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敵共許」辯證兩則
昭慧法師講述‧慈暉整理
學術上的「凡夫知見」是否有益於佛法的信解行證?
佛教倫理學建立在「如來藏」的基礎上是否更直捷了當?
3月10日,玄奘大學白聖大樓會議廳舉行2002年各大學宗教學系所師生聯誼討論會,昭慧法師演講的是他發表於《法光學壇》第五期的一篇論文:〈撰寫「佛教倫理學」的「教證」與「理證」〉。演講結束前,有兩則聽眾與法師間的問答,相當精彩,茲先紀錄整理出來,以饗讀者。
一、學術上的「凡夫知見」是否有益於佛法的信解行證?
問:
佛法立基於實踐,所以要有信解行證;學術上探討佛法理論,在凡夫還未到達證悟的階段,所討論的都是凡夫知見,對信解行證或佛法知見又有何益?
答:
若是依「凡夫知見無益」這套邏輯,現在你問我,我回答你,我們凡夫之間在此一問題上的彼此討論,又能有何益處呢?就算我回答「有益」,這也是凡夫知見,你能相信嗎?就算我回答「有害」,這依然是凡夫知見,你能相信嗎?所以依這套邏輯,那你這問題的提出,本身就已大有問題了!
事實上,只要能站在「立敵共許」(雙方具足共識)的基礎上,虛心討論佛法,都還沒有那麼大的害處,最討厭的就是有一方以「聖人」自居,這才真的是討論不下去。
前段時間有一位隱遁僧,寫了一系列攻擊「人間佛教」的論著。它的最大攻擊點就是:你們這些「人間佛教」行者,一天到晚忙忙碌碌的,說是幫助眾生,其實不過是討好眾生而已。
我回應他說:你怎麼知道人家是為了「討好眾生」?你這分明是動機論嘛!就算你有他心通,我也得從學術規範來提醒你:既然寫學術文章,你就不可以陷入動機論。你怎麼知道「人間佛教」的修行人,都是為了討好人家而忙呢?你怎麼不從好處設想說:這些人都是忘己為他的菩薩呢?
心理學上有所謂的「外射作用」:你的心理是什麼形態,你就容易把別人想成是那樣的人。心思齷齪,就容易老是覺得別人動機骯髒。
再者,他說:「人間佛教」沒有修證成績,古時山林佛教培養出了那麼多有修有證的聖僧,你們現在的人間佛教,卻只培養出了慈善家、學問僧和通俗宏法人才。但是請問:修證這種事情,能在學術範疇拿來討論嗎?
還有,拜託!台灣佛教別的可能從缺,唯獨就是不缺聖僧!你看,這人說他八地菩薩,那人說他已經證果,你相信哪個,不相信哪個?
還有,你怎麼知道「人間佛教」就只有慈善家、學問僧和通俗宏法人才?倘若我告訴你:我現在就已證得八地,你要信不信?相信的話,「人間佛教」就多了一名聖僧,叫做「昭慧」。你若不信,說我脾氣那麼壞,那我還可以說我這是「菩薩示現怒目金剛相」,在折伏眾生呢!而且講白一些,你若不相信我是聖僧,我又憑什麼相信你舉出來的這些名單,就都是「聖僧」呢?
這位隱遁僧就是因為還沒有修證成就,所以才會山林潛修。因為,依他的邏輯,沒有修證的人,就沒有資格行「利他」的菩薩道,只能關起門來「利己」潛修,否則徒然是煩惱業障,牽纏不已。那麼請問:他寫這篇文章,是利己還是利他?如果是「利己」,那麼,大可不必寫出來、講出來,擺在肚子裡就好。等到一朝修證成功,再寫出來、講出來「利他」好了。如今既然寫了出來,那當然就是為了給別人看,那就是「利他」行,違背了自己所開立的「沒修證不得利他」原則嘛!
還有,這樣一來,他的話也實不可信,因為他既然還沒有修證成就,依他的邏輯,沒修證的人,橫豎也不過是凡夫知見,講出來的話未必可信。於是請問:我們能相信他的觀點(包括「沒有修證成就的人不宜利他」這個觀點)嗎?
所以,我並不擔心凡夫之間的對話,凡夫對話有凡夫之間「立敵共許」的法則,那就是彼此可以談得下去,可以對焦的依憑。像最近有關「半導體八吋晶圓要不要登陸」的問題,大家爭執得很厲害,官方與民間學者的意見不一。但大家有沒有共許原則?有,那就是:要「台灣優先」,要「保護台灣」,要「有效管理」。如果一方竟說,台灣不必優先,也不需受到保護,台灣再落後,再貧窮也不妨事,那還要討論下去嗎?八吋晶圓趕快登陸就得了嘛!你要反對?那就只有用打的囉!看誰打贏了照誰的意見來辦囉!完全沒有共識,討論也完全沒有對焦,這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所以「立敵共許」在凡夫之間是有其意義的。什麼不能「立敵共許」?那就是修證境界,或如「上帝」之類的神聖領域,並非宗教學的領域不能談到它,而是說,只能由「宗教現象學」的角度去呈現他,而不予置評,如此而已。
二、佛教倫理學建立在「如來藏」的基礎上是否更直捷了當?
問:
您剛才說,「立敵共許」是比較沒有爭議的基礎點,所以您以教界共識的最大公約數「緣起論」,作為佛教倫理學的總綱領。這在佛教界裡,爭議是比較少。但是佛教倫理學不祇適用於佛教界,若是用到佛教以外,很像就變窄了。因為有人會質疑說:「緣起」只是個原則,不是人性的總根本,這時如果缺少一個「如來藏」、「真如佛性」,那麼,根本之善從何而來?倫理學的總根本好像就有點欠缺了。
答:
你一問就切到了一個很重要的議題。我依「緣起」法則建立佛教倫理學的思想脈絡,正是希望,不論讀者是否佛教徒,都可以接受依「緣起」法則所推演出來的倫理學,因為它的內在理路非常清晰,比如來藏說更能夠讓非佛教信仰者在理智上相信它邏輯推論的合理性。
其次我認為,越是把它放在經驗的層面,而不是放在信仰的層面,就越是能讓教外人士接受。我的意思是說:到底我們有沒有神性或是如來藏性?這是沒有辦法檢驗的,這只能訴諸信仰。但是,訴諸信仰依然是要測試的——測試它行在人間,是否可禁得起檢驗。也就是,它還是得回到經驗的層面來,接受檢視,並沒有你想像的這麼直捷了當。
話說回來,緣起論之所以被我用來作為教證,其中一個理由就是:它是可以讓人領受到的,貼切的生命經驗。不必訴諸信仰,不必加入想像。而且越是排除想像,真象就越是呈現出來。只是說,它建構的是「扇狀」而非「金字塔形」的聯結關係,因為你從一點往上推溯,可以看到無量因緣。就我們的生命經驗來說,無量因緣是甚深廣大,我們無法全盤照顧的,我們大概只能夠在能力、時間許可範圍內,抓住幾個大項,從這幾個大項來研判抉擇,學習著解決問題,學習著讓我們的生命增加福樂,並增加眾生之間的和諧關係。
問: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建立在緣起論上,必須經過好幾個轉折的詮釋,跟倫理看起來只有間接的關係。這個力量會不會薄弱了一些?
答:
也許我們都認為:最好、最快的方式,就是直捷了當地解決問題。可是你要知道:為了一時的「直捷了當」,我們可能會比經過嚴密的邏輯辯證更緩慢抵達終點。台北與北京之間最短的距離,不是跨過台灣海峽,而是繞經華盛頓。那不是幾何線條而已,必須考量政經外交等等實際層面上的操作問題。
不錯,如來藏思想讓我們可以直捷了當地說:本自具足一切功德善法,那當然所行是善;眾生本自具足佛性,所以不可傷害眾生。可是這樣一來,有很多質疑,是不能解決的,這會讓自己困在邏輯的泥淖裡爬不出來,而且面對著他方的攻擊時,會是招架無力的。
舉例而言:如果具足如來藏,煩惱只是「客塵」而已,那它為什麼會「無始無明一念妄動」呢?惡法變成沒有來由。動了以後,經過返妄歸真的修習,圓滿修德而彰顯了性德,如來藏全體光顯,那麼請問:會不會又有一天,「無始無明一念妄動」?前面的動都沒有來由了,後面的動當然也可以沒有來由。所以它在邏輯上會陷在與人纏鬥而無法脫身的泥淖之中。
緣起論卻是親切而有力地告訴讀者:建立倫理學的全盤步驟。每一個步驟的邏輯性都很強,讓人無法找到縫隙來攻擊它。它既符合經驗法則(如「自通之法」與「相關聯性」),又符合邏輯法則(如「相關聯性」與「法平等性」)。所以看起來也許是在辯證過程中迂迴了一些,其實它反而是以最堅固綿密的方式證成了「護生」倫理的實然與應然。
像方才我在演講中提到「因果論」與「護生觀」,我在《佛教倫理學》中,就以一整節辯證這兩個命題,看似矛盾,卻是相輔相成的。
事實上,每一個宗教都要面對此一倫理學上的重大議題,亦即:罪惡與痛苦,善良與快樂之間,有沒有聯結關係?如果沒有聯結關係,那麼公平性何在?道德的激勵性何在?扼阻罪惡的意義何在?人間的和平,個人的幸福,這些還有意義嗎?還有指望嗎?
如果有聯結關係,它們之間又是如何產生聯結關係的?牟宗三先生晚年寫《圓善論》,也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基督宗教說,上帝是善的,充滿無私之愛,於是他們就要認真解決「惡的來源」的問題。罪惡源自哪裡?罪惡不是上帝的屬性,那麼似乎「創造論」就缺了一角——「罪惡」的一角,不是上帝創造的範疇。如果善與惡全都涵蓋在受造的範疇之內,難道上帝也有惡的特質嗎?但神學上是不能承認此點的。
所以你一旦進入到「如來藏」之類本體論的範疇,就得要同樣面對類似的質疑,事情並沒有你所想像的那麼「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