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快語台灣—昭慧法師第十四次主講內容
打開性別歧視的死結
(93.12.16華視晚間新聞)
九十二年十二月間,內政部召開座談會,請學者專家檢視各項婚喪喜慶儀式範本中的流程,凡有涉及性別歧視的內容,一律加以篩檢,並研商修訂範本、推廣宣導等諸事宜。
當時個人在與會時就指出:民俗禮儀從生到死的整套版本,都是在複製「男主女從、男尊女卑」的父權意識,這種根源性的問題,已經無法透過枝枝節節的修訂來加以去除。內政部當然可以制訂婚喪喜慶儀節範本,以達移風易俗之效,但這還只是治標;治本之計,必須要從源頭解開「男主女從、男尊女卑」的制度鎖鍊。
這條鎖鍊,就是父權意識支配下的婚姻制度。它不是兩個獨立個體的平等結合,而是女性從屬夫家以獲得身份認證的一套流程。妻冠夫姓;子女也一率冠以父姓;妻死入祀夫家;離婚女性孑然一無所有;未婚女性死亡,竟不能入祀父母之家,善良父母只能讓她與陌生男子「冥婚」,獲得陽上夫家的身份認證,以免游魂無依。
依於這種父權意識的制度設計,生養兒子可以「防老」,可以平白賺到媳婦來作夫家奴工與生兒工具。反之,女兒養了十幾二十年,生活與教育的開銷實在不小,一旦結婚就從屬夫家,生女兒等同於生出一堆「賠錢貨」。在這套制度下,女性不但是受害者,而且還成為歧視與壓迫女性的共犯結構。對良善人性的扭曲與戕害,莫此為甚!
幸賴女權運動積數十年之努力,「冠夫姓」的慣例早已廢止,女兒與妻的財產權,以及母親的育兒權,已受到了民法的保障;隨著都會化的家庭形態與多元化的宗教思維,入祀配享的重要性也已遞減。唯獨子女冠以父姓,卻始終被視作理所當然。殊不知,這正是性?歧視的死結,牽涉到實質而即刻的性別權力消長,這個死結若不打開,意味著女性從屬夫家的本質不變,那麼,婚喪禮儀又如何可能完全擺脫性別歧視的陰影呢?
今年婦女節,婦女團體終於聯袂齊發怒吼,呼籲政府打破漢人父權中心主義的迷思,還子女以「從母姓」的自由,讓父母來共同約定子女的姓氏。
由於父母血緣各半,而且台灣的戶籍法也已有了完整的登記制度,子從母姓,並不會發生血統混淆或淵源無法稽考的問題。因此依於公正原則,當政者確實應該從善如流,針對現行民法來作妥適的修訂,好能徹底打開這個性別歧視的死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