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誓雙月刊 |

一隻狗的葬禮

黃佳雯

        十一月十七日的清晨,我參加了麗麗(狗名)的葬禮,從它死亡到整個葬禮的過程,由師父們助念佛號直到結束。我心中感覺到:即使是一隻狗的葬禮,也可以是一個莊重、嚴謹的儀式。在師父們的開示中,願它不帶著任何的仇恨心,作還債想,莫生結怨。給它說三皈依,唸往生咒,迴向給它,讓它聞法往生,死後得解脫,隨著阿彌陀佛往生西方極樂淨土。

        麗麗它也是一隻流浪狗,一直到被它的主人領養,才結束了它流浪的命運,我想:蹦蹦跳跳的它,在學院的日子過的應該快樂才是。但它在十一月十六日剛吃完晚餐後,被兩輛車追撞當場死亡。第一輛車的車主下來察看,並將麗麗由第二輛車下拖出,隨後第二輛車頭也不同的隨即駛離現場。見到這種景象,不禁令人感到傷心,為何他們可以視若無睹?難道只因為他們壓死的只是一隻狗,就可以沒有任何的不忍,沒有一絲的憫傷?

        我們不難在馬路上,經常看到一些流浪動物慘遭車輪碾碎的屍體。這些動物橫死路中無人憐憫收屍,任其來往車輛碾來碾去,其景象真是慘不忍睹。曾經在昭法師的書中讀到一段:「命命等值,沒有那個卑微的生命必須成全哪個尊貴的生命,這種生命尊卑的階級意識,提不出任何道德上的理由,而只能解釋為環境中弱肉強食的現象。」論「護生」的崇高理想,佛教告訴我們「眾生平等」,而「命命等值」這個「護生」的命題,也實在須要好好思索一番。試想:這些車主在當時知道他撞死了一隻狗,是何種心態?但如果今天撞死的是一個人,又是何種心態?

        我們常說:「見其生不忍見其死」,但在這種情況下,我似乎看到的是無視於生命尊貴,卻絲毫看不出「見其生不忍見其死」的仁風懿德安在!當許多的宗教還在討論生命等值的議題時,佛陀告訴我們「不殺生」、「但有命者,不得殺故」,所以制戒的第一條就是「不殺生戒」。生是生命,包含一切有生命的動物。斷除一切動物之生命,叫做殺生。所以說,即使是不小心的撞死一隻狗,也是犯了殺生戒的。本戒不只保護人命,而且適用於保護一切有情的生命,不論尊卑大小。生命雖然平等,但殺生在道德上的罪行,也有輕重之別。其條件取決於:殺害者心智是否健康?動機是甚麼?是預謀還是臨時起意?心性凶殘的程序如何?殺已有否懺悔心?被害人身心狀況如何?實施罪行的方式帶給被害人的恐懼與痛苦程度如何?由以上的種種來判定罪行的輕重,果報如何。

        等到因果絲毫不爽時,就是充滿不公平的人間顯示的正義了。「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我們不但聽到這些流浪動物的酸切哀嚎,更為看到悽慘凌虐畫面,佛說:「若殺人,犯重罪、失戒體,不通懺悔。殺天龍鬼神,犯中罪。殺畜生昆蟲,犯輕罪,許懺悔,滅犯戒罪。但殺業未了,因緣會遇時,仍須償命。」古大德在竹筒養蝨,濾水,覆燈,那麼樣的慈悲,愛護蝨、蟲、蛾、蟻等微細眾生,我們實在應以為借鏡呀!昭慧法師說:只要細心的觀察,我們不難發現一點:對其他眾生之苦「感同身受」的能力,是仁憫之心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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