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令「違法」再控訴其「違法」
釋昭慧
臉書留言錄(之七十三)
102.1.25
這段影片(102.1.23公視中晝新聞),【註1】我剛才看到了,當我看到斗大標題下的是「內湖園區全是違建」幾字之時,不禁毛骨悚然!原來,媒體是可以如此巧用片面陳述的方式,來達成兵不血刃地「殺人」的效果!
他們怎麼不報導說:慈濟早就想拆除這些前面購地時所承繼下來的鐵屋,卻被這群同樣控訴慈濟「違法」的人,阻攔了十多年?亦即:縱算是「違法」,豈不也是這些控訴慈濟「違法」的人造成的嗎?
慈濟所繼承的鐵屋,如果就要受到「違法」的污名,那麼請問這些人到市府非法集會,是否也是「違法」(違反集會遊行法)?在別人身上塗大便就能保證自己身上不發出惡臭嗎?
縱算既成房屋被這些人抵制十餘年而無法拆除,不得已拿來繼續使用,但那可以用「贓物」來比喻嗎?這頂帽子扣得也未免太大了吧?講這話未免講得太傷天害理了吧?當年民主人士爭取集會遊行的權利,不也常被咬為「叛亂罪」嗎?
正因為台灣有許多法規甚不合理(如保護區解編的多重標準),而慈濟又受到反對人士的欺凌,被硬生生抵制其內湖園區申請案長達十餘年,這才讓慈濟十餘年來被迫無法拆除鐵屋,只能依合法程序,繼續勉強地使用它,讓志工在裡面備受苦辛地作資源回收與國際賑災工作。亦即:為了「守護地球」、「濟助災民」,讓志工受盡千辛萬苦。
倘若慈濟無辜地接收了那些爛鐵屋,在不被允准拆除的情況下,情非得已地勉強運用它們來「守護地球」與「濟助災民」,都要被汙名化為「贓物」,如此顛倒是非黑白,這與文革中的紅衛兵,動轍判人為「黑五類」,給人戴上「牛鬼蛇神」的高帽,其乖張行徑有何不同?
這種逼令慈濟「違法」然後再向媒體控訴其「違法」的行為,實在令人髮指!而我也終於瞭解:為什麼許多社會人士極端瞧不起社運人士,直斥其為「社運流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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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白一些,慈濟是買土地,而不是買鐵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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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勳勸我暫歇論壇,我知道他的好意,也很顧念社運界彼此的情份,但當我看到「贓物」二字時,真的忍不住生氣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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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宗勳:師父是真性情~~)
宗勳,他們只看到我的言論偏向慈濟,其實在我們的生活圈子裡,社運才是我們的命根,沒有人會笨到刨掉自己的命根,是吧?慈濟離我們很遙遠,若不是良知召喚,我也很想裝聾作啞啊!至今我還沒有像「一灘血事件」一樣,直接衝到媒體第一線,這依然是對社運友人在手下留情的!但每一次看到他們心狠手辣地,無所不用其極地將慈濟當頭號敵人猛打的行徑,每一次就忍不住要在論壇上飆出些傷感情的話!
我何嘗願意數年共事的社運革命伙伴,為此而形同陌路,是吧?但倘若我為了友情而不敢講真話,那我憑什麼認為:自己做的是「維護正義」的社會運動呢?
我的真話不等同於「正義」,但為了友情而不敢講「真話」,則絕非「正義」!
注釋:
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gUkrjMAeoo&feature=youtu.be 20130123公視中晝新聞 環團檢舉慈濟 內湖園區全是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