所有人連結,也不把任何人當成敵人。基本的理由就是:「天父使太陽照好人,同樣也照壞人;降雨給行善的,也給作惡的。」(馬太福音五章45節)所以,我們也應該感受到與眾人的連結,因為我們都是上帝所關照疼愛的人。
您路加福音則強調另一點。對路加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與他人分享財物」。「放下自我」就是要我們將上帝領受的賞賜與其他人分享。路加福音把「與他人連結」或「關心他人」,表達在與他人分享上帝所賞賜給我們的財物上。財富本身隱藏著一種危險,就是我們的「自我中心」會緊抓著它不放。所以,與他人分享財物就是一種可以「放下自我」的方法。
但是,不管是佛教或基督宗教,我們的倫理價值最後都有一個穩固的基礎。因為我們心中感覺到與其他受造物緊密相連,所以我們會專注地彼此相待,並且為那些弱勢者付出。
——原載於《你信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