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誓雙月刊 |

 不是「罪不及妻孥」嗎?

釋昭慧

臉書留言錄(之一七○)

103.5.28

  奇怪!不是「罪不及妻孥」嗎?怎麼兒子犯罪卻要弄到父母當眾下跪賠罪?

  父母縱使有管教不當之處,但如何證明這與兒子成為殺人魔有因果關係?

103.5.29

Tilong Chhòa云:

  法師尊鑑,罪與責不同,罪的確不及妻孥,沒有人認為他父母該去坐牢。但責呢?我不在乎他們磕了幾個頭,我看到的是他們不想負責,只想把自己的兒子推出去死,好讓他們快點遠離這件事。 

釋昭慧云:

  Tilong Chhòa,我其實也沒義務為這對父母辯護,只是,「他們不想負責,只想把自己的兒子推出去死,好讓他們快點遠離這件事」,這是你的研判,還是已有鑿鑿證據?他們對鄭捷會成為殺人魔的「責」到底是什麼呢?

Tilong Chhòa云:

  法師尊鑑,就我所知,鄭捷的母校東海大學、板橋高中的師長們都在反省鄭捷在校期間究竟有哪些癥結是被忽略,是可能可以挽回的。板中的老師們也在呼籲就算鄭捷被判死刑,也要有足夠的時間對鄭捷做個案研究,要釐清楚他究竟如何變成如此的冷血。這些是曾接觸過他的教育工作者,能做的補救。

  他的雙親案發至今,未曾探視過鄭捷,至少我從已披露的新聞中看不出他們想去弄清楚他們的兒子怎麼了?然後從他們自己的發言稿中所透露的訊息,竟然是請求法官速判死刑,然後叫自己兒子來生好好做人。他們可曾想過做為雙親的立場,他能補救些什麼?

  至於「責」,一個層次是法師問的「他們對鄭捷會成為殺人魔的責到底是什麼呢?」,另一個層次是鄭捷犯下殺人罪後,做為最親近的關係人,他們該如何協助鄭捷善後呢!不知法師認不認為這也是很重要的責任?

釋昭慧云:

  前者的因果關係不很明確,所以我無法片面討論其父母之「責」。例如:教他越區讀書,要他出人頭地,嚴格要求他的學業成就。這些做法容或不當,但是很難看出,這樣必然就會造就出殺人魔。若果因果關係如是簡易明瞭,那麼台灣大概遍地都是潛在的殺人魔!

  後者部分,了解你的看法。我認為:父母與教育工作者對當事人的心情是不同的。父母對兒女的感情用得很深,既投入就很難抽離。教育工作者是既能投入,又能抽離的。因此這些教育工作者的表現是恰如其份的。但父母面對殺人魔的兒子,他們的處境是尷尬的、恐懼的、痛苦的、萬念俱灰的、無顏見人的,此時他們很有可能愛極生恨……。這是兩種情感狀態迥然不同的角色,很難拿來類比!

  最後,容我說一句我的困惑:

  倘若鄭捷讓那麼多人一夕之間心碎的罪惡,都能蒙受悲憫與愛,讓媒體大談他想吃南部粽子,我不知何以其父母竟被批判得如此罪大惡極?有幾對父母堪能接受這樣放大特寫的檢驗呢?可憐天下父母心,他們不也大都是在跌跌撞撞的過程中,摸索著如何為人父母的嗎?

 

 

【回應六則】

103.5.29

Tilong Chhòa云:

  法師慈悲,親與師的差異我是可以理解的,鄭捷雙親的教養也不必然是事發的主因。

  但正因為同為父母,我才無法理解為何聽到自己兒子犯下滔天大罪的選擇居然是神隱7天,還要一通「關鍵電話」他們才出來說話,而說完話後,竟也沒去看自己兒子一面,問一句「你怎麼了!?」這些都沒有。讓人感覺很不真實,好似從案發第一瞬間,他們就開始計算得失。就我來看,鄭捷弟弟的反應,才是最自然的吧!?

  如果鄭捷的父母像他弟弟或一般正常人的表現,就算他們在警局裏對鄭捷咆囂,或相擁而泣,或無言相對。我都可以理解可憐天下父母心,不忍加以苛責。

  法師原發文是「奇怪!不是「罪不及妻孥」嗎?怎麼兒子犯罪卻要弄到父母當眾下跪賠罪?」我想沒人要他們下跪磕頭,我也沒要怪罪他們什麼!但我能對他們不滿吧!?我不滿他們太過反常,也算計太多。(當然,這也可能是我自己的小人之心)

釋昭慧云:

  是的,我不想往壞的方向揣測他們!我無權作這樣的揣測!至於「沒人要他們下跪磕頭」,我認為那些紛至沓來且罪大惡極的批評,是讓他們忍不住腿軟下跪的原因!

  一般正常人的表現?誰來判斷這樣才是正常的?他們在面對不正常的兒子時,此刻情緒會很正常嗎?我曾見有女兒自殺的父親痛斷肝腸,跪地號啕,母親反而木然未落一滴眼淚。直至我牽著她的手誦了好一會兒經文,她才緩緩流下了眼淚,輕輕告訴我:「我很想死,我活不下去了!」是父親正常還是母親正常?

邱尉庭云:

  要多大的勇氣才能對自己的孩子說出「下輩子好好做人」……真的萬分不捨!不捨兇手更不捨家屬!

釋昭慧云:

  有人批評他們這樣說實在太冷血,但我解讀到的是:他們業已掉入了絕望的深淵,他們業已痛斷肝腸!

許齊芸云:

  難以理解那小小年紀就萌生了死意!

  難以理解他有勇氣殺人卻沒有勇氣殺自己!

  難以理解他犯案沒有情緒、聽聞父母為他在眾人面前下跪也沒有情緒!

  難以理解他既然沒有情緒又何處來的動力犯下這令人難以置信的罪?

  難以理解到心都痛了!

  這樣因果、輪迴是常?抑或是無常?

釋昭慧云:

  沒有生命長流的透視力(宿命明),要理解真是談何容易!只有一點可以回應:「難以理解他有勇氣殺人卻沒有勇氣殺自己!」因為殺自己,他的身會痛,殺別人,他的心不會痛!

  這因果的鎖鍊依然是無常的!但吾人也不宜盲目樂觀地以為:悔改就可立地回頭!原因在於:頑強的業習(如殺癖)要改變是很難的!那像吸毒上癮一般,發作起來很難戒斷。這要有強烈而持久的有效對治!癮頭有多深多強,對治就要有多久多強。

菩提心云:

  敬愛的法師:我有時在想整個社會價值觀的扭曲是不是我們每個人應負的責任,這是淺見,請指正!謝謝您!

釋昭慧云:

  價值觀可以好好討論,但是將一件重大兇殺案,泛泛地說是每一個人的責任,那樣說了等於沒說!

103.5.30

好獅子云:

  台灣到目前為止,對於「犯罪性格」的社會建構層面鮮有著墨,鄭捷事件開始讓世人的關注不再針對犯人本身,而是刨根究柢找出使人犯罪的原因為何。因為「無差別殺人」更新了台灣對於犯罪事件的認識,乃屬一種新的典範,而鄭捷的父母自然首當其衝成為被檢視的對象。雖能體諒鄭捷的父母,但我仍相信在鄭捷的養成過程中,這對夫妻占有不能忽視的影響。民法尚有親人代償的義務,鄭捷父母出來道歉,也不能說是無來由啊。

  我個人認為這只是某種進步的陣痛期,誰碰上誰倒楣,畢竟也沒什麼前例。只希望事件平息後,我們能繼續從社會建構的角度去反省教育、教養,不要產生下一個鄭捷,造就下一個悲劇。

釋昭慧云:

  好獅子,親人代償觀念止於「財產」,而不宜無限上綱。並且就法理而言,親人還是有權利決定拋棄(資產與負債的)繼承!

  至於「鄭捷的父母自然首當其衝成為被檢視的對象」,這種說法是很可怕的,會讓我想到文革期間的「黑五類」!

  而你說:「我仍相信在鄭捷的養成過程中,這對夫妻占有不能忽視的影響」,這樣的斷語也要謹慎!有一天你若親眼目睹週邊的親友,生出了一個精神病患或特殊疾病兒童,並且承擔著一生一世的痛楚,就會知道我為何請你謹慎斷語了!對鄭捷父母的親子關係,我們有太多的未知,在諸多未知中,逕用「相信」來下斷語,對當事人是很不公平的!

林世偉云:

  昭慧法師,原來你還是有缺點,人的缺點。我會為你特別禱告,讓菩薩每天住在妳心裡,有菩薩心腸,遠離撒旦。

釋昭慧云:

  我當然有缺點,但那不是撒旦駐心的缺點,而是不願裝糊塗(假裝沒看到撒旦)的缺點,因此總是忍不住多管閒事。因此請你放心!但還是要感謝世偉為我特別禱告!

  補充一點:我指的「撒旦」不是一個人,而是指一種帶來更多恨意和捲起更多共業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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